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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2005年經營管理考核方案

工廠2005年經營管理考核方案

  機械廠200X年經營管理考核方案
   為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整體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一、目的和原則
   1.目的:為正確處理好國家、廠、員工三者之間的關係,認真完成廠的各項生產經營任務,實現年度奮鬥目標。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生產積極性,激發員工勞動生產率,在企業降本增效的前提下,努力增加員工的收入。促進各基層生產分廠加強管理、苦練內功、增收節支、提高效益,完成下達的指標,實現企業的持續發展。
   2.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多勞多得的原則;向生產一線傾斜的原則;基層單位實行獨立核算、指標考核,按效計酬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廠成立經營管理考評委員會:
   主 任:樑啟國 朱傳敬
   副主任:侯曉峰 關世波 朱明智 劉玉金
   孫鐵英 王鳳君 朱旭光
   考評委員會下設辦公室:
   考評辦主任:朱明智
   副 主 任:周登田 李仁鐵 於曉輝
   成
   員:張 君 劉春友 任昭春 李君平 譚立峰
   張 勇 苑修若 李麗豔 金 躍
   考核辦公室設在企建辦。
   考核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經營管理總體方案的起草和修訂,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後貫徹執行。
   2.負責每月經營管理考核工作。
   3.負責考核工作的調查、研究、監督、檢查、核實工作。
   4.負責考核資料的發放、接收、保管及存檔,並擬發月份的考核通報。
   5.負責對考核方案的解釋。
   基層單位200X年考核指標
  
  三、考核內容:
   1.對機關職能部門,主要考核可控費用指標。
   2.對基層的兩個費用單位:裝置研究所(不含設計室)和供應站,主要考核可控費用指標。
   3.對生產分廠的考核指標分主要指標、輔助指標和可控費用指標。主要指標指產值和變動費用率。輔助指標指收取管理費用比例和分配公共費用,其中:資金佔用費是根據各生產分廠實際發生的生產費用總額和庫存原材料所佔的資金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收取的。
  
  
  四、考核辦法
   1.對各基層單位年終實際完成產值超過盈虧平衡點的產值,按照完成的產值與收取管理費用的比例,計算收取管理費用後的利潤五五分成(即50%上交,50%兌現)。
   2.對設計室的考核:設計室自負盈虧,年終按實際完成產值的10%收取管理費用後的利潤五五分成(即50%上交,50%兌現)。
   3.裝置研究所考核:以新產品應用按產值提取技術服務費3%,承擔其全部工資及相關費用。
   4.物資供應站考核:以食堂、汽修創效形式承擔10人的工資及相關費用。
   5成本指標考核辦法:
  (1)成本指標考核主要考核變動費用。廠根據從事產業測算並下達變動費用指標。基層生產分廠如果超出考核指標,超出部分從年終該單位的效益工資中扣回。如果節餘,最終從利潤中體現,按收取管理費用後的利潤五五分成。
  (2)基層生產分廠由廠下達可控費用指標,動力費、修理費、油料費三項費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標的10%,其他可控費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標,超出部分從年終該單位的效益工資中扣回,如果節餘則按節餘額度的50%提成,並由本單位支配。(見表B)
  (3)基層的兩個費用單位:裝置研究所(不含設計室)和物資供應站,由廠下達可控費用指標。動力費、修理費、油料費三項費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標的10%,其他可控費用如果超出考核指標,超出部分從年終該單位的效益工資中扣回,如果節餘則按節餘額度的50%提成,並由本單位支配。(見表C)
  (4)機關部分可控費用指標如有超支,從年終效益工資中扣回,特殊情況由廠領導審批。如有節餘按節餘額度的50%提成,並由本單位支配。(見表D)
  五、崗位、效益工資發放辦法:
   1. 200X年除單項獎勵和特殊獎勵以外,其餘獎金指標轉入效益工資。
   2. 為了充分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200X年對考核單位工資總額實行總包乾,內部考核發放
  (300元風險金以現金形式由基層單位考核發放),
   效益工資根據各單位效益情況,採取按季度考核發放。機關300元風險金按績效、工作質量,由本部門考核發放。
   3.生產操作人員在完成當月工時情況下享受全額崗位工資,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工時的按比例相應扣除崗位工資。機關人員和不實行工時人員按出勤情況考核,每月考核達不到80分以上按比例相應扣除崗位工資。
   4.效益工資發放原則,向生產一線超額完成定額人員傾斜。全年完不成工時的人員,不享受效益工資。對機關和輔助人員全年考核平均分數達不到80分以上,不享受效益工資。
  六、廠領導、機關職能科室、基層單位每月按考核方案的細則填寫“考核資訊反饋表”。
  七、其他考核指標專案
   1.附件一:質量考核細則
   2.附件二:工藝管理考核細則
   3.附件三:生產計劃考核細則
   4.附件四:安全、環保管理考核細則
   5.附件五:裝置資產管理考核細則
   6.附件六:車輛費用管理考核細則
   7.附件七:物資管理考核細則
   8.附件八:預結算及成本考核細則
   9.附件九:成本管理考核細則
   10.附件十:精神文明建設考核細則
   11.附件十一:機關工作質量考核細則
   12.附件十二:考核資訊反饋表
  八、對考核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廠考評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修訂,報考評委員會討論解決。
   附件一:
   質量考核細則
  一、總則
   為了進一步增強職工的質量意識,使我廠產品質量再創新水平,從而提高我廠信譽及市場競爭能力,特制定此質量管理考核細則。各分廠可參照本細則結合自己產品特點和生產實際制定本分廠內部的質量考核細則。
   適用範圍:機械廠下屬各生產分廠的所有產品。
  二、質量考核通則
   1.對各生產分廠的產品,質量管理部採取質檢員對產品進行全面檢查,質監員對產品進行監查,並對停止點、特殊工序及重要專案的控制點進行確認相結合的辦法,對產品製造的全過程質量進行控制。
   2.質量管理部的考核工作以正常工作檢查為基礎,以抽查、集中檢查、專項檢查為輔,對全廠各分廠的產品進行控制。
   3.質量管理部對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下發《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若生產廠整改後仍不合格罰款50元/項;不按期整改或不整改,罰款100元,並再次限期整改。生產廠整改後仍不合格,不按期整改或不整改,則加倍處罰,並通報批評。
   4.對發生質量事故的責任單位做如下處罰:
  (1)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處罰責任單位直接經濟損失50%。並對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
  (2)對發生一般質量事故,處罰責任單位80%。
  (3)對發生輕微質量事故,處罰責任單位100%。
  (4)對發生一般質量事故、輕微質量事故扣質量第一責任人(分廠廠長)300~500元。
   5.廠質量事故等級劃分
  (1)重大質量事故:因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含5萬元);因質量事故造成裝置延期開工,停工;因我廠產品質量不合格,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或受到使用者投訴,給我廠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
  (2)一般質量事故:因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5萬元;對我廠聲譽有較大影響者。
  (3)輕微質量事故:因質量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2萬元;對我廠聲譽有影響的。
   6.質量管理部負責對廠所有的產品質量及質量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統計、考核。考核結果每月以《質量月報》的形式進行通報。
   7.質檢員如在檢查過程中遇到本人解決不了的質量問題或發現質量事故,應及時向質監員彙報;質監員如在檢查過程中遇到本人解決不了的質量問題或發現質量事故,應及時向檢驗責任工程師彙報,不及時彙報,扣當事人50~100元。
  三、材料質量考核細則
   1.材料必須按規定擺放,界限清晰,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2.原材料在使用前必須有清晰的標識、合格的材料質量證明書,原材料必須經材料質監員檢查合格,材料責任工程師確認後方可使用。如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材料,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3.需進行復驗的原材料必須由材料責任工程師確認後方可使用,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4.對檢驗合格的材料,材料質監員應及時給出檢查標識,如發生遺漏或延誤對有關責任單位每項罰款50元;
   5.對檢驗不合格材料,應按規定隔離存放,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6.經檢驗合格的原材料運至現場後,如仍存在質量問題,每項罰材料質監員100元;(如該項質量問題按常規的檢驗發現不了,需增加專案才能發現的除外)。
   7.封頭下料應按工藝所給厚度下料,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8.封頭必須在測厚合格後方可使用,使用單位及時索取相報告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9.封頭成型後,生產單位必須將表面氧化皮清理乾淨,否則每個封頭罰款100元(外購封頭責任單位為供應站)。
   10.物資供應站材料計劃員應及時索取該材料的材質證明書及相關資料,材質證明書應符合最新版本標準規定的指標,特殊情況應辦理緊急放行等手續,不合格或檢驗專案不全的決不能投入生產,否則每一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11.本廠自制的機加工件,機加單位應將合格證書、檢驗報告(需要時)、代用單(需要時)等資料與實物(有必要的標識)一起交與使用單位,同時使用單位應及時索取,並做好交接記錄,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2.本廠自制的鍛件應按相應標準進行檢驗,並將合格證書與實物一起交使用單位,同時使用單位應及時索取,做好交接記錄,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3.附有合格證書的本廠自制件,運至使用單位後,仍存在質量問題,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4.壓力容器備料單要標識裝置類別,編號及特殊效能要求(複驗等專案),違者罰款100元/項。
   15.附有合格證書的本廠自制件,運至使用單位後,仍存在質量問題,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四、容器製造質量考核細則
   1. 質量管理體系執行考核
  (1)所有原材料、鍛件、機加工件等在使用前使用單位應核對其材料質量證明書、合格證、規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如未經檢驗直接使用的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2)壓力容器下料時每個筒節的鋼板上都應打上方位線及基準線及標識,否則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3)代用材料沒有代用單不得使用,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4)無圖無工藝檔案不得進行作業,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5)操作者應按圖樣、工藝進行作業,無更改通知單不得改變原圖樣、工藝引數,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6)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換、更改、偽造產品合格證、材料質量證明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7)下料時按規定進行標識移植,無標識移植或移植內容、方法不對,每一項罰責任單位50元;
  (8)分廠質檢員對原材料檢驗合格後方可下料,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9)壓力容器試板必須經射線和力學效能等專案檢驗合格並由市技術監督局確認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違反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10)在製造過程中,每道工序完成操作者自檢合格後,方可交質檢員檢查,對於停止點,質檢員檢查合格後,交質監員檢查,任何一方無故發生遺漏或延遲而影響生產、質量的,每一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1)換熱器管板與換熱管連線為脹接時,由生產分廠對管板和換熱管硬度進行檢測,不合格不允許轉入下道工序。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2)換熱管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磨管頭,管板孔必須清理乾淨,按規定進行平管頭,否則每臺罰責任單位100元。
  (13)排版必須符合工藝要求,違者處罰責任單位50元;
   2.現場實體考核
  (1)嚴格執行工序質量考核制度,即上道工序提出的質量問題轉到下道工序時還未處理,即作為考核內容。
  (2)組對施焊前對口間隙、錯邊量超標一處罰款50元;稜角度超標一處罰責任單位50元;
  (3)容器整體直線度超差罰款100元;
  (4)組對施焊前橢圓度超標一處罰款50元;
  (5)接管、支座安裝必須符合圖樣、標準要求,超差一處罰款50元。
  (6)塔內件安裝必須符合圖樣、標準要求,超差一處罰款50元;
  (7)鋼板表面氧化皮及筒體鏽蝕必須清除,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8)冷換裝置穿管束時,組對施焊前管子伸出管板長度,超差一根罰1元;
  (9)對隨意減免試驗或檢驗專案的責任單位每一項罰100元;
  (10)列為停止點工序,如分廠未通知質監員檢查而進行下道工序的,每項罰責任單位200元;
  (11)總體檢驗應在產品製造完畢後,熱處理及耐壓試驗前進行,如質檢員檢查合格後,質監員在總體檢驗中發現質量問題,限期整改,對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專案,每項罰責任單位100元;
  (12)耐壓試驗和氣密性試驗
   a.試驗溫度、試驗壓力、試驗程式必須符合標準要求,違反一處罰款50元。
   b.耐壓試驗分廠自檢合格後,應及時通知質監員,質監員及時與市技術監督局聯絡,並將資訊及時反饋到製造廠,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c.試壓工裝、壓力錶必須滿足要求,不能洩露,否則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3.竣工資料
   (1)質檢員應及時填寫各項檢驗記錄,質監員對停止點應及時確認,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2)分廠應及時索取材料質量證明書、檢測報告、代用單、檢驗記錄等見證資料,如有遺漏或延誤,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對以上資料分廠如果未索取到或有困難應及時向質監員反映,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3)在耐壓試驗前,分廠將該裝置的相關資料交質監員,耐壓試驗後,兩天內將該裝置所有資料交質監員,拖期一天每臺裝置罰責任單位50元。
   (4)質監員對裝置的竣工資料進行稽核,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質檢員,並限期整改,對未按期完成或完成的專案不合格,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5)質監員在竣工資料的稽核中,單臺裝置資料中超過5處問題以上時,每超一處罰責任單位50元。無問題的獎勵50元/臺。
  五、焊接質量考核細則
   1.焊接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規範及工藝要求,並且有質量證明書,焊材儲存、烘乾、發放、回收必須符合標準和規範要求;焊接施工必須由有效持證焊工進行;焊接必須有評定合格並經批准的焊接工藝,各分廠不能隨便更改焊接工藝。以上有一項不合格,扣罰責任單位50元。
   2.焊工必須隨時攜帶焊條筒,焊後焊條頭及焊絲頭不能隨地丟放,不帶焊條筒,扣罰50元/人次;發現亂扔1根焊條扣罰100元,發現1根焊條頭扣罰10元。每發現亂扔一米以上焊絲(不包括氣體保護焊絲),每米罰責任單位20元;
   3.換熱器管束(新制造)管頭必須用管對管板自動焊機焊接,特殊情況由分廠辦理例外放行手續,必須由有關部門責任人員(裝置、生產、技術等)稽核,由總工程師簽字批准,方能改為手工氬弧焊,未經批准私自更改焊接方式,每臺裝置扣罰責任單位200元。換熱器管頭焊接的氬弧焊工必須是廠技術部備案的經考核通過的焊工,違者罰責任單位200元。
   4.焊縫外觀成型必須美觀、平直,焊縫餘高及咬邊情況應滿足GB150的要求,焊縫與母材必須圓滑過渡,角焊縫焊角高度取焊件中較薄者的厚度,否則每條焊縫扣罰50元,管對管板角焊縫不滿足要求,每個頭扣罰10元。
   5.焊縫表面不得有裂紋、氣孔、弧坑、飛濺、缺肉、夾渣、藥皮等缺陷,上述缺陷及低標準焊完隨時處理,不能等到試壓時處理,否則每處扣罰20元。
   6.焊縫未按要求做標識,每處扣罰責任單位20元。
   7.管對管板焊接:φ32mm以上管頭不允許熔損,φ25mm管頭焊接時的允許熔頭率為0,φ19mm管頭焊接時的允許熔頭率為0,超過此指標者,超標部分每個頭扣罰2元。整臺裝置管頭無熔損的,每100個頭獎勵操作者20元,不足100個頭的以100個頭計算。
   8.每月焊縫拍片一次合格率指標為96%,高於該指標,高出部分每張片嘉獎10元;低於該指標,不足片數每張片扣罰10元
  (100%合格的按本項第
  五、12條執行)。
   9.焊縫返修:出現二次返修,每張片扣罰20元;二次以上返修,每張片扣罰50元。
   10.焊縫需返修時,應按程式檔案規定進行,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20元;
   11.焊縫的無損檢測委託比例及範圍必須符合圖樣、工藝及相關標準要求,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2.如果一臺裝置拍片100%合格,沒有返修片,每張片嘉獎2元。片長按250mm標準片長計算。
   13.換熱器管束管頭試壓,一次試壓洩漏率應不低於1/400,洩漏率高於該指標,超標部分每個管頭扣罰5元。整臺試壓管頭沒有洩漏的,每100個頭獎勵操作者10元,不足100個頭的以100個頭計算。
   14.裝置整體試壓時,A、B、C類焊縫不准許有洩漏,技術監督局看壓時,任何焊縫及密封點不允許有洩漏,否則每點扣罰100元。
  六、熱處理質量考核細則
   1.熱處理所用裝置必須完好;儀表、熱電偶必須在檢定有效期內;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2.熱處理工藝引數應嚴格執行工藝,記錄要真實可靠,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3.爐外熱處理件測溫點佈置、輔助和保溫措施應符合工藝要求,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200元;
   4.操作者在熱處理前應核對產品的標識,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熱處理,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5.熱處理前應有防變形措施,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6.壓力容器熱處理試板由製造分廠提供給熱處理單位,並有交接手續,如有遺漏,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7.承擔熱處理任務的分廠質檢員應對熱處理過程進行跟蹤檢查,並及時填寫記錄、收集資料,熱處理後及時出具熱處理報告,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20元;
   8.承擔熱處理任務的分廠質檢員應及時委託試板的力學效能檢測及其它檢驗專案,並及時索取相應的報告,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9.熱處理冷卻方式、介質必須符合工藝。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10.熱處理後對產品重新進行標識。違者每項罰責任單位20元;
  七、出廠產品質量考核細則
   1.底漆、面漆噴塗均勻,標牌、螺栓不準刷上漆,否則發現一處罰款50元。
   2.法蘭密封面無保護或出現劃傷的發現一處罰款50元。
   3.分段出廠的裝置,每段要做好標識(按排版圖編號),必要時分段處須加防變形措施,沒試壓的,焊道不允許噴漆,否則每臺罰款100元。
   4.使用者反饋的質量問題每項罰責任單位50元;
  八、加工質量考核細則
   1.質量管理體系執行考核
  (1)原材料必須有產品質量證明書,原材料必須經質檢員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材料每項罰款50元。
  (2)鍛件檢驗:出現以下問題每項罰50元:
   a)鍛件檢驗沒按設計及標準要求的進行檢查;
   b)鍛件外觀有裂紋、摺疊、結疤等現象存在:
   c)沒有工藝,對鍛件進行私自補焊;
  (3)機械加工成批產品必須做到首件檢查合格後,由質檢員在工藝卡上簽字方可加工,違者罰款20元。
  (4)對機加件,在圖樣上必須附有工藝卡片,如發現圖樣上未附有工藝卡片,對責任單位每項罰款50元。
  (5)對機加件加工產品,操作者加工完後,必須認真在工藝卡上簽字;質檢員確認合格後在工藝卡上簽字確認。違者每項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
   2.現場實體考核
  (1)法蘭加工:以下各項如有一項不符合要求,處罰責任單位50元。
   a)法蘭密封面加工表面粗糙度不得低於圖樣要求。
   b)未注公差尺寸的不得超過圖樣所規定的等級要求,
   c) 法蘭加工完後,必須按標準要求標識(合格標識和產品標識)。
   d) 法蘭其它尺寸符合圖樣要求。
  (2)管板經加工後,尺寸應符合圖樣要求的加工尺寸,公差數值不得超過標準規定,表面粗糙度不得超過標準規定;管束孔必須鉸孔、管板表面、孔內必須清潔,不準有油汙、鐵屑等雜質;否則每項處罰責任單位50元。
  (3)螺栓:以下要求如有一項不符規定,處罰責
  
  任單位20元。
   a)螺栓所用材料不得出現裂紋等缺陷;
   b)螺紋基本尺寸按圖樣要求;精度等級應符合要求;
   c)螺紋側面粗糙度不低於圖樣要求;
   d)螺栓發黑前,氧化皮及毛刺必須清除乾淨;
   e)螺栓抽檢合格率必須達到100%。
   f)螺栓按批號進行力學效能檢測。
  (4)管箱等的二次加工、封頭坡口加工必須清理毛刺和內部鐵屑,否則每件處罰責任單位50元。
   九.本細則由質量管理部負責解釋並負責修訂。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執行。原機械廠和機修廠制定的相關質量考核細則自行廢止。
  
  
  
  
   附件二:
   工藝管理考核細則
  一、總則
   1.工藝管理是企業生產過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工藝檔案是保證產品質量的重要手段之一,為此制定本工藝管理考核細則。
   2. 工藝檔案的編制應以設計檔案、國家及各行業頒發的標準和規定及我廠廠標為依據,並與本廠工序能力的實際情況相適應,滿足顧客的合同、技術附件及技術協議要求。
   3.適用範圍:機械廠各生產分廠。
  二、工藝考核辦法
   1.工藝的編制必須符合相關的法規、標準規範的要求,不符合的每一項扣責任人50~100元。
   2.工藝的編制必須有編制、稽核、批准,有漏項的罰責任部門20~50元。
   3.工藝的下發要有收發文登記,有受控章和分發號,沒有的罰責任者20元。
   4.工藝更改必須有變更申請,不得隨意變更,否則罰責任者30~50元。
   5.生產過程有不符合工藝要求的罰責任者50~100元。
   6.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