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陷阱隨就業大戰而來
陷阱一:不通過正規渠道招聘
2006屆畢業生小張在人才招聘會上找工作時,一箇中年男子出現在她面前,説他們單位正在招聘一批業務經理,請小張有空到他們單位去看一下,留給小張一份崗位要求及聯繫電話,同時主動要小張將簡歷及聯繫電話給他。
職業顧問點評:人員招聘是單位的一項重要工作,是企業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單位對該項工作是非常重視的,會派專人通過各類正規渠道招聘。
像小張遇到的招聘單位就需引起畢業生注意和警惕,不要毫無防備地就把自己的簡歷等材料交給這樣的單位。因為這樣的單位其內部管理很可能存在問題,甚至還存在欺騙畢業生的可能。
陷阱二:説工資很高但要先收費
2005屆畢業生小李通過網上求職發現一家公司要招人,與公司面談後,人事主管當即決定錄用小李,並承諾了相當高的月薪待遇,但要求小李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交納2000元押金,待小李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歸還。
職業顧問點評:剛參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出現一個不熟悉的單位提供高薪酬時,畢業生就應引起注意,因為少數不法人員企圖利用高待遇的幌子,騙取畢業生的所謂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等。在當前的就業形勢下,畢業生千萬不要相信在工作初期就很容易獲得高收入。
同時,對有些單位提出的所謂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等收費項目,要敢於説不。《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等”。
陷阱三:要你介紹他加盟
畢業生小王,最近在人才市場門口遇到了自稱是某公司業務主管的一年輕人,搭訕了幾句後,“業務主管”説公司正需要像小王所學專業的畢業生,並表示該公司發展前途非常好,收入也非常高,只要小王肯努力。同時,這年輕人告訴小王,因業務發展很快,讓小王把自己的朋友也帶到公司一同發展。
職業顧問點評:前些年有些大學生因被騙而涉足非法傳銷,到頭來後悔不已。因此,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如遇到類似小王碰到的單位,對你非常主動,把加盟後的前景説得異常振奮人心,並要你介紹朋友或同學一同加入時,就要想想這句老話:天上是不會掉餡餅的。
陷阱四:不簽訂就業協議書
2005屆畢業生小宋通過招聘會進入杭州一家公司,當小宋提出要與公司簽訂就業協議書時,公司表示不與小宋簽訂任何書面協議,甚至不簽訂勞動合同。小宋覺得公司給出的薪水不錯,就同意了公司的做法。
職業顧問點評:就業協議書是轉遞畢業生人事關係的依據,如果不簽訂該協議,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户籍等人事關係就無法轉入工作單位及所在城市。而這些關係的辦理涉及畢業生切身利益,如辦理社會保險、購買經濟適用房、評審職稱等。因此,單位不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的工作、生活、職業發展是不利的。畢業生應主動要求單位解決這些問題,並可通過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協助辦理人事檔案、户口等關係的接收。
陷阱五:不將承諾寫入合同
畢業生小潘在一次現場招聘會上看到一家單位非常適合自己,對招聘廣告上“單位每月提供住房補貼500元”感到很滿意。但後來,小潘發現她的工資單裏並沒有500元住房補貼。她馬上向辦公室反映,辦公室工作人員説該補貼單位已取消了,並拿出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給小潘看,合同上也沒有約定單位要支付她該補貼。小潘啞口無言。
職業顧問點評:一般來説,招聘廣告中的承諾,在法律上並非是要約,而是要約邀請。用人單位對招聘廣告中的內容並非必須承擔履行義務。
作為畢業生,如想要招聘單位兑現招聘廣告中的承諾,最好將這些承諾寫入雙方的勞動合同條款中,由勞動法的約束力來督促用人單位向畢業生履行承諾。如小潘,當初在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就應該仔細查看合同內容中是否有關於住房補貼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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