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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員工管理手冊3篇 工業工廠員工管理手冊:高效管理與協作之道

本篇文章將為您介紹一份關於工廠員工管理的重要手冊。無論是初入職場還是有豐富經驗的員工,本手冊都將為您提供全面的指導和規範。通過了解員工權益、行為準則、職業發展等關鍵內容,我們將幫助您提高工作效率和團隊凝聚力,助您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功。

工廠員工管理手冊3篇 工業工廠員工管理手冊:高效管理與協作之道

第1篇

第一條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公司實行統一的考勤和休假制度。

第二條公司辦公室處負責彙總全公司員工考勤、休假情況,掌握員工出、缺勤動態,並對各部門執行考勤、休假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由行政部進行監督核查。

第三條公司實行統一的點名簽到考勤制度。除特定人員外,均須按部門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生產一線工人:指生產車間的車間工人其餘人員均為非生產一線工人。第四條工作計薪時間

生產一線工人:實行計件計時工作制(即當月考勤天數以當月實際上班天數為基準,滿勤天數為當月整月天數扣除公休天數。)

辦公室人員:實行6天工作制,週日休息。(月考勤天數以當月實際天數扣除週日天數為基準,滿勤天數為當月整月天數扣除公休天數)

工程部人員:每月原則休息兩天,根據實際情況休息,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調休或計算加班。

倉庫人員:實行輪休,必須保證生產供給或銷售發貨。後勤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調休或計算加班注:工程部經理、倉庫人員與後勤人員的考勤天數與辦公室人員一致。

門衞:每月休息日,必須找到確實的代值班人員,在保障工廠的

安全前提下,方可休假,否則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每日工作時間:

公司每天工作8小時,上下班時間分為冬季時間和夏季時間。冬季時間:(每年10月01日起至次年04月30日)

上午時間:08:00———12:00下午時間:13:30———17:30夏季時間:(每年05月01日起至本年09月30日)

上午時間:08:00———12:00下午時間:14:00———18:00第五條員工上下班一律按規定考勤,個人的考勤記錄不全,按曠工處理,若虛構他人考勤(到崗、請假、外出、公事、公差),虛構涉及雙方另外各扣款200元。

第七條新入職員工在公司工作未滿7天離職者,不計算薪資。第八條員工因公事外出,必須向廠長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同意後,在辦公室處填寫考勤説明單後,方可離崗,否則,按擅離職守處理。

第九條考勤員每天對前一天簽到情況進行統計(考勤表)備案;

1.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05-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者,每分鐘扣1元

2.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10-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者,每分鐘扣1.5元;

3.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30-60分鐘以內(含6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每月累計超過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1.曠工定義:各部門員工在沒有向廠長請假,或者沒有在辦公室處填寫請假單的情況下,擅自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

2.固定工資工作人員:曠工一天,按三天扣薪,曠工三天以上扣發全月所有薪資項目,同時公司給予辭退處理;

3.計件工資生產人員: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平均日計件工資(當月計件工資總額除以當月實際出勤天數)三倍,曠工三天以上扣發全月所有薪資項目,同時公司給予辭退處理;第十一條以下幾種情況可免於考勤:

1.經總經理特殊批准,可免於考勤並在辦公室處備案者;

2.因公事出差,經廠長批准後,在辦公室完整填寫“(出差/公辦/其他)考勤説明單”並備案者;

第十二條公司各崗位工作與薪金是平衡對稱的,員工必須按月完成相關工作,如因生產任務緊,工時急或領導明確要求加班,需先填寫加班單申請,由廠長簽字同意,並報辦公室處登記後,視情況可安排調休或核算加班工資,否則不計算加班。

第十三條員工辦理請假手續,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非突發事件或特殊情況嚴禁先假後請,未能在辦公室處辦理正式請假手續,或未能徵得廠長同意就擅自休假者,視同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的假期類別為:事假、病假及其它公假。不帶薪假期:

1、員工需請事假,必須經廠長同意、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2、廠長以上級別人員需請假時,必須經總經理批准,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3、員工一月之內的事假時間累計超過2天(含2天),生產一線工人

當月所有薪金髮放80%,每增加一天,當月薪金遞減5%,非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沒有考核工資。

4、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不到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時間從其實際休假時間開始計算。

5.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夠到公司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通知廠長,由廠長通知辦公室處登記,休假結束後的上班第一天12:00之前,必須按規定程序補辦請假手續;

1、員工需請病假時,應憑醫院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填寫請假單,報廠長同意,在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2、廠長以上級別人員需請病假時,應憑醫院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批准,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3、因突發疾病無法事先請假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通知廠長,由廠長通知辦公室處登記,休假結束後的上班當天,必須按規定程序補辦請假手續

4、請病假無醫院有效病假證明和診斷證明書,按事假處理;病假到期未辦續假手續而不到崗,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時間按其實際休假時間累計計算;

5、員工一月之內的病假時間累計最長不得超過4天(含4天),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所有薪金髮放80%,每增加一天,當月薪金遞減5%,非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沒有考核工資。

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視同員工自動離職。事假或病假的休假中間有公休假,視同事假或病假。不抵扣,不計薪。即事假或病假不得以公休假抵銷,更不得在事假或病假中享受公休假。帶薪假期:

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登記結婚結婚的,可憑結婚證明享受帶薪婚假5天。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可享受帶薪喪假3天。

所有帶薪假必須經過行政部備案後方可生效,否則視同曠工。帶薪假期=(日薪金50元/天+工齡工資/當月天數)x帶薪假期天數

在鑑定為工傷的情況下,受工傷的員工根據醫院出據的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享受工傷津貼,工傷津貼為30元/天加班補助:

員工在完成當日公司要求的`日計件工作額之外,由公司另行安排加班的;或者公休日安排上班的,並且該員工不願意調休或換休的情況下,按照公司規定享受加班補助,加班補助為生產一線工人在原計件工資的基礎上,按照5元/小時補助,非生產一線工人按照50元/天補助。

1、公司考勤採取辦公室點名考勤的方法,由工廠監管執行。每日對前

一天的考勤進行核對統計,凡考勤與實際不符的人員,本月工資將推遲發放。

考勤資料屬公司重要的文件,任何人員不得在考勤表上塗改毀壞,一經發現,對當事人處以100元的扣款。

3、為保證考勤的準確性,辦公室要求每日公佈一次前一天的考勤情況,如果出現問題,則及時核對修正。

4、公佈的考勤情況接受查閲,任何人員如果對當日公佈的前一天考勤情況有任何疑問,都可以於當日之內要求進行考勤核對,過時視同認可,不再予以補查。

(a)優秀:無曠工,無請假,無遲到早退,無更改考勤記錄等其它不良記錄。

(b)良好:在無曠工,無擅離職守,無更改考勤等情況下,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a、事假2天之內(含2天)b、病假4天之內(含4天)

6、公司每天晨會的考核是公司考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宇之龍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公司晨會,並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合,若無故缺席,則按擅離職守處理。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所有扣罰款項全部納入宇之龍愛心基金。

工廠員工管理手冊3篇 工業工廠員工管理手冊:高效管理與協作之道 第2張

第2篇

為了加強職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產車間的廠務公開工作,根據《公司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1、生產車間與公司總部及生產車間之間簽訂的承包合同兑現情況,每年公開一次;

2、年度生產經營指標及完成情況,產品銷售和盈虧情況,每季度公佈一次;

3、安全生產情況(包括各類事故、障礙)和勞動保護措施,每季度公佈一次;

5、貫徹落實公司職代會決議,車間內部用工和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車間重要規章制度(包括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車間制定的工作計劃和完成情況及時公佈;

6、職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況、獎罰原因和數額明細情況,每月公佈一次;

7、職工獎金福利分配、內部津貼補貼的發放情況及時公佈;

8、物資採購制度執行情況包括價格、數量、質量、廠家、責任人等,每季度公佈一次;

9、職工年度考核的辦法和結果,評優評先的程序、標準和結果,每年公佈一次;

10、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每年公佈一次;

11、其他需要公開的項目按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的內容及時公開。黨建工作總結辭職信

1、建立固定的廠務公開欄進行公開並做好記錄歸檔備查;

2、召開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座談會或班組長會,報告廠務公開的項目內容。

1、各車間黨支部要提高對廠務公開工作的認識,把廠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執行廠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主動做好站車間廠務公開工作;

2、車間黨支部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本車間廠務公開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把好審核關,保證公開的內容客觀、真實。

3、公開時間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開的項目要及時、具體、清楚,讓職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徵求職工對車間廠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研究整改;

5、每年進行一次廠務公開的自查總結,並於12月20日前將本車間廠務公開工作總結報公司工會。

第3篇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幹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並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適當調配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採取必要行動外並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火災防護。

(十一)易燃及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帶入工作地。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温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並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颱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