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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1憲法日國旗下演講稿(通用3篇)

演講稿2.34W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作出決定,將現行憲法通過、公佈、施行日期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你知道關於國家憲法日的演講稿嗎?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的最新2021憲法日國旗下演講稿(通用3篇),以供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最新2021憲法日國旗下演講稿(通用3篇)

憲法日國旗下演講稿1

親愛的教師,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裡演講的題目是:憲法日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大家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裡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裡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大家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大家息息相關。大家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大家的心中,鐫刻在大家的神經裡,灌注在大家的血液中,並同大家共呼吸;它們是大家的生存,特別是大家的幸

福所必需的。”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大家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們國家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大家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我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大家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們代表大會代表人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們的基本意志,大家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大家們國家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們意願、維護人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我,也貽害他人,留給大家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憲法日國旗下演講稿2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各種強制行為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詞典》對法律的解釋。但這種解釋對年少的我來說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麼?為什麼這樣至高無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兒時的遊戲,讓我懂得了規則的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真正明確了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更多法律常識。漸漸的,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我們青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的發生做起。

人們常說,家庭是我們的第一課堂,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裡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同學們,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著問:“為什麼?”那些同學便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裡,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有用這樣不正當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齡人的話仍讓我吃驚。

再看看社會上的種種現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貪贓枉法,雖然金錢獲得了很多,但等待他們的是法院的判決書。他們破壞了社會治安,全然不顧法律的存在。試想,如果每個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裡,那麼將來的社會會是怎樣的呢?那些由於缺少知識而心靈受到汙染的孩子們,又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

目前,有跡象表明,越來越多的青少年開始犯罪。自私與無知多麼可怕,對法的無知又更是多麼可怕啊!無數事實說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質和法律觀念起著決定作用。

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為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言!

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而法制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們才能創造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們青少年應當把法“根植”在心中。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們無愧於自己,無愧於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

我的演講結束了,謝謝大家。

憲法日國旗下演講稿3

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資訊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學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紀守法了,才能保護好自己。

這裡給同學們講一個關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題目是走路也要有"規矩"。聽到這個題目,有的同學一定會感到可笑,"別逗了,走路誰不會呀!"這裡講的"走路"是講過交通路口時應該何時走,如何走。有的同學在馬路上玩耍、遊戲,甚至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這正說明他們沒有意識到危險性。南京某國小二年級學生王誠就是因為沒有這樣的意識,失去了一條腿,留下慘痛的教訓。一天傍晚,王誠瞞著爸爸媽媽溜出家門找同學一起玩捉迷藏。一個同學在前逃,王誠在後追,不知不覺中跑到了一個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當"俘虜",就飛快奔到了馬路對面。王誠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衝過馬路。就在這時,一輛貨車駛來,司機發現了他們,雖然馬上猛踩剎車,但由於距離太近,貨車右後輪仍然碰到了王誠的雙腿,他倒下了,鮮血流了一地。後來王誠雖被及時送到了醫院,但由於傷勢太重,當天夜裡,醫生們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決定,如不這樣做,一旦傷口惡化,性命也難保。王誠雖然活了下來,但右腿卻失去了,從此,再也不能和小夥伴一塊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見,遵守交通法規是多麼重要啊!

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網咖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