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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演講稿30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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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在動筆寫演講稿的過程中肯定要強調內容完整,演講稿在寫的時候需要注意留有餘地,是演講的論據,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法治演講稿30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

法治演講稿30通用5篇

法治演講稿30篇1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主題是:弘揚法治精神,促進校園和諧。“少年強,則國強;少年智,則國智;少年進步則國進步”,我們是國家的希望和未來,只有我們學法、懂法,才可以使法律在我國普及,因為我們知道天平是衡量權利義務的信物;法槌是懲惡揚善的利器;法律是社會主義的保障。所以,我們應學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堅決掃除損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會醜惡現象,優化青少年成長環境,才會使我們的校園處處充滿法治氣息,我們才會有更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在這裡,我向同學們提出以下幾點倡議:

1、遵紀守法。從我做起,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不打架,不鬥毆,不結交社會閒散人員。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與行為不端的人員交往,必然會受到他們錯誤的人生觀、錯誤的思想、錯誤的行為影響,所以,樹立“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榮辱觀,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

2、遇到違法亂紀的事情,應及時舉報揭發,而不是任其發展,以致對社會,對他人造成嚴重危害,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侵犯時學會用法律解決。

3、平時多看法律書籍和法律節目,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普法活動,增強法律意識,防患於未然,學會用法律武裝自己,我們只有知法,才會懂法,用法。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罪犯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也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所以,我們中學生應瞭解法律,學習法律,懂得用法律來維護我們自身的權利。

只有遵紀守法,我們學習、生活的校園才會更加美好,更加和諧。從現在起讓我們攜起手來,學法、用法,弘揚法治精神,共同努力,構建一個和諧、平安校園。

我的講話完畢,謝謝大家!

法治演講稿30篇2

同學們,老師們:

大家好!

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道德與法治”。

當我還在小時候剛懂事時,爸爸媽媽就經常教我不要做壞事;當我和爸爸媽媽碰到警察時,他們就會嚇唬我:“不要做壞事,否則會被警察抓起來。”那時,我不知道做壞事是什麼概念,也不知道做壞事為什麼會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學時,我才明白父母對我說的話。這時,除了父母,我的老師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壞事,做壞事是犯法的。”那時,我明白了做壞事的嚴重性,卻不知道什麼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們大家心中。我漸漸長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觸犯法律。隨著年齡的增長,知識增加,閱歷的豐富,我對做壞事和法律這兩個概念理解得越來越透徹。我漸漸明白,做壞事並不是只給警察抓這麼簡單,做壞事還會給別人和自己帶來嚴重的後果,害人害己,給別人做壞事,自己也將受到懲罰。

法律,這個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憶。我記得,在我國小一本思想品德課本上就有過一幅關於法律的圖畫:其中一個人說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會被抓。”另一個人就反駁道:“小孩不能犯法,雖然不會被抓,但會進行其他教育。”這幅圖畫令我思緒萬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個同學說的話:“小孩子可以做壞事,做了壞事也不會幹什麼。”現在回想起來,那個同學竟然說出那種話,這真是讓我後怕無窮。所以,我們要做到法律在我們心中。要時時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這樣才不會走上犯罪道路,為我們的人生提供保障。

無規矩不成方圓。法律便是我們成為方圓的規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鑄就美麗人生。

我的演講結束了,謝謝大家!

法治演講稿30篇3

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體教職員工依據法律和校規自己約束自己。如果校規的制定沒有師生員工的廣泛參與,如果校規的內容得不到廣大師生員工的認同和自覺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實現依法治校。

某高校有一位法學教授當了院長,一方面大講依法治校,另一方面又大講惡法亦法。他明確要求教師和學生遵守學校有關機關制定的全部規章,而不管這些規章是人事處制定的還是房管科制定的,是合理的還是不合理的。至於有關機關是否對所有的人一律平等地執行這些規章,那他是管不了也不願管的。顯然,在他看來,校規不過是學校有關機關整治師生的工具。這樣的依法治校,只能讓師生們更加寒心,只能搞壞依法治校的名聲。

任何法律都具有預先公佈、同樣情況同樣處理和強制實施的技術特徵,否則就不是法律。商鞅變法的時候曾貼出告示:誰把一根木頭從都城的甲處搬到乙處,就可以從政府領得若干黃金。一般人都不相信,但有一個人按告示去做了,商鞅果然給了他告示上所說的黃金。可見法的強制性決不僅僅意味著政府執法時不許百姓反抗,而且意味著政府及其官員必須守法和執法。如果高興就執法不高興就不執法,法律就沒有權威,人民就不會守法,法律從而也就達不到它的目的。國家的法律是這樣,校規也是這樣。從這個角度看,這位院長治下的某些校規是不配稱之為校規的。例如學校房管科制定的集體宿舍分配方案規定:博士一人一間,碩士二人一間,本科及本科以下學歷者三人一間。而實際所做的是:博士即使是剛畢業的都分給兩居室,本科及本科以下者都分給二人一間,理由是學校規定的集體宿舍分配標準是下限;而碩士即使教了七、八年書也還是兩人一間,這時學校規定的集體宿舍分配方案又成了上限。我想,除非在這個學校裡碩士被明確規定為賤民或私生子,否則即使根據惡法亦法的原則,這樣的校規也不配叫做校規。惡法可以在法律的內容上不平等,但在實施上仍然必須是平等的;否則只能是人治。

現在講依法治校,首先當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依法治校並不是要在學校裡實行商鞅式的嚴刑峻法統治,而是要適應依法治國的需要,建設民主法治的學校。如果這樣來理解依法治校,那麼下面幾個問題就是不能迴避的。

首先,依誰的法治校?學校不能超然於國家法律之外,它必須執行國家的法律,校規只能規定國家法律沒有規定或規定不詳的問題。那麼這些校規應當由什麼人或什麼機關來制定呢?根據民主原則,我認為只能由民主選舉的教職工代表大會來制定。學校各行政部門只能享有提案權,而不能享有規章制定權。涉及學生利益的校規,還必須讓學生代表列席並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我並不主張賦予學生代表以表決權,除了學生年輕幼稚外,更重要的是學生在學校裡是過客,容易產生短期行為。)只有這樣制定的校規,才能具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權威性,才能得到廣大師生員工的自覺遵守。校規只有這樣制定,廣大師生員工才能感覺到自己是學校的主人,才不至成為被動服從而又心懷不滿的無所作為的被治者。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在目前的情況下不能按人口比例從各部門產生,而應當按國家關於後勤社會化和精簡行政機構的要求,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人員和非教學人員比例(這一比例必須保證專職教師在數量上的絕對優勢)分別從教師和非教師中產生。教職工代表大會除了規章制定權外,還必須擁有學校自籌資金的預算決定權和決算通過權。法律的權威必須由立法機關控制錢袋來保障,校規的權威也必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控制錢袋來維護。這樣一來,學校行政部門的權力將受到極大的限制,但是他們同樣可以從依法治校中獲益,他們將不再有聽哪個領導的這樣的煩惱。

法治演講稿30篇4

布魯納曾說:“法律提供保護以對抗專斷,它給人們以一種安全感和可靠感,並使人們不致在未來處於不祥的黑暗之中。的確,從小我們就生活在國家給我們設定的各種法規中,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森林保護法》《水法》等等,.因為有它們的存在,我們的國家才得以和諧.安寧,因此我們才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每一天,我們的國家都在日漸強大.起來,人民也都變得越來越富有,出門都開起車來了,因此在每條道路上都經常會看見熙熙攘攘的車子,有的甚至把道路都給堵得死死的,讓那些老人和小孩每天出門都充滿了恐懼.害怕,對次我們的國家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並經常在各處宣傳,約束我們不要亂闖紅燈,不要酒後駕車,過馬路要看好車輛,讓我們生活得到良好的安全保障,讓我們可以每一天都可以不會再因為車輛的堵塞而煩惱,而緊張。

俗話說得好:多栽一棵樹,就給人類多增添一絲生存的希望。為了保護.培養和合理利用的森林資源,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因此我們的國家頒佈了《森林保護法》,它禁止我們濫伐樹木,倡導我們多植樹造林,過去我們無知的去亂砍伐樹木,無知的以為樹木很多,將永遠享用不盡,所以在我們國家才常常會有泥石流.山洪暴發,滑坡等自然災害現象,同時工廠的汙染空氣,加上樹木的缺少,我們也常常因此而得病,而現在有了《森林保護法》,我們每天都可以能看到那些鮮豔的花兒.嫩綠的小草,還有蔥鬱的大樹,同時每一天都呼吸到那新鮮的空氣。

水是寶貴的資源,我們每一天都需要喝那些乾淨的水,補充我們身體的需要,然而在很都災區的地方卻常常喝不到那些乾淨的水,就是因為她們不懂得保護那些寶貴的水資源,每天都在汙染和浪沸那些乾淨的水資源.,才導致我們的國家常常缺水,對此國家頒佈了《水法》,禁止我們浪沸和汙染那些乾淨的水,倡導我們要保護水資源,同時要學會節約用水,讓我們懂得水是不可再生資源,我們的生活離不開那些乾淨的水,因為它們,世界萬物的生命才可以得到繁衍。

由於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所以我們要學法.懂法.守法,我們要時時謹記: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伴隨著我們健康快樂的成長。

法治演講稿30篇5

各位老師、同學:

大家好!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接班人。教育和培養好青少年,是我們中華民族永葆生機和活力的根本大計,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基礎工程,是全黨全社會共同的社會責任。我們一方面對侵害校園的犯罪要進行嚴厲的打擊,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校園治安環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衛能力。

如果正在上課時發生了地震,不要驚惶失措,更不能在教室內亂跑或爭搶外出。靠近門的同學可以迅速跑到門外,中間及後排的同學可以儘快躲到課桌下,用書包護住頭部;靠牆的同學要緊靠牆根,雙手護住頭部。

對學生來說,讓犯罪遠離校園,應從自身做起,加強思想道德修養,從而剷除校園犯罪滋生的土壤。許多案例表明,校園犯罪事件的發生有一定的條件,一定的氣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學生紀律差的學校,發生的事件越多。學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種見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當,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進行。如果我們讓陽光普照校園,那麼參與犯罪者就不敢出現。陽光是什麼,陽光就是學校的正氣,就是全校同學的正氣,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從樓梯扶手上滑下來,很可能會摔下來。在校園裡飛奔的同學一旦相撞,往往會撞傷對方,還可能頭破血流;欄杆上的同學也許根本沒有想到爬在欄杆上可能導致終身殘疾或者喪失生命……

我們在打擊侵害校園犯罪的同時,還應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們要多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為什麼侵害校園犯罪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同學們沒有團結起來,缺少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面對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竟然會束手無策,讓他們得逞,原因是他們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衛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門,宿舍門要隨時關好,錢財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請假,夜行要結伴,讓同學老師知道你去哪裡,或者遇到問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二是同學們應該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青少年在哪些方面應受到保護。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險或可能發生危險時,要主動、及時地與老師、家長、公安人員取得聯絡,積極爭取學校、社會和家庭的保護和幫助。

總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國民素質的提高,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民主與法制的推進,這都寄希望於廣大的青少年。為推進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開展,全社會都應當行動起來,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