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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庫環保應急預案演練方案5篇

你瞭解如何擬訂一份有效的油庫環保應急預案嗎?我們在遇到一些緊急事故時,務必啟動應急預案。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油庫環保應急預案演練方案5篇,供大家參考。

油庫環保應急預案演練方案5篇

油庫環保應急預案演練方案1

為規範和加強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著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以下是“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一、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出現火災情況下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內有效地撲滅火災、搶救傷員、疏散傷員和物資,把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

三、企業概況

(一)基本情況

某服裝加工公司,位於×××縣×××鎮×××路,佔地16000平方米,建築面積6900平方米;職工總數243人。

主要原材料:

主要產品:產量:

(二)廠房設施

辦公樓:1600平方米三層結構。

車間:3000平方米二層結構。

宿舍樓:1600平方米三層結構。

食堂:700平方米一層結構。

辦公樓:安全出口兩個,寬度1.6米。

車間:安全出口三個,寬度1.4米。

宿舍樓:安全出口兩個,寬度1.6米和1.2米。

(三)消防設施配置(附平面布圖)

車間一、二層分別設防火報警探頭等62個。車間內設有六組雙頭消防栓,院內分別設定3組雙頭消防栓。共設定滅火器44只,按規定檢測檢修。

其中:

辦公樓:一層3個、二層3個、三層2個,共8個。

宿舍樓:一層1個、二層1個、三層1個,共3個。

車間樓:

一層正門開關櫃南側2個;一層西門開關櫃1個;一層毛領車間1個;一層整理車間西門2個;一層里布車間1個;一層輔料庫東門2個(門外側),西門2個(北側);一層成品庫4個;

二層維修室對面3個;二層縫製車間東門2個,西門2個;東燙臺對面1個;二層裁剪車間東門2個;二層小車間東門2個,西門1個;配電室2個;伙房2個;鍋爐房1個,共33個。

四、危險性分析

1、服裝行業人員密集,電器線路複雜,易燃物品多,一旦出現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災早成群死群傷。

2、服裝廠庫房內的服裝衣料的原料可燃且數量多,各種織物的燃燒速度要比普通木材燃燒速度快得多。同時,由於服裝廠大量使用電熨斗導致火災的因素增多。加工服裝的各種衣料大多是化纖成分,一旦發生火災產生的各種毒氣比普通的火災產生的毒氣毒性更強。

3、存放服裝的倉庫是重點防火點。存放的原料和成品應採取墊板存放(若原料長時間直接置於地面),受潮發黴後容易自燃,須定期進行檢查。

4、主要點火源:電器開關、用電線路;加熱熨斗;偉明樹脂膠的使用;食堂液化氣罐的存放使用。

五、應急組織機構及與職責

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通訊聯絡組、火災撲救組、人員搶救組、物資疏散組、後勤保障組。

(一)現場指揮組:

總指揮員總經理×××聯絡電話:

現場指揮:副總經理×××聯絡電話:

組員:1-2名(保衛科或安全科)聯絡電話:

主要職責:

(1)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對企業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識;

(2)對消防裝置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於有效使用狀態;

(3)當接到火災報警後,迅速通知各組負責人,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施救;

(4)組織全體職工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二)通訊聯絡組:

現場值班員、辦公室值班員。值班電話:

主要職責:在指揮組領導下,負責與消防、醫院、公安等有關部門的聯絡,確保通訊暢通。

(三)人員疏散搶救組:

負責人:×××(廠辦保衛科)聯絡電話:

組員:1-2人有關車間班組部門負責人聯絡電話:

主要職責:負責引導對火場內被困人員疏散、解救或送至醫院。聽從指揮人員調動,不得擅自進入火區。

50人以上生產車間應張貼緊急疏散示意圖。如:

(四)火災撲救組:

負責人:保衛科或義務消防隊負責人

組員:義務消防人員10-15名

主要職責:

1、在指揮組的統一領導下,利用單位內所有的滅火設施滅火。

2、協助配合公安消防隊滅火。

(五)物資疏散組:

負責人:×××(廠辦或供銷科負責人)聯絡電話:

組員:10-15名,由供銷科/倉庫保管人員/廠內車輛駕駛員等組成。

主要職責:對火災現場或有可能受到火災威脅的火災現場周圍的危險品,價值較高的貴重物品進行搶救疏散。

(六)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廠辦負責人)聯絡電話:

組員:1-2名(辦公室人員)

主要職責:

1、負責有關滅火、救援裝置、物資的保障;

2、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接待,以及滅火相關工作。如保護現場,接等有關人員,協助火災前期調查等。

六、應急響應

1、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報119。

報警要求:說明失火的具體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報警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七、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本著“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進行。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事態。抓住火災初級階段有利時機樸滅火災。火災擴大階段要積極配合消防部門樸救。力爭把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3、消除危害後果,做好現場恢復。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1、每年定於11月9日消防日或前後演練一次,針對實際情況以及預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

2、本預案報區消防大隊、區安監局、鎮安監站各一份備案,以求得上級安全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油庫環保應急預案演練方案2

為了保證建設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能快捷、高效、有序地做好緊急處理和調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消防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公司財產和職工生命的安全,根據《消防法》、《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xx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專案冬季施工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建築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火患猛如虎、勤查漏洞以防為主”為指導思想,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態度,建立資訊傳遞快捷及時,火災事故控制(中止)果斷迅速的事故應急網路。

二、組織機構

為使工作能有組織,按步驟順利進行,成立xx國際會展中心消防火災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滅火組、火災起因調查組,分別對火災現場進行緊急撲滅、勘察、收集資料和調查處理。

消防安全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領導小組下設:

1、應急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xxx 成員:xxx

職責:負責火災事故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重特大火災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及時通知消防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和應急滅火組,按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救援,做好與政府、消防、公安、醫院等部門的聯絡工作,同時負責應急滅火器材和後勤保證工作。

2、應急救援組 組長:xxx

成員:劉勝利、姚虎林、尹樹剛、楊峰及各班組組長 職責: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傷員、疏散施工人員、保護現場、收集資料

3.火災事故調查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 尹樹剛 蔣代斌、宋德欣、陳琳、趙雪琳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勘察、攝影、攝像、記錄等工作。

三、火災應急處理程式

1、建築工地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專案經理或安全員應立即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控制並展開撲火行動,防止火災進一步蔓延,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消防、火災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應急辦公室迅速通知應急滅火組趕赴現場實行緊急撲火,火災事故調查組進行火災調查;並在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用最快速度分級上報。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2、快速出動,緊急救援

3、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4、剖析案例,防範教育

五、火災應急聯絡電話:

xxxxxxxxxxx

六、消防火災應急救援演練

油庫環保應急預案演練方案3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科學有效地排程救援力量,正確採用各種戰術、技術,快速實施滅火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火災事故調查規定》《浙江省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台州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黃巖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火災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防消結合,以防為主。各鄉鎮(街道)和消防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努力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4.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4.3規範程式,科學施救。規範救援程式,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各部門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

1.4.4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1.5 事故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重大火災事故(Ⅱ級)、較大火災事故(Ⅲ級)和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5.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傷的;

(2)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受災200戶以上的;

(3)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1.5.2重大火災事故(Ⅱ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或受災150戶以上、200戶以下的;

(3)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1.5.3較大火災事故(Ⅲ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或受災戶100戶以上、150戶以下的;

(3)市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中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中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1.5.4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受災50戶以上、100戶以下的;

(3)區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4)區級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5)區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廣播電視臺、電力、通訊、郵政、金融中心等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指揮機構

區政府成立區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2.1.1區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公室聯絡副主任、黃岩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區安監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

成員:黃岩公安分局、黃岩消防大隊、區安監局、區衛計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委宣傳部、區應急辦、區環保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質監局、區氣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地稅)局、區供電局、區人武部、區武警中隊、市交警直屬二大隊、黃岩自來水公司、區相關燃氣公司和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負責人。

2.1.2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臨時排程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報上級政府請求增援。決定召開火災事故的新聞釋出會。組織指導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1.3有關成員單位職責

(1)黃岩公安分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社情、輿情監控,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參與事故原因調查處置。

(2)黃岩消防大隊:負責火災撲滅和火災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牽頭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落實日常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3)區安監局:在危化品火災事故中,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和應急物資到場參與撲救;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好危化品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

(4)區衛計局: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治療工作,統計彙總救治人員情況;組織相關醫療專家進行會診,減少人員傷亡。

(5)區經信局:根據火災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協調做好應急通訊保障和相關物資保障工作;加強管轄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

(6)區住建局:負責實施完善市政消防栓等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工作;協助提供著火建築物的設計圖和相關設施資料;組織相關專家,對火災中受損建築物安全情況提供鑑定。

(7)區委宣傳部:在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新聞釋出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新聞釋出工作;做好事故輿情的監控和引導工作。

(8)區應急辦:加強應急值守,會同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做好重大火災的先期處置工作;會同區消防大隊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督促相關預案修訂完善。

(9)區環保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並協助相關單位妥善處置。

(10)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疏散、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加強管轄運輸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參與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火災的應急處置和事後調查工作。

(11)區質監局:負責提出火災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工業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援,參與相關火災事故的事後調查工作。

(12)區氣象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的天氣監測、氣象保障,並提供與火災事故有關的其它氣象引數;對可能因雷電引發的火災事故進行鑑定。

(13)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協調環衛等部門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協助黃岩公安分局維護火災事故周邊區域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對管轄的燃氣公司、燃氣站等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做好燃氣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因燃氣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會同黃岩公安分局、黃岩消防大隊、區安監局調查處置;加強物業服務的監督,督促物業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14)區民政局:負責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做好火災中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做好因意外火災導致生活困難家庭的民政救助工作。

(15)區財政(地稅)局:保障區內消防應急救援物資、工作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相關規定,落實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及善後工作經費。

(16)區供電局:負責採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確保撲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17)區人武部、武警黃巖區中隊:當發生大面積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事故時,根據區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隊伍和預備役隊伍、民兵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衛工作。

(18)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及時開闢救援車輛通道,保障救援的交通暢通;參與交通道路事故引發的火災調查、處置。

(19)黃岩自來水公司:負責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或鋪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水源充足。

(20)區相關燃氣公司:落實企業安全責任,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發生涉及燃氣設施或燃氣設施周邊區域火災的,負責採取相應的關閉現場燃氣閥門、搶修設施等措施,協助做好應急救援工作,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21)事發地鄉鎮(街道):協同做好火災的先期處置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對群眾的宣傳、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 辦事機構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大隊負責人擔任。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為:受理火災事故報警並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制定全區消防應急設施建設和救援演練方案並督促實施;統計分析全區火災事故規律、特點,為修訂、完善本預案提供科學依據;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並做好預案啟動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 現場指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後,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在火災事故現場附近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參加現場應急滅火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指揮部組成

由區應急指揮部的總指揮或副總指揮,部分成員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相關專家等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

2.3.2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現場指揮部在一線指揮救援,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滅火救援方案和力量調配,制定具體行動方案,下達指令;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滅火救援任務的完成;保持與區應急指揮部的通訊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並根據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後處理工作;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

3 預警預防

3.1 風險評估

我區是台州老工業基地,低小散企業多。一些小企業特別是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經營戶,消防法制觀念淡薄,存在僥倖心理,對消防設施和裝備不願投入。全區消防基礎設施也較為薄弱,消防現役力量主要駐紮在主城區,對於一些偏遠鄉鎮的火災難以第一時間控制。不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重視火災預防,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識。消防安全形勢依舊嚴峻。

3.2 火災預防

區政府將包括消防安全佈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總體城市規劃,逐步建設完善全區各鄉鎮(街道)消防站,大力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履行《消防法》賦予的消防安全職責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特別是高層建築、易燃易爆單位、公眾聚集場所、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要及時編制消防應急預案,建立搶險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滅火裝置、工具、救援物品,明確相應的裝置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定期組織本單位的相關人員進行火災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3.3 隱患消除

黃岩消防大隊依法加強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定期監督檢查。黃岩消防大隊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採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監督檢查。對黃岩消防大隊提出的整改意見應當認真辦理,及時消除隱患。

3.4 火災預警

按照火災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發展態勢,火災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及黃岩消防大隊實行嚴格的24 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準確受理火災報警,並及時發出相應指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災的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預警資訊,並通知各成員單位做好相應應急救援準備。

4 應急響應

4.1 先期處置

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指揮黃岩公安分局、黃岩消防大隊、黃岩自來水公司、區供電局、區安監局、區衛計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先期處置,儘可能遏制火災蔓延、擴大,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

黃岩消防大隊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後,在迅速排程撲救力量的同時,應根據火災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視情向區應急指揮部負責人報告,並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區應急指揮部同時設立,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到達指定地點。

4.2 分級響應

4.2.1 一般火災事故(Ⅳ級)應急響應

應對一般(Ⅳ級)火災事故及預計可能發展成一般(Ⅳ級)火災事故的,啟動本預案,馬上成立現場指揮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視情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應急響應措施:

(1)滅火搶險:由黃岩消防大隊牽頭,各鄉鎮(街道)專職消防隊、黃岩公安分局、區供電局、黃岩自來水公司、相關燃氣公司等單位組成,負責現場滅火搶險、搜救人員、搶修設施、供電供水、暢通訊息、消除險情等工作。

(2)醫療救護:由區衛計局負責,負責現場傷員救護、轉運工作,組織相關醫療專家搶救事故重傷員,及時開闢綠色通道,必要時邀請上級醫院專家會診,保障事故傷員得到充分救治。

(3)現場警戒:由黃岩公安分局牽頭,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組成,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現場保護。

(4)環境監測:由區環保局牽頭,區氣象局、事故單位等組成,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並組織實施汙染物的環保處置措施。

(5)專家指導:由黃岩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區氣象局、區住建局、專家組、事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等組成,主要負責現場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和滅火搶險救援中的技術指導。危化品火災事故,由安監部門牽頭開展危化品的鑑別和應急處置,及時呼叫相關應急物資,實施針對性的撲救措施。

(6)事故調查:由黃岩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黃岩公安分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後及時進行調查取證,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7)宣傳報道:由區委宣傳部牽頭,黃岩公安分局、黃岩消防大隊、區衛計局、區安監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釋出材料起草、組織召開新聞釋出會,做好新聞記者的採訪接待和社會輿論的引導等工作。

(8)善後保障:由事發地的鄉鎮(街道)、黃岩公安分局、區民政局等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救援人員的後勤保障,協調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做好死難、受傷人員的善後事宜,消除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呼叫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援、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條件。參加火災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如需要上級相關部門增援、支援的,由區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落實。涉及危化品火災事故的,同時啟動《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

4.2.2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應急響應

應對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或可能發展為較大(Ⅲ級)及以上等級的火災事故,迅速啟動本預案,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除實施4.2.1的所有措施外,根據事故發展情況,進一步擴大警戒範圍,明確群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週邊群眾疏散的範圍、方式、程式並組織實施。同時及時、準確地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情況,請求支援。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資訊報送

(1)資訊採取分級報送的原則。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涉事單位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街道)要及時將緊急資訊上報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一般(Ⅳ級)及以上火災事故資訊應力爭在30分鐘內上報,可採取電話口頭初報,在一個小時內採用專用資訊網路、傳真等載體及時報送書面報告。

(2)區委、區政府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統一歸口做好緊急資訊上報工作,上報之前應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瞭解、核實情況,報區相關領導審閱,並根據事態發展續報有關資訊。

4.4應急結束

發生一般(Ⅳ級)及以下的火災事故,已經撲滅火災、消除次生災害發生因素,現場處置行動結束,由現場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區應急指揮部批准,應急響應結束。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由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響應結束。

5 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區政府對火災傷亡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督促相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事故理賠工作。

5.2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的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3恢復重建

事發地鄉鎮(街道)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幫助受災群眾儘快恢復生產生活,保障正常社會秩序。對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黃岩消防大隊應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儘快消除隱患,防止同類型事故重複發生。

5.4獎勵與責任

對在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 應急保障

6.1 通訊保障

由區經信局、有關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訊保障工作。

6.2 資金保障

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行動所需資金由消防部門提出預算,經財政部門稽核後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落實。

6.3 力量和裝備保障

區政府制定計劃實施完善消防基本建設、專用裝備裝置購置,加強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組,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不斷改進滅火技術,適應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的需要。各鄉鎮(街道)應根據本地區火災事故特點,明確鄉鎮級應急救援隊伍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裝置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呼叫,先期處置。

7 宣傳與演練

7.1 消防宣傳

黃岩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公眾的防火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7.2 組織培訓

黃岩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經常性組織、指導火災事故專業救援隊伍、義務(兼職)撲救力量的培訓,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

7.3 預案演練

黃岩消防大隊要協調相關單位,每年組織一次以上的火災救援演練。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預案。

8 附則

8.1 術語說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黃岩消防大隊負責制定與解釋,每3-5年進行復審和修訂,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

8.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黃巖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黃政辦發〔20xx〕106號)同時廢止。

油庫環保應急預案演練方案4

為有效防治我區自然災害,避免和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群基本情況

xx社群位於xx街道辦事入東 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餘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xx(社群主任)

副組長:xx(社群黨支部書記)

成 員:xx(副主任) xx(委員) xx(委員) 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群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並負責向社群居民公佈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工作人員負責釋出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資訊;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彙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範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嚮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工作人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群巡查小組:社群兩委會、社群居民小組、社群志願者組成社群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徵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並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定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後,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採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要是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後,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於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於2次,並通知受影響社群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資料記錄、歸檔。

4、災後處理

災情發生後,社群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並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群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範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工作人員、搶險小分隊工作人員、社群巡查小組工作人員於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並向社群居民公佈。

2、宣傳到位。向社群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佈本預案,充分認識防禦自然災害工作的艱鉅性、重要性,提高社群民有自我防範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並向社群居民公佈。

4、物質到位。每個社群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群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裝置,並由俞厚祥保管。

油庫環保應急預案演練方案5

1火災隱患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1危險分析

1.1.1現場的消防供電負荷等級和消防配電達不到規定要求,亂拉電氣線路,亂接電氣裝置,或電氣線路嚴重老化等會造成火災危害。

1.1.2存在易燃易爆危險,未按規定設定防爆洩壓、防靜電設施和防爆電氣裝置等。

1.1.3人員密集,極易造成因吸菸、玩火等造成的火災事故。

1.1.4生活附屬設施如食堂可能內含火爐、油炸鍋及蒸汽鍋等,這些熱源構成火災隱患。

1.1.5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和寬度及應急照明裝置的設定現場、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範要求;疏散指示標誌缺少、損壞或標識錯誤;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以及疏散開啟方向錯誤。

1.1.6部分現場將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封堵、鎖閉或佔用。

1.1.7部分生產現場或辦公場所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定。

1.1.8在安全出口附近亂堆雜物,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

1.2火災危害後果分析

1.2.1發生事故以後極易造成人身傷害後果。

1.2.2發生重大財產損失和建築物毀壞。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本預案指公司因電氣故障、吸菸、放火、自燃、雷擊等各種原因導致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以人為本、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火災事故應急領導組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常務副組長)、副經理

成員:由公司辦公室、安全監察處、生產計劃處、工會和其他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3.2應急現場處置機構

應急領導組根據現場火災事故的具體情況下設現場處置機構:通訊聯絡組、消防治安組、搶險救災組、技術專家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等。

3.3應急領導組職責

3.3.1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3.3.2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的相關機制,建立健全人員安全疏散網路。

3.3.3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3.3.4負責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的配備以及應急救援經費的預算、使用、管理工作。

3.3.5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3.3.6緊急調動指揮小組和成員部門到現場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處理,傷員的搶救和救援物資的調配,以及傷員的運送等,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3.7當事故有可能發展到公司無力自救或已危害到周邊居民和部門的安全時,請求當地政府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3.3.8進行事故調查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3.4消防治安組組成及職責

由安全監察處負責,安全監察部處主任為消防治安組組長

3.4.1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支援其他應急救援組的工作,保護好現場。

3.4.2火災事故發生後,執行應急預案中治安防範等程式。

3.4.3設定事故現場的警戒線,維持現場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3.4.4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3.4.5保護受傷害人員和財產。

3.4.6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束令。

3.5搶險救災組組成及職責

由工會和發生事故的部門或相近的部門組成,工會主席為組長。

3.5.1實施搶險救災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

3.5.2採取緊急措施,盡一切可能搶救傷員及被困人員,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5.3尋找受傷者並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

3.5.4在事故有可能擴大的情況下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要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3.5.5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3.6醫療救護組組成及職責

3.6.1對搶救出的傷員,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傷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感染等)。

3.6.2使重度受傷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6.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傷者到其他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傷者。

3.7通訊聯絡組組成及職責

由經理辦負責,辦公室主任為該組組長。

3.4.1確保與指揮小組組長與各救援小組之間及與外部聯絡暢通,內外資訊反饋迅速。

3.4.2保持通訊設施和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

3.4.3負責應急救援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3.8技術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由安全監察和生產計劃處組成,安全監察處主任為該組組長。

3.8.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3.8.2指導搶險救災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8.3補充和完善實施過程中的應急方案及措施存在的缺陷。

3.8.4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資訊。

3.9後勤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由經理辦、財務處、生產計劃處組成,經理辦主任為該組組長。

3.9.1負責交通車輛的調配,緊急救援物資的徵用。

3.9.2保障各組救援人員所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資的供應。

3.9.3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物資及裝置。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緊急疏散設施預防

m2以上的工作現場安全出口不得少於兩個。安全出口的標誌明顯,疏散通道至安全出口裝有疏散說明和圖案燈光疏散標誌。疏散說明和疏散標誌設在走道的轉彎處,間距不超過20m;

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和佔用,始終保持暢通。有足夠的緊急逃生和滅火救援出口、視窗。

疏散門(太平門)向外開啟,寬度不小於1.4m。不得采用轉門、捲簾門、側拉門。疏散通道內設有應急照明燈,並保證照明20分鐘以上。疏散門處於良好狀態。

4.1.2電氣裝置安全要求

電氣火災是工作現場火災的主要型別。工作現場的電氣裝置由持證電工按照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的規定進行安裝,並定期檢查和維修。

工作現場內的電線,採用銅芯導線,所有電氣線路穿管保護,橫穿通道的導線採取固定保護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燈具表面溫度較高,不能靠近可燃物,移動式的燈具採取橡膠套電纜,插頭和插座當保持接觸良好。

工作現場內使用燈具或其他電氣工具時,插座安裝在非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與導體保持10cm的距離,並安裝在絕緣材料上。

4.1.3消防設施預防

工作現場安裝室內外消防栓,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救生器材、設施、裝備。面積較大的工作現場,設定火災排煙設施。

消防器材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位置,並設專人管理,定期堅持維修、更換,保證完整好用。

嚴禁在工作現場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工作現場在生產時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巡視,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使用明火和電氣器具的,採取防火措施,並由專人負責看護。

生產結束後,對現場要進行全面檢查,切斷電源和火源;確認安全後,填寫“清場檢查記錄”,並由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下班。

4.1.4重點安全控制點的監控網路與防範措施

生產現場正在工作時,應當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控制,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對重點安全控制點、裝置的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實行監控責任制。

作業現場部門負責人:重點負責重點安全控制點的巡迴檢查內容。

作業現場安全員:負責對重點安全控制點和易發事故的部分進行日常檢查,設定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作業現場作業人員:加強對本崗位安全控制點的檢查,並做好記錄,詳細記錄重點安全控制點的情況。

重點安全控制點的隱患處理:在工作現場執行過程中,發現隱患情況時,要按防範措施程式及時消防隱患;如不能消除,則通知工作現場管理人員及時採取措施消防隱患;如暫時有不能消除的隱患,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

4.1.5初起火災應急的注意點

在報警的同時應首先斷絕可燃物,報警的方法有:電話、手機、大聲呼喊等;斷絕可燃物是要將附近可能成為造成火勢蔓延的物體移走。此外對於那些可能使火勢擴大,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也應當首先運走。

應儘量採用消防設施滅火,如缺乏相應裝置,則可以採用簡易工具如水桶、面盆等。注意,對忌水物質不可用水撲救,可採用乾燥的砂、土撲救。

人身上著火千萬不可以奔跑,應先設法脫掉燃燒衣物,如果來不及,也可臥倒在地上打滾。若有其他人在場,可用溼麻袋、毯子將人包起來,或者向人身上澆水,切不可用滅火器直接向人身上噴射。如果火勢較大,也可跳入水池、小河中,但這樣做對後來的燒傷治療不利。

4.2預警行動

4.2.1在生產過程中,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性評價和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防患於未然。

4.2.2在生產過程中,當發現火災安全隱患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與健康時,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內容,立即以口頭或書面材料通知有關部門立即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5資訊報告程式

5.1報警與接警

5.1.1現場事故知情人→當地119、車間級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公司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當地安監局。

5.1.2發生火災事故的現場所屬部門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傷員,進行滅火自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5.1.3現場負責人要立即通知配電室人員切斷事故現場的工作電源,啟動應急照明裝置

5.1.4要打通所有安全通道,立即疏散工作現場的人員。

5.1.5事故部門負責人接到報警後,要按照本部門制定的現場處置方案,立即啟動應急處理措施,通知各救援隊伍到位,組織救援,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5.1.6生產計劃處和安全監察處辦公室為接警常設機構,建立晝夜值班制度,如果一旦發生著火等情況時,值班人員要按照預案要求,採取得力措施進行處理。

5.2資訊報告方式:

5.2.1口頭彙報方式:發生事故後,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車間級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進行口頭彙報。

5.2.2書面彙報方式: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應當在4個小時內,逐級以書面材料上報事故有關情況。

5.3資訊報告內容:發生火災事故後,現場人員要立即使用所有手段向公司安全部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初步確定的原因、事態發展情況、事故現場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情況,現場急救情況等。

5.4現場應急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醫療救治:當地120。

消防火警:當地119。

突發事件:當地110。

公司行政值班: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根據火災事故的嚴重程度,公司將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定義為三個事故應急響應等級,

6.1.1 I級響應:發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即從業人員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傷和死亡共10人及以上或損失10萬元以上,進入I級應急狀態。

6.1.2 II級響應:發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傷和死亡共3-10人,或損失5萬-10萬元,未構成重大人身事故者,進入II級應急狀態。

6.1.3III級響應:發生一般人身重傷及以下事故者,進入III級應急狀態。

6.2響應程式

6.2.1I級響應程式:

車間發生或可能擴大為重特大火災事故時,車間在搶救的同時,立即上報公司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事故簡要情況。

公司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立即召開緊急會議,並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定和部署。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準備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應急辦和五個應急處置小組應當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小組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公司決定進入I級應急狀態之後,接受上級部門領導,並視情況請求必要的支援和幫助,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6.2.2II級響應程式:

事故部門在搶救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公司事故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事故簡要情況。

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關部門配合事故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進入II級應急狀態之後,公司應急辦根據有關情況接受上級部門領導,開展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同時,進入企業內部事故調查程式。

6.2.3 III級響應程式:

發生一般及以下事故時,事故部門在應急處置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事故簡要情況。

公司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進入企業內部事故調查程式。

6.3處置措施

6.3.1緊急安全疏散措施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可能對工作現場的人員構成威脅,必須在應急領導組的統一指揮下,緊急疏散與事故應急援無關的人員。

可能威脅到工作現場周邊居民和相鄰部門人員的安全時,領導小組應立即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聯絡,引導居民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工作現場發生火災等任何緊急情況時,工作現場內的所有人員必須執行上述應急疏散行動。

警報發生後,應急領導組成員應即到達指定負責區域,指導現場員工和外來顧客有序離開工作現場。在所有人員離開以後,檢查每個人負責的區域,在保證沒有任何無關人員滯留後再行離開。

事故警報發出後,所有員工應無條件立即關閉現場所有正在開啟的電氣裝置,同時按照“事故部門現場緊急疏散示意圖”離開工作現場到指定地點集合。在發現有同事、外來人員受傷時,應首先判斷環境的安全性再進行救助。同時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人統計應到人數及外來人員的數量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以便及時瞭解是否有人員滯留在現場內。

事故警報發生後,工作現場的司機、外來車輛的司機必須立即將各自的車輛駛離現場周圍的車場,以免阻礙外部組織救援車輛的通行。及時將生產現場的通道開至最大,同時指揮現場的人及車輛單向離開,並禁止再次進入,指揮外部救援車輛有序進入現場周圍。

6.3.2火災現場應急措施

在火災尚未擴大到不可控制之前,應使用移動式滅火器或現場其他各種消防裝置、器材,撲滅初期火災、控制火源。

為防止火災危及相鄰設施,可採取以下保護措施。

a、對周圍設施及時採取冷卻保護措施;

b、迅速疏散受火威脅的物資;

c、救火時不要貿然開窗,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撲滅因裝飾材料引起的火災時,要注意採取以下措施:

a、應針對現場的裝飾材料,選擇正確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來控制火災;

b、化學裝飾材料著火燃燒時,可能散發出二氧化碳、硫化氫、氯化氫、苯、甲苯、氰化氫等毒氣,會使人窒息或中毒死亡,要及時用噴霧狀水稀釋、溶解,將無關人員立即撤離至上風處的安全地點;

c、現場搶救人員必須穿好防護用品,戴好氧氣呼吸器,搶險後應立即淋浴更衣。

撲滅電氣火災時要採取以下對策措施:

a、電器或線路著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乾粉或氣體滅火器滅火;

b、不可直接用水和泡沫滅火劑撲滅電器火災,以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

c、如果是導線絕緣體和電器外殼等可燃材料著火時,可用溼棉被等覆蓋物封閉窒息滅火;

d、如只發現電器打火冒煙,要立即關機,拔下電源插頭或拉下總閘,斷電後,火即自行熄滅。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外部可利用資源

工作現場發生火災事故,本部門搶險搶救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周邊地區安全時,工作現場所屬應急救援小組必須立即向上級和相鄰車間或部門通報,必要時請求社會力量的援助。當社會救援隊伍進入現場時,指揮小組應責成專人聯絡,進行引導,介紹事故情況並提供所需的資源。

7.2互助協議

為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活動,當應急力量與資源相對薄弱時,要與當地的醫院、急救中心、消防隊以及有關企業等臨近區域的外部救援力量簽訂互助協議,並做出相應安排,以便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