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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實施方案

中共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實施方案

中共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上的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工作要求,推動黨史學習教育走深走實,根據中共蘭州市委黨史學習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在全市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蘭學組辦發〔2021〕5號),結合全市人社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辦實事、解難題貫穿黨史學習教育全過程,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準確把握人社工作的政治性、群眾性、時代性、協同性,深入基層、一線和群眾,從最現實的利益出發,從最突出的問題抓起,從最困難的群眾入手,梳理解決人社服務物件“急難愁盼”的問題,推動人社事業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二、目標要求

“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是黨史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要通過實踐活動,組織局系統廣大黨員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結合人社工作特點和實際,立足本職崗位用心用情為群眾服務,更好地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實讓廣大群眾感受到黨史學習教育帶來的新氣象、新變化,展示新時代共產黨人的良好風貌。

(一)人民群眾得實惠。黨的百年奮鬥史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歷史,老百姓的幸福就是共產黨的事業。人社部門全體黨員幹部要立足做好本職工作,貫徹新發展理念,創新方式方法,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以優良作風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讓人民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

(二)黨員幹部有提高。黨員幹部是黨鞏固執政地位、提高執政能力的骨幹和中堅。要將為民實幹擔當作為人社幹部的鮮明底色,通過開展實踐活動著力提升黨員幹部攻堅克難、奮勇爭先,恪盡職守、敢於擔當,開拓創新、奮勇拼搏的能力,推動“黨建領航、人社為民”的黨建品牌為人社事業高質量發展賦能。

(三)黨群關係新發展。堅持把人民群眾滿意度作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標準。局系統各級黨組織要通過開展實踐活動鍛造服務民生的硬實力,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架起厚植為民情懷、親密黨群關係的橋樑,始終做到順應民心、尊重民意、關注民情、致力民生。

(四)開局起步聚力量。堅持把黨史學習教育激發出來的熱情和幹勁體現在落實新發展理念、為群眾辦實事、推動“十四五”人社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具體實踐中,通過開展實踐活動把為群眾辦實事的成效轉化為接續奮鬥的力量源泉,以只爭朝夕的幹事勁頭搶抓開局之年工作,確保人社各項工作行穩致遠。

三、時間安排

“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貫穿今年全年,調研籌劃和組織實施同步推進。主要任務時間節點分為調研籌劃(2021年4月)、組織實施(2021年4月15日至11月底)和總結驗收(2021年12月)三個階段。總結驗收階段,局黨史學習教育領導小組將對照本實施方案主要任務和事項清單進行檢查驗收。

四、主要任務

在承擔甘肅省、蘭州市為民辦實事專案的同時,確定市人社局“我為群眾辦實事”13項行動,每個科室、單位至少確定1件“我為群眾辦實事”事項,形成“四級事項清單”。

(一)承擔甘肅省為民辦實事專案相關任務。

1.開展待遇提標“惠民”行動。持續推動低保物件、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確保實現參保登記、代繳保險費、發放待遇“三個100%”;會同市財政局全面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補貼配套政策,協調和督促金融機構按時發放養老金;落實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標準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的政策,力爭最高達到每人每月153元,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礎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

責任主體:養老保險科、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責任領導:方財林

完成時限:2021年7月底前

2.開展穩定就業“安民”行動。城鎮新增就業方面,進一步健全完善就業政策體系,著力提升勞動者就業技能,激發全社會創業活力,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水平,支援多渠道靈活就業,促進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全力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工作;對難以通過市場渠道實現就業的,運用公益性崗位託底安置,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籌集資金落實相關補貼政策,完成城鎮新增就業8萬人的目標任務。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方面,8月底前,稽核把關用人單位的資格條件,徵集、釋出招聘單位崗位需求資訊,向招聘單位分解招聘指標,組織雙向對接,指導區縣人社部門督促用人單位與招聘的畢業生訂立勞動合同;9月1日起,用人單位組織聘用人員上崗,建立管理臺賬,市縣財政部門根據同級人社部門稽核通過的招聘人員名單,將生活補貼按月直接發放至畢業生個人銀行賬戶。

責任主體:就業促進科、就業和人才服務局

責任領導:臧曉平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承擔蘭州市為民辦實事專案相關任務。

3.開展技能提升“強民”行動。圍繞全市重點產業發展和市場急需緊缺職業,大規模開展高質量職業技能培訓,確保培訓7萬人次以上;拓展“網際網路+職業技能培訓”等載體,探索打造蘭州職業能力建設服務平臺;推動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技能競賽集訓)基地建設,探索民辦培訓機構標準化建設,健全職業技能競賽機制,舉辦首屆蘭州市職業技能大賽;加快推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切實發揮職業技能提升在促進就業、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促進勞動者全面發展等方面的作用。

責任主體:職業能力建設科、就業訓練中心

責任領導:臧曉平、王巧芸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市人社局“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事項。

4.開展扶持創業“樂民”行動。全面落實“甘肅省百千萬創業引領工程”,持續實施“蘭州啟航”大學生創業扶持行動,評定30個專案進行資助,發放資金58萬元;全年扶持打造市級創業就業孵化示範基地(園區)5家,累計達到45家;降低門檻、拓寬渠道、提升額度,充分發揮創業擔保貸款扶持作用。

責任主體:就業和人才服務局

責任領導:臧曉平

完成時限:2021年11月底前

5.開展穩崗惠企“保民”行動。紮實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相關工作,助力企業脫困發展,穩定就業局勢;持續開展失業保險支援技能提升“展翅行動”,向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等級證書的參保職工發放技能提升補貼,激發參保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熱情,增強就業穩定性;進一步優化失業保險待遇經辦流程,最大程度取消附加條件,切實保障參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責任主體:失業保險科、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責任領導:方財林

完成時限:2021年11月底前

6.開展優化認證“愛民”行動。通過人社部門與公安、交通、文旅、醫療等部門的相關資料共享比對,實現對離退休人員的生存狀況進行線上認證,全面取消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待遇領取資格自助集中認證;指導街道、社群做好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針對行動不便的老年群體和重度殘疾人,開展領取養老待遇上門認證服務工作人員現場進行操作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運用社會保障卡發放養老金,每月通過簡訊向領取人溫馨告知發放資訊。

責任主體: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責任領導:方財林

完成時限:2021年5月底前

7.開展專家服務“助民”行動。圍繞基層一線、民營企業以及鄉村振興工作需要,以領軍人才等高層次人才為主體,組織3個專家服務團開展專題講座、現場指導、技術諮詢等活動,發揮專家專業優勢,幫助解決發展關鍵技術難題,培養實用骨幹人才;對照《甘肅省專家服務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力爭建成1個省級專家服務基地;搭建專家人才服務基層平臺。

責任主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責任領導:方財林

完成時限:2021年11月底前

8.開展集聚人才“親民”行動。完善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深入基層和企業宣講《蘭州市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統籌實施人才引進工作,嚴密組織第四批領軍人才選拔,吸引更多優秀人才“為我所用”;提高高技能領軍人才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待遇,不斷營造“拴心留才”的環境。

責任主體職業能力建設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責任領導:臧曉平、方財林、王巧芸

完成時限:2021年11月底前

9.開展“陽光考務”“便民”行動。在確保考試安全的前提下,承接好省廳下放的職業資格考試考務組織工作,加強對考務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打造“陽光考務”品牌,加快建設標準化考點、考場,統一規範考試組織,嚴格標準和要求,使考生在考試報名、政策諮詢和參加考試等環節就近就地享受到更多的便利服務,為職業資格考試考生提供“家門口”考試服務。

責任主體人事培訓考試局

責任領導:方財林

完成時限:2021年11月底前

10.開展仲裁調解“利民”行動。成立勞動人事爭議流動仲裁庭,深入當事人單位所在地的農村、社群、企業、學校等,將庭審現場搬到一線,實地開庭處理案件,按照法定程式,核對身份、查明事實、審查證據、歸納爭議;開啟“、快調、快裁、快結”的綠色通道,及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闡明利弊、曉明利害。達成和解的,當場出具仲裁文書,現場化解矛盾糾紛

責任主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仲裁科(院)

責任領導:張英莉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11.開展助力振興“富民”行動。精準摸清城鄉富餘勞動力情況,上門開展宣傳,提供“送政策、送培訓、送崗位”的“三送”服務,幫助有就業意願的勞動力盡快實現轉移就業,有培訓意願的勞動力參加培訓、提高技能,實現脫貧勞動力、低收入勞動力和邊緣戶群體應輸轉盡輸轉,推動“扶貧車間”轉型發展,全年輸轉城鄉富餘勞動力24.7萬人,創勞務收入65億元。

責任主體:職業能力建設科、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就業訓練中心

責任領導:臧曉平、王巧芸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12.開展和諧同行“護民”行動。深入實施勞動關係“和諧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和集體合同制度攻堅計劃,提高簽訂率和履行質量;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標準,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五項制度”,健全排查預警、快速處置機制依法處置拖欠工案件,努力保障勞動者的每一份辛苦錢。

責任主體勞動關係科、農民工工作科、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責任領導:張英莉

完成時限:2021年11月底前

13.開展矛盾化解“親民”行動。以服務物件訴訟和化解信訪積案工作抓手,堅持領導接訪、帶案下訪,用心用情做好人社信訪工作,攻堅化解信訪積案,把矛盾化解作為聯絡群眾、傾聽民意、為民解憂的重要途徑,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

責任主體:辦公室(信訪辦)

責任領導:臧曉平、方財林、張英莉、鄭向先、王巧芸

完成時限:2021年11月底前

(四)各科室、單位“我為群眾辦實事”事項。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針對自身職能職責,在廣泛徵求服務物件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全方位梳理排查社會各界關注度高、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重點工作以及在政策制定、制度落實、方式改進、作風建設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項,至少確定1件“我為群眾辦實事”事項,形成事項清單,逐一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已經承擔甘肅省、蘭州市和市人社局具體事項的科室、單位,也可結合實際確定其他事項。

四、方法措施

(一)全面準確瞭解群眾需求。把察民情、訪民意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第一步,組織黨員幹部深入基層單位、生產一線、幹部群眾和服務物件,廣泛聽取意見,瞭解民生需求。聚焦發展難題多、困難群體多、群眾訴求多的事項,用好實地走訪、集體座談、民意調查、網路徵求意見、信訪反映和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反饋等措施,找準查實基層和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更加精準地對接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

(二)帶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群團組織要發揮聯絡群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完善拓寬為民服務的制度化渠道,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眾。鼓勵企業履行社會組織責任,利用資料、人才優勢參與民生服務,主動承擔起穩定就業、繳納社保、合法用工等責任。為群眾服務他人、服務社會、參與民生建設搭建平臺,打造共建共享的就業、社保等民生服務格局。

(三)深化拓展崗位建功和志願服務活動。開展崗位學雷鋒活動,建立黨員先鋒崗、責任區,推行設崗定責、承諾踐諾。局系統各級黨組織要緊扣“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落實好黨組織、在職黨員到包抓網格點的街道社群“雙報到”全覆蓋要求,每季度開展不少於1次黨員志願服務活動,通過結對共建、資源共享、活動共聯、事務共商等方式,推動黨組織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在社群聚集,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在社群發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是黨史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各有關科室和局屬各單位要把完成好13項行動作為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的有力抓手,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推動黨史學習教育落實落地。

(二)強化組織領導。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要精心組織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做好重點安排、工作排程、通報檢查、典型宣傳等環節的工作,確保實踐活動穩步推進。局屬各單位要制定具體工作清單。黨員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身體力行,當先鋒、做表率,展現務實作風。

(三)抓好貫徹落實。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要圍繞人社系統“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開展的13項行動,強化工作責任、做好調查研究,堅持因地制宜、加強分類指導,明確活動要求、具體任務和推進措施。每月定期向局黨史學習教育領導小組實踐活動組報送實踐活動推進情況(附件1-4)。

(四)嚴格督查檢查。局黨史學習教育領導小組督導推進組將採取隨機抽查、調研訪談、聽取彙報、暗訪瞭解等方式對實踐活動進行督查檢查,對謀劃不深入、推進不及時、作風不紮實、成效不明顯的進行通報批評,督促及時整改,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不擔當、不作為,確保實踐活動有力有序推進。

(五)加強典型宣傳。要及時向黨史學習教育領導小組宣傳報道組報送實踐活動情況,及時整理報送宣傳材料、新聞稿件,做到任務進展情況明確、工作臺賬動態更新、資料文件規範。要深入挖掘人社系統為群眾辦實事的典型事例,推出一批經得起檢驗的先進典型,進一步展現人社工作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