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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金融扶貧工作計劃

  2020金融扶貧工作計劃

扶貧小額信貸已成為金融產業扶貧最重要最實用的融資手段,是我省扶貧工作的一大品牌。下面由本站小編為您整理出關於金融扶貧工作實施方案供大家參考!希望大家喜歡!

2020金融扶貧工作計劃

為進一步做實做強這項工作,根據湖南省扶貧辦《關於做好2016年度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通知》(湘扶辦發〔2016〕14號)和《關於進一步明確全省扶貧小額信貸貼息工作的意見》(湘扶辦聯〔2015〕25號)、《關於進一步明確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和統貸統還問題的意見》(湘扶辦聯〔2015〕26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金融的助推及槓桿作用,促進產業發展,激發貧困農戶內生動力。

按照“有需求、貸得出、收得回”的總體思路,根據“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規範程式、防範風險”的工作原則,鼓勵全市所有銀行金融機構對農村貧困戶開展免抵押、免擔保、財政貼息的小額信用貸款,推動扶貧小額信貸健康、規範、有序發展,完成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目標,幫助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產業、增加收入、如期脫貧。

二、實施物件及範圍

全市建檔立卡的所有貧困戶中有發展意願、有發展潛質、有資金需求、有還款來源並通過銀行金融機構評級授信的貧困戶,鼓勵支援能夠帶動貧困戶脫貧增收的新型農業經營組織及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效益較好的其他企業以分貸統還方式參與脫貧幫扶。

三、扶貧貸款的任務、用途及效益

1、目標任務。

緊緊盯住全市2018年如期脫貧這一主體目標,圍繞“擴面、提質、增量、高效、安全”十字方針,充分發揮銀行金融業貸款支援貧困戶發展生產及新型農業經營組織以分貸統還方式帶動貧困戶脫貧作用,擴大貸款受益面。

全市建檔立卡貧困農戶總數為24353戶,金融部門要積極組織評級工作,評級工作要覆蓋每一個建檔立卡貧困戶,參評率要達100%,有效授信率達90%。

今年首批金融扶持貧困戶發放面不得低於20%,支援貧困農戶不得少於4870戶,發放扶貧貸款7300萬元,各鄉(鎮、辦事處)計劃發放數見附表4。

如果扶貧專案較多,需增加發放數,需由鄉(鎮、辦事處)向市金融產業扶貧工作部提出申請,經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批准後方可增加。

2、貸款用途。

扶貧小額貸款要圍繞產業發展這個核心,精準發力。

信貸資金必須用於發展產業,貧困農戶有能力自己通過發展產業脫貧的,可將扶貧小額貸款直接貸給農戶,扶持貧困戶通過發展生產脫貧致富;自己沒有條件發展生產的,可通過自己申請,鄉鎮推薦,發揮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現代農業龍頭企業及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組織及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其他企業(以下簡稱“扶貧企業”)作用,實行分貸統還模式扶貧,該模式要求“扶貧企業”必須與貧困農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企業回報給貸款貧困戶年回報率不得低於10%),禁止將信貸資金用於簡單的資本分成。

3、注重貸款效益。

各鄉(鎮、辦事處)要搶抓機遇,認真篩選產業專案,力爭通過金融扶貧支援,儘快發展農業產業專案,跟蹤和掌握貸款使用情況,並對扶貧信貸進行效益評估。

扶貧貸款不得用作購置生活日常開支等非生產性支出,也不得轉借給他人使用。

4、確保貸款投放安全。

各鄉(鎮、辦事處)在篩選專案及推薦貸款人時,要充分考慮資金的安全,按照“貸得出、收得回”的原則進行把關,凡由各鄉(鎮、辦事處)推薦的貸款,以鄉(鎮、辦事處)為主督促收回,各鄉(鎮、辦事處)要發揮基層組織作用,由村委會和村金融扶貧部把好初選關,制定具體的監管措施和辦法,確保信貸資金安全,防止出現不良貸款。

按照“誰推薦、誰負責,誰稽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推薦貧困戶及企業。

對程式到位但確因無法抗拒的天災人禍等原因造成的符合核損條件的貸款,經辦人員實行盡職免責;對因工作不負責或弄虛作假造成貸款收不回的直接責任人實行追責。

市金融產業扶貧工作部對各鄉(鎮、辦事處)壞帳率進行考核並與發放貸款掛鉤。

四、貸款品種及額度

(一)貸款產品。

扶貧貸款全部實行免抵押、免擔保,基準利率發放小額信用貸款。

市金融產業扶貧部對扶貧小額貸款給予貼息扶持。

(二)貸款額度。

1、全市額度。

全市扶貧貸款總額度按扶貧貸款風險補償金的10倍比例投放,貸款風險補償金隨貸款總額進行擴增,總額度由市金融產業扶貧工作部負責把關,市金融產業扶貧工作部按政策及時增加風險補償金。

2、個人額度。

由銀行按1至5萬元/戶標準對貧困戶進行信用貸款授信,獲得有效授信的,由各鄉(鎮、辦事處)在授信額度內推薦發放數。

未取得有效授信貧困戶不得享受扶貧貸款支援。

3、分貸統還企業扶貧幫扶額度。

實行分貸統還的扶貧企業,由企業向各鄉(鎮、辦事處)提出申請,經鄉(鎮、辦事處)篩選同意後向市金融產業扶貧工作部推薦,由市金融扶貧工作部對企業進行考查,並徵求貸款銀行意見後,在全市公示,無不良反應的,批准為我市扶貧企業,並根據企業實力,審批扶貧企業幫扶額度。

4、創新發展精準扶貧保險產品和服務。

鼓勵分貸統還扶貧企業參與“政銀保”分擔風險。

扶貧企業需要有一定的生產規模,且有一定的抗風險能力。

鼓勵分貸統還扶貧企業參加“政銀保”增信,凡參加“政銀保”的企業,憑保單可增加授信額度。

(三)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一般為1年,對生產週期超過1年的農業生產專案,可根據生產週期合理確定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四)幫扶企業及扶貧物件因專案發展需要,在享受扶貧貸款的同時,銀行優先提供“五權”抵押、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流動資金貸款等貸款,屬新型農業企業的,可享受財政三年50%的貼息補助。

五、貸款流程

所有貸款扶貧物件,首先需向銀行申請扶貧信用授信。

銀行對符合信貸條件的,發放《耒陽市貧困農戶信用貸款證》。

1、農戶貸款流程。

(1)有貸款需求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可持《身份證》和《耒陽市貧困農戶信用貸款證》向所在村金融服務站提出申請,村金融服務站對專案及還款能力進行稽核同意後向鄉(鎮、辦事處)金融服務中心申請扶貧貸款(申報資料需經村服務站稽核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2)鄉(鎮、辦事處)金融服務中心對申請人的主體資格、基本條件、經營專案、銀行授信等內容進行稽核,稽核同意並提出貸款建議。

(3)根據鄉(鎮、辦事處)金融服務中心初審意見,鄉(鎮、辦事處)扶貧領導小組或人民政府稽核發放貸款建議數。

(4)鄉(鎮、辦事處)人民政府統一造冊且經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後推薦到相關銀行。

(5)銀行根據鄉(鎮、辦事處)人民政府稽核表,按貸款需要收集資料、審批貸款,簽訂貸款合同,發放貸款,扶貧貸款要簡化手續,限期辦理。

(6)貸款歸還。

貸款到期前30天,由貸款銀行和村金融服務站向借款方提前催還。

2、分貸統還金融扶貧企業貸款流程。

在貧困戶及“扶貧企業”自願的前提下,鄉鎮可篩選“扶貧企業”及選擇銀行,統一組織分貸統還扶貧,流程為:

(1) 由“扶貧企業”向鄉(鎮、辦事處)金融服務中心提出分貸統還幫帶扶貧申請,鄉(鎮、辦事處)金融服務中心對“扶貧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抗風險能力、企業主要負責人信用及財產狀況進行稽核,同意作為本鄉鎮“扶貧企業”後,向市金融產業扶貧部申報。

(2)由市金融產業扶貧部對鄉(鎮、辦事處)金融服務中心推薦的“扶貧企業”進行考察篩選,通過初審後在全市公示,公示合格後發放《耒陽市扶貧企業分貸統還專案核准證》。

(3)鄉(鎮、辦事處)金融服務中心及扶貧企業根據市金融扶貧工作部簽發的《耒陽市扶貧企業分貸統還專案核准證》核准內容,選擇貸款銀行申請貸款。

(4)鄉(鎮、辦事處)在貧困農戶中宣傳金融產業扶貧政策,組織貸款農戶對企業進行考察,確定參加分貸統還貸款農戶。

(5)由鄉(鎮、辦事處)金融服務中心及貸款銀行組織借款方、銀行、扶貧企業、鄉鎮辦事處、市金融產業扶貧部簽訂五方協議。

所貸款項統一發放給扶貧企業,銀行對分貸統還業務要建立綠色通道,採取一次性辦理貸款、放款手續,由企業負責結息貼息和還款。

(6)貸款到期前30天,由貸款銀行和鄉(鎮、辦事處)金融服務中心向借款方提醒並催還。

貸款銀行每月彙總報送四份《扶貧貸款明細表》到市金融產業扶貧工作部(金融扶貧工作部、金融辦、人民銀行、財政局各一份)。

六、貸款風險補償金

設立市扶貧貸款風險補償金,風險補償金按銀行發放扶貧貸款額度比例及村金融服務站主聯比例對應考慮,風險補償金對所有實施小額信貸的銀行金融機構實行共享,實行應補盡補。

(一)風險補償金的來源和規模:風險補償金由省級財政扶貧資金和市財政資金按1:2的比例籌集。

資金規模根據當年貸款目標任務和實際放貸量,按照1:10的比率實行彈性增長,及時擴充風險補償金規模。

2016年首批小額貸款風險補償金規模為750萬元。

(二)風險補償金的管理:在市農商銀行等發放銀行設立專項扶貧小額貸款風險補償金專戶,用於核算風險補償金資金的餘額、利息收入、損失補償等。

貸款風險補償金由市金融產業扶貧工作部進行管理,實行封閉執行,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用。

(三)風險補償

扶貧小額貸款按照風險共擔,損失補償的原則,由市金融產業扶貧工作部和銀行金融機構共同承擔貸款本金風險及損失,並以政府補償為主。

屬於政府分擔的,使用風險補償金,屬於銀行分擔的,由銀行自行負責。

1、因市場因素造成產業和生產專案喪失收入來源或收入不足清償貸款的損失,政府分擔80%、銀行分擔20%。

2、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災害及貸款自然人死亡、重大疾病造成產業和生產專案喪失收入來源或收入不足清償貸款的損失,政府分擔90%,銀行分擔10%。

3、對於借款人有能力償還但惡意逃避等信用問題追繳不回的貸款損失,政府分擔90%、銀行分擔10%。

4、凡由鄉鎮推薦而造成無法收回的貸款損失,政府分擔90%,銀行分擔10%。

5、凡由於銀行能收回而未採取有效措施收回的,由銀行負責貸款損失。

6、其他原因造成的貸款損失,由政府與銀行協商解決。

具體扶貧風險補償辦法以《耒陽市金融扶貧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為準。

七、扶貧小額貸款貼息

(一)扶貧小額貸款貼息。

金融機構針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的用於發展產業和生產專案的小額貸款,由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負責貼息。

借款人利息實行先結後貼。

(二)扶貧企業分貸統還貸款貼息。

在扶貧產業專案中,由貧困農戶作為承貸和受益主體,委託扶貧企業根據專案合同,統一使用和統一歸還的信貸資金,按扶貧小額信貸政策貼息。

企業貸款利息由企業先結後貼。

(三)展期貸款貼息。

對於因產業和生產發展原因暫時無力償還的到期貸款,經金融產業扶貧部和銀行共同認定後,可以辦理貸款展期,展期後貸款總期限仍然在3年以內的,繼續給予貼息,屬於有能力償還但惡意逃避的不良貸款,應及時進行清收。

扶貧小額信貸貼息資金統一從省財政專項資金中安排,多貸多貼。

對一年內貸款,可實行利隨本清。

一年以上的貸款,可實行一年結息貼息,最後本利全清。

標籤:扶貧 金融 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