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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祖國歌唱合唱比賽活動方案

活動主題:我為祖國歌唱


我為祖國歌唱合唱比賽活動方案

活動宗旨: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展現少年兒童愛祖國、愛學校、愛學習、愛生活的優良風貌,用高雅的藝術引導人,用完美的藝術塑造人。

活動總負責:曹深、顧惠芳、盧燕、馬瑩琦

參賽物件:低年級全體同學

  比賽內容和規則:

1、以班級為單位參加比賽,要求全員參與。

2、每個班選擇兩個演唱曲目,一首為必唱歌曲,一首為選唱歌曲。必唱歌曲為《國歌》《隊歌》《校歌》,各班可根據班級情況選擇其中一首;自選歌曲可以選擇內容健康向上、適合少年兒童演唱的歌曲。

3、演唱形式可以多樣,如:領唱、對唱、表演唱、大合唱等。

4、比賽分2次舉行:一年級組;二年級組。

  合唱比賽評判標準:

1、精神飽滿、歌聲嘹亮、隊形整齊、上下臺整齊有序。(40%)

2、音高準確、音色優美、咬字清晰、音樂完整。(40%)

3、演唱形式新穎、服裝整潔統一。(20%)

  參賽時間

1、一年級組為五月二十一日下午第三節課;

2、二年級組為五月二十二日下午第三節課。

比賽地點:明德樓報告廳。

具體負責老師:各班主任、音樂任課老師。

評獎辦法:

比賽設一、二、三等獎若干名,對獲獎班級頒發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