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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信訪穩定工作應急預案5篇

朋友們瞭解怎樣擬訂一份明確的應急預案嗎,我們在遇到某些特殊事故時,一定要啟動應急預案。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幼兒園信訪穩定工作應急預案5篇,供大家參考。

幼兒園信訪穩定工作應急預案5篇

幼兒園信訪穩定工作應急預案1

一、 應急預案適用範圍

適用信訪因素引起的突發性群體上訪事件及突發性重點問題。

二、處置突發性事件遵循的原則

1、堅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宜快不宜慢、宜緩不宜激的原則,講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確做好上訪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2、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相結合原則。

3、堅持依規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按照《信訪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進行管理和處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態發展。

4、堅持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學校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

5、堅持內緊外鬆、內外有別的原則。對內要及時做好正面教育疏導工作,盡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對外要嚴格控制宣傳報道範圍,統一宣傳口徑,以免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組 長:劉戀(園長)

副組長:楊曉玲(教導主任)

成 員:廖倩平 雷麗 冷結玉

信訪聯絡員:雷麗

學校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為處置信訪工作突發事件的指揮機構。也是突發事件的具體協調部門,具有排程、指揮、協調權,使各類突發事件可以得到及時有效的穩控。主要職責如下:

1、針對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性質、規模、事態、地域等,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2、負責應急現場通訊聯絡、對外聯絡、突發事件的`統一協調;

3、組織力量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發生突發事件時,為鎮中心校領導提供資訊、通訊、預案、諮詢等;

5、負責向上級彙報事件情況,組織收集有關資料。

四、群體突發性事件及突發性重點問題處置程式

1、學校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應急狀態啟動後,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從三個方面開展工作:

(1)事態控制:制定現場應急方案,並進行上報和組織實施。

(2)教育引導:瞭解上訪人員提出的主要問題,並進行對話,做好解釋疏導工作。

(3)協調聯絡:聯絡中心校領導做好現場勸導,並動員家人蔘與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發事件消除後,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有關人員才可離開現場。

4、信訪工作辦公室對突發事件必須記錄在案,同時要對應急行動過程的活動進行綜合評價,整理記錄(包括談話記錄、攝像、照相及其它相關資料),及時寫出工作總結,並進行歸檔儲存。

五、工作要求

1、加強對師生的教育,提高對做好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2、做好排查走訪工作,定期分析師生思想動態。要查詢信訪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別是要做好特殊群體的跟蹤調查,及時掌握情況,高度警覺,早發現、早滲透、早報告、早化解,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中。

3、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對職工隊伍中出現的一些不利於信訪的話和事,要及時進行正確引導,引導職工把主要精力放在謀求學校的發展、幹好本職工作上來。

4、建立信訪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學校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和領導學校的信訪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形成信訪工作的合力。

5、做實、做細師生的思想工作。關心職工生活,重視職工的利益問題,特別是要關心弱勢群體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對職工關心的工資福利、養老保險、住房等熱點問題,業務部門要及時作好宣傳、引導工作,化解矛盾,紮實有效地做好學校的信訪工作。

幼兒園信訪穩定工作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按照區工委、區教育局的要求和部署,大力開展建立和-諧校園活動,進一步落實責任,堅持開展不穩定因素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狠抓影響社會穩定的各方面工作,杜絕群體性事件和群死群傷事故,切實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確保我校持續安全穩定。

二、工作措施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充分認識到社會穩定、治安綜合治理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重要保障。要增強做好社會穩定綜治工作的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各自職責,把全面推進信訪維穩工作,建立平安校園活動的開展,統一到是“政治工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工程”,是“民心工程”的高度上來。學校成立了信訪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XXX

組 員:XX、XXX、XX、XX及各年級組長

2、落實責任,健全制度,強化考核

一是按照“分級負責、分級管理”,學校一把手是本學校維穩第一責任人,明確學校的主體責任,個人的具體責任。

二是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安全工作制度、責任制

度、情況報告制度、督促檢查制度。

三是嚴格實行領導責任查究制和“一票否決”制;堅持把抓維穩和平安校園建立工作的實績與教職工本人的評優晉級直接掛鉤,獎懲兌現。

三、主要工作及任務

1、切實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對非正常上訪的處置工作。營造更加和-諧和社會氛圍,實現全國敏感時期我校做到“零上訪”,確保我校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順利推進。

(1)安全工作。安全和維穩、綜治密不可分,發生安全事故,處理不當或不及時,極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通過提高認識,全面落實責任,加強機構隊伍建設,鞏固管理體制,優化動作機制,進一步落實各項法律法規和制度要求,消除安全隱患,強化常規管理,狠抓安全教育,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努力開拓創新。把“學校安全,細節決定成敗”、“學校安全工作務必精細化管理”的管理理念貫穿工作始終,進一步促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化、日常化、規範化、精細化。針對薄弱環節,突出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

(2)突出“警校共育”,治理周邊環境。以“警校共育”為載體,積極協調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門突出抓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整治和學校安全的人防、技防工作。形成有利於學校安全與穩定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3)信訪工作。認真組織學習、落實《信訪工作條例》要求。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嚴格落實責任,把師德師風、落實教職工待遇以及特困職工的幫扶工作作為重點,做到件件有落實。

(4)防邪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政府關於防邪工作的意見和決定,強化防邪責任,加強反邪教教育,使師生員工都受到教育,全面形成“校園拒絕邪教”的良好氛圍。

6、常規工作。認真落實的各項要求,堅持對不穩定因素的調處和校園周邊環境隱患排查的整治,及時解決各類矛盾糾紛,把影響穩定的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堅持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堅持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確保資訊暢通。

幼兒園信訪穩定工作應急預案3

各鄉鎮中心學校、縣屬學校、民辦學校,局直二級機構,機關各股室:

為貫徹落實2017年3月21日桃江縣信訪維穩工作專題會議精神,做好2017年教育系統信訪維穩工作,結合我係統當前信訪維穩形勢及存在的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依照《信訪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工作。密切注意和及時掌握信訪動態,對蒐集到的信訪預警資訊要在第一時間做好彙總、分析和上報工作,做到問題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化解。密切關注原民辦教師、複員軍人等特殊群體的重點人群,認真做好重點人員的思想疏導工作,嚴格落實責任,堅決杜絕進京、赴省、到市上訪行為,為切實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確保“零登記”工作目標落到實處。

二、組織機構

1、成立桃江縣教育系統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

局長任組長,局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機關股室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聯絡電話: 。

2、成立桃江縣教育系統信訪維穩接訪工作小組

總指揮:

接訪一組:

組 長:

組 員:

聯絡單位:

接訪二組:

組 長:

組 員:

聯絡單位:

接訪三組:

組 長:

組 員:

聯絡單位:

接訪四組:

組 長:

組 員:

聯絡單位:

接訪五組:

組 長:

組 員:

聯絡單位:

三、工作措施

今年,我國將迎來建軍90週年、“一帶一路”峰會、香港迴歸20週年、黨的十九大召開等重大政治活動,特護期的信訪維穩工作責任重、壓力大,必須高度重視,始終繃緊信訪維穩這根弦。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標本兼治,紮實做好信訪維穩工作。

(一)開展局領導和二級單位負責人接訪活動。局班子人員每天輪流帶隊接訪,各單位負責人要加大接訪工作力度,切實增強接訪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把公開接訪與約訪、下訪相結合,重點解決好苗頭性、傾向性、群體性的問題,切實解決好教職工關心的熱點、難點、疑點問題,把上訪人員穩控在當地、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基層,確保不發生進京上訪,進京非正常上訪和越級集體上訪或群體性惡意上訪事件,確保不發生突發異常性和極端事件。

(二)實行領導包保穩控責任制。各單位要認真細緻摸排信訪隱患,建立健全包保責任制,主要責任人要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處理,分管領導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對原民辦教師、複員軍人等特殊群體要建立臺賬,落實“五包一”措施(其中原民辦教師的穩控,各單位一定要積極與當地黨委、政府配合,協助搞好“五包一”)。一旦發生進省到市集體上訪或非正常上訪,包保單位由主要負責人帶隊接訪勸返要在接到通知後一個小時內出發。

(三)認真做好信訪資訊研判。資訊報送的範圍包括可能引發集體到市、到省上訪的苗頭,要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報告,並迅速安排接訪勸返人員,在第一時間起赴現場,開展疏導、化解和勸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單位必須抓緊落實各項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決遏制教育系統有關人員進省赴市上訪的苗頭。

(二)公開接訪,主動下訪,穩控當地。按照相關檔案要求,特護期時各單位每天要安排一名班子成員接訪,堅持公休日不休息。信訪量大,矛盾多的地方要適時組織深入開展下訪活動,變坐等上訪為主動下訪,盡最大努力把上訪群眾穩控在當地。

(三)深入排查,全力化解,包保穩控。對各類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進京去省上訪的人員和群體,要深入排查,不漏一人,逐件落實包保領導和責任人,確保人穩當地。

(四)落實責任,定期研判,及時報告。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信訪、安全、人事)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特護期內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要做好重要資訊預警預報工作,加強信訪社情分析研判,確保資訊聯絡暢通,工作運轉順暢,應急處置及時。各單位要將原民辦教師、特殊人群等是否穩控在當地和當日動態,及時向教育局政務服務股和法制安全股報告。凡因資訊報送不及時,處置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特護期間發生進京去省非正常上訪的,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包保責任人實行相應的紀律處分,並納入年終年度考核,不予評先、評優。

幼兒園信訪穩定工作應急預案4

為了加強對幼兒園信訪工作應急事件處理的綜合能力,提高信訪工作的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信訪事件,依據關於信訪工作的有關規定,根據市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檔案精神,結合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 應急預案適用範圍

適用於信訪穩定工作範圍內的各種事件,或因信訪等因素引起的突發性上訪事件及突發性重點問題。

二、處置突發性事件遵循的原則

1、堅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宜快不宜慢、宜緩不宜激的原則,講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確做好上訪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2、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相結合原則。

3、堅持依規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按照《信訪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進行管理和處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態發展。

4、堅持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幼兒園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

5、堅持內緊外鬆、內外有別的原則。對內要及時做好正面教育疏導工作,盡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對外要嚴格控制宣傳報道範圍,統一宣傳口徑,以免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組長:

成員:

辦公電話:

幼兒園信訪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為處置信訪工作突發事件的指揮機構。也是突發事件的具體協調部門,具有排程、指揮、協調權,使各類突發事件可以得到及時有效的穩控。主要職責如下:

1、針對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性質、規模、事態、地域等,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2、負責應急現場通訊聯絡、對外聯絡、突發事件的統一協調;

3、組織力量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發生突發事件時,為教育局及上級各部門提供資訊、通訊、預案、諮詢等;

5、負責向上級彙報事件情況,組織收集有關資料。

四、群體突發性事件及突發性重點問題處置程式

1、幼兒園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應急狀態啟動後,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從三個方面開展工作:

(1)事態控制:制定現場應急方案,並進行上報和組織實施。

(2)教育引導:瞭解上訪人員提出的主要問題,並進行對話,做好解釋疏導工作。

(3)協調聯絡:聯絡中心校領導做好現場勸導,並動員家人蔘與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發事件消除後,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有關人員才可離開現場。

4、信訪工作辦公室對突發事件必須記錄在案,同時要對應急行動過程的活動進行綜合評價,整理記錄(包括談話記錄、攝像、照相及其它相關資料),及時寫出工作總結,並進行歸檔儲存。

五、工作要求

1、加強對師生的教育,提高對做好信訪穩定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2、做好排查走訪工作,定期分析師生思想動態。要查詢信訪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別是要做好特殊群體的跟蹤調查,及時掌握情況,高度警覺,早發現、早滲透、早報告、早化解,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中。

3、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對職工隊伍中出現的一些不利於信訪的話和事,要及時進行正確引導,引導職工把主要精力放在謀求幼兒園的發展、幹好本職工作上來。

4、建立信訪穩定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幼兒園信訪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和領導幼兒園的信訪穩定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形成信訪工作的合力。

5、做實、做細師生的思想工作。關心職工生活,重視職工的利益問題,特別是要關心弱勢群體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對職工關心的熱點問題,要及時作好宣傳、引導工作,化解矛盾,紮實有效地做好幼兒園的信訪穩定工作。

六、本預案自即日起施行。

幼兒園信訪穩定工作應急預案5

為了維護社會穩定,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上訪事件,做好綜治信訪維穩工作,根據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上級關於綜治信訪維穩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根據事件的性質、起因、規模、危害程度和事態發展,決定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把其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的原則。處置各級各類學校的各類上訪事件,必須堅持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具體分工和要求,協調一致,密切配合,堅決執行黨委、政府的處置方針和措施。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於哪個鄉鎮、哪個學校、哪個科室、哪個單位的問題,就由哪個鄉鎮、哪個學校、哪個科室、哪個單位負責解決。要明確責任人(單位),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決不能互相推諉、扯皮,切實解決好群眾赴京赴省到市來縣上訪反映的問題,把上訪群眾穩定在當地。

(三)堅持標本兼治,注重實效的原則。處理因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越級赴京赴省到市來縣上訪事件,不能採取敷衍和壓服的辦法,必須把涉及群眾利益的問題作為大事,高度重視,帶著深厚的感情認真負責地把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好。

(四)堅持快速反應、分級負責的原則。按照上訪事件的性質、參與人數、事發地點等情況,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迅速啟動快速反應機制予以處置。同時,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五)教育多數、處理少數的原則。處置因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上訪事件,必須堅持團結教育大多數群眾的原則,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對利用人民內部矛盾煽動鬧事、蓄意製造事端及打砸搶分子要依法按照《信訪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嚴肅處理。

三、工作機構和職責

(一)縣教體局成立處置全縣教育系統群眾各類上訪事件信訪穩定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研究制訂教育系統群眾各類上訪事件處置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決定工作機構設定和工作人員安排。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XXX

辦公室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以下工作機構:

1、資訊和保障組。由辦公室負責。主要職責是:負責上訪事件資訊的上報工作;處置上訪事件後勤保障工作,排程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資裝置。

2、處置組。由各責任科室牽頭,相關科室和學校、單位配合。主要職責是:處置各種上訪事件;向處置全縣教育系統群眾上訪事件人訪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提供事件真相報告、處理結果報告、事件分析報告和工作建議報告。

3、責任追究組。由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人事科等有關科室組成,負責對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處理。

(二)工作職責。按照“一崗雙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科室和各學校、各單位任務明確如下:

1、機關支部及辦公室工作業務範圍內發生的各級各類學校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辦公室為主進行處理,相關科室配合,辦公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因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工資、職稱評聘、獎懲、教師資格認證、教師人事制度改革、核編定崗、招教就業、原民師及退養計劃內民師、離退休人員、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培訓、師風師德等人事師訓股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人事師訓股為主進行處理,人事師訓股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3、因各級各類學校發展規劃、學校佈局調整、學校建設、中國小危房改造、“兩免一補”等計審科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計審股為主進行處理,計審股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4、因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及高中、幼兒園、特殊教育階段學校管理、學生就學特別是智障兒童就學及教師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等基礎教育股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基礎教育股為主進行處理,基礎教育股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5、因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教師、學生、教學管理等職成教科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職成教股為主進行處理,職成教股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6、因各級各類學校體育活動、飲食衛生、藝術賽事及中招體育考試等體衛藝股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體衛藝股為主進行處理,體衛藝股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7、因教育普法、教育執法、教育督導等督導室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督導室為主進行處理,督導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8、各級各類學校由於安全問題等安全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安全辦為主進行處理,安全辦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9、因各級各類學校亂收費、幹部作風及違法違紀、幹部職工對黨政紀處理處分不服等監察室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監察室為主進行處理,監察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10、因社會力量辦學方面等民管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民管辦為主進行處理,民管辦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11、因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學考試、研究生考試等招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招辦為主進行處理,招辦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12、基礎教研室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基礎教研室為主進行處理,基礎教研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13、職成教研室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職成教研室為主進行處理,職成教研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14、因教育裝備、中招理化生實驗操作等裝備站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裝備站為主進行處理,裝備站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15、因勤工儉學、校方責任險等勤儉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勤儉辦站為主進行處理,勤儉辦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16、電教館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電教館為主進行處理,電教館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17、教科所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教科所為主進行處理,教科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18、因普通話水平測試等語委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語委辦為主進行處理,語委辦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19、因網管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網管辦為主進行處理,網管辦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0、因助學貸款、貧困生資助等學生資助中心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學生資助中心為主進行處理,學生資助中心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1、因老幹部管理中心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老幹部管理中心為主進行處理,老幹部管理中心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2、因計生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計生辦為主進行處理,計生辦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3、因工會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工會為主進行處理,工會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4、縣委督察中心、縣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件、重大不穩定信訪案件及重點穩控人員案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群工站為主進行處理,群工站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5、因招商辦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招商辦為主進行處理,招商辦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6、因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業務範圍內發生的上訪事件,由該分管的局領導為包案責任領導,以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為主進行處理,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以上分工如有衝突或對其它未涉及事件的處理,原則上按照職責範圍,誰主管、誰負責。

四、處置程式

(一)接到群眾上訪事件,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

(二)通知有關科室,迅速趕到現場。

(三)需要協調外局委辦的,應上報主管局長,由局長出面協調。

(四)將上訪人員迅速帶離現場,安置到不影響辦公的地方,同時通知當地有關部門或學校,及時做勸返工作。

五、處置預案

(一)發現群眾上訪特別是集體赴京赴省到市來縣上訪的苗頭,鄉鎮學校要立即會同當地黨委、政府全力勸阻,儘量把上訪群眾穩定在當地,真正做到控制住、疏導好、處理好。

(二)對已經赴京赴省到市來縣上訪的特別是重點上訪人員,事發學校要儘快派人接回妥善處理,要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研究,一個人一個人地解決,不能激化矛盾。

(三)對重複上訪,特別是重複集體上訪和重點上訪人員反映的問題,要下大力氣進行調查研究,摸清情況。要依照有關政策,向上訪群眾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取得群眾的理解。

(四)對堅持過高和無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工作,勸其息訴罷訪;對於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的,要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五)對個別以上訪為名進行串聯並鼓動鬧事的挑頭人、尤其是個別混在上訪群眾中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六)對上訪群眾有煽動性的言論、集會事件,要立即強行制止。要將有關人員強行帶離現場,查明身份和背景,並及時疏散集會人群。

(七)對來縣教體局上訪事件,上訪人數在5人以下的非集體上訪由辦公室通知相關股室負責人到現場做工作。集體上訪的,由辦公室報局領導簽署意見,局領匯出面做工作。在做上述安排處理的同時通知當地學校和及有關單位,當地學校和及有關單位的主要領導必須及時來現場做勸返工作(下同)。

(八)對圍堵縣委、縣政府大門10人以下的上訪事件,辦公室上報局領導,局領導安排以有關業務股室為主、辦公室配合,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配合縣委、縣政府積極穩妥地做好上訪群眾的工作,無條件地將上訪人帶離;對10人以上的集體上訪,由局領導到現場接待協調處理。同時,縣委、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按縣委、政府的有關要求辦理。

(九)對圍堵市委、市政府以上機關大門的上訪事件,辦公室上報局領導,由局領導帶領有關業務股室負責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原則上到京接訪最長不超過12小時、到省接訪最長不超過6小時、到市接訪最長不超過3小時)按上級要求趕到指定地點,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和有關縣區積極穩妥地做好上訪群眾的工作,無條件地將上訪人帶離。

六、責任追究

根據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有關規定,每起上訪事件發生後,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由責任追究組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信訪問責暫行規定〉的通知》(豫辦[2007]20號)和市紀委等六局委《關於印發〈南陽市信訪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宛信發[2007]11號)的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提出責任追究的意見,報縣教體局處置全縣教育系統群眾各類上訪事件信訪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