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職場 > 工作計劃

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

為進一步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幫助我市離校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通過就業見習提升就業能力、儘快實現就業,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xx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閩政[20XX]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

一、目的意義

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是指由政府部門牽頭,發動用人單位提供實際工作崗位,組織離校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在實際工作崗位上進行見習的實踐性活動。其目的是為畢業生提供就業培訓和實踐的機會,幫助畢業生提升工作技能和就業競爭力,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同時,為用人單位深入考察畢業生的綜合素質、擴大選人視野創造條件,促進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做好這項工作,對於我市構建和諧社會,推動科學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組織管理

市人事局牽頭負責畢業生就業見習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包括制定見習計劃、確定見習崗位、認定見習單位、審定見習學員、協調見習補貼發放以及見習過程的跟蹤管理和服務等。具體工作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

三、見習單位與見習崗位

見習單位一般為本市具備一定規模和良好的社會信譽、管理規範、能為見習物件提供相應見習條件的企業。見習崗位一般為本市企業中適合畢業生工作、有一定技術含量和業務內容的崗位。見習崗位由見習單位自願申報,經市人事局認定後,統一納入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對提供崗位數量多、崗位質量高、見習條件好的見習單位,市人事局將向上推薦、申報省級就業見習基地。

四、見習物件

參加見習的物件(以下簡稱見習學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普通高等、中等院校離校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

2、xx戶籍或入校前具有xx市常住戶口;

3、符合見習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等條件;

4、自願提出見習申請;

5、身體健康,遵紀守法,能夠履行見習協議各項約定。

五、見習待遇

見習學員見習期間由市政府和見習單位共同提供見習生活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800元/月·人。其中,市財政承擔400元/月·人,其餘部分由見習單位承擔。同時,統一為見習學員辦理見習期間的簡易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市財政承擔。

六、見習期限

見習期限一般為3至6個月。有特殊需要的由見習學員提出申請,經見習單位同意,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批准後,可適當延長,但累計見習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見習學員應按見習期限的要求進行見習。見習期內,見習學員與見習單位不建立勞動關係。見習期間或期滿後被見習單位正式錄用的,見習單位應及時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

七、實施辦法

1、徵集見習單位及見習崗位

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通過走訪聯絡我市企業及在網路、媒體上刊發信息等方式,廣泛進行宣傳發動,在全市範圍內徵集見習單位及見習崗位。

2、見習資訊釋出

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各單位報送的《xx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崗位申報表》(附件1),經彙總、確認後,在xx人事網、僑鄉人才網及高校網站上釋出見習崗位資訊。

3、畢業生報名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根據自願的原則,向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交《xx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申請表》(附件2)和身份證(或戶口簿)、報到證、畢業證書等有關材料,辦理報名手續。應屆畢業生可以通過提交《見習申請表》、身份證(或戶口簿)、就業推薦表等材料進行預報名。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組織對畢業生報名條件進行稽核、確認。

4、供需對接

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建立見習供需資訊庫,通過畢業生自薦、見習單位自行聯絡、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推薦或依託人才市場進行供需見面等方式,按照雙向選擇、擇優使用的原則,經雙方達成意向,實現供需對接。

5、簽訂《見習協議書

見習單位和見習學員雙方簽訂《xx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附件3),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鑑證,並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見習學員辦理簡易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見習協議書》應明確:見習期限、崗位職責、見習待遇、見習計劃安排,以及見習單位和見習學員的權利義務。見習開始時間以鑑證後第二天起計。

6、實施見習

見習學員根據《見習協議書》到見習單位進行見習。見習結束時,見習單位應根據畢業生的工作能力和實際表現,對畢業生見習情況進行考核鑑定,出具《xx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考核鑑定表》(附件4),作為今後用人單位招聘和選用見習畢業生的依據。

7、見習補貼的發放和撥付

見習學員的見習生活補貼由見習單位按月先行墊付。市財政承擔的見習生活補貼費用在見習期滿後撥付,由見習單位填寫《xx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生活補貼申報表》(附件5),經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稽核後,將補貼費用直接撥入見習單位賬戶。

八、見習管理與服務

1、見習單位和見習學員應按照協議約定,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見習單位應加強對見習學員的工作指導,努力提高見習質量;加強對見習學員的管理,維護見習學員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見習期間產生的問題。見習單位不得隨意提前解除與見習學員的見習關係,見習學員出現違約並拒不改正者,見習單位與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經核實後,可取消其參與見習計劃的資格。見習學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終止見習。

2、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對見習過程進行跟蹤指導、協調和服務。見習單位、見習學員如遇到雙方難以協商解決的問題,請及時與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溝通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