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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基層人民法院辦公室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人民法院辦公室是法院司法政務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部門,任務繁重,職責重大。它承載著為法院全面履行各項職能提供參謀、協調、監督、保障的重要任務,是人民法院全面推進司法改革、公正高效地開展審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職責是搞好法院隊伍建設、物質建設和後勤保障工作,為審判工作提供物質保障和創造良好的條件。它同是又是法院的

做好基層人民法院辦公室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綜合協調機構,是組織、協調和保障人民法院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的中樞,承擔著決策參謀、督辦落實、組織協調、綜合管理、服務保障等多項重要職能;是法院的“綜合資訊庫”,又是法院的“形象大使”。其工作好與不好對法院的整體工作影響很大。而長期以來,法院辦公室工作是沿襲過往而落後的傳統,在很大程度上遲滯著法院司法改革的深化推進。因此,如何搞好法院辦公室的管理工作,真正實現全面高效的優質服務,已是人民法院司法政務管理改革一個刻不容緩的課題。

一、當前基層法院辦公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需要進一步加強

公正、高效、權威的現代司法制度的確立,是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標,為此為適應審判工作需要,首先須樹立反映現代司法理念的思想認識,也就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然後是適應現代司法要求的司法制度、審判格局。但是,我們負責辦公室工作的部門,服務領導決策、服務審判工作、服務人民法院的理念還不夠強,或多或少存在有消極、懈怠、不思進取的思想狀態,導致政令不夠通暢,相關政務工作的停滯。為此,必須強化辦公室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

(二)部門職能交叉設定

當前基層法院的機構設定,基本上沿用著計劃經濟年代的模式,與上級法院相對應設定,沒有充分體現出基層法院自身的職能特點。在人員配備上,基本上是處於“官多兵少”狀態,有些工作不得不聘用臨時工作人員完成;在管理層次上,一項工作從院決策機構到落實到具體人,一般要經過二至三個層次,效率不高;在職能上,部門內部之間,與審判部門之間不少地方存在職能交叉,職能模糊現象;在工作任務的分配上,不少部門存在“以人定事”現象,誰能幹就讓誰幹,不管機構職能,不管任務輕重緩急,造成工作能力強的人累死,幹不了事的人閒死,嚴重地影響了辦公室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三)辦公室人員相關素質有待提高

人員狀況和綜合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工作任務需要,辦公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還有差強人意之處。總言之,相關專業人才奇缺。辦公室工作需要一批擅長心理學、文化藝術、財務、基建、計算機等方面的專業人員,但不少法院長期以來上述崗位均由法律專業或其他人員進行輪崗或頂崗,有的法院甚至找不出一名專業人員。而且法院分管領導由於法官職務的特殊性,也同樣缺乏相關的文祕、財務管理等專業知識,導致管理工作乏力。

(四)管理制度不配套

雖然說管理出效率,管理出人才,管理出戰鬥力。管理離不開規章制度。管理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必須建立和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從目前基層法院落實情況看,儘管大都建立了一些規章制度,但是還很不全、不細,缺乏具體可操作性,在執行過程中抓得不嚴、抓得不死、落實乏力,有了問題是臨時搭班子、抽人員,有頭疼醫頭、腳疼醫腳之嫌,工作上秩序不夠,考核標準不嚴,獎懲不能到位,這使辦公室的管理處於一種時緊時鬆的紊亂狀態。

(五)經費保障欠缺,管理難度加大

從近年來的執行管理情況看,基層人民法院日常經費供給和保障機制已初步形成,但由於受制於地方財政體制上的影響,法院的經費保障仍然停留在比較分散的層面上,省及中央財政給予的適當補貼,加大了地方財政的依賴性,法院所需經費撥付有時不能及時到位,使法院後勤政務管理難度大、壓力重,一定程度上影響法院正常工作的開展。此外,資訊化服務和現代化辦公水平有待提高,該項工作必須有厚實的資金支援。

(六)缺乏長效激勵機制

法院傳統管理模式不注重考核和獎懲,過分倚重思想道德教育,忽視物質激勵作用,不注重現代考核獎懲機制,往往以民主測評或者領導帶有濃厚主觀性的年終總結代替客觀的考核,優秀與稱職差不多,選拔、晉級、獎懲不與業績掛鉤,不能有效調動幹警積極性,激發幹警的潛力。

二、加強法院辦公室管理工作的對策

(一)實現辦公管理的科學化

(1)規範化。辦公管理的規範化,就是要求管理工作按制定的原則、標準去實施。一是會議安排規範化。按格式化和程式化的要求,將會議安排涉及的各方面元素逐漸按定製模式固定下來,避免重複操作,避免浪費時間和精力。二是接待工作規範化。要根據接待物件的級別、來訪目的,明確接待規格,制定接待工作規範和接待方案等,以便按章接待。

(2)程式化。

蓮山課件辦公管理的程式化,就是把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驟並固定下來,以後辦事就按規定的步驟去做。制定工作程式時注意按工作的先後順序,把每一個步驟的做法、要求都要規定清楚。

(3)制度化。通過制定崗位責任制,對每個工作人員的職責、分工和任務都必須作出明確而具體的規定,進行目標管理和考核,使每項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不斷引進專業性高素質行政事務管理人員

做好辦公室管理工作,離不開專業性高素質的管理人員。近年來,對法官職業化強調很多,但對法院行政事務管理人員的專用性講得比較少,在客觀上造成了政務管理工作缺乏專業性人才,使其變成了一項是什麼人都可以幹、可有可無的工作,導致辦公室隊伍龐大,效率低下,並且形成了一種惡性迴圈。為此,必須加強專業管理人才的引進。如從事司法財務工作人員應具備會計師職稱,司法祕書工作人員要有較強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工作功底,黨務人事工作人員要有很強的黨性和公道正派的作風,所有人員都要會運用計算機等現代化辦公工具,不斷提高辦公效率。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競爭激勵機制,精簡機構和人員,提高效率和效能,暢通政務管理人員進口和出口,對於不適合崗位的人員要加強培訓及時調整崗位,建設一支專業性高素質的政務管理隊伍。

(三)加強辦公室人員的培訓

長期以來,由於缺乏對政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上級法院只注重對審判業務性的學習和培訓,而很少對法院辦公室人員進行系統化培訓,導致上下級法院、區域性法院之間在管理上不平衡、不統一和不協調。因此,應當從體制、機制和保障功能上入手,制定與現代審判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機制,在縱向和橫向上加強管理事務的經驗交流和培訓,以適應審判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對聘用人員的管理,要從多方面入手把好聘入關、用人關和監督關,落實聘用人員責任制,做到規範管理,規範使用。

(四)強化管理制度建設,完善管理措施

狠抓管理和強化功能是基層法院辦公室工作的兩個關鍵節點。由於人民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光靠行政手段來搞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已經不能再適應司法行政改革和審判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用行政和經濟相結合的手段逐漸變革不合理的管理體制。為此,要以強化管理制度建設為抓手,不斷探索和完善司法辦公室管理的新途徑、新方法。

(1)強化管理措施。要緊密聯絡法院工作的特點和實際需要,出臺一系列完善的管理規章制度,及時交流、學習和推廣先進的管理做法經驗。

(2)處理好管理和服務於審判的關係。必須著力解決好管理和審判效益的關係,既要從強化管理要效益,也要從服務審判工作要效益,要突出管理服務於審判工作這個中心。要正確處理好審判工作與辦公室工作的關係,正確處理好綜合管理部門之間的關係,正確處理好勤政與廉政的關係。

(3)加強上級法院對基層法院辦公室工作的指導監督。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事務性工作進行監督的同時,還必須對下級法院行政性事務進行檢查監督,進行上下級法院司法行政管理的聯動機制,及時發現問題,便於整改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