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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防火應急預案5篇

你們在面臨一些緊急情況時,需要啟動應急預案,朋友們瞭解怎樣擬訂一份明確的應急預案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草原防火應急預案5篇,感謝您的參閱。

草原防火應急預案5篇

草原防火應急預案篇1

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撲救、有效消災”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針,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規範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確保應急處置準備充分、反應快速、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依據《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浙江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衢州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衢江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衢州市衢江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舉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一、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鄉村聯動。在鄉黨委、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本預案。加強鄉村協調聯動,共同做好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2)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與森林消防工作相關的各行政村及各單位,根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確定的職責,盡職盡責、積極配合、密切協作,確保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快速響應、保障有力。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時,應把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學指揮、合理用兵、確保重點,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行政村和森林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各項森林火災預防措施,切實加強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思想、物資和工作準備,確保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二、組織指揮體系

1、森林防火指揮部

總指揮:陳衛華

常務副指揮:徐建芬

副指揮:鄒晶昌、邵露、段涵、吳嶽紅、葉輝

2、森林撲火組

組長:邵柴家

成員:鄉村幹部、森林消防員、護林員、網格員、基幹民兵

3、後勤保障組

組長:曾偉

成員:鄭世龍、楊立新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鄉指揮部負責指揮。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撲火前指),負責森林火災的指揮撲救工作。撲火前指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構,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指的統一指揮。

三、資訊報告

森林火災實行有火必報制度。各行政村,鄉屬各單位要第一時間準確、規範地將森林火災資訊上報至鄉指揮部,並及時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村。出現重要火情時,鄉指揮部應立即報告區森林消防指揮部和區政府。

四、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指揮機構和力量。森林火災發生後,鄉指揮部要第一時間採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由鄉指揮部負責指揮;初判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由鄉指揮部上報區指揮部,聽從區指揮部統一指揮;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報告衢州市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

森林火災發生後,各行政村和各單位要根據火情情況組織力量全力撲救,撲救森林火災應以森林消防隊伍為主,必要時動員經過撲火培訓的鄉幹部、當地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與撲救工作。

不得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與撲火工作,上述人員自發參加的,各行政村和有關單位應當加以勸阻。

撲火前指要儘快瞭解掌握火場情況,全面、準確地對火場各要素進行分析,迅速形成火災撲救方案,果斷向各撲火隊伍下達命令。在火災現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災現場劃分若干戰區,分別任命戰區指揮員,按照撲火前指的統一部署,全權負責本戰區撲火的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的規範化要求具體按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印發的《撲救森林火災前線指揮部工作規範》執行。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預定的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安全撤離路線,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的醫療保障。

維護交通秩序,加強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森林火災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餘火清理工作,經檢查驗收合格,撲火人員方可撤離。同時,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人員看守火場。

撲火工作結束後,森林火災發生地、鄉指揮部及時進行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按規定時限上報區指揮部。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撲火工作中犧牲或受傷的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對火災肇事者,由火災發生所在行政村和鄉調查處置組聯合依法查處;對在火災事故中失職瀆職人員,依據《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草原防火應急預案篇2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新市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成員有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帶地段責任劃分:原片區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社群、社群及先鋒、菜園、村由組織實施撲救工作;原吊巖片區及片區由王東負責組織實施撲救工作;指揮長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群要及時調整防火指揮部成員和具體工作人員,並順利開展工作。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分片包乾責任制,明確任務確保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的各項指標的完成。

二、抓住關鍵,突出重點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抓住預防和撲救兩個關鍵環節,採取重點與一般相結合。突出“一場兩村”(即先鋒果園場、村、村)及火情多發地帶重點區域,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防火關鍵時段,制定出針對性的措施,提早佈置,嚴防死守,減少森林火警的發生率,杜絕森林火災的發生。

三、強化宣傳,嚴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災是森林的大敵,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的頭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要進一步宣傳到林區的各村各戶及全鎮中、國小校,提高廣大幹群、師生對森林火災危害的認識,防止在林區吸菸、燒荒、野炊等隨意用火的違章行為的發生。發現隱患,採取措施及時整改,從而減少和消除森林火險隱患;進入防火期,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區野外用火必須實行《生產用火許可證》(林業站辦理)制度和用火現場監督制度(村委指派專人監督燃燒);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認真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裝備工作

各村、社群要組建以民兵為骨幹的義務撲火隊,開展聯席工作,進行滅火技能、滅火安全及體能訓練,提高滅火能力,撲火工具存於鎮派出所,保證撲火隊伍在任何時候都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五、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按照省、市、縣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各部門從2月1日起進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群要堅持通訊暢通,一旦發現火情要及時向鎮森林防火值班室報告(電話),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造成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草原防火應急預案篇3

一、凡發生森林火警,都應按照行政村委或起火單位直接處理。

發生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跨村行政界限或部分插花山,明火半小時仍未得到控制或受害面積在五畝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災。

2、發生在鎮界、縣界邊線上的森林火災。

3、造成人身傷亡的森林火災。

4、需要鎮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撲火領導

1、組織領導

⑴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黨政辦公室接到上述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後,值班人員應立即向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及鎮政府主要領導報告。

⑵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及鎮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立即向有關鎮、村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部署緊急措施。

⑶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依據火災情況,必要時,立即組織鎮森林消防撲火隊、派出所及鎮屬部門,迅速趕赴現場,幫助起火單位做好撲救工作,負責向現場提供後勤支援,及時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做好聯絡工作。

2、撲救原則

根據火勢狀況,撲救山火要掌握:

⑴以發動就近群眾撲救為主,採用人海戰術方針,實行直接撲火;

⑵必要時可採取“犧牲區域性、儲存全域性”的戰略,採用開闢防火隔離帶,阻止山火蔓延;

⑶山火撲滅後,一定要留守現場,以防死灰復燃。

3、撲火力量

發生火警、火災後,各村委要迅速組織群眾上山撲救,同時鎮政府和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可指令派出所、鎮森林消防義務撲火隊參加撲救。

4、通訊聯絡

鎮政府、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要與各村村委及有關部門緊密配合,依靠現代化通訊裝置,保證火場與各單位和通訊聯絡,白天聯絡電話:。

5、滅火工具

鎮配有一定的滅火工具,由鎮森林消防指揮所負責保管,以作隨時備用,用後按時交還鎮森林消防指揮所。

6、後勤保障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有關部門要大力調配撲火所有用的物資,衛生部門要儲備必要的藥物、器械,企業要及時提供運輸工具,供電、郵電都要予以支援。

7、火案查處

一般火警由村委調查處理,較大的火警及一般火災,由派出所、林業等協同村委查處,較大的火災報縣林業公安查處。

8、善後處理

對受災農戶要及時幫助恢復生產,搞好綠化造林及開發林業。

對撲救致傷人員要做好善後醫療工作,想盡辦法給予提早恢復健康。

9、宣傳報道

要組織通訊、廣播、文化等單位,對火場進行真實報道,對撲救中的先進單位和先進人物要採取各種宣傳工具進行宣傳,對肇事者和火案處理情況,加以必要通報,以達到全社會參加的`防火意識。

三、本預案經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討論通過,由鎮有關部門和村委負責落實,組織實施。

草原防火應急預案篇4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並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並不斷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並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範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菸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資訊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後,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乾,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草原防火應急預案篇5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檔案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並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裝置、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裝置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後,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採取防範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採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絡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後,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並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釋出災情資訊。

如果今後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後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後,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裝置,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佈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