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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會議紀要模板5篇

在擬訂會議紀要的過程中,需要重視字句精準,伴隨時代的發展,大部分人接觸到會議紀要的情況越來越多。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政府會議紀要模板5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政府會議紀要模板5篇

政府會議紀要模板1

201x年2月10日,縣委常務副縣長、縣計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主持召開了今年第三季度縣計生領導小組會議,現紀要如下:

會議通報了司理縣前三季度計生情況、婦女結紮情況、超生查辦情況以及計生工作存在的問題。對前三季度計生動態進行了分析,還排查了村務公開、退耕還林、企業改制、清退代課教師、交通治理等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

會議一致認為,前三季度我縣計生工作由於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採取了積極有效措施,加大了超生查辦和執法檢查力度,一些多年遺留的計生問題和一些嚴重超生的問題被查出,並依法處理.經過廣大工作人員的努力,使我縣的計生水平保持在正常水平.得到上級部門的肯定.當然,我們工作中還存著一些問題,如:粗暴執法問題,超生的罰款超標問題,在以後的計生工作中,要一一避免.使人民群眾積極響應縣計生辦的號召,自覺擔負起計劃生育的任務.

會議強調,計劃生育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會不斷產生新的矛盾,引發新的計生問題。但只要我們努力工作,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工作方法,主動化解矛盾,民眾會越來越擁護和支援的。

政府會議紀要模板2

8月30日,市政府採購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成員會議,會議由市財政局紀檢組長、市政府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樹川同志主持,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政府採購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飛同志到會並作重要指示。會議首先由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主任曹新明同志通報20XX年前階段市本級的政府採購工作及下階段的工作安排。會議審議了市採購辦上報的三項工作建議:《關於對20XX年政府採購目錄進行調整的建議》、《關於做好下一年度定點維修企業資格招標工作的建議》、《關於引進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競爭機制的建議》,並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是調整20XX年政府採購目錄。

按照省財政廳的做法,我市在公佈20XX年政府採購目錄時,將政府集中採購通用類目錄與政府集中採購部門集中類目錄分開設定:對通用型專案採購由集中採購機構組織;對部門集中類專案採購由主管部門組織或者委託具有政府採購代理資質的社會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採購,以適應目前形勢發展的需要。

二是確定新一年度定點維修企業名額。

在設定明年的招標需求時,對6家“4S”店(本田、別克、豐田、日產、一汽大眾、長安福特)設定一個准入條件,只要他們能提供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工時標準,並承諾嚴格執行價格認證管理系統,我們就認同其具備定點維修服務資格。在此基礎上,採購辦再招標確定10家其他維修企業,以滿足各單位公務用車維修的需求。

三是暫不引進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競爭機制。

考慮到目前韶關市本級的採購量偏少,引進新的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無法獲取較好的經濟效益;而且目前對代理機構沒有完善的考核辦法,不利於監督管理。明年我市將通用類目錄與部門類目錄分開設定後,對部門集中類專案採購可由主管部門自行組織或者委託省內其他具有政府採購代理資質的機構代理採購。

會議認為我市上半年政府採購工作在加大宣傳力度、規範工作程式、加強監督管理、減少質疑投訴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比較好的成效。會議還討論了個別單位考慮部門利益過多,存在不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等違法行為的問題,市政府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市監察局對個別單位不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並將查處情況及處理意見報市政府採購工作領導小組。最後,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政府採購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飛同志對我市的政府採購工作提出了以下幾點工作意見:一是採購辦與採購中心要加強溝通聯絡,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業務操作程式;二是要結合今年開展的市直機關“效率年”活動,努力探索提高工作效率的辦法,同時提高服務水平;三是領導小組成員要不定期碰頭研究新動態、新問題,大力支援政府採購工作,努力實現節約財政資金,降低採購成本的工作目標。

參加會議人員:市政府李飛、許建設、陳波、市財政局林嘉、陳樹川、市監察局王乙未、李海粟、市審計局陳大川、市行政服務中心鐘山紅、市政府採購管理辦曹新明、程豔.

20XX年5月21日,市局政府採購領導小組召開政府採購工作會議,政府採購領導小組成員程筱蘭、張秀芳、余文生、姚新貴、李丹峰、劉正發、採購部門負責人周力東和政府採購辦公室成員胡傳海蔘加會議,各區局辦公室主任列席了辦公用品採購會議。會議由政府採購領導小組組長程筱蘭主持。會議研究確定了20XX年辦公用品和電腦耗材採購及電腦維修定點單位。現將有關內容紀要如下:

按照《馬鞍山市國家稅務局政府採購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市局政府採購領導小組決定對我局20XX年辦公用品和電腦耗材採購及電腦維修定點單位實行公開招標。政府採購辦公室在全市隨機抽取5家規模較大的文化辦公用品銷售單位和6家規模較大的電腦耗材和電腦維修經營單位,由機關服務中心提供辦公用品採購目錄,由資訊中心提供電腦耗材和電腦維修採購目錄,由政府採購辦公室編制招標通知書,市局監察室受理並保管標書。各投標單位就目錄內商品和本單位優勢商品進行報價,並給出具體的折扣比率和售後服務承諾。

會議現場開啟標書,並在開標的同時,分別聽取各參標單位代表就公司基本情況、商品報價、服務承諾、具體折扣率等方面的介紹。鑑於我局辦公用品主要集中在影印紙和筆,所以要求各投標單位對影印紙和筆進行了指定具體品牌的再次報價,對色帶等部分電腦耗材進行了第三方詢價。會議最後,由參會的政府採購採購領導小組成員、採購部門負責人和政府採購辦公室成員,以投票的方式確定20XX年辦公用品採購定點單位是馬鞍山市花山延平文化辦公用品專營店,20XX年電腦耗材採購定點單位是馬鞍山市華星數碼自動控制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電腦維修定點單位是馬鞍山市聯訊科技有限公司。

【發文單位】區交管辦〔20XX〕5號(區交管辦、區財政局)

【發文時間】20XX年6月44日

【實施時間】20XX年6月24日

政府會議紀要模板3

20XX年1月20日,駱玉林市長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了“兩節”期間的有關工作,副市長周勇智、王絢、姚琳、張曉容、顧國權,市政府祕書長馮義,四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現紀要如下:

一、會議聽取了四區政府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經委、城管、公安等部門關於“兩節”期間重點工作情況的彙報。

會議認為,四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對“兩節”期間的有關工作安排部署早,落實任務細,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別是對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節日安全的供電、供水、供氣、市場監管、消防、救災救濟等重點工作,都做了認真的安排,各項工作都在有序進行。會議要求,各區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保證節日安全和市場供應,確保廣大群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

二、會議研究了影響“兩節”穩定的有關問題。

1、關於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由市規劃建設局自行籌款,如確有困難,可從市財政局臨時借款1000萬元,負責償還省路橋公司的欠款。對專案業主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有關部門一定要加大工作力度,責成欠款業主制定還款計劃,限定還款時限,加強督促檢查,儘快予以解決。對拒不還款的個別業主,要依法進行處理。

2、關於退耕還林工程補助未到位造成不穩定因素的問題,市政府已經召開了退耕還林工程補助款問題專題會議,做了安排部署並形成紀要,一定要按紀要精神認真落實。此項工作由範國慶副市長負責。

3、盤道水庫庫區農民和湟中縣路橋公司職工上訪等問題,由湟中縣負責做好相關工作,不得再到省市政府上訪。

4、小橋村、朝陽村、南酉山村、清真巷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由各區政府認真研究,通過政府協調或司法程式依法解決。

5、對於個別企業職工上訪反映的問題,由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相關工作,保持穩定,維護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三、會議就“兩節”期間的重點工作做了安排。

1、要高度重視和切實做好“兩節”期間的各項工作。各區縣、各部門一定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和維護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確保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做好“兩節”期間的各項工作。要積極營造歡樂、祥和、穩定的節日氣氛,確保節日平安穩定。各區縣、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深入一線,認真檢查落實各項具體工作。節日期間,一定要落實領導帶班和晝夜值班制度,確保資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重要事項或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妥善處理。本部門、本單位解決不了的,要立即請示報告,請求上級部門予以解決。

2、要高度重視和切實抓好節日安全,確保萬無一失。各部門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兩節安全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抓緊抓好。

一是公安部門要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

二是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部位、重點設施的安全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是由安全監管部門牽頭,組織有關單位重點檢查人口密集場所的消防、供熱、供水、供電、通訊和鍋爐壓力容器、各類遊樂設施的安全管理狀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予以排除。

四是消防、衛生、林業等部門要高度重視和防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健全監管和報告制度,確保一旦發生問題能夠快速予以處理。

五是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防止事故發生。

六是交通部門要加大對超載和無證運營、酒後駕駛等違法違規現象的整治力度,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特別要抓好出租車衛生和文明服務工作。

政府會議紀要模板4

某市因申辦重要運動會的需要,市政府召集公安、工商、衛生、交通等部門進行專題會議,討論迎接運動會配套事宜。

會上,衛生部門介紹了當地某小吃街“髒、亂、差”的情況,建議對相關飯店進行停業整頓,經討論,會議同意了該項建議。市政府辦公廳整理形成《會議紀要》並下發各參會單位,其中明確“某小吃街要進行停業整頓,改善衛生條件”,並要求“各部門分工負責,抓緊落實會議精神”。

會後,市衛生部門將該《會議紀要》印發小吃街各飯店,要求其遵照執行並表示不再另外行文。甲飯店不服該《會議紀要》,以市政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觀點】

對是否應當以市政府《會議紀要》為標的受理該案,存在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會議紀要屬於內部、抽象、不公開的行為,對外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不直接影響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不屬於具體行政行為,不具有可訴性。

第二種意見認為:該會議紀要是行政機關針對特定的物件和事項作出的涉及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業已外化使相對人知曉並得以執行,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規定】

1.《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不服行政處罰等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政行為,依法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做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2.中共中央、國務院《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規定,會議紀要適用於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3.《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由法律、行政法規確定,包括責令停產停業等。行政處罰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當事人情況、違法事實與證據、處罰種類與依據、履行方式與期限、救濟渠道、處罰機關與決定日期,並加蓋處罰機關印章。作出責令停產停業等處罰前應當聽取當事人意見並告知其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4.《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有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行為的,衛生防疫機構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解析】

1.“會議紀要”的立法定位本身不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根據《行政訴訟法》關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規定,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法發[2004]2號)關於行政行為種類的規定,行政行為有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確認等等,是根據對公民、法人、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影響的實際方式進行的劃分。

而會議紀要是一種公文形式,是基於對國家機關公文外部表現形式和行文規則的區分,且其定位在於記載事實與結論,確實具有內部、原則、不公開的“應然”特徵。雖然會議紀要約束參會行政機關,但不對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需通過參會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式作出直接影響公民、法人、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因此,會議紀要既不是具體行政行為種類,也不應當承載具體行政行為。

2.“會議紀要”的立法定位不能當然豁免司法審查的觸角

雖然會議紀要具有內部、原則、不公開的“應然”特徵,但社會生活是複雜的,基於行政機關行為的種種不規範,包括懶惰、避責、疏忽等原因,其既可能包括直接確定針對特定個體權利義務的事項,也可能因告知相對人而外部化且得以執行,從而影響到相對人的權利義務。

法治原則要求“有權利當有救濟”。因此,不能因為會議紀要的“應然”特徵,而否定其“實然”狀態,不能當然豁免司法審查的觸角。

與之相對的是,《行政訴訟法》明確規定,行政法規及規章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即行政法規及規章因其形式定位而豁免司法審查,即使其某條規定包含有具體行政行為,如《對外合作開採海洋石油資源條例》第六條明確賦予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對外合作海區內進行石油勘探、開發、生產和銷售的專營權。對此,其他公民法人不得以侵犯公平競爭權為由,就國務院賦予該公司專營權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

3.“會議紀要”應當作為證據而非標的進入司法審查視野

筆者注意到,不少人有混淆行政行為載體、證據,和行政行為本身的傾向,認為會議紀要就是被訴標的,製作會議紀要的機關就是被告。

在法定職能部門和紀要製作機關合一的情況下,這種意見的問題尚不明顯,但在本案中,會議紀要由市政府(辦公廳)製作,其“某小吃街要進行停業整頓,改善衛生條件”的表述指向的是一種行政處罰,而該種行政處罰的法定實施機關應當是政府的衛生部門,且會議紀要明確要求“各部門分工負責,抓緊落實會議精神”,已經表明需要衛生部門予以落實。

作為行政處罰實施機關的衛生部門應當依法告知相關飯店,聽取其意見,依法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而衛生部門直接將會議紀要印發各飯店,其行政處罰程式與形式均屬違法。

因此,本案標的應當是市政府衛生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市政府的會議紀要應當作為衛生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是否存在、形式是否合法的證據。不能因為職能部門的懶惰、避責、疏忽、違法而牽連政府成為被告。

退一步而言,如果紀要製作機關、外化機關、執行機關均為同一主體,紀要本身也不是具體行政行為,只是其作為具體行政行為的載體(雖然一般不應當作為載體),法院需要審查(撤銷、變更、確認違法)的是紀要承載的具體行政行為,而不是紀要本身。會議紀要作為一種對會議情況的記載,可以在事實上予以肉體銷燬,但不能在邏輯上予以法律撤銷。即使在特殊情況下,如行政機關與相關主體開會商議行政協議事項,會議紀要會直接承載行政承諾或者行政合同的內容,但能夠訴訟的仍不是會議紀要本身。

當然,筆者也知道直接將會議紀要作為訴訟標的,除邏輯認知不清楚、不到位外,更重要的原因在於現實便宜性。一是易於辨識、查證,原告舉證容易,法院立案、審查也容易;二是能“徹底解決爭議”,如本案中,市政府會議紀要約束衛生部門,大家會覺得只有幹掉政府的紀要,才不會擔心衛生部門找茬。

但如果我們的法治建設真正進步了,大家都有了行政行為主體、程式、形式均需合法的意識,這種擔心就不必要了,衛生部門貫徹會議精神過程中,依法告知聽證,發現依法不需要停業整頓的,可以反饋市政府停止執行會議紀要,畢竟法律的制約力應當大於上下級的制約力。

我們現在的很多法律微構造往往是因遷就現實而扭曲邏輯,雖在實效上有收穫,但使邏輯龐雜化了,其中是非對錯留於各位看官們評說吧。

政府會議紀要模板5

11月4日,受花建慧副省長委託,韓軍副祕書長主持召開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與海航集團有限公司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合作備忘錄)協調會議,聽取省有關部門、海航集團對貫徹落實合作備忘錄的意見,就加快推進安徽省與海航集團戰略合作有關事項進行了研究和部署。省有關部門及海航集團合肥營業部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現紀要如下:

會議指出,隨著我省對外開放步伐加快,航空市場需求空間加大,拓展與國際國內航空公司合作的要求日益迫切。安徽省與海航集團擁有良好的合作基礎,特別是合作備忘錄的簽署,對推進雙方更深層次、更寬領域的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落實合作備忘錄,當務之急是建立合作機制,明確合作領域,細化合作內容,明確任務和責任,加快合作戰略的落地。

會議議定了如下事項:

一、原則同意省有關部門及海航集團對落實合作備忘錄的意見和建議。省有關部門、海航集團要充分挖掘雙方合作資源和潛力,進一步開拓思路,豐富合作內容,拓寬合作領域。

二、請海航集團結合會議討論的意見,儘快把合作備忘錄簽訂的重點合作領域明確化、具體化、專案化,以方便操作,達成更多實質合作。

三、成立戰略合作先期對接小組,由海航集團與安徽機場集團公司、合肥市政府、安慶市政府具體組成。先期對接小組要儘快提出省政府與海航集團戰略層面合作機制,明確任務和責任,報省政府審定。

四、請海航集團儘快提出安徽省與海航集團戰略合作協議草案,並與省有關部門通氣後,報省政府審定,爭取雙方戰略合作協議儘早簽署。

五、請海航集團每半月向省政府及有關部門通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

參會單位、人員:合肥市政府楊增權,安慶市政府金力力,省財政廳李友蘭,省交通運輸廳江宗法,省旅遊局胡學凡、吳浩,安徽機場集團湯斌,省政府金融辦謝珍,海航集團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