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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學院崗位職責3篇 崗位職責:塑造優秀學院的發展與成就

二級學院崗位職責是指在大學等高等教育機構中,負責管理和組織相應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的職位。崗位職責包括制定教學計劃、組織教學活動、指導學生工作、開展科學研究等。通過明確的職責分工,二級學院崗位能夠有效提升學院的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

二級學院崗位職責3篇 崗位職責:塑造優秀學院的發展與成就

第1篇

1.抓好教研組思想和師德建設,組織全組教師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教育教學理論及課程標準。嚴格執行《市光學校教師教學工作規範》,教書育人。協調本組人員的工作和人際關係,促進本組教師在思想上、業務上的交融,努力抓好本組的教風和組風建設,爭創有特色的優秀教研組。

2.根據學校教學計劃,全面制訂教研組工作計劃,定期檢查計劃的實施情況,搞好學期或學年教研工作的自評和總結。參與對本組教師教學情況的考核和評價。

3.根據本學科教師結構和特點,提出本組新學年或新學期教師任課安排的建議。及時瞭解教學進度和教學效果以及教學中的問題和學生的學習情況,聽取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向有關老師指出改進教學建議。

4.組織本組教師鑽研教材,督促和幫助各年級備課組工作,組織備課組制定教學進度計劃,開好每週一次的集體備課,經常保證兩週的超前備課量,並認真督促實施。組織本組的各項教研活動,安排組織好每兩週一次的教研活動,做到定時、定點、定內容。

5.深入課堂,深入學生,深入教師。經常瞭解、檢查本組的教學工作狀況和教學質量,發現、總結和推廣行之有效的教學經驗。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校內外教研觀摩活動,安排教師相互聽課。做好本學科公開課的組織評議工作。每學期組長聽課不少於15節,課後進行交流評價。

6.幫助新教師熟悉業務,關心新教師的成長,在教學的各個環節和教法上,對新教師施以具體的幫助和指導。不斷提高教學技能和教學質量,積極組織本組教師參加業務進修活動。

7.積極開展學科輔優補差工作,舉行專題講座和各種課外活動,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爭取各年級合格率達100%,優秀率有提高。

8.督促本組教師經常瞭解學生的學習情況,每月一次檢查各年級學生作業,瞭解作業量、難易程度和學生完成作業及教師批改作業的情況,注意聽取學生對教學的`意見和要求,以便及時改進教學。

9.協助教導處檢查本組教師執行授課計劃、備課、批改作業等方面情況。協助教導處做好學科的日常管理工作(檢查、考核、評價等),做好期中、期末考試命題卷、補考卷的指導及評價審核工作,考試後的質量分析等。做好本組學科競賽的組織工作。

10、教研組對本學科的課程標準、課程實施方案達到比較熟練解讀的程度。積極開展校本課程的開發和實施,完善考核評價制度。

二級學院崗位職責3篇 崗位職責:塑造優秀學院的發展與成就 第2張

第2篇

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領導者,負責學生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具體指導和管理。

6、加強對學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包括學生人生安全、宿舍安全、交通安全、節假日返鄉安全、出遊安全等;加強對班級參加重大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如集會、遊行等;加強班級在重大政治事件期間和政治敏感期的安全穩定教育,保證班級的政治方向。

8、注重選拔和培養學生幹部,組建班委會並指導他們開展工作,培養學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10、加強與任課老師的聯繫,瞭解學生學習情況和學習成績,召開班級會議,對個別成績較差的學生要單獨談話,必要時與該學生家長取得聯繫、交換意見,並及時將家長意見給所在學院。 11、及時向所在學院和有關部門彙報本班學生違紀情況並提出處理意見,對違紀學生教育要耐心,做到不縱容、不放棄、不袒護,並及時將有關情況與學生家長溝通。

12、認真做好學期班級學生綜合測評、優良學風班、文明宿舍、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評選工作。

13、協助學院認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調查、認定和統計工作,做好獎、貸、減、免、資、助、補等工作,幫助學生反映和解決學習與生活上的`困難。

14、畢業班的班主任要做好畢業生的信息溝通、就業指導、畢業鑑定、優秀畢業生評選和文明離校等工作。

15、遇身體有疾病、心理異常和其他特殊情況的個體學生情況,及時向所在學院彙報並協助工作。

16、積極參加班級開展的各類活動,經常與學生談心,對在學習、心理、生活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的學生要隨時關心、教育和幫助;做好《班主任工作手冊》的記錄工作,每學期期末將《手冊》上交所在學院查閲存檔。

第3篇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以及學校黨政的各項決定,提出落實學校行政決定的重要措施和辦法。

(二)主持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才培養方案、學科專業建設規劃;組織申報新專業、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組織開展各類學科、專業和學位點的評估;建設學科平台等。

(三)主持制定並組織實施院(系)教學計劃,制定並落實提高教學質量的保證措施;負責院(系)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質量工程項目建設等;負責組織實施院(系)教學管理工作和教風、學風建設等。

(四)主持制定並組織實施院(系)科研計劃;組織申報並承擔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特別是重大的、跨學科的科研項目;組織項目實施,培育和實現學術水平或經濟、社會效益高、影響大的標誌性成果等。

(五)主持制定並組織實施院(系)師資隊伍建設規劃;負責院(系)引進和學術團隊建設,不斷提高師資隊伍建設水平;根據學校工作安排和有關規定,實施教職工的崗位聘任及考核等。

(六)執行學校財務規定,負責院(系)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辦法的執行;做好院(系)年度經費預算,依法組織收入,並將各項收入納入學校財務核算體系;依法合理使用經費,勤儉辦學,提高辦學資金的`使用效益;負責院(系)內資產的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審查、監督所屬單位的經費收支和運行等。

(九)負責組織院(系)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提高學術交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