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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語言文字工作自查報告

我校語言文字領導小組根據天山區語言文字工作第三階段的要求,對照烏民語(20xx)11號檔案《烏魯木齊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自查自評工作的範圍、內容和程式》的內容,以我校的語言文字工作進行了自查自評,現彙報如下:

國小語言文字工作自查報告


1、成立領導小組,制定有關制度和實施方案

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根據上級的要求及我校的實際,制定了工作實施方案,確定了各階段的具體任務。制定了行文規範制度、資訊報道制度等規章制度。

實驗國小語言文字領導小組成員及機構:

(1)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劉槿

副組長:雷林、田徵、梁麗華

組員:劉槿、雷林、田徵、梁麗華、秦江、各教研組長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教導處,由教導主任兼辦公室主任。

2、普通話成為學校的教學語言和校園語言

我校是一所漢語系學校,在各學科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都用普通話進行教學。學生在學校參與的各類活動及交往,也均使用普通話。各學科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注重學生口頭表達能力的培養,要求學生能熟練、準確、規範的用普通話進行表達,在語文等學科將普通話口語作為學生學業考核內容之一。學校組織的各類活動,如班隊會評比、演講比賽等,熟練、正確、規範使用普通話是重要評判標準之一。現我校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3、加強對教職員工普通話的培訓和測試,將普通話和文字運用作為業務考核內容,作為新教師錄用的標準之一

根據語言文字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將普通話作為我校的教學語言及校園語言,將普通話合格設為教職工業務考核和錄用的條件之一,學校教師現全部通過了普通話測試,合格率達100%。學校注重教師業務培訓,將“三字一畫”、朗讀作為業務培訓的主要內容之一,開展競賽活動,促進教師普通話和文字書寫、應用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學生能運用普通話較為流利地進行表達。

4、學校各類標牌、印刷品等處用字規範

學校對校園內的標語、各類標示牌、宣傳櫥窗及印刷品進行了自查,字型、字型均符合標準,對發現的個別問題及時糾正,並按上級要求印製了永久性標語。

5、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符合用字規範,學生認識並正確書寫所學規範字。

學校在評課標準、作業檢查制度中,把書寫規範作為評判標準之一。學校對教師的作業、評語和學生作業本進行了檢查,並在教師中認真組織宣傳使用普通話和正規語言文字活動,讓教師把檔案精神要求帶給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在日語言交流中使用普通話,在一切活動競賽及日常學習作業中按規範要求寫字、用字。

6、在師生中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

組織教師學習了一系列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將語言工作納入到精神文明建設和綜合治理的工作中,在學生中宣傳規範用語、規範用字的重要意義,製作了宣傳板報,在全體教師中進行了語言文字法規測試。

以上是我校開展語言文字工作的自查情況彙報,懇請上級領導在實地檢查時提出寶貴意見,促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再上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