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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7篇 安全無憂,租房有保障

本文主要介紹了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的相關內容。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是由房東和租客雙方簽署的一份協議,明確了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房屋安全負有的責任。通過簽署該責任書,可以確保房屋租賃期間的安全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為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租賃環境。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7篇 安全無憂,租房有保障

第1篇

為確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以下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

一、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場所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要採取多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防盜、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災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

二、承租方要遵守國家的各種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照章納税。自覺接受管理部門及屬地公安、城管、安監、消防等有關單位的監督檢查,文明經營,誠信經營。

三、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對本經營場所的安全負全責。嚴禁經營者在服務場所內從事違法、違紀、違規活動,嚴禁出售假冒偽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應納入到經營管理工作中去,各經營場所應設安全員一名,每日經營完畢必須對本店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實行夜間值班巡查制度,積極消除隱患,督促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五、安全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防盜

防投毒、防爆等安全工作的知識培訓,學會報警110、119;

經常提醒住宿人員出入鎖門,不要將陌生人,閒雜人員或不熟悉的`人帶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錢款,對所經營的場所、居住的宿舍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夜間必須清理,不得留宿,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並將整改結果報賓館保安部備案。

六、承租方所僱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嚴禁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因違反國家法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場所,由於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承租方的經營場所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發現損壞丟失,應及時維修和補充。承租方所使用的滅火器要經常檢查,若有過期或損壞無法使用的,要及時年檢更換,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嚴禁在倉儲用房內吸煙,對隱患知而不報或瞞報,為此而引起火災所造成的事故損失,責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負,賓館根據情節對承租方進行5000—10000元的經濟處罰,並在賓館範圍內進行通報,必要時,賓館將終止租賃合同。

八、承租方鋪面裝修需使用電焊、氣焊、氧焊,必須到賓館保安部開具動火申請並由施工方派專人現場督促檢查,方可施工,施工完畢後應立即清理現場,檢查無火災隱患方可離開現場。由於檢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施工方負全部責任。

九、承租方設的安全員每日對經營場所的門窗、電器線

路和使用的天燃氣,液化氣閥(管)進行檢查、關閉,對火爐處理完畢方可離開。堅決禁止使用各種取暖設備、電爐子、電褥子等,一經查出堅決沒收,由於使用以上電器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當事者自負。

十、承租方的場所內不得擺放國家禁止的物品,如:輻射源、污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門前實行“三包”(即:負責綠化、環境衞生、清理擺攤設點)

十一、承租方在賓館院內停放的機動車必領按賓館門衞

值班人員所指定的地點停泊,服從指揮,保持院內車輛停整齊;非機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等)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內,不得在院子裏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賃的房屋若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及時報警或報賓館保安部,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對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應由承租方全部承擔其各類賠償責任,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十三、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有義務對網絡信息、意識形態等方面的管控,嚴禁發佈或轉發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後果自負。

十四、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做好本店鋪或經營場所的貴重物品或現金管理,如發生盜竊、詐騙、搶劫等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其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承租者負責。

十六、責任書一式貳份,出租方與與承租方各執一份,並由賓館保安部存檔,此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變動,繼任者繼續履行責任。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7篇 安全無憂,租房有保障 第2張

第2篇

為了加強房屋管理,規範房屋使用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創造整潔、文明、安全、方便的環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1.x方無償提供房間給乙方使用,時間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x方應定期檢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況,對使用房屋實施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使用房屋存在須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時,應向乙方通知整改。

1.乙方負有使使用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負載、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必須經x方書面批准後實施。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設施,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工作。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3.乙方不得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內的配電、供水等設備設施進行改造或變更的,必須徵得x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圍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使用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xx等危險物品。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為,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未經x方書面許可,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或對設備、設施改造;

(4)乙方未經x方書面許可,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責任書限制或禁止實施的行為。

2.乙方在接到x方發出的書面整改通知後,應即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x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出現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傷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本責任書於雙方簽訂房屋使用合同同時簽訂,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騰空使用房屋並交還x方時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3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等法律規定,確保(以下簡稱“該房屋”)及承租方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遵循“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以明確甲乙雙方消防責任。

1、向乙方傳達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

2、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經事先通知乙方,甲方工作人員可對該房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該房屋存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及時督促乙方整改。

3、在任何時候,如遇火災等緊急情況,甲方有權不經通知乙方而進入該房屋內進行滅火,且不承擔因滅火過程中應急處置而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4、督促乙方在該房屋內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並督促乙方對這些設施、設備和器材進行檢查和保養。

5、配合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及其他執法機關對發生在該房屋內的消防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等工作。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和其他消防法律、法規。

2、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針對該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將有關消防安全制度交甲方備案。

3、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在該房屋內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4、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自覺接受積極配合、服從各級消防部門對該房屋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管理,自覺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且積極主動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乙方僱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乙方僱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6、嚴格遵守各項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用電及在該房屋內亂拉亂接電線,在該房屋內使用的電器產品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必須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的規定。

7、若租賃該房屋用途為辦公、經營、倉儲、生產或辦學等,則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使用電爐、電磁爐等高電熱器具,禁止在該房屋內使用煤氣灶、酒精爐等明火設備。

8、若租賃該房屋用途為居住,廚房(灶間)必須單獨設置,不得存放多餘的液化氣鋼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氣設備,用火、用電時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做到人走火滅、電斷。

9、嚴禁在該房屋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10、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和其它與該房屋有聯繫的公共區域堆放雜物。

11、在該房屋內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應迅速組織撲救,立即向甲方報告,並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遲報或隱瞞不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2、在該房屋內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若在該房屋內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或甲方向乙方發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乙方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簽訂的房屋的租賃協議(合同),並移交消防部門處理,甲方對乙方不予賠償。

3、此責任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本市有關法規發生變更,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責任內容。

4、甲、乙雙方租賃合約終止,且乙方搬離出租房屋並得到甲方確認後,此責任書自動解除。

5、此責任書一式叁份,由甲、乙各各執一份,交上級部門一份。

第4篇

為了加強對租賃房屋、租賃對象的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安全穩定,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房屋租賃雙方必須簽定租賃合同,並同時簽訂本安全責任書。本責任書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為(電話: ,手機: ),安全負責人為 (電話: ,手機: );租賃人為 (電話: ,手機: ),安全負責人為 (電話: ,手機: ),都應對租賃房屋的安全生產負責。

3、房主應隨時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和火災隱患,若因房主監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房主應承擔相應責任。

4、租賃人使用房屋前,應檢查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租賃人有權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後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責任外,租賃人承擔所有安全責任。

5、承租期內,租賃人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房主應對房屋的安全檢查負責,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督促和指導租賃人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6、租賃人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房主應隨時檢查租賃人是否在承租屋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加大房屋的負載,是否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一經發現、應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責任由房主和租賃人共同承擔。

7、租賃人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房主提出方案,經批准同意後,租賃人方可進行。並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8、租賃人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否則,租賃人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房主應加強對出租房的管理,若發現租賃人利用承租房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應當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房主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租賃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第5篇

根據大足縣人民醫院第三幢住房危房拆除,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開、公平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二、該房屋總面積㎡,拆除每平方米元,注:若甲方挖掘機挖掘的'面積在總面積金額內減除。

三、乙方在拆房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故意對甲方的材料進行損壞均由乙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付80%,注乙方拆除該房地圈樑為止。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6篇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 該房屋租賃期限為一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商業用房使用。

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所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要求續租的,則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2、 租金按年支付,即次年的`租金須在上年的 月 日前支付,收到租金後,甲方應向乙方開據有效的收款收據。

在門面租賃期間,因門面租賃所產生的一切國家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乙方應正確使用所租房屋,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施、設備的損壞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對房屋進行檢修,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乙方需對所租房屋進行裝修須徵得甲方同意,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需對房屋所進行的裝修改造等,租房期滿後無償交於甲方管理,乙方無權撤走。

房屋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給第三人。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第三人的; 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改變租房用途的; 拖欠租金達一個月的; 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7篇

為了構建和諧平安的社區,保證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經營有序安全,根據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書。

一、本安全責任書的時效為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起至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之時為止。在該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1、甲方對承租的外來人員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到轄區派出所中報暫住登記,並根據暫住手續辦理房屋租賃一切手續,要求承租人遵守與有關外來人口管理的規定,配合轄區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工作。

2、甲方要經常檢查乙方租住人員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規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設施。

1、乙方嚴禁在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私自亂接電線,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絕一切產生安全隱患的行為。

2、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消防安全的相關規定,並按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服從甲方物業管理,不得在樓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車輛、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結構和使用功能,如需進行合理的裝修,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退房時不得拆除已做裝修,以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須進行合法經營,按規定辦理工商、税務、衞生等相關登記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向有關部門舉報。

5、乙方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並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現火災,爆炸觸電及任何安全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給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應負責其僱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相關從業規範教育,並配備相應的

勞動安全用品、護具。乙方與僱員之間發生的勞務、工傷等糾紛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不得違反。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西安市有關管理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補充。 此安全責任書與所籤租房協議書同等效力,相互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