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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保安工作職責

中學保安工作職責

1、認真學習。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堅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加強校園綜合治理方面的政策;努力掌握治安保衛專業知識和技能,不斷提升職業素養、保安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文明值勤。上崗時必須穿著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誌和隨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精神飽滿、文明禮貌、著裝整潔、依法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職業道德。

3、堅守崗位。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做到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在學生上、下學時段,保安要在校門口站立值勤,嚴密監控校門口周邊動向,及時有效疏導校門口交通,確保校門口暢通無阻。

4、嚴把校門。按時開、閉大門,嚴格落實外來人員准入制度,防止來歷不明人員進入校內,防止將非教學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嚴禁小商小販、推銷人員和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及時驅散校門口的社會閒雜人員,發現有尋釁滋事蹟象的可疑人員、可疑物品、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及公安機關並進行有效處置。非學校師生原則上不得進入學校。外來人員來訪確需進入者,應按要求填寫好登記表經有關部門、領導、教師同意通知乙方後,方可進入校內;上課時間學生一律不會客(學生家長有特殊、緊急情況來訪可由內保人員邀其子女或由班主任通知學生本人到會客室與家長見面);上課或課間休息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讓學生隨便進出校門。若學生請假提前離校的,必須持有學校專用的有德育處、班主任教師簽字的請假單,否則一律不得放行。發現學生通過非正常途徑離開學校應及時勸阻、教育,並向校長室或德育處報告。除師生員工的車輛外,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進入校內;確實因工作或其它需要進入的,需經學校領導同意,驗證許可做好車牌登記後,方可進校。

5、巡邏檢查。在校園內和校門附近開展治安巡邏、安全檢查和靜校巡查,尤其是學校的重點部位(校門口、宿舍樓、電腦房、財務室、配電房等)。發現可疑情況、安全隱患等情況應及時向學校報告,必要時應及時報警。每次巡邏後及時、準確填寫巡邏資訊記錄。

6、應急處置。對在值班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如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要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警和報告學校領導。如發現偷盜、搶劫、行凶等要立即報警並設法制止和實施抓捕,同時做好保護現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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