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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預防溺水工作制度

一、日常管理

國小預防溺水工作制度

1、 學校要建立健全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範制度。把任務落實到部門、班級,實行各負其責的防範工作機制。

2、 學校應當在校內外水池、流域等易發生溺水的地方設定警示標誌、加裝防護設施。

3、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勞動、社會實踐等活動時,活動地點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實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相關措施。需乘坐船隻的,必須嚴格檢查船隻的證照和安全效能情況,嚴禁超載。

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會印發《致家長的一封信》,通過家庭訪問、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絡,增強家長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

5、加強農村河流、池塘、水壩附近的管理,設立安全警示牌,並在事故多發地設立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

二、事故處理

(一)報告程式

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快速報告Xx鎮人民政府、中心校。

(二)時間要求

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應盡最快的速度 ( 貴.州,學.習,網 )報告事故。在5分鐘內向Xx鎮人民政府和教育局報告。

(三)報告內容

報告內容要簡潔明瞭,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別、初步判斷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等情況。

(四)事故報告電話

Xx中心校:Xx;公安局指揮中心報警電話:110;發生火災報警電話:119;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五) 學校發生學生溺水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規定的原則和程式等,及時實施救助,並進行妥善處理。

三、附則

本制度自即日起實施

標籤:溺水 國小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