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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精神病工作計劃5篇

一個完善的工作計劃是任務順利進行的基石,提升了整體工作效率,工作計劃的周密性直接影響任務完成的質量和順利度,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管理精神病工作計劃5篇,供大家參考。

管理精神病工作計劃5篇

管理精神病工作計劃篇1

為落實國家《20xx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規範》和《20xx年度赤山湖管委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方案》要求,為確保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專案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防控措施,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預,有效降低危險行為,提高精神病患者與其家庭的生活質量,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為加強對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中心成立了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小組,組長由中心主任戴雙兵兼任,副主任丁常信副組長,成員有許發平、步海峰、李雙根、鄭霞、李葉根及各村醫組成。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領導、檢查、協調。許發平為專職管理員負責全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檔案建立、日常訪視、計算機資料維護工作實施。步海峰:具體協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日常工作。

二、年度工作目標建成功能完善的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至20xx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規範管理率達95%。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年度計劃管理精神病人80多人,全部病人統一進行規範化檔案管理,完成4次健康指導率95%以上,年度健康體檢率達到95%。

三、主要工作內容

1、管理人員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精神病防治專業人員、患者家屬等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患者家屬護理、桂委會人員相關知識與技能。

2、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檔案進行康復指導。及時為每一名新發現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3、精神病人的發現: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訓村醫與中心醫生通過合作醫療報銷,網格化入戶服務管理等方法,不定期對轄區人口進行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資訊,對發現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重性精神發育遲滯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為的控制力,並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並做初步篩查工作,明確的建立管理檔案,納入規範化管理。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資訊,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資訊,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範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絡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6、健康體檢:根據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適當的時間為所有在冊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費的體檢,體檢內容主要是身高、體重和血壓等一般專案,另根據需要,可以提供肝功能等檢查,體檢結束後及時告知體檢結果,並提出針對性的健康干預措施。

管理精神病工作計劃篇2

為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要求,為確保我區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專案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根據衛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規範》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工作內容

(一)範圍:全社群範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宣傳。並做好入戶訪視工作,瞭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資訊,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資訊。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資訊,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絡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6、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管理精神病工作計劃篇3

一、工作目標

1.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建成覆蓋全旗城鄉、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通過專案實施,提高各級醫療機構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2.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城市達到55%以上,農村達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網路。

組建街道、鄉鎮,居委會、村重性精神疾病基層管理網路,建立工作機制。網路人員由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醫師、護士、個案管理員(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醫護人員、居/村委會人員和民警、民政助理、殘聯助殘員等)組成。

(二)逐級培訓。

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培訓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培訓內容為:管理危險行為病人的知識和技術,規範重性精神疾病診斷和治療,提高評估病人行為危險性的水平,提高追蹤隨訪重點病人的能力。

(三)提供服務

1.患者篩查。

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培訓的專(兼)職人員收集患者的資訊,並做初步篩查工作。

2.開展病情評估和建立健康檔案。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為代表的,臨床表現有幻覺、妄想、嚴重思維障礙等精神病性症狀,且患者對其症狀缺乏現實檢驗能力的一組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專案管理的時候,除需要原承擔治療任務的專業醫療機構提供疾病檔案資訊外,還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軀體疾病,為明確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最近診斷情況、最近一次治療效果、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開展危險性評估,建立重點病人監控網路。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實施健康管理過程中,要用好用活健康檔案,不斷充實和豐富健康檔案內容。

3.定期隨訪。

對於納入專案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內容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資訊,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範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絡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藥物不良反應或有危險行為傾向的患者,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4.健康教育和康復指導。

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機構應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對已登記病人的家屬開展家庭護理和管理教育。

管理精神病工作計劃篇4

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把防治工作重點逐步轉移到社群和基層,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對精神衛生服務的需求。加強轄區精神衛生工作,對轄區內重型精神病進行登記管理,對居家患者進行治療隨訪和康復指導,每季度對患者隨訪一次,20xx年城鎮和農村重型精神病患者納入管理的總數佔總人數的60%和30%。特制定轄區精神衛生管理工作計劃。

1.利用多種形式開展精神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精神衛生知識,提高社群人群精神健康水平。在轄區人群中開展精神疾病的防治康復工作,對精神疾病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

2.準確掌握本地區總戶數、人口、精神病人總數、發病率、患病率、重點病人數、疾病分類及精神病人的動態變化,包括疾病分期、治療情況和去向,實行精神病人微機管理。

3.識別不良精神和心理行為問題,早期發現精神疾患病人,上報或轉診到本地區負責社群精神衛生的管理機構。

4.開展社群情感障礙的危機干預、精神疾病康復、心理衛生諮詢、家庭病床及多種形式的醫療服務工作,方便患者就醫。

5.指導全科醫生、居委會和監護人開展精神疾病的康復治療,向精神病患者或其監護人、近親屬傳授康復方法,普及康復知識。

6.與公安、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做好重大節日和會議期間重點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

7.為加強精神疾病管理,實行精神衛生工作統計報表工作制度。

8.登記填寫完整、準確、字跡清楚,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如季度、年度報表及重點病人管理報表等。

9.本轄區精神病人出現動態變化時,及時在病人檔案及隨訪表上做好記錄,按病人檔案管理制度規定及時上報。

10.統計資料與報表均以病人檔案及隨訪表資料為準,做到登記表、檔案資料與病人數相符,數字準確,不空項。

11.各村衛生室醫生,要定期走訪居委會,至少每1個月入戶走訪一次轄區登記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寫“精神病患者隨訪記錄”,及時掌握病人變化情況,見面率達到90%以上。

12.對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隨訪,確定疾病的分期,對患者及其家屬進行康復治療指導,完整填寫隨訪記錄。

13.對疾病期、波動期、人在戶不在、戶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及時隨訪,瞭解病人的病情變化、治療情況、去向,並填寫隨訪記錄。

14.指導監護人督促患者按時服藥、觀察患者可能出現的藥物副反應和精神症狀,動員患者參加社群組織的康復活動。

15.隨訪期間發現生活困難、符合免費服藥治療標準的患者,要填寫免費藥物治療申報登記表,並與有關部門協商,使患者能夠享受免費藥物治療。

16.入戶隨訪前應瞭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況,提前與所在地區的居村委會幹部聯絡,並通知患者家屬,尤其對病情不穩定患者的隨訪要注意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17.各類精神疾病分類明確,統計數字準確、清楚。患者檔案以居委會為單位分類保管、使用。

18.為新發現、新發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時建立檔案立卡,並將有關情況上報區(縣)精神衛生保健所(或主管當地社群精神衛生工作的機關單位)。

管理精神病工作計劃篇5

為推進我鄉的慢性病防控工作,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要求,為確保我鄉重性精神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管理專案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根據衛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專案辦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專案技術指導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鄉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計劃。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高血壓、糖尿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壓、糖尿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宣傳。並做好入戶訪視工作,瞭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資訊,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病例資訊。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

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資訊,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5、加強精神病人的管理,在發現或者懷疑精神病人有可能對社會和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的對其進行行動限制和行為干預,在病情較重時可通知當地派出所協助將其轉入上級精神病治療中心。

6、加強精神病人的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xxx衛生院

20xx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