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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工作總結6篇

時間在我們不經意間流逝,我們要寫工作總結來分析自己以往的工作情況,在工作結束後寫好工作總結,是非常良好的工作習慣,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國有資產工作總結6篇,供大家參考。

國有資產工作總結6篇

國有資產工作總結篇1

2015年,我處根據《中共洛陽理工學院委員會關於印發2015年工作安排的通知》(黨發〔2015〕11號)精神和要求,緊緊圍繞學校改革創新工作主線和學校教育教學與科研工作中心,按照學校確定的重點工作和目標要求,在主管領導的具體指導下,依照三嚴三實新思想新觀念新要求,加強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班子團結協作,帶領全處人員總結國有資產管理實踐經驗,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突出重點、健全機制,創新方法、務實重幹,積極開展和推進重點工作,有序組織安排部門職責內的日常性工作,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各項資產管理任務。我校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得到了上級主管部門的好評,在2015年12月省教育廳組織的河南省屬高校及廳直單位資產管理工作培訓會上,我校和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河南農業大學四所院校作為資產管理工作典型單位進行了經驗交流。

一、認真紮實開展三嚴三實教育實踐活動,轉變思想、轉變作風、轉變方式

按照學校黨委和機關黨委的部署與要求,認真紮實開展了三嚴三實教育實踐活動、三查三保活動和懶政怠政專項治理。通過個人自學、集中聽專題輔導報告、開展談心交流、專題學習研討等形式,結合實際工作,認真查找了處班子和處級幹部個人存在的不嚴不實問題,建立臺賬,制訂整改措施,在工作中加以改進和提高。通過活動的開展,班子成員進一步增強了紀律和規矩意識、強化了用權和責任意識,明確職責和目標要求,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全心投入、履職盡責,紮實推進年度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加強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強化意識、強化要求、強化責任

我們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部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中,確定了用制度加強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的思路,落實一崗雙責要求,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修訂了《洛陽理工學院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制訂了《洛陽理工學院招標管理暫行規定》、《洛陽理工學院零星採購管理暫行辦法》、《洛陽理工學院公用房管理辦法》,以校發文形式公佈施行。對招標採購、資產處置等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工作人員加強廉政教育,嚴格遵守學校制訂的物資招標採購流程、建設工程專案招標流程等7項經濟活動工作流程,資產處置按程式組織進行,招標檔案、資產處置文書等使用統一的會籤程式,會同歸口管理及使用部門、監察處、財務處、審計處堅持層層把關,集體研究、集體決定,預防和杜絕不廉潔行為和現象的發生。部門制訂了《工作制度》和《處長辦公會議制度》,班子成員堅持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民主公開,科學規範管理,全處人員講政治、講紀律、講奉獻,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學校的財務制度,全年無一例違規違紀事件發生。

三、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規範有序、務實重幹,積極開展和完成工作任務

(一)按照學校實施開源節流增效改革重點工作,著力開展了土地清理清查和部分閒置土地開發利用規劃及相關工作

根據學校的總體要求,按照統籌規劃、逐項論證、逐步推進的原則,學校成立了工作組經實地勘察和調研開展工作。一是完成對開元校區沿洛宜路閒置地塊開發利用調查論證工作,開展了合作商談;二是完成了開元校區洛宜路與龍翔商業街交叉口閒置地塊開發利用調查論證和相關歷史遺留問題依法依規妥善解決工作,與原洛陽大學化學試劑廠承包人達成了搬遷協議,與合作方達成了聯合開發建設協議。此項工作難度大、問題複雜多樣且多年未能得到妥善解決,為了做好工作,我們積極克服困難,深入調研論證,用心協調處理,就相關問題詢訪了環化學院、經管學院、會計學院的專家博士,在學校法律顧問的指導下按程式規範操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二)服務於學校轉型發展和創新創業要求,大力推進了閒置房產資源開發利用和充分利用工作

完成全校49個房產使用管理單位房產自查上報彙總和學校三個校區、三個家屬區119處校屬房產分佈、房間面積計算、使用情況普查核實以及資訊收集、分類、彙總等房產清查基礎性工作,為盤活資產存量提供了資料支撐。同時,結合此項工作,為充分發揮房產使用效益,合理利用,根據學校總體安排,一是對九都校區房產資源分佈狀況和使用利用情況進行了調研和分析論證,並形成了《九都校區資源開發利用初步論證方案》,按照《九都校區圖書館樓騰空搬遷工作方案》,督促相關部門進行了房間騰空搬遷工作,為學校提供了5680㎡可開發利用房產;二是按照學校轉型發展雙創工作要求,對王城校區原機電樓、教學e樓調整騰空了4300㎡用房作為理工創業大廈,用於大學科技園、科技大市場等建設發展。

(三)對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裝置加強管理進行了調研分析,提出了相關工作建議

根據學校安排,4月中旬,在對浙江理工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和西南科技大學等高校調研學習的基礎上,對學校10萬元以上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裝置的分佈狀況、價值構成、裝置使用特性等情況進行了調研和分析。鑑於我校沒有規劃設計適合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裝置集中管理場所的實際情況,提出發揮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裝置作用、提高其利用率比較可行的辦法是建立開放共享服務平臺,初步擬定了《洛陽理工學院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裝置專管共享平臺建設實施意見》、《洛陽理工學院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裝置開放共享和有償使用管理辦法》。

(四)摸清無效資產存量,安排部署了學校資產處置工作,完成了資產處置申報及部分資產的實物處置

組織召開資產管理工作會議,安排部署了資產處置工作,下發《洛陽理工學院2015年資產處置工作方案》,指導、督促、服務各資產使用管理單位完成資產處置自查申報工作。共收到全校24個單位12975臺件、價值2776.4萬元資產報廢申請,經學校研究同意分三批進行處置。按照資產處置流程,將第一批符合報廢條件的10153臺件、價值999.67萬元資產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了報廢申報材料。結合九都校區圖書館樓騰空、開元校區後勤倉庫院內整治和王城校區大學科技園、科技大市場等用房需要,經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先期對三個校區9406臺件、價值290.6萬元傢俱類等資產按流程進行了實物處置。結合資產處置工作,按照學校駐村幫扶工作相關要求,根據宜陽縣韓城鎮五嶽溝村實際需要,向該村捐贈櫃子10個、課桌凳50套。

(五)按照規範操作、公開公正要求,組織完成了招標採購相關工作

按照符合省財政採購支付要求,突出資產購置使用部門需求,搭建好資源交易平臺的目標要求,完成招標採購專案計劃上報審批62項;組織完成政府招標20項,政府定點採購6項,政府協議供貨8項;完成校內招標採購32項,近200項零星採購;組織專案驗收45項,為保障學校教學、科研中心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物資需求搭建好平臺,提供了較好的服務。

(六)研究制定了部門十三五發展規劃,有序完成國有資產日常管理工作

根據學校十三五發展規劃要求,研究制定了部門十三五發展規劃。組織完成日常管理工作,辦理了8364.68萬元新增資產入庫手續;完善了土地、房屋及建築物基本帳目;根據幹部換屆和校屬機構調整情況,對資產交接、分流和資產資訊管理系統相關資訊、賬目進行了調整;完成學校2014年度15.38億元國有資產實物賬目彙總、核對和資訊上報工作;配合審計處完成了38名離任處級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2015年是忙綠而充實的一年,我們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同時,我們也感到要管理好資產,發揮好資產的作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為學校的轉型發展提供物資保障,轉變管理理念、健全管理機制、加強管理隊伍建設是資產管理要加以做好的重要工作。2016年,我們將繼續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創新發展,加強管理為指導思想來謀劃工作,努力為學校的轉型發展做出貢獻。

國有資產工作總結篇2

時光匆匆,入校已半年多時間,這半年年是忙碌的,也是我人生最有收穫的半年,入校以來,我就職於校國有資產管理科,併為20xx級旅遊英語專業教授《旅遊概論》及《導遊基礎》兩門專業課,同時參加了學校組織的針對於新進教師的的各項>培訓活動,半年的學校工作給予我的不僅僅是一個崗位,一份工資,更多的是收穫,是感悟,是成長。以下是我對於這半年時間的.個人工作總結。

(一)工作內容

20xx年6月份我正式入職西安航空職業學院,就職於國有資產管理科,可以說從象牙塔跨越到了社會的大熔爐。6月份主要的工作是熟悉學校及工作環境,整理原有>房地產檔案資料,熟悉學校國有資產情況,9月份主要工作是協助辦理新教師入住工作,以及校教學樓、實訓中心、職工宿舍、門面房等房地產情況摸查,步走訪新老校區教學樓5棟,辦公室80間(檔案室庫房等另計),老區實訓教室7間以及汽車中銳實訓基地。走訪教職工單身宿舍樓三棟47間。繪製教學樓、職工宿舍平面示意圖6幅,辦公室人員清查單8張。

從10月中旬開始,我主要負責學校物資採購的招投標工作,工作的主要內容分為掛網(擬定招標公告)、報名(初審資質)、協調會(組織各部門到會並做好會議記錄)、發放招標檔案(編寫招標檔案)、開標(組織協調各部門參會,當眾開標,填寫備忘單)、公式結果(編寫中標公告並掛網)、執行合同(協調各領導籤合同執行單)。主要完成的工作為:(1)在科長的帶領下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6個全國、省部級檔案。(2)合法合規的組織了學校招投標專案16個,其中貨物裝置類12個,基建類4個;按規定流程組織協調預備會及招標會30場,會議中做好記錄;執行有效經濟合同13份;各招投標專案有關資料原件均已妥善排號存檔。

(二)>心得體會

從知道招標到真正接觸招標不過才幾個月的時間,但是在這幾月的時間裡我從迷茫走到了晴朗,這是我今年最大的收穫,通過這幾個月的學習,我認識到了招標工作的特殊性,它是一個綜合性的工作,但是工作要求必須是細緻。招標工作是一個具有服務性質的工作,它的目的是幫助有需要的人找到合適的提供者,而要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注意每個環節,而且要使每個環節都能很好的銜接,這樣才能保護好每一方的利益。

國有資產工作總結篇3

近年來,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密切關注縣的整體發展,充分發揮其作用,不斷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措施,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的儲存和增值。我縣國有資產管理報告如下: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xx年縣政府出臺了《縣政府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首次系統全面地為我縣國有資產管理明確了方向。xx縣行政機關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措施,規範資產轉讓、銷售、轉讓、損失、報廢處置,制定統一的國有資產處置、申報、審批流程,使國有資產處置遵循規則,有效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完整,防止國有資產損失。

二、二。加強資產檢查和登記。建立健全資產登記制度,充分掌握國有資產的分配和變更,將資產登記管理納入國有資產監督的日常工作,為發現家庭背景提供基本支援。充分利用省級行政機構資產管理資訊系統,結合行政機構清理資本,清理縣國有資產登記,實施動態管理,充分掌握縣國有資產佔用、使用、儲存、增減,為決策提供及時準確的資料。xx年,我縣成功完成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登記。

3、振興和利用國有資產。全縣高度重視國有資產管理,不斷加強監管責任,認真管理和利用國有資產,確保國有資產利益最大化。全面清理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安置住房。與其他有關部門合作,全面清理、登記和核實政府多年來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安置住房的建設、分配和安置,全面清理、登記和核實閒置住房

麵條移交給縣國資委,經批准後同意分配出售。

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目前已收回安置房住宅xx套,門面房xx套,車庫及儲藏室xx間。對縣直有關單位清理閒置的辦公用房,進行了重新登記分配,調劑給社群、縣殘聯等部門使用,保證辦公用房進一步合理,充分利用閒置資產,發揮國有資產最大效益。

四、規範處置流程。我縣嚴格執行《企業國有資產法》、《縣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把好關鍵點,確保國有資產轉讓、出借、出租等都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保證國有資產處置行為依法、公開、公平、公正。

一是把好決策審批關。所有處置行為必須有單位或企業的內部決策檔案,決策檔案報國資委審批,涉及重大事項的必須報縣政府批准。轉讓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導致不在擁有控股地位的,縣國資委先組織清產核資,並委託會計事務所進行全面審計。

二是把好資產評估關。資產評估通過專業化手段對國有資產的現實價值進行評定和估算,為國有資產處置行為提供公允價值尺度。縣國資委嚴格把好資產評估關,對應進行資產評估的一律要求進行評估,評估報告必須報縣國資委核准或備案,作為國有資產處置價格的參考依據,為實現國有資產保值提供保障。

三是把好進場交易關。通過國有資產進場交易,充分發揮產權交易平臺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資訊集聚和價格發掘功能,最大限度的披露轉讓資訊,為轉讓方與意向受讓方搭建溝通橋樑,通過規範的交易模式,為國有資產尋找一個好孃家。我縣國有資產出租、出售、產權轉讓、經營權轉讓等都是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統一委託縣公共資源交易局或產權交易所,進行公開掛牌,保證資產處置公開,收入及時上繳國庫。

五、加強國有資產收益管理。明確規定了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處置國有資產等形成的收入屬於國家所有,全部採用財政非稅收入票據,收入全部上繳縣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六、下步工作:

1.繼續完善制度建設。根據中央、省、市相關檔案精神,我縣要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建立以資產產權管理為基礎,以資產配置為核心,以資產處置為關鍵一整套可行有用的制度辦法。

2.加強經營性資產管理制度建設。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是資產管理的重點,也是資產管理工作的難點。要加強經營性資產管理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公共房產統一管理、公開招租的制度,防止低價出租、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3、積極推行資產資訊化管理。要進一步完善財政對單位的管理流程,規範單位資產基礎資訊體系,夯實單位內部管理基礎。通過資訊系統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提高財政工作透明度、提高單位資產管理資料質量,創新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手段,改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方法和模式。

國有資產工作總結篇4

一年來,在本局各位領導的正確指導下,本人始終以"求真務實"重要思想作為工作的出發點,以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落腳點,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將一年的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堅持運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資訊系統》處理各項國有資產管理業務為了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完全和完整,要求下屬各單位運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資訊系統》完成各項國有資產業務管理工作,使我們隨時掌握各單位國有資產的執行情況,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推動資產的優化配置,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全面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為規範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進一步推動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據國家財政部《關於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對本局12戶事業單位進行資產清查工作,核實本局資產總額xxxx.928308萬元,其中固定資產xxxx.47919萬元,負債總額xxxx.545572萬元。

通過此次資產清查,查出評估價值近xxxx.00元的300多處資產—土地、房屋類未入帳,盤盈資產xxxx.21585萬元;盤虧資產xxxx.571304萬元。

通過資產清查,全面摸清了家底。對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了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了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奠定了基礎。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資訊資料庫採納了初始資訊,實施了動態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了資訊支撐。

三、調查國有資產房屋出租出借情況

各單位普遍存在著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情況,這些資產佔有、使用單位的其所有權性質沒變,仍然屬於國家所有。為了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我們對下屬各單位的房屋出租、出借情況進行摸底清查。分類別將各單位租賃合同、協議整理備案,按照坐落地點、出租日期、出租面積、出租金額等進行登記造冊。以此杜絕私設小金庫、杜絕腐敗。為政府非稅收入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提供有效依據。

四、加強國有資產處置管理

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對各單位處置資產的行為按程式進行審批。要求新購置及盤盈資產要及時入帳,以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對於合法調撥的國有資產,堅持申請、評估、審批、處理的程式,;對於申請報廢的固定資產,堅持實地檢視,核對實物與帳面是否一致,是否達到報廢標準,保證國有資產處置收入足額及時的上繳到財政專戶。

對於個別單位違規對資產進行處置,例如:擅自拆扒房屋類固定資產、先處置資產再提交申請等情況,及時給予糾正,並且向上報部門彙報,確保各單位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給予足夠的重視。

五、工作中的不足

資產清查工作中已核實的一些資產報廢、盤虧及帳目混亂情況,目前相關部門尚未進行帳目調整,所以帳目中體現的資料與資產清查資料不完全一致,目前正在協調中。

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管理工作還不夠主動,對各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情況掌握的還不夠細緻。尤其是下屬各單位的資產出租出借情況比較混亂。某些單位對資產進行出租,沒有完整的審批手續,這有可能使租金收入沒有按“收支兩條線”的原則處理,存在個別“坐支”現象。有些單位資產出租協議不過完善,租金及租期不合理,例如房屋類資產租期時間過長,租金卻始終保持較低價格,這不符合市場發展規律,容易造成國有資產收益部分流失。

擬對各單位房屋出租出借情況做進一步完善調查,對瞞報、漏報的單位下發通知,予以修正。

國有資產工作總結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維護資產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提高資產營運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和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發展,根據財政部《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江蘇省省屬高等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國有資產是指由學校佔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總和,包括國家、省、市各級財政資金形成的資產,各級財政撥給學校的資產,學校按照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組織各項收入和各類科研經費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第三條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扎口管理、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目標:通過對非經營性資產的管理,達到合理、節約和有效使用的目的;通過對經營性資產的管理,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五條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任務: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高等教育和公共財政要求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根據規定的資產配置標準合理配置資產,並將新增資產納入預算,形成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效結合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晰產權關係、實施產權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學校非經營性資產的合理、節約和有效使用;對學校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並實現保值增值。

第六條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原則:學校資產管理活動,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推行固定資產配置定額制度,促進資產整合與共享共用,實現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的緊密統一;堅持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堅持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安全完整與注重績效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資產和資產管理

第七條學校資產的表現形式: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1、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能夠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2、對外投資是指利用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

3、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如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資產。固定資產按用途分為:土地、房屋及構築物;專用裝置;通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其他固定資產六大類。

(1)土地:能以貨幣計量的土地;房屋及構築物:房屋(含附屬設施)包括教學和科研用房、行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後勤服務及其他生產經營用房等;構築物指房屋以外的建築物和設施,包括校門、雕塑、道路、橋樑、圍牆、水塔、運動場、游泳池、停車場、給排水管道、輸電線路、通訊網路線路、綠化、衛生和消防設施等;

(2)專用裝置:指教學、科研需要的具有一定技術性能和用途的物資。包括教學科研專門儀器儀表、機電裝置、文體裝置、電子裝置、印刷機械、醫療器械、炊事裝置、交通工具、批量同類裝置等;

(3)通用裝置(一般裝置):指行政辦公、後勤服務和其他工作需要的具有一定效能和用途的物資。包括辦公裝置、傢俱、工具、量具、器皿、批量同類裝置等;

(4)文物陳列品:指學校擁有或接受捐贈的、用於教學、科研或收藏、展覽、陳列用的各類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5)圖書、檔案:指學校圖書館及院部、機關部門、科研課題組等收藏的、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各種型別圖書資料(包括普通圖書、期刊、圖片資料、錄音資料、影像資料、電子書刊、軟體、資料庫等)和檔案;

(6)其他固定資產:指不屬於以上各類資產的其他固定資產。如:標本模型、植物、被服裝具等。

4、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學校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校名、校牌、校譽、商譽、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等;

5、其他資產是指不屬於以上各類資產的其他各種資產。

第八條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資產配置、資產使用、產權登記與糾紛處理、資產處置、資產收益、資產評估與清查、資產資訊管理與報告、資產績效管理、監督與獎懲等。

第九條學校應建立和健全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責任人制度。

第十條學校資產管理及使用部門要對實物資產定期清理和檢查,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要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按規定程式及時處理;要加強對校名、校牌、校譽、商譽、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切實防止無形資產的流失。

第三章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統一領導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對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並提出決策建議,供校長辦公會或校黨委常委會進行決策。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的管理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

2、稽核學校有關資產管理、資產使用的配置計劃;根據上級部門的授權許可權,對學校國有資產的處置進行稽核,報校長辦公會或常委會審批;

3、履行學校直接對外投資的出資人職責;

4、對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5、研究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國資委下設辦公室(下簡稱國資辦)於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國資辦是學校國資委的日常辦事機構,是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扎口管理部門,統籌管理學校資產,履行資產管理職責。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管理部門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學校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學校國有資產配置、處置和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事項的稽核和向國資委、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辦理報批工作,並根據審批結果辦理國有資產相關事宜;

3、負責辦理國有資產產權佔有、變更及登出的登記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清查、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工作;

4、負責學校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5、負責學校資產資訊化平臺建設與日常維護工作,並負責對學校各部門資產管理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與績效考核工作;

6、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報表、報告彙總上報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向其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

第十三條資產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對本部門佔有、使用和管理範圍內的國有資產實施管理,並配合國資辦做好學校資產管理及相關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1、校辦負責學校校名、校牌、校譽的協調管理,研究生院、教務部、國際合作交流處和繼續教育處具體負責相應層次辦學校名、校譽管理;

2、財務處:負責學校國有資產的價值管理;建立國有資產總分類明細賬;負責學校流動資產、債權、債務的管理;

3、科學技術與產業部、人文社會科學院:負責學校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定學校無形資產管理實施細則;負責專利權、著作權、版權、科研成果管理),負責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的評估、推廣與轉化,監督無形資產的轉讓,維護學校對各類無形資產的收益權。加強對各類無形資產的保護,清理對無形資產的侵權行為;

4、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學校各類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登記;負責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資訊系統的日常維護及彙總統計工作;負責學校對外投資收益管理;具體負責學校教學科研用儀器儀表、機電裝置、電子裝置、印刷機械、衛生醫療機械、文體裝置、標本模型、工具量具、器皿、低值儀器、集中採購材料和行政用辦公裝置(含交通工具、非教學科研用的衛生醫療器械、印刷機械、機電裝置、文體裝置、儀器儀表、工具、量具等其他裝置)、被服裝具及相關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5、後勤管理處:負責學校土地及植物、房屋及構築物、傢俱(含教室課桌椅)、學校在建、已竣工但未移交的房屋、構築物等資產的管理;

6、圖書館:負責學校圖書資料、報刊雜誌、資料管理;

7、檔案館:負責學校檔案資料管理;

8、博物館:負責學校文物及陳列品管理;

9、江蘇蘇大投資有限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產業政策,明晰學校主體與各產業主體的產權關係。代表學校對各產業主體佔有、使用的各類資產(包括資金、房屋、裝置等有形資產和校名、校譽、資質證書、專利、專有技術、商標、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經營及進行保值增值考核和監督管理。負責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的產業化過程,評估科技成果和對外投入等市場化運作及收繳企業應繳資產佔用費和應繳利潤,維護學校主體所享有的對各類資產的收益權;

10、紀監審辦公室:負責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監察、審計。

第十四條資產使用部門(包括非經營性資產和經營性資產使用部門)是對所使用的資產實施日常管理,資產使用部門行政主要負責人是資產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資產管理工作;各部門應成立資產管理工作小組,明確一名單位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資產管理工作,確定一名資產管理員負責本部門國有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資產管理人要相對穩定,變動時要實行“接班人先到,交班人後走”的原則,做到帳、卡、物交班核對無誤,簽署交接書,並報資產管理部門備案。學校國有資產使用部門具體職責:

1、落實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設立專(兼)職資產管理員和資產保管人並建立相應的崗位職責;

3、按照資產管理的業務流程,做好資產申購、驗收、領用、登記、調撥、轉讓、報損和報廢等報批手續,維護好本部門在“江蘇省屬國有資產管理資訊系統”的資產資訊;部門職工崗位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4、經常檢查並改善資產使用狀況,減少資產的非正常損耗,做到高效節約、物盡其用,充分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防止資產使用過程中的損失和浪費;

5、定期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不得少於一次),及時反映本部門資產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做到賬賬、賬卡、賬物相符;並根據學校要求按時編制資產資訊統計報表;

6、經營性資產使用部門在核算資產價值形態和實物形態同時,還要核算資產保值增值成果,按時足額上交國有資產使用費;

7、接受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並報告有關資產管理工作。

第四章資產配置

第十五條國有資產配置是指為完成學校教學、科研等各項事業發展需要,按照國家、省及學校有關規定標準和程式,通過購置、捐贈、調劑等方式或途徑配備資產的行為。配置原則是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學合理、優化結構、勤儉節約、從嚴控制。

第十六條各部門國有資產購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現有資產無法滿足單位教學、科研等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

2、不能與校內其他單位共享、共用的相關資產;

3、經過專家論證確需購置的資產。

第十七條各部門國有資產購置按照下列程式報批:

1、各部門不論用何種資金購置資產,須將購置計劃報至資產管理部門,資產管理部門將根據其佔有、使用的資產狀況及學校整體資產狀況簽署相關意見(或組織專家論證),同意後方能購置。否則,財務處不予報銷;

2、各部門申請增量資產時,資產管理部門會同國資辦稽核該部門資產存量,國資辦會同財務處協商後,彙總提出資產增量計劃(包括擬購置資產的品目、數量、經費)納入預算,報國資委或校長辦公會議審批;

3、經資產管理部門和國資委審批或校長辦公會審批的增量資產購置計劃,作為學校辦理採購的依據;

4、專項經費購置資產,按其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配置資產應當符合規定標準。沒有規定配置標準的,要加強論證,從嚴控制、合理配置。

第十九條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內部控制流程規範購置資產,不得超標準、超預算購置。

第二十條學校要優化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切實發揮資產的使用效益。對閒置或使用效益不高的資產,在校內進行調劑配置,並按規定辦理轉移手續。校內無法調劑的可對外轉讓。凡經確認應當收入博物館館藏的文物、陳列品,必須送交博物館收藏,任何單位不得隱匿不報,擅自留存,或者任意加以處置。

第二十一條學校國有資產購置按照政府採購及學校有關招投標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無償調入或接收捐贈形成的資產均屬國有資產,由學校依法佔有使用,並按高校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作價入賬。

第二十三條資產使用部門對新增資產及時進行驗收、辦理使用登記,錄入“江蘇省屬國有資產管理資訊系統”,及時進行賬務處理,保證賬賬、賬物的一致性。

房屋建築物等自建形式配置的資產,應在竣工驗收六個月內完成竣工決算審計,辦理財產移交和權屬證書,並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要求,及時做好該部分資產的交付使用、登記和入賬工作。對於無法及時完成竣工結算的自建資產,應通過暫估形式及時辦理資產入賬工作。

第五章資產使用

第二十四條國有資產使用是指學校資產自用、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等行為。國有資產使用應首先保證學校教學科研任務和事業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學校國有資產使用應遵循權屬清晰、安全完整、風險控制、注重績效的原則,建立國有資產有償使用制度,積極推進國有資產整合與共享共用,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使用有效性的評價機制,對國有資產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學校國有資產和資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六條有以下行為必須履行報批程式:

1、國有資產出租、出借行為,必須向省教育廳報批,不改變國有資產原有使用功能的季節性、臨時性出租出借行為除外。貨幣資金一般不得用於出借;

2、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必須向省教育廳報批。

第二十七條高校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等事項,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可行性論證、法律稽核和監管,做好風險控制和跟蹤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事項,應按規定許可權履行審批手續。

第二十八條學校維持事業正常運轉與保證完成教育事業任務的房屋、設施、裝置、土地使用權和財政撥款等各類資產不得用於出租、出借、對外投資和作為抵押物或對外提供擔保。學校所屬控股企業進行對外擔保,應在嚴格論證的基礎上向省教育廳申請報批。

第二十九條學校應對出租出借及對外投資的資產進行專項管理和考核,並在財務報告中對該資產的數量、價值、回報等有關資訊進行充分批露。各部門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收益、科研成果形成的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權等取得的收入,應當納入學校財務處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學校國有資產使用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訂。

第六章產權登記與糾紛處理

第三十條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是國家對學校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登記,依法確認國家對國有資產的所有權和學校對國有資產的佔有、使用權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對學校及控股企業或實體屬於國家所有的資產,辦理產權登記、變更、登出等手續,依法確認產權歸屬關係,落實管理責任。

第三十二條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登記和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資產賬目,及時、準確地記錄國有資產的存量、增減、分佈等情況。實物形態應分類、編號;大型、貴重、精密的儀器裝置除入賬登記之外,還應按臺(件)建立技術檔案。對校名、校牌、校譽、商譽、各項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等以及其它財產權利,應明晰產權關係,及時辦理註冊登記手續。定期對資產狀況進行清查登記,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學校職工崗位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第三十三條各部門購置的資產,不論購置資金來源如何,都必須履行資產入賬登記手續,未經登記的資產不得報賬。

第三十四條產權糾紛是指學校財產所有權及經營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不清而發生的爭議。學校與其他國有單位之間發生國有資產產權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向省教育廳報告,並向省財政廳申請調解或者裁定。學校與非國有單位或個人之間發生產權糾紛的,學校應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批准後,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照司法程式處理。

第七章資產處置

第三十五條國有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移、轉讓或者登出產權的行為。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調撥(劃轉)、出售、出讓(含股權減持)、轉讓、置換、報廢、報損、對外捐贈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第三十六條國有資產處置的範圍主要包括:閒置、擬置換的資產,報廢、淘汰的資產,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的資產,盤虧、呆賬及非正常損失的資產,以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處置的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國有資產處置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和擇優的原則。

第三十八條學校國有資產處置必須堅持“先報批,後處置”的原則。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准,各部門不得自行處置。擬處置的資產必須經過論證、評估、鑑定或由技術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強制性處置意見。學校各類資產的處置由資產管理部門制定方案並按相關審批程式組織實施。資產管理部門定期編制固定資產處置清冊報國資辦,國資辦彙總後,提交主管校長、國資委、校長辦公會審定,校長辦公會審定後報省教育廳備案或審批。其中:

1、資產的出售、出讓、轉讓與置換處置:按規定程式通過有資質的產權交易機構,採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方式進行;

2、資產的報廢處置:按相應處置許可權組織招標進行處置。未達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資產報廢、報損,應從嚴控制;如涉及計算機、印表機、影印機等易導致環境汙染等安全隱患的資產報廢處置,應按《省級行政事業單位電子廢物處置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3、資產的報損處置:根據批准檔案辦理核銷手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對學校國有資產處置的批覆,以及學校按照規定許可權處置國有資產並備案的檔案,是學校辦理產權變動和進行賬務處理的依據。

第三十九條學校國有資產的處置必須履行以下的報批程式:

1、申報。資產使用部門對擬處置的資產向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稽核。資產管理部門按規定許可權稽核合規、齊全的資產處置申請資料;

3、審批。資產管理部門稽核同意後報國資辦,由國資辦根據學校國有資產的審批處置許可權向國資委、省教育廳以書面檔案提交處置申請。實物處置按照相關程式執行,學校根據省教育廳或省財政廳批准的資產處置檔案和處置結果進行相關國有資產賬務處理。

第四十條學校處置的資產應當權屬清晰。權屬關係不明確或者存在權屬糾紛的資產,須待權屬界定明確後方可處置。

1、處置國有資產要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尤其對重大投資(融資)專案以及對貨幣資產損失的核銷,必須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或聘請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經濟鑑證意見,由相關職能部門研究後,報學校審批,確保學校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投資收益;

2、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應當經社會中介機構評估,合理計價,正確反映其價值。切實加強對國有資產處置行為的風險控制。

學校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訂。

第八章資產收益

第四十一條國有資產收益是指學校出租、出借、處置資產和資產對外投資等取得的收入扣除相關稅金、評估費、拍賣佣金等費用後的部分。學校國有資產收益包括:

1、資產出租、出借收益是指學校利用閒置的辦公場所、教學實驗用房、門面房、場地、裝置、設施等資產,採取出租、出借等方式,向承租單位和個人等特定物件收取的租金、承包費、使用費、佔用費、廣告費、管理費等收入扣除相關稅費後的收益;

2、對外投資收益是指學校單獨對外投資或利用學校資產與其他單位合資、投資等取得的收益;

3、資產處置收益是指學校經批准將國有資產產權轉讓、資產置換、資產核銷所取得的收益,包括資產出售收入、出讓收入、置換差價收入、報廢殘值變價收入等扣除相關稅費後的淨收益;

4、其他國有資產收益。

第四十二條學校國有資產收益應納入學校財務集中統一核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國有資產使用部門不得隱瞞、截留、擠佔、坐支和挪用國有資產收益。

第九章資產評估與清查

第四十三條資產評估是指按照特定目的對被評估資產某一時點的價格進行評定、估算,從而確定其價格的經濟活動。學校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等應當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尤其對重大投資(融資)專案,必須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或者聘請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經濟鑑證意見,由資產管理部門研究後報國資辦稽核,由國資委或校長辦公會議審批,確保學校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投資收益。

第四十四條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相關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1、整體或者部分改製為企業;

2、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

3、合併、分立、清算;

4、資產拍賣、轉讓、置換;

5、整體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

6、確定涉訟資產價值;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進行評估的事項。

第四十五條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資產評估:

1、經批准整體或者部分資產無償劃轉給其他國有單位的;

2、學校所屬事業單位或國有單位之間的合併、資產劃轉、置換和轉讓;

3、發生其它不影響國有資產收益的特殊產權變動行為,報經省財政廳確認可以不進行資產評估的。

第四十六條學校國有資產評估工作應當委託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學校國有資產評估專案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核准和備案工作按照國家有關國有資產評估專案核准和備案管理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學校資產清查是指按規定政策、程式和方法對學校的國有資產進行基本情況清理、財務清理、財產清查、依法認定各項資產損溢、資產核實和完善制度等,真實反映學校國有資產佔用使用狀況的工作。學校資產管理機構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資產使用部門開展資產清查,具體工作應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執行。

第四十八條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清查:

1、根據專項工作要求或者實際工作需要;

2、進行重大改革或者整體、部分改製為企業的;

3、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資產嚴重損失的;

4、會計政策發生重大更改,涉及資產核算方法發生重要變化的;

5、內部機構發生重大調整或人員重大變動的;

6、上級部門認為應當進行資產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資產資訊管理與報告

第四十九條資產資訊管理是指利用計算機網路技術,對學校資產的現狀以及配置、使用、處置等環節進行動態管理,並在此基礎上組織國有資產的統計和資訊報告工作。

第五十條學校各級資產使用部門要按照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編報學校資產統計報表及分析說明;報送的報表做到內容完整、資訊真實、資料準確,同時對國有資產的增減變動、使用、結存情況及時報告做出文字說明,並列出變動明細。各部門應充分利用“江蘇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資訊系統”和資產資訊報告,全面、動態地掌握國有資產佔有、使用狀況,年終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第五十一條學校資產管理部門均須通過“江蘇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資訊系統”平臺,全面、動態地掌握國有資產配置、佔有、使用、處置、收益狀況,定期檢查本部門國有資產現狀,不定期對資產管理狀況進行檢查,並對資產變動、使用、結存情況進行抽查,在年終與各部門進行對賬時,應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學校資產管理部門須定期報告出租出借資產、對外投資資產的收益收繳工作,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況,對於對外投資資產長期無收益的應進行分析說明。

第五十二條國資辦定期向國資委或上級部門書面彙報學校資產統計表及分析說明,為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及編制學校財務預算提供決策依據。國資辦組織人員不定期對學校資產管理部門和各級資產使用部門資產管理狀況進行檢查,並對資產變動、使用、結存情況進行抽查。

第十一章資產績效管理

第五十三條國有資產績效管理是利用年度部門決算報表、財務報告、財產清查盤點、資產統計報告、資產專項報告、資產管理資訊化資料庫等資料,採用多層次指標體系和採取多因素的方式方法,科學考核學校總體及下屬各部門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等效益的行為。

第五十四條國有資產績效管理包括國有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建設、國有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等主要內容。

第五十五條學校要堅持分類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績效考核與預算考核相結合的原則,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績效管理的方式方法,不斷提高財政資金安排使用的物化率和資產管理的安全性、完整性、有效性。

第五十六條學校逐步建立校內資產管理績效考核體系,按照“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的原則,根據高等教育的特點,通過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的方法、標準、指標和機制,真實地反映和解析學校總體和各部門以及各類國有資產運營效果,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效益。

第十二章監督與獎懲

第五十七條建立健全財務監督、審計監督和過程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

第五十八條學校國有資產是完成學校教學、科研任務,促進各項事業發展的主要物質保障,學校師生員工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都應依法維護其安全完整,提高學校國有資產使用效率。學校要結合內部經濟責任制和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責任制,將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每個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九條建立國有資產管理獎懲制度,對資產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工作失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六十條學校國有資產管理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給予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通報批評;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按學校有關賠償標準予以賠償;有非法所得的,沒收其非法所得;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除給予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行政處分外,還將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按其職責要求進行資產管理,對資產流失或浪費不反映、不報告、不採取相應管理措施,造成資產損失的;

2、不如實進行產權登記、填報資產報表、隱瞞真實情況的;不按規定許可權擅自批准產權變動的;

3、擅自提供擔保的;

4、擅自轉讓、處置資產以及將資產用於經營性投資和用於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經營的;

5、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目侵佔資產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6、對資產收益,不認真進行監督管理,不按規定收繳資產收益的;

7、對長期閒置、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資產,不按規定進行調劑的。

第六十一條學校全資和控股企業資產管理中有上述行為的,參照省有關檔案規定,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一切管理和使用學校國有資產的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三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由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解釋。原《州蘇大學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蘇大20055號)同時廢止。

第六十四條本辦法施行前,學校國有資產已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的,按照合同協議繼續履行,各部門應當將原出租、出借合同、對外投資章程於本辦法施行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許可權報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備案。

國有資產工作總結篇6

一、領導重視、機制健全

一是局領導高度重視國有資產管理,按照上級要求,根據人員調整情況,及時修訂了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明確了國資專管員,負責局國資具體業務。二是結合實際,修訂完善了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對國有資產內容形式、資產管理職責、資金使用、產權登記、資產處置、責任追究等各項內容都有了明確規定,做到責任落實到位。三是提高認識,強化國資專管員的業務知識培訓,增強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認識,提高防患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識和能力。四是加強國有資產資訊系統建設,做到硬體上臺階、軟體規範、人員到位、資料準確。五是召開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排程會,總結經驗,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二、加強管理、紮實工作

一是做好國有資產集中管理,做到資產登記、統計及時,資產使用人變動後及時在國資管理系統中進行變更,使國有資產使用到人,資產明確。二是全面清查資產,資料詳實,做到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底數清、情況明、資料全。三是按要求及時核銷國有資產,如需增加資產能嚴格按照程式報送資產購置備案申請表、**縣政府採購表,做到先批後買,不批不買。四是規範國有資產資料、臺賬,能按照國資委要求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能按要求及時報送國有資產各類報表,能準時參加國資辦召開的會議及業務培訓,能及時完成國資辦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近年來,在局領導的正確領導、縣國資委的精心指導下,縣地震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促進了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多次受到了國資委的表彰。但我們也意識到與上級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局將不斷地找差補缺積極加以克服解決,不斷提升國有資產工作管理水平。

三、國有資產年報及月報填報工作

每年按照國資部門要求,及時、完整、準確上報資產年報及月報,資料達到帳實相符。

四、按時開展資產清查盤點

為摸清家底,每年單位組織開展兩資清查盤點,使單位資產明晰,每年七月及十二月按時進行清查盤點。

五、資產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經驗

(一)資產管理體制和制度建設方面。

近年來,我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制度建設在縣國資辦的大力支援和指導下,制度建設逐步完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主要做法有:完善工作流程和稽核機制,加強國資收入管理,加強監督、嚴格按規定執行。

(二)執行機制和管理方式方面。

縣地震局執行管理新增資產流程為:由需要採購裝置股室提出審請,報單位國資專管員稽核,然後報單位主要領導稽核,以上程式完成後,由單位國資專管人員向國資部門提出申請,數額較小的經國資部門批准後由本單位自行採購,屬採購目錄及大額採購的,統一提交招投標局進行招標採購。

縣地震局國資執行管理核銷資產流程為:由單位資產使用股室根據固定資產情況提出核銷申請提請辦公室國資專管員,國資專管人員根據申請和本單位資產管理有關規定提出是否符合核銷意見,提交單位領導,單位領導同意後由國資專管員根據核銷規定報國資辦備案或審批。國資辦進行備案或批覆後由單位專管員在國資平臺進行資產處置,經國資辦網上稽核批覆後交由單位財務進行帳務處理。

(三)資訊化建設方面。

為切實加強國資資訊化建設,單位領高度重視,為從事國資工作專管員配備了專用電腦,用於對本單位的國資資訊錄入與上報。

六、資產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多年的努力,我單位在國有資產的管理實踐與探索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也積累了一些經驗,但離真正實現國有資產有效管理的目標和任務還有差距,在實際工作中還有欠缺和不足。

(一)制度建設滯後,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還需要繼續建立、健全和完善,沒有可行的資產管理績效評價體系,對現有制度的執行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二)無良好的執行機制,在國有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上,無有效的結合,單位購置資產在年初無預算,在購買時隨意使用各種資金(無預算資金)。

七、對管理中存在問題的整改措施

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制度,以制度有效管理國有資產。制定單位國有資產購置及核銷流程,加強對本單位國資執行機制完善。嚴格按照年初預算進行購置資產,原則上無預算不進行資產購置。

八、加強資產管理工作的建議

加強監督,嚴肅制度,對新增資產配置預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在資產配置管理制度中應明確規定,要嚴格執行財政部門批准的資產配置預算,未經批准的,一律不得配備購置;對預算執行中,因特殊需要,需臨時追加預算購置資產的,也應嚴格按程式報批,經財政部門批准後,方可購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