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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下的復工方案

疫情防控下的復工方案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處置”,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0〕77號)》《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0〕80號)》精神,制定本方案。

疫情防控下的復工方案

一、目的

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傳染源輸入,指導職工做好個人防護,嚴格特定場所的消毒,及時發現、報告、處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擴散和蔓延。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指導各生產企業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堅持預防為主,實施網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處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

企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的企業疫情防控工作領導機構,明確衛生專管員,配齊防控物資,按要求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應急預案

1.完善職工崗前檢查、因病缺勤登記追蹤、通風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員工的發熱等異常情況記錄制度,指定專人負責與離崗人員聯絡,瞭解每日健康狀況並登記。

2.要制定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對預案。做好應急隔離和醫學觀察場所的準備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資保障

1.設立專用房間用於臨時隔離和醫學觀察場所。場所設施要求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執行。

2.做好物資儲備。要求有醫用口罩、體溫計、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過氧乙酸、噴霧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員個人防護物品等防控物資的儲備。

(四)開復工前期準備

1.有序組織人員返工

企業員工應實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內或非疫情地區、疫情輕微地區的員工返工。疫區員工待疫情結束後再返長。對已返長的員工,及時登記、做好體溫和症狀監測,及時向園區報告相關資訊。

有關員工復工原則具體如下:一是現仍在湖北的企業員工,勸導其暫緩返回復工;二是對新招聘的涉“鄂”員工、已從湖北返長的企業員工及相關人員,一律採取居家隔離或到指定地點隔離 (自抵達長沙之日算起,隔離留觀時間務必達到14天);三是對14天內有本地病例持續傳播地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採取居家隔離或到指定地點隔離(自抵達長沙之日算起,隔離留觀時間務必達到14天);四是對出現呼吸道症狀、發熱、畏寒、乏力、腹瀉、結膜充血等症狀者,應至專業醫療機構排除感染後方能復工;五是對近期接觸過發熱病人的,一律採取居家隔離或到指定地點隔離(自最後接觸之日算起,隔離留觀時間務必達到14天,或至接觸物件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廠區、辦公區、宿舍和餐廳等區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資儲備到位。每位員工每天配備至少2個醫用口罩,儲備足夠量的體溫計、消毒物品。

(五)開復工後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強職工健康監測。每日指定專人在特定區域(大門口、車間門口、集體宿舍區等)設定體溫測量點,每位員工以及來訪人員均須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測量,並做好登記。

2.加強疑似症狀監測,對有疑似症狀人員應主動報告。出現發熱、乏力、乾咳及胸悶等疑似物件時,應立即做好各項防護措施,就近送至發熱門診,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專業機構開展相關調查處置工作。

3.做好人員密集區環境消毒。以清潔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受到汙染時隨時進行清潔消毒,確保工作環境清潔衛生。停止或減少使用中央空調,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每日須對廠區、車間、門廳、樓道、會議室、電梯、樓梯、衛生間、食堂、集體宿舍、進出車輛等進行消毒(具體見附件)。

4.加強健康宣教。要求職工佩戴口罩,開展“手衛生”教育,各類場所配備洗手龍頭、洗手液、抹手紙或幹手機。倡導職工養成常洗手的好習慣。減少不必要的會議、聚餐等。食堂採用分餐進食,避免人員集中。

(六)發生疫情後防控工作

企業發生疫情後,在各區縣市防控指揮部的排程指揮下,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處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國家公佈的最新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