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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範文


鄉鎮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範文

為了落實好《衛生部、財政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逐步均等化的意見》、社會治安穩定化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要求,為確保我轄區重型精神病管理專案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型精神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根據衛生部《重性精神病監管治療專案辦法》和《重性精神病監管治療專案技術指導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工作計劃。

一、 工作目標

1.基本建成覆蓋全鎮及周邊、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管理,至20XX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規範管理率達到80%。

2.普及精神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工作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2.領導小組職責 李廣平院長:全面負責全鎮重性精神病患者相關工作;

董仲均副院長:負責全鎮重性精神病處臵及相關治療指導工作;

王志國辦公室主任:負責重性精神病日常工作事物; 郭東興會計:負責經費及後勤保障;

樑貴海醫師、劉澤海醫師:負責重性精神病健康指導及登記工作。

三、工作範圍及內容

一、範圍:全鎮及周邊範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①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患者家屬及居委會人員培訓,增強家屬護理、居委會人員相關知識和識別技能。

②資訊收集: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的專(兼)職人員在上級主管部門及政府指導下進行對我轄區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資訊(重性精神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為的控制力,並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並做初步篩查工作,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資訊,在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主管專業機構。

3.收集確診病例資料

衛生院每一季度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資訊,彙總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專業機構。

4.病情評估

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檔,重性精神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由上級專管部門及專業機構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軀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5.定期隨訪

對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資訊,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和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臵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的基礎上按規定劑量範圍內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絡或轉診至上級專業機構進行診治,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專業機構處治。

6.患者報告

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病患者時,應及時報告及協助有關部門處臵。

七、健康教育、康復指導

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病的歧視和誤解。

8.技術指導

積極參與上級有關部門及上級專業機構的專業知識培訓及技術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