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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十四五”規劃工作方案

編制“十四五”規劃工作方案

圍繞“守好三條生命線、走出一條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子”的工作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深化改革開放,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全域性視野、戰略眼光和底線思維,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高質量編制自治區“十四五”規劃下面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編制“十四五”規劃工作方案文章,提供參考學習,歡迎大家閱讀。
 

編制“十四五”規劃工作方案

 

“十四五”時期(2021年—2025年),是我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礎上開啟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徵程的重要時期,科學編制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於統一規劃體系更好發揮自治區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的實施意見》(x黨發〔2020〕x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區“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xx全會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守好三條生命線、走出一條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子”的工作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深化改革開放,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全域性視野、戰略眼光和底線思維,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高質量編制自治區“十四五”規劃,為努力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繼續建設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的美麗新xx提供可靠的規劃保障和科學的政策指引。

二、編制原則

一是堅持立足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相統籌。既要深入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全面分析國內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動態趨勢;又要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部署要求,認真總結“十三五”規劃實施經驗,科學把握我區發展趨勢和階段性特徵。

二是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既要著眼於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長遠目標,合理確定各項任務指標;又要深入調查研究,找準制約我區高質量發展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集中力量予以解決。

三是堅持全面規劃和突出重點相協調。既要著眼於全面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統籌經濟社會各領域各方面;又要突出重點方向、重點領域和重大課題,增強對規劃實施的支撐保障作用。

四是堅持戰略性和操作性相結合。既要增強規劃的戰略性、指導性,更好發揮規劃的戰略導向作用;又要突出規劃的約束力和可操作性,積極謀劃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專案,確保規劃有支撐、能落實、易評估。

三、主要任務

(一)編制自治區發展規劃(規劃綱要)。聚焦事關全域性和長遠發展的重大戰略、重大政策、重大專案,為各類規劃系統落實自治區發展戰略提供遵循。(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各地級市配合)

(二)編制國土空間規劃。以空間治理和空間結構優化為主要內容,聚焦空間開發強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線落地,細化落實自治區發展規劃提出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為其他規劃提出的基礎設施、城鎮建設、資源能源、生態環保等開發保護活動提供指導和約束。由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會同發展改革委制定自治區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目錄清單,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後實施。(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牽頭,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各地級市配合)

(三)編制專項規劃。圍繞細化和落實自治區發展規劃對特定領域提出的戰略任務,在關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域性且需要政府發揮作用的市場失靈領域編制一批自治區“十四五”專項規劃,進一步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提高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專項規劃實行目錄清單管理,納入專項規劃目錄清單的規劃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實施。自治區各部門(單位)自行編制或批准的各類規劃,須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備案。除國家層面、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有明確要求外,未納入目錄清單、審批計劃的規劃,原則上不得編制或批准實施。(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負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綜合協調)

(四)編制區域規劃。主要以自治區發展規劃確定的重點地區、跨行政區且經濟社會活動聯絡緊密的連片區域以及承擔重大戰略任務的特定區域為物件,以貫徹實施重大區域戰略、協調解決跨行政區重大問題為重點,編制若干區域規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配合)

(五)編制市縣(區)規劃。各市、縣(區)按照全區規劃編制工作的總體部署,組織編制本地區“十四五”規劃。市縣(區)規劃依據國家及自治區發展規劃制定,既要加強與自治區級國土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的銜接,形成全區“一盤棋”,又要因地制宜,符合地方實際,突出地方特色。(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協調指導)

四、工作安排

(一)自治區“十四五”發展規劃。

1.主要任務。開展“十三五”發展規劃總結評估;研究提出“十四五”發展規劃框架提綱;起草“十四五”發展規劃;徵求各方面意見建議;建立“十四五”重大專案庫;配合做好自治區黨委“十四五”發展規劃建議起草工作。

2.進度安排。7月底前,形成發展規劃框架提綱;8月底前,形成發展規劃初稿;9月底前,形成“十三五”發展規劃總結評估報告;10月底前,形成發展規劃討論稿;11月底前,形成發展規劃徵求意見稿;12月底前,形成發展規劃草案。

(二)其他規劃。

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原則上與自治區發展規劃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編制,2021年6月底前全部出臺。市縣(區)規劃編制要基本與自治區發展規劃同步,2021年上半年報同級人大審議後釋出,並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備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志任組長,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和地級市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自治區“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不納入自治區議事協調機構管理),統籌推進全區“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協調解決規劃編制過程中的重大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組建工作專班。成立自治區“十四五”發展規劃起草組,具體負責自治區“十四五”發展規劃的起草工作。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熟悉業務、文字能力較強的規劃處室負責同志參加,聯合第三方機構共同開展規劃編制工作。各有關部門(單位)抽調人員集中封閉期間原則上不再負責原單位工作。邀請國家有關部委、研究機構專家學者組成自治區“十四五”規劃編制專家諮詢組,對自治區“十四五”發展重大戰略、重大問題等提出諮詢意見,為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提供智力支援。

(三)強化規劃銜接。各市、縣(區)和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協調,銜接國家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爭取我區更多重大事項、重大工程專案納入國家規劃。自治區“十四五”發展規劃在提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前,須按程式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銜接;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國土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須事先與自治區發展規劃進行統籌銜接;市縣(區)發展規劃在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前,須事先報送上級發展改革部門進行統籌銜接。

(四)落實人員經費。各市、縣(區)和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要相應制定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落實工作專班,組建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實的規劃編制隊伍。各級各類規劃(含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編制和課題研究等工作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各市、縣(區)和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過緊日子”要求,強化經費預算管理,從嚴管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