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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周工作計劃6篇

在制定工作計劃的時候,需要保持清晰的思路,這樣的計劃才是可實施的,工作計劃應該是可以調整的,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去制定,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審計周工作計劃6篇,感謝您的參閱。

審計周工作計劃6篇

審計周工作計劃篇1

根據嘉定區20xx年內審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新成路街道關於內部審計的工作方案》要求,現對街道20xx年內部審計工作計劃作如下安排。

一、深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嚴格規範預算管理與執行

結合新預演算法相關要求和財政改革新精神,開展對部門和基層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規範性和效益性的審計。重點關注預算編制、執行的規範性和效益性,促進部門和基層單位預算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重點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落實情況的審計,並延伸審計與財政預算資金相關但監督較為薄弱的基層單位,關注“三公經費”、培訓費、宣傳費支出情況和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確保上級政策執行到位。重點關注鎮級財政性資金預算管理的完整性、規範性和效益性,關注村集體“三資”等管理使用情況。

根據街道實際情況,計劃對街道千百人等11個組織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收支審計工作。

二、打牢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促進內控制度健全與完善

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延伸到內部控制審計,重點審計會計核算、報銷支出審批、合同簽訂的規範性及現金管理情況等方面,關注重點支出情況,如津補貼發放、公務卡使用情況等。主要了解企業單位、社群幹部盡職、財政財務收支、內部管理與控制及資產管理情況,審查財務收支合法性情況。

根據街道實際情況,計劃對街道下屬迎新保潔公司、練祁島餐廳等9個鎮級資產公司進行財務收支審計和專項費用審計工作。

三、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內管幹部管理和監督

進一步完善內管幹部定期輪審計劃管理,積極推行任中審計,建立經濟責任輪審制度,按照“努力實現對重點部門、下一級重點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其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的目標”要求,有效擴大經濟責任審計覆蓋面。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開展基層站所和居村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進一步規範居村幹部經濟行為,促進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計劃對所有居村三年輪審一遍,著力解決聯絡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問題,促進居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按照“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範風險”的原則,主要圍繞領導幹部履職情況這一主線開展審計監督。將領導幹部在工程管理和資產管理等方面的權力行使作為監督的重點,防止暗箱操作、以權謀私等現象發生,把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和對人、財物的管理使用情況結合起來,並把“三公”經費等作為審計重點。

根據街道實際情況受社群黨建辦委託,計劃對街道下屬倉場社群、滄海社群及新成路街道社會福利院主要負責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四、積極介入投資專案審計,拓展內部審計工作外延

進一步加強投資專案審計,提高建設資金效益。重點關注建設專案立項審批、招投標、承發包、工程質量、合同管理、資金管理、投資控制、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是否規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加大審計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政府投資效益最大化。

五、關注專項資金審計調查,促進審計工作管理水平

結合街道工作,積極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重點關注民生、資源環境保護以及重要改革事項等領域,如中央八項規定執行情況、“三公經費”落實情況,分析研究審計發現的突出問題,為領導的決策和制度的建立完善提出有價值的審計建議。針對新常態下的產業結構調整、清理稅收優惠政策等帶來的新課題,以及居村治理、動遷補償、河道治理等重點事項開展審計調查。

六、強化審計整改督促,推進審計成果有效應用

在完成全年審計工作計劃之後,形成一份較全面的綜合業務分析報告。各單位要抓好整改落實,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親自管、親自抓,整改結果要及時書面報告街道審計辦公室。通過內審發現的共性問題,要在黨工委會議上集中通報,並由各分管領導督促整改。

此外,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任務分工,積極參與各項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同時,在年度工作中,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及上級審計部門有新的工作要求,街道社群發展辦公室將及時調整工作,確保完成各項交辦任務。

審計周工作計劃篇2

20xx年審計工作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和市審計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和省審計廳、市審計局審計計劃安排,突出重點部門、重點資金和重點領域審計監督,強化審計質量、審計隊伍、工作創新和資訊化建設,不斷提高依法審計能力和質量,更好地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一、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統一安排,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重點檢查專案落地、資金保障、簡政放權、政策落實、風險防範五個方面。關注創業創新效果、效益量化分析、促進轉型升級與推進經濟增長,關注新型城鎮化建設、節能環保等重點領域政策措施的貫徹情況和效果,揭示和查處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同時,關注行政審批、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等改革推進情況,促進建立良好環境。20xx年安排的所有審計專案都要將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重點審計內容。時間安排:20xx年1至12月進行。

二、財政審計

包括市本級20xx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市地稅局20xx年度稅收徵管及經費收支情況審計,上團城鄉、磁山鎮、伯延鎮、冶陶鎮財政決算審計。通過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掌握市本級預算執行總體情況,揭示預算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促進各項財政政策的有效落實,加強財政管理、規範資金分配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地稅部門的審計,關注稅收資訊情況,稅收減、免、緩、欠政策執行情況,重點企業稅款繳納情況,促進依法治稅、應收盡收。鄉鎮財政決算審計,主要檢查各項收支是否真實、合法、有效;各種資產管理是否安全、完整;是否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上級專款等。時間安排:地方稅收審計20xx年5月底前結束,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20xx年7月底前結束,鄉鎮決算審計20xx年11月底前結束。

三、投資審計

計劃對12項建設工程開展竣工決算審計。包括:20xx—20xx年度視窗綠化工程;城北雲寧供熱工程;安泰安居工程;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工程;20xx年度城區市政維修;中醫院改建工程;20xx年西環路、中興路、體育路、光明街、西苑大街熱力改造工程及20xx年度熱力零星維修工程結算;衛生局活水、陽邑、管陶等八個衛生院改造工程;民政局養老服務機構及烈士紀念設施修繕工程;教育系統建設工程;水利系統建設工程;市婦幼保健站整體遷院改造工程(跟蹤審計)。重點查處違反專案建設程式、高估冒算、擠佔挪用建設資金、損失浪費等問題,促進工程專案規範管理,保障建設資金合理、合法、有效使用。時間安排:20xx年11月底前結束。

四、經濟責任審計

根據市幹部審計監督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計劃對市職教中心、冶金礦山公司、市直工委、司法局、編辦、冶金局、安監局、市供銷社、西寺莊鄉、管陶鄉、徘徊鎮等11個單位原主要領導開展離任審計。重點審計財政、財務收支狀況的真實性和重大經濟決策與經濟事項的程式及效果、國有資產安全狀況、重點資金的使用、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等情況,力求全面客觀準確評價、鑑證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時間安排:20xx年11月底前結束。

五、行政事業審計

計劃對市人社局、交運局、中醫院、人防辦、信訪局、工業園區、質監局、住建局、旅遊局、科技局、環保局、黨校、文廣新體局、第五中學等14個單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以規範財務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為目標,重點檢查收支的真實性、合規性,促進提高財政財務管理水平。時間安排:20xx年11月底前結束。

六、民營企業專項資金審計調查

組織對民營企業20xx年度能源節約利用資金等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審計調查。重點關注財政專項資金撥付程式和手續是否完完備、規範,企業是否按照規定用途管理使用,專項資金是否發揮應有的效益等。通過審計調查,掌握民營企業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真實情況,促進相關部門完善和規範專項資金審批撥付程式,促進相關企業改進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時間安排:20xx年11月底前結束。

七、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專案

根據審計署、省審計廳和市審計局安排部署,組織參加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審計、水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審計、大氣汙染防治資金審計。時間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6月至7月進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審計8月至10月進行,水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審計7月至10月進行,大氣汙染防治資金審計6月至11月進行。

審計周工作計劃篇3

一、指導思想。

20xx年內部審計工作將緊密圍繞集團公司發展目標,樹立以“監督促治理”的審計理念,堅持“圍繞集團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建立、健全各項內部審計規章制度,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確保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監督、管理、服務職能,為集團公司的發展提供保障。

二、年度工作目標。

採取先易後難的原則,從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入手,初步確定年底前完成對**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各子公司的財務收支審計,力爭用一年的時間對集團所屬各子公司輪流實施一遍財務收支審計。通過監督各子公司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從治理機制和完善內控制度的層面揭示問題並提出審計建議,督促被審計單位逐步規範和提高經營管理。積累一定的工作經驗後,再根據集團公司的總體要求逐步開展其他型別的審計。

三、年度工作計劃。

(一)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和內控情況檢查工作。

隨著集團公司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張,經營模式不斷變化改進和完善,內部審計的工作任務也更加艱鉅。

針對目前內部審計人員少,審計力量有限的工作實際,從基礎的財務收支審計入手,爭取用一年左右時間對集團所屬各公司輪流實施一遍審計。從資產、負債、權益和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方面進行審計,同時結合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掌握集團各公司經營管理狀況和內控制度建立、執行情況,查詢和完善內部控制中財務管理的薄弱環節。為後期在集團公司逐步開展經濟效益審計、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管理審計奠定紮實基礎。同時,根據集團公司工作部署和領導交辦完成專項審計工作。20xx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安排如下:

(二)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從制度上保障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

根據國家和內部審計協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的集團公司實際,逐步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和管理辦法,在組織和制度上保障內部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

1、制定內部審計管理辦法,從內部審計工作職責和許可權、內部審計工作程式、內部審計工作要求、獎懲等方面加以完善,在組織和制度上為內部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保障。完成時間20xx年xx月xx日。

2、制定財務收支審計實施細則,作為對公司及所屬各單位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的指導檔案,規範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完成時間20xx年xx月xx日。

3、制定內部審計工作文件模板,內容包括審計通知書、審計承諾書、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表、審前調查記錄表、審計證據彙總記錄表、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等,從格式上規範審計工作文件。完成時間20xx年xx月xx日。

4、藉助集團公司內部報刊和oa平臺,宣傳普及內部審計、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相關知識和內容,提高公司員工樹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意識,為今後開展相關審計工作奠定基礎。

(三)堅持以人為本,加強內部審計人才隊伍建設。

積極營造有利於內部審計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是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成敗的關鍵所在。因此,要進一步優化審計人才成長的環境,不斷為審計人才隊伍注入新的生機和活力。

1、與四川省內部審計師協會取得聯絡,在業務上接受其指導。分期分批選派集團公司內審人員及所屬各公司財務骨幹集中參加專業培訓,獲取內審專業資格證書,努力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為內部審計工作下一步在各公司的開展和落地生根創造條件。

2、認真學習執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培養審計人員不斷增強全域性意識、責任意識、管理意識、風險意識和自律意識,提高政治素質和綜合素質。

3、通過參與和執行審計專案,在實踐中學習和摸索方法,逐步積累和總結內部審計工作經驗,提高審計專業技能和水平。

4、購買內部審計、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專業理論書籍和培訓課件,充實內審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提高專業技能水平,更好地服務於集團公司。

5、通過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引進和招聘各類審計專業人才,充實集團公司審計力量,在人員和力量上為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奠定基礎。

四、內部審計工作要求。

(一)合理調配審計資源,按照審計專案計劃分別下達審計通知,成立審計小組,明確分工和責任。

(二)以客觀公正、事實求是為原則,依法依規實施審計。

(三)嚴格審計程式,規範審計行為,確保審計質量。

(四)嚴格遵守廉潔從業若干規定,恪守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20xx年xx月xx日。

審計周工作計劃篇4

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總體思路:

1、今後5年公司審計工作的總體目標是:由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轉變為經濟效益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經濟合同審計等並重。

2、20xx年審計工作重點是:以內控制度審計為基礎,以經營業績審計為中心,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加強審計意見的落實,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防範風險、完善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即在實施審計監督同時,提高審計服務職能。

二、20xx年度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如下:

1、完善審計內控制度,促進集團內控管理健全與完善

⑴ 首先完善集團公司內審制度,做到審計工作有據可依,根據審計業務型別,準備建立《集團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辦法》、《集團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審計辦法》、《集團公司合同管理審計辦法》三項內審制度。

⑵ 內控制度是指公司為實現經營目標,保障資產完整、保證會計資訊真實、促進經濟活動健康有序進行而制定的一種內部協調、組織、制約、檢查的控制系統,20xx年內審工作應該建立在公司內部控制的基礎上,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評價,主要是評價內控是否健全、有效,可依賴程度如何;評價在其內控制度健全、有效、可依賴的前提下,在執行中是否得到認真的貫徹和執行,是否有利於公司的經營活動、促進公司的發展等,以便及時發現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從而確定審計重點,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有針對性的提出審計意見,促進下屬企業健全和完善內控制度,保證其經營活動正常執行。

⑶ 通過預算審計促進預算管理思想觀念轉變。目前公司費用開支的相關制度尚未健全,部分單位即以預算作為費用開支的標準(而非以費用制度為預算標準),因此,費用開支喪失了計劃性,部分專案突破預算範圍。審計將配合財務等相關部門,建立與健全各項費用管理辦法,制定相關費用開支標準,同時使之成為預算編制指引、規範性檔案。

2、以經營業績審計為中心,結合經濟責任審計。

內部審計必須以公司經營業績審計為中心,主要是對下屬企業的每半年度經營業績(預算執行)審計,通過經營業績審計不僅要查錯防弊,及時發現問題並予以糾正,逐步實現由發現型向預防型的轉變,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響業績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關鍵,提出建議和意見,進而促進下屬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在開展經營業績審計時,內部審計應注意的問題是:經營業績審計一定要與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其他專項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也就是對下屬企業經營者年度或任期內的經營目標、經營任務完成情況以及真實性進行審計。集團公司不僅要加強離任審計,還應搞好任中審計,注重對下屬企業領導幹部任中經營績效的評價。

⑴ 對下屬企業經營業績審計(年度審計、半年度審計):

通過對下屬企業20xx年度經營業績審計,出具審計報告,提交集團公司考核小組,作為對各下屬企業考核的依據。

通過對20xx年的半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發現預算執行過程與內控管理中存在問題,敦促其糾正問題、執行集團經營政策、落實經營管理措施,圍繞集團年度經營目標提高經營效益。 ⑵ 結合經營開展經營專項審計,促進內控制度貫徹與執行

①收入合同審計

集團實行資金集中管理,各企業的收入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併入賬核算,禁設小金庫,因此,對下屬企業的各項收入專案是否納入預算管理,收入金額全部入賬,以及收入內控是否健全、有效進行審計。

②在各項成本費用支出進行跟蹤審計

集團公司與下屬企業簽訂經營責任書,但主營業務成本並不納入業績考核,並在erp中實行預算控制,因此,對下屬企業的主營業務成本的開支範圍、標準、原始票據合法性進行審計,以確定下屬企業各項成本費用支出的真實、合法性。

③工程專案的竣工結算審計

近年來集團公司不斷有一些修繕工程竣工結算,工程竣工結算均聘請具有資級的工程造價資質的諮詢公司審計,因此,主要是對工程招標、合同簽訂、竣工驗收、付款進行審計。

三、依照“審後要追究、審後要整改、審後要運用”的原則,建立審計結果落實反饋制度,加強對審計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並定期組織開展審計成果運用執行情況的檢查。

1、對下發整改通知責令限期整改的下屬企業,要及時進行回訪,監督審計意見的落實,使企業存在的問題逐漸減少,同樣的問題不重複出現,從而達到查違糾偏、防範未然、強化管理、規避風險的目的。

2、與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尤 其是財務部要進一步加強合作與工作溝通,將審計部掌握的相關資訊及時通報,避免管理、監督、考核脫節。

四、加大宣傳力度,改善內審環境,加強審計人員培訓,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1、20xx年審計隊伍人員出現流動,審計崗位配備不足,導致年度工作目目標未能全部落實,20xx年,需要領導支援與相關部門配合,按崗位設定配備審計人員,充實審計隊伍力量。

2、協助與配合相關部門健全與完善內控制度,使管理有制度,審計有依據,處罰有規定,進一步發揮審計事前、

事中、事後參與經營管理作用。[ 內 容 結 束 ]

審計周工作計劃篇5

根據教育部17號令《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規定》和及省、市有關檔案會議精神,結合芙蓉區教育局內部審計制度及具體情況,制定20xx年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繼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審計為發展服務”的科學理念,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發揮審計工作推進教育發展、推進依法行政、推進制度創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點

(一)繼續深化經濟責任審計。認真執行《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做到凡“離”必審。同時加強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使審計關口前移,變審計發現型為預防型。進一步規範經濟責任審計行為,嘗試實行經濟責任審計預告制、工作聯絡制、情況報告制、跟蹤落實制、結果公告制等。

(二)繼續深入開展財務收支審計。以自主創新為動力,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實施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的審計,努力深化審計內容,不斷改進審計方法。積極開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況的審計,逐步規範核算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進一步完善相關的內部審計制度和操作規程,搞好內審人員後續教育工作。

(四)認真抓好跟蹤審計。以審計意見、建議的落實和審計成果的運用為重點,實行跟蹤審計回訪制度。督促檢查單位自覺執行審計意見和建議,促進單位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措施

1、堅持以人為本,以法治審的原則。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努力學習《審計法》、《會計法》、《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等法律、法規和審計業務知識,繼續發揚“依法、求真、嚴謹、奮進、奉獻”的審計精神。

2、貫徹“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方針,做到認識到位;強化管理、夯實基礎、質量到位;突出重點、落實責任,成果到位。開展文明審計樹立公開、公正、文明、廉潔的審計形象。

3、堅持求真務實,講求實效的要求,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以科學發展觀來正確對待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做到原則性和靈活性的和諧統一。

4、發揚“嚴謹細緻、一絲不苟”的作風,把它貫穿到審計業務的全過程,力求做到從審計計劃、審計方案、審計取證、審計報告的撰寫到審計成果利用,都嚴謹細緻,以避免審計風險的產生。

審計周工作計劃篇6

第一條 為加強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健全各單位內部審計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規範收支管理,促進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結合衛生系統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醫院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第二條 衛生系統內部審計是指衛生系統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對本單位及所屬機構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性進行獨立監督稽核的行為。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和各類國有衛生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衛生單位(以下簡稱各部門、各單位)。

第四條 內部審計機構及內部審計人員在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規定開展審計工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定期聽取彙報,研究部署工作,及時批覆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審計報告,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審計意見,保證內部審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第五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設定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年收入3000萬元以上或擁有300張病床以上的醫療機構、年收入20xx萬元以上或所屬單位多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設定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專職審計人員。其他衛生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設定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專職審計人員,也可以授權本單位其他機構履行審計職責,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審計人員。

第六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有審計、會計、經濟管理、工程技術等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內部審計人員實行崗位資格准入和後續教育制度,各單位應當予以支援和保障。

第七條 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必須具備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或5年以上的審計、會計工作經歷。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任免應徵求上級主管內部審計機構的意見,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免。

第八條 內部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嚴格遵守內部審計準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依法審計,忠於職守,做到獨立、客觀、公正、保密。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預內部審計工作。

第九條 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援內部審計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保護內部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保證內部審計開展工作和培訓所必需的經費。

第十條 衛生部內部審計機構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國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並對部屬(管)單位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內部審計機構負責指導和監督本地區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並對所屬(管)單位實施內部審計。各類衛生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負責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並對所屬機構進行審計和業務指導、監督。各部門、各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接受國家審計機關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一條 衛生行政部門內部審計機構對本系統內部審計業務指導和監督的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制定內部審計制度規定及工作規範;

(二)指導和監督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內部審計人員,按規定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三)制定內部審計工作計劃,組織行業內部審計及審計調查活動;

(四)組織審計業務培訓,開展審計工作研究,交流審計工作經驗,表彰內部審計先進單位和個人,工作計劃《醫院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第十二條 內部審計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擬定內部審計規章 制度;

(二)審計預算的執行和決算;

(三)審計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

(四)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開展有關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五)審計基本建設投資、修繕工程專案;

(六)審計衛生、科研、教育和各類援助等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七)開展固定資產購置和使用、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對外投資、工資分配等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八)審計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

(九)審計內部有關管理制度的落實;

(十)其他審計事項。

第十三條 內部審計機構每年應當向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提交工作報告

第十四條 內部審計機構對審計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審計機構報告。

第十五條 內部審計機構根據審計業務的需要,報經所在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可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並檢查監督審計業務質量。

第十六條 內部審計機構在審計工作中應加強與外部審計的溝通與合作。

第十七條 內部審計機構在履行審計職責時,具有下列許可權:

(一)要求被審計單位按時報送財務預算、財務決算、會計報表及有關檔案、資料;

(二)參加本單位基建、裝置購置、財務、對外投資等相關會議,主持召開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

(三)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規章 制度;

(四)稽核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現場勘察實物;

(五)檢查計算機系統有關電子資料和資料;

(六)對與審計有關的問題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並取得證明材料;

(七)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嚴重損失浪費的行為,做出臨時制止決定;

(八)經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對可能轉移、隱匿、篡改、譭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予以暫時封存;

(九)根據審計結果,提出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

(十)對模範遵守財經法規的被審計單位和人員,提出表彰建議;對違法違規和造成損失浪費的被審計單位和人員,提出通報批評或者追究責任的建議。

第十八條 本部門、本單位在管理許可權範圍內,授予內部審計機構必要的處理、處罰權。

第十九條 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程式:

(一)根據本部門、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擬定審計專案計劃,報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實施;

(二)內部審計機構實施審計前,應編制審計工作方案,組成審計組,並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應配合審計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 件;

(三)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應取得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由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四)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後,編制審計報告,並徵求被審計物件的意見。被審計物件在收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反饋意見,送交審計組;

(五)內部審計機構對審計組提交的審計報告進行稽核後,報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下達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應當執行;

(六)內部審計機構應督促被審計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落實審計意見,並書面報告執行結果;

(七)內部審計機構應對必要的專案實施後續審計。

第二十條 內部審計機構對辦理的審計事項,應當建立完整的審計檔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儲存。

第二十一條 對審計工作成效顯著的內部審計機構和履行職責、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做出突出成績的內部審計人員,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應給予精神或者物質獎勵;對不履行審計職責的內部審計人員,由所在單位給予批評;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洩露祕密的內部審計人員,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拒絕或者不配合內部審計工作、拒絕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資料、拒不執行審計意見以及打擊報復內部審計人員的單位和人員,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做出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或實施辦法,並報上級內部審計機構備案。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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