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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級肥料隨機抽查及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

2021年省級肥料隨機抽查及部門聯合抽查

2021年省級肥料隨機抽查及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

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強化“雙隨機一公開”事中事後監管,淨化肥料生產經營市場,保障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福建農業系統隨機抽查工作細則》,現將我省省級肥料隨機抽查及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如下:

一、抽查依據

《肥料登記管理辦法》。

二、抽查物件及檢查人員產生方式

肥料隨機抽查及省級部門聯合抽查物件為肥料生產者、經營者,檢查人員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和從事日常監管工作的人員,在滿足執法檢查人數要求的基礎上,吸收檢測機構、科研院所和專家學者等。具體檢查物件、檢查人員,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從相應的檢查物件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產生。

(一)檢查物件產生方式

檢查物件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物件為擴大省級抽查的覆蓋面,今年省級抽查選定寧德市、平潭綜合試驗區、三明市、莆田市等地近幾年未曾去過的縣(市、區)為抽查區域。檢查縣(市、區)及其檢查物件由省級在檢查物件名錄庫中隨機抽取,原則上去年抽過的縣今年不再抽取,數量為2-4個縣(市、區)

(二)檢查人員產生方式

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人員。省級檢查人員在省級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市、縣級檢查人員由當地自行隨機抽取。若抽到的人員因客觀原因無法參加執法監督檢查,應採取遞補方式再次隨機抽取。檢查人員與被抽查物件有利害關係的,應當依法迴避。

三、抽查比例、頻次和時間

肥料生產者、經營者抽查比例不低於5%,其中省級部門聯合抽查比例不低於1%。抽查頻次為省級2次,設區市級和縣級至少2次。肥料隨機抽查分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部門聯合抽查從8月開始至10月結束。

四、抽查數量

2021年省級計劃抽查肥料生產者20家,肥料經營者40家,其中省級部門聯合抽查肥料生產者4家,肥料經營者6家。詳見附表1。各設區市根據肥料生產者、肥料經營者抽查比例不低於5%,部門聯合抽查比例不低於1%的要求,自行開展隨機抽查和部門聯合抽查。

五、抽查分組:

肥料隨機抽查工作分成兩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組(詳見附表2)。上半年一組由省土肥總站帶隊下半年第二組由執法監督局帶隊。各小組自行確定出行時間,同時完成省級肥料隨機抽查和省級部門聯合抽查兩項工作任務。

六、抽查內容

肥料生產者,重點檢查:產品是否取得肥料登記證,是否存在登記證過期、套證等情況,產品技術指標是否與登記證一致8項內容具體詳見附表3。

肥料經營者,重點檢查:是否銷售無證、套證或肥料登記證過期的產品,是否銷售包裝標識不規範、標籤殘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標籤內容的產品,是否建立肥料產品進貨驗收制度銷售臺帳等8項內容具體詳見附表4。

七、工作要求

(一)明確肥料隨機抽查工作職責省級肥料隨機抽查省土肥總站牽頭,廳執法監督局共同實施。省土肥總站牽頭制定《2021年度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負責肥料“兩庫”(檢查物件名錄庫、檢查人員名錄庫,下同)動態更新管理,帶隊開展2021年度半年隨機抽查工作及抽查結果錄入,撰寫工作總結報廳法規處,做好材料歸檔。廳執法監督局配合制定《2021年度隨機抽查工作計劃》,配合開展2021年半年隨機抽查工作及抽查結果錄入,整理相關《抽查記錄表》和工作小結報省土肥總站歸檔。設區市農業農村局結合本地實際和本通知相關要求,研究制定本級肥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督促指導轄區各縣(市、區)動態更新管理肥料生產經營“兩庫”建設,按時完成省級剩餘的肥料隨機抽查和省級部門聯合抽查工作任務,並及時對外公佈抽查結果。寧德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莆田市、三明市等4個設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省級,與省級聯合開展本年度的抽查工作。

(二)上下聯動開展隨機抽查。為防止重複檢查和執法擾民,在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監管效果的情況下,可採用上下級聯動,共同開展隨機抽查。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物件還可採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

(三)強化抽查結果公示運用。“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各檢查小組和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隨機抽查工作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將抽查結果錄入農業雲131“雙隨機一公開”系統,並按要求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通過福建省政務資料匯聚共享平臺或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福建)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省土肥總站聯絡人:付瑞洲,聯絡電話:0591-88011442

執法監督局聯絡人:莊劍隆,聯絡電話:0591-87847680

 

附表:

1、2021年省級肥料隨機抽查和省級部門聯合抽查任務分配表

2、2021年省級肥料隨機抽查和省級部門聯合抽查工作分組表

3、肥料生產環節雙隨機監督抽查記錄表

4、肥料經營環節雙隨機監督抽查記錄表
附表1

2021年省級肥料隨機抽查和省級部門聯合抽查

抽查區域

生產企業

經營企業

合計

 

其中:聯合抽查

 

其中:聯合抽查

 

其中:聯合抽查

寧德

8

/

20

/

28

/

平潭

2

/

3

/

5

/

莆田

2

1

7

2

9

3

三明

8

3

10

4

18

7

合計

20

4

40

6

60

10

 


附表2  

2021年省級肥料隨機抽查和省級部門聯合抽查

 

分組

帶隊處理(單位)

抽查區域

抽查時間

第一組

土肥總站

寧德、平潭

上半年

第二組

執法監督局

莆田、三明

下半年

 


附表3

 

肥料生產環節雙隨機監督抽查記錄表

生產企業

基本資訊

企業名稱

 

企業法人或負責人

 

聯絡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生產地址

 

辦公地址

 

序號

檢查內容

檢查結果

1

產品是否取得肥料登記證;

 

2

產品是否存在肥料登記證過期、套證等情況;

 

3

產品技術指標是否有與肥料登記證一致;

 

4

是否存在包裝標識不規範、標籤殘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標籤內容;

 

5

是否組織機構設定合理,分工明確,職責清晰;

 

6

規章制度是否齊全,包括生產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制度、成品檢驗制度、產品存放及出庫制度等;

 

7

是否建立安全生產相關制度;

 

8

是否有完整的生產臺帳及銷售記錄。

 

現場檢

查意見

 

 

 

 

 

生產企

業意見

 

 

 

                                                                 生產企業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檢查人員及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附表4

 

肥料經營環節雙隨機監督抽查記錄表

肥料經營者基本資訊

經營者名稱

 

法人或負責人

 

聯絡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經營地址

 

序號

檢查內容

檢查結果

1

是否銷售未取得肥料登記證的產品;

 

2

銷售肥料產品技術指標是否與肥料登記證一致;

 

3

是否銷售肥料登記證過期的產品;

 

4

是否銷售包裝標識不規範、標籤殘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標籤內容的產品;

 

5

是否存在採購、銷售未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的產品;

 

6

有無保證所銷售產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7

是否建立肥料產品進貨驗收制度銷售臺帳;

 

8

是否建立安全生產相關制度。

 

現場檢

查意見

 

 

 

 

 

 

受檢方意見

 

 

 

 

      受檢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檢查人員

及證件號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