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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站調查報告

一、基本情況

救助管理站調查報告

按照國務院《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要求,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於20XX年10月21日成立,依託市救助管理站負責主城區流浪乞討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和服務工作。20XX年至20XX年,保護中心共救助流浪乞討青少年1200人,佔救助總人數的6.5%。其中男性佔70%,女性佔30%。目前,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救助站)作為市民政局直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有10人,主要負責年齡在6-18歲,身體基本健康,無嚴重智力障礙且入站時身邊無監護人,正在流浪乞討的兒童實施保護性救助。該中心是目前全省面積最大、設施最全的流浪乞討青少年管理機構,被省政法委和省民政廳分別授予“全省政法創人民滿意活動先進單位”和“全省民政系統建立文明行業先進單位”。20XX年,被民政部評為世博會和亞運會亞殘運會舉辦期間“救助管理工作先進單位”。

區位於市委、市政府駐地,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全區現轄9鎮4街道,400個村社群,一處省級工業園和一個縣級商城管委會。總面積59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2萬,流動人口30萬。各類學校在校生14萬餘人,在園幼兒3.4萬人。按照民政部社會事務司《關於建立“十二五”規劃民政建設專案儲備庫有關問題的函》檔案要求,“人口在60萬以上的縣(區、市),以及地處重要交通樞紐、省際交界、口岸、風景旅遊區等流動人口多、救助任務重的縣(區、市)應成立流浪人口救助站”。為此,區民政局積極協調,為救助站爭取到副科級編制單位,定崗定編,目前正在進行救助站人員的招考和配備工作,流浪乞討人員的安置幫扶工作由區民政局社會事務科具體負責。

二、區流浪乞討青少年群體的基本情況

(一)分類

20XX年,全市實施救助流浪乞討青少年總數102人,佔全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2356人)的4.3%,其中,護送返鄉56人,寄養親戚家並落實上學費用32人,他人收養登記14人。

從性別上看,流浪青少年男性74人,佔73%,女性28人,佔27%。

從年齡分佈上看,6歲以下12人,佔12%,6-14歲36人,佔35%,14-18歲54人,佔53%。

從受教育程度看,文盲44人,佔43%,國小39人,佔38%,國中19人,佔19%。

從流出地看,來自農村81人佔79%,城鎮21人,佔21%;來自市外68人,佔67%,本市34人,佔33%。

從離家次數看,初次流浪的89人,佔87%,有兩次以上流浪經歷的13人,佔13%。

上述資料突出反映兩個問題:一是本市青少年流浪乞討青少年年齡主要集中在義務教育階段;二是主要來源於農村,多數為異地乞討。

(二)生活狀況

1、居住條件。流浪乞討青少年居無定所,一般住在街頭、車站、工地、橋下或廢棄的房屋等,具有不穩定性和不安全性,生存權利時刻受到威脅,常常遭到一些人的歧視、辱罵和驅趕。

2、生存方式。

(1)未成年人乞討。這一類情況最多。這些青少年衣著破舊汙穢,見到路人經常採取下跪作揖、死纏爛打、緊跟不捨的做法,討到錢後交給不遠處所謂的“父母”。他們是常會因為“不賣力工作”,遭到幕後操作者的打罵,急需得到解救。

(2)殘疾青少年沿街乞討。這類流浪乞討青少年將自己殘疾的軀體暴露於來往的行人面前,甚至有人故意殘害青少年軀體,以換取他人的憐憫。

(3)“母親”懷抱嬰兒當街乞討。在市區人流密集的地方經常可以看到面黃肌瘦孩子依偎在“母親”身旁,等待路人的施捨。

(4)未成年兒童跪倒在街頭,謊稱家裡出現災荒或是有親屬身患絕症,乞求社會給予幫助。

(5)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例如:僱主強制孩子們為圍觀群眾表演危險動作,而後僱主再向圍觀的群眾收錢。

(6)從事一些如撿垃圾、賣書報等較輕的勞動或被成人利用從事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活動。

(三)性格特徵

流浪乞討青少年的心理與行為表現出一定的異常。通過我們觀察發現,他們絕大部分存在自卑、恐懼、膽怯、害羞、性格孤僻、行為不得體、坐立不安、不遵守集體規則、牴觸情緒很強、打架罵人、心理承受能力差等問題。以上變態性格是由於未受到良好的教育和關愛所致。因為長期受人歧視,自卑和消極幾乎與他們形影相隨,他們從小缺乏母愛父愛,長期生活在痛苦、悲傷和自暴自棄的環境裡,心理得不到健康發展。

(四)目前採取的措施

救助保護流浪乞討的青少年,是一項關係祖國未來,關係青少年健康成長,關係家庭幸福、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應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近年來,我們始終堅持“自願受助、無償救助”的原則和“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堅持做到應收盡收,應助盡助,盡我們的所能使流浪乞討青少年這一弱勢群體得到了有效救助。具體做法是:

1、健全工作機制,完善規章制度

我們以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建設為龍頭,先後建立健全了救助中心《工作人員值班責任制》、《交接班制度》、《救助管理工作程式》、《工作人員行為規範》等22項制度和規定,不僅保證了日常工作的規範有序,還有效地杜絕了各類事故的發生,形成了救助工作的法制化、科學化、規範化。制定了流浪乞討青少年出入站流程、生活一日流程、保健就醫流程、衛生防疫流程、學習教育流程、服務管理流程等六個流程,將受助流浪兒童的全部服務管理過程都做了非常嚴格的規定。在檔案管理方面,我們採取“一本、二庫、三書、四單、五表”的方式,詳細記錄了1200個受助兒童從進站到出站的全面檔案。

2、改善硬體設施,優化站內服務

我們於20XX年建立了“親情救助、共創和諧”服務品牌,以賓館式的服務設施、流程式的救助形式、家庭式的生活方式、親人般的護理照顧為基礎,以熱心、細心、耐心、貼心、愛心“五心服務”為標準,為流浪乞討青少年打造和諧溫馨的救助環境。為他們提供“五個一”服務。添置了圖書、象棋、軍棋、跳棋、撲克等娛樂用品,讓他們在站停留期間過的舒心、開心。春節、中秋節等節假日,我們還為在站的受助兒童改善伙食,組織他們吃年夜飯、元宵、月餅等。針對一些青少年流浪期間養成的不良習慣,救助站工作人員為他們穿衣、洗澡,陪他們娛樂,教他們知識,把這些無家可歸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子女看待,讓他們感受到家庭般的溫暖,用熱心和愛心撫平他們心靈的創傷。

3、整合社會資源,創新救助模式

(1)我們與公安部門配合,嚴厲打擊教唆、脅迫兒童行乞、利用傷殘兒童行乞、組織兒童進行團體行乞的行為,對於公安部門解救的從事違法犯罪的流浪兒童,本著“先解救、後救助”的原則,全力配合做好接收、管理和護送工作。(2)在全區設立53個“救助諮詢點”,公佈了救助管理站熱線求助電話,採取劃分區域,條塊結合的方式,建立了以市救助管理站為中心,區民政局為依託,街道和社群的民政辦為基礎,巡迴救助為補充的四級救助管理體系。在城區重要地段(如火車站、汽車站、廣場等繁華地段)設立大型救助引導牌,還通過通訊公司採取群發簡訊的方式,向市民告知救助站的救助原則、救助條件、熱線電話、地理位置等內容,方便求助人員求助,實現了重要公共場所有引導牌、街上有巡迴救助流動車、社群有救助諮詢點的要求,為市民參與流浪乞討青少年救助保護搭建了平臺。(3)建立志願者服務檔案,深入開展志願者“一助一”、“多助一”、“愛心哥哥”和“愛心姐姐”等活動,鼓勵青年志願者、巾幗志願者和社會熱心人士參與對流浪兒童的勸導、服務、教育、救助等工作。在全市範圍內招募熟悉小語種和少數民族語言的志願者,建立了《志願者登記表》,如遇語言不通的受助者,接到通知後志願者都會熱情的趕到救助站幫助辨別核實。我們的這一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目前,我們登記備案的志願者有45人。(4)注重發揮新聞媒體“道德法庭”的輿論監督作用,對非法遺棄流浪兒童、強迫流浪兒童乞討犯罪的行為及時曝光並加以譴責,及時刊登播報難以落實家址的痴呆傻流浪兒童情況,幫助他們早日迴歸家庭。為進一步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援,我們專門製作了救助引導卡,向廣大市民發放《致市民的一封信——攜手維護流浪乞討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在的大街小巷和公共場所巡迴勸導救助,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4、教育先導,安置並重,用熱心和愛心幫助流浪兒童儘快迴歸社會。

針對流浪兒童流浪的成因,制定完善了一套針對不同受助流浪兒童的教育方法,以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矯治為主要內容,以娛樂活動、實踐活動等多種形式,針對個體特徵,激發流浪兒童的學習興趣,樹立他們對生活的信心。對10週歲以下的流浪兒童進行關愛型教育,通過音樂、遊戲、講故事等方式使其感受到溫暖與真情,盡情釋放童真;對10-18週歲的流浪兒童以思想道德品質教育為主,輔之於相應的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訓;對有不良記錄的流浪兒童重點進行法治教育;對痴、呆、傻流浪兒童則重點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教會他們基本的生活技能,培養其自理能力。同時,爭取其戶口所在地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援,做好受助兒童的救治和安置工作。

三、《通知》下發以來開展的工作

按照《關於開展重點青少年群體教育幫助和預防犯罪省級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對以往救助工作檔案進一步梳理的基礎上,團區委積極爭取區綜治辦的支援,成立了由區綜治辦主任為組長、民政、公安、教育、共青團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詳細制定了試點工作方案。團市委副書記、市預防辦主任俞陽帶領權益部幹部與政法綜治部門領導多次溝通匯報,並經常前往救助站會商工作,與流浪乞討青少年面對面談心幫扶。我們還與大學法學院達成合作意向,發動全國十佳大學生社團——朝陽義工協會到救助站開展關愛流浪乞討青少年志願服務活動。

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在工作的開展中,我們也遇到一些困難。主要表現在:

(1)救助者熱心,被助者冷淡。目前受助的流浪兒童大多是被愛心人士、警察和社會救助人員發現的,主動來到救助站尋求保護的兒童不多,乞討兒童和被拐兒童只佔很小比例;還有一些流浪兒童並非“被拐”,而是由父母親屬帶出來流浪乞討的。

(2)流浪兒童來源地和救助地對接不夠。一些乞討兒童被送回家鄉不久,又重蹈覆轍,反覆性強。

(3)當前的救助形式相對單一,治標不治本。青少年乞討主要是貧困問題,如今,對流浪兒童乞討的勸阻、遣返等做法,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仍然不能從根本上的到解決。

五、下一步打算

針對在調研和前期試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我們將逐一進行梳理,重點推進以下工作:

一是採取有效措施提升流浪乞討青少年熱線知曉度,把*救助電話併入12355管理,實現24小時熱線暢通。

二是積極壯大關愛流浪乞討青少年志願者隊伍,依靠市心理學協會支援,開展心理撫慰工作,扶志解困。

三是加強流浪乞討青少年教育管理,組織實用技能學習培訓。

四是完善救助網路,發揮救助管理中心輻射帶動作用,鞏固區、街道和社群的救助平臺,實現資訊與資源共享。聯合各大媒體,深入開展“為流浪兒找家”大型公益行動,整合更多社會資源、動員更多社會力量關注、參與這項工作,切實保障流浪乞討青少年的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