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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法治演講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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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法治演講稿6篇

法治法治演講稿篇1

尊敬的評委、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它對於年少的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兒時的集體遊戲讓我懂得了規則的制訂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接觸了真正的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許多法律常識。漸漸的,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

談到法這個字,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對它都有一定的瞭解。那什麼是法?我認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認清是非;法是知慧的視窗,對人的思想進行點拔,行為加以制約。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軌道執行,否則就會發生天體大碰撞;馬路上的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然就會發生交通事故。我們生活在社會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一旦違反法律,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我們青少年在身體發育成長的同時,也是世界觀、人生觀逐步形成的關鍵時期。我們面對的世界,有鮮花也有野草;有陽光燦爛,也有夜暗陰霾,有攜手同歌,也有拼搏競爭;在我們渴求知識,崇尚善良的同時,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會風氣影響,被愚昧左右和慾望誘惑,從而出現違紀、違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們要從小就學法、知法,才能巨集揚正義,遠離邪惡。

鄧小平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是一個極其複雜而特殊的團體,如果我們不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那麼依法治國就將永遠是一句空話!我們多麼希望家庭、社會、和學校為我們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無數事實說明,少年兒童自身的道德品質和法律觀念起著決定作用。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為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尚的尊嚴!因為,我們知道,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而法制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後,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說:看,我們做到了!我們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們無愧於自己,無愧於國家,無愧於這個時代!

法治法治演講稿篇2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我是學生會副主席徐賢得,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法治與生活》。

自我國於1999年全國人大九屆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後,我們在日常學習生活中越來越多地聽到“依法治國”和“法治”。但是什麼是法,“法治”與我們的生活又有什麼關係,卻很少有人去思考過。

古羅馬的法學家西塞羅在其著作中提到,在實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種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適用於一切民族永恆的自然法。自然法是與自然即事物的本質相適應的法,其本質為正確的理性。所以,自然法效力高於實在法。實在法必須反映和體現自然法的要求。因此“惡法非法”,法律必須體現正義和公正。

我國自周朝法家起,就已有法治的雛形。法家提出了“緣法而治”、“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的觀點,認為法是高於君主的權利而存在的,這與西塞羅的觀點也有相近之處。

在我們今天的社會,法滲透在生活的每一個角落。除了國家的法律之外,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規章制度是法,行為準則也是法,若是按照斯多葛學派的觀點,自然規律也是一種法。

而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中,為社會的一員,法也深刻地影響著我們。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標誌著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而這部憲法的誕生地就是我們所生活的城市,杭州。

若是你覺得這件事距今已相隔甚遠,和你沒有多少關係。那麼3.15消費者權益日就和我們的生活更加密切了。在以往的消費者權益日中,我們能在媒體的報道上看到許多打假、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報道,這是法對我們權益不因為他人的.作假、偽造而受到侵害的保護。

因此,我們要學好法律,懂得法律,知道如何正確而有效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中認為,整個社會是由每一個公民與整個社會形成一種契約的關係而建立起來的。而這個民主政治早已代替了盧梭時專制統治的時代,我們每一個都應是這個社會的一份子。因此,我們在享受法帶給我們的人身、財產上的保護的同時,也該儘自己的一份力量來推動整個社會向前發展。

那麼我們又應該如何做到這看似偉大而遙不可及的目標呢?

首先,“大事始於細末”,我們可以從身邊的小事做起,認真學習有關學科,做一個知法懂法的好學生。

其次,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損時要敢於維護自己的權利。就如你在消費時購買的了假的、偽劣的產品,不能只是哀聲嘆氣,抱怨自己的運氣不佳,而是應該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因為當你能夠向有關部門指出商家的非法行為,就可以讓其他消費者免於遭受同樣的損失。在幫助他人的同時,也體現了你作為一名優秀的社會公民的素養與品格。

除此之外,同學們還可以在平日裡路過電教樓南側的展板時留心其上的新聞與訊息。時時關注我國法治建設的進展。因為就如前文所言,這個社會的進步與發展離不開在坐的每一位師生的努力。

古人有言“無法無天”,可見法律在古人心目中就已是同天一般讓人敬畏。而如今身處於一個正在向法治社會發展的社會時期,我們也應該對具有自然法精神的法律充滿尊敬之心,並且為法治社會奉獻自己的一份力。謝謝大家!

法治法治演講稿篇3

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很高興能和同學們在一起共同進行一次法制學習。其實,有些法律知識我應該向你們學習的,為什麼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領導到校調研的時候,觀看了同學們自己編寫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實,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學編寫的一個" 毛阿敏偷稅漏稅"的故事,我深受啟發,這不僅僅是一個故事,而是你們的內心深處法律意識的真實反映。在這裡,我也給大家講一個我親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發生在四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國中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後來,乙被市醫院急救車救走。此時,我給同學們出二個思考題:①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違法?②如果甲違法,違反了什麼法?結果應是:如果醫療簽定部門確定為重傷,首先甲這種行為造成的後果違法,其次甲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從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三個方面,來給同學們講一下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20世紀以來,青少年犯罪是各國共同面臨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青少年犯罪佔全國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較高,約為65%,處於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14-18歲的少年發案率上升較快,成為違法犯罪的高發年齡階段,並以侵犯財產型犯罪與性犯罪居多,團伙作案數量劇增。"人之初,性本善",這些少年,曾經天真無邪,如同一張白紙,他們的人生座標為什麼變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筆來自哪裡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因素,更是主、客觀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發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中至為關鍵的一個時期,是人從幼稚兒童期向青年期的過渡階段。處於這一特殊時期的人,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經歷著一場鉅變,從青少年的心理變化來看,主要表現為:求知慾增強,交往需要增加,有虛榮心,喜歡刺激,富於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強,有好勝心,易於衝動,愛感情用事,有較強的獨立意向,希望根據自己的想法、興趣去行事,認識問題直觀、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備的分析判斷、辨別能力。

這種身心發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擾能力顯得相當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軌的舉動,實施違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個性傾向性

人的個性傾向性是個性中最主動,最積極的因素,它決定著人對現實的態度,決定著人的認識和活動的趨向與選擇。個性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動機、興趣、信仰、觀念體系等,不良個性傾向性是大多數青少年實施犯罪行為的主觀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個性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現為:具有強烈的物質欲,權力慾,報復欲;在觀念體系上,概括地說,主要表現為"五觀"不端正,以自我為中心,只想索取,不願奉獻的極端利己的價值觀;過分追求金錢,享樂,名利,實惠,講究吃喝的人生觀;善惡、美醜、榮辱、愛憎、是非、苦樂,得失完全顛倒的道德觀;"哥們義氣"高於一切的封建行幫式的友誼觀;放蕩不羈,崇尚低階感官刺激的性愛觀等。正是在這些強烈,畸形的慾望驅使和錯誤觀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響

下面,我重點給同學們講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響,希望同學們能引以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實際例子講給父母聽,糾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為。

家庭是青少年個體生活、成長的第一空間,是青少年最早接觸的"小社會"。也可以說是一個"大染缸"。這就要求有些同學,是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應是最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會對子女的教化也是最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訓會影響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還世代相傳。調查與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這一環境中能否健康發展,與家長對家庭的責任感,態度,對子女的教育引導,與其自身性格和言行舉止有著密切的聯絡,若父母對家庭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對子女的態度適當,教育、引導得法,自身性格,言行舉止良好,家庭的內聚力,親和力增強,正面影響加大,子女實施不道德行為,違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負面影響大,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導致犯罪。

其中影響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親情過剩,疏於管教,家庭暴力,單親家庭,不軌家庭五種。親情過剩。目前,在我國城鎮,18歲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數是獨生子女,這些在"四二一"家庭結構中長大的獨生子女,從小就受到祖輩、父輩的百般寵愛,被過度的親情所包圍,在家中儼然是一個"小皇帝"、"小公主",處於一種特殊的地位,他們中一些人因而養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識和行為習慣,凡事總是先考慮自己,從個人角度出發,不達目的不罷休。因此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滿足自身的需要,他們可以不擇手段,不受任何約束,甚至以身試法,以致違法犯罪。

疏於管教。一些家長對子女的管教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感,自覺與不自覺地放棄了對子女的管教義務。對子女身上的錯誤和缺點,或是不聞不問,放任自流;或是晴蜓點水,關心幫助不夠;或是一打一罵了事。更有甚者,為了"發家致富",有的家長竟迫使子女棄學經商,不惜以子女成為新文盲或半文盲為代價。生活在疏於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時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終由小錯而大錯,直至違法犯罪。

家庭暴力。對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來說,因耳濡目染或親身體驗過暴力侵害,心理受損明顯,心中陰影嚴重,致使子女養成仇恨,冷酷,撒謊,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還導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離家出走,到社會上去尋找溫暖與愛心,因而難免被壞人引誘利用;或者導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會"施暴",向"弱者"施暴。單親家庭,近幾年來,家庭離婚解體現象越來越嚴重,單親家庭日益增多,這對青少年健康成長極為不利。由於種.種原因,一些單親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來對子女的關心,體貼,愛護,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長甚至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粗暴的打罵子女,虐待子女。這一切都給子女的身心造成了傷害,一些子女因此變得孤僻、抑鬱、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對學習、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這種心理很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導致違法犯罪。

不軌家庭。不軌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中有不道德或違法犯罪行為的家庭。生活在不軌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舉止,久而久之,逐漸同化、墮落,最終滑入違法犯罪的泥潭。

近幾年來,因不良家庭因素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例子屢見不鮮。如:自97年上半年以來,佛山的一個少年暴力犯罪團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僅11歲,的17歲,在追求稱霸一方,為所欲為的目標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遠,吃幹吐淨"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夥,五人成群,穿插結合,交替作案,漸漸發展一個犯罪團伙.並於1999年被公安部門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過這次的法制學習,在在座的同學能認清違法、犯法的後果,堅決抵制不良的誘惑,與不良的行為作鬥爭,走正確的人生道路。

法治法治演講稿篇4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早上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成長路上與法同行。

提起法律,給人以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的有序。正是由於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應有的保障。

作為當代的中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親眼目睹了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法制程序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臺,“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多麼令人振奮!然而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約束不到我們,只要遵守校紀就行。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為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請問,如果法律作用甚微,為什麼公元前18世紀古巴倫王國國王漢穆比因他的《石柱法》——即眾所周知的漢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請問,如果法律只是一紙空文,為什麼拿破倫會說“我真正的光榮並非打了四十次勝仗;滑鐵盧之戰抹去了關於這一切的記憶。但是有一樣東西是不會被人忘卻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歷史不會說謊。法律,無疑是一個國家國泰民安的先決條件。它的重要性更是無庸質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的規定和精神。

明確了法律的重要性。也許有些人又會問:法律既然是為了保障我們的權利而存在的.,那我們什麼也不用做麼?當然不,凡事都有兩面性。我們不能只懂得索取而不懂得回報與付出。法律為我們建立了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給予了我們一個安定的生活環境。但法律同時具有強制性和義務性,在行使自己權利的同時也必然的要履行法律賦予每個人的義務。例如,我們有勞動的權利,同時相應的有勞動的義務。我們中學生有受教育的權利,同時也有9年的受教育義務。

在當今這個資訊時代,在這個經濟社會,道德的約束在不斷的被人們所淡忘,甚至開始討論起一些傳統美德是否過時的問題。這促使我們更加呼籲法律來維護我們社會的秩序。紐約,這個世界最繁華的都市,卻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有統計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場搶劫上演。犯罪,無疑永遠在威脅著我們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的是正義。誠然,就我國現階段的法律體制而言,的確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認,有一些人背離職業道德,背離良心,鑽法律的空子。為的只是金錢,只是一個“利”字。但我仍要說,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的健全,完善中。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並學會捍衛它,這也是在捍衛國家的尊嚴,捍衛自己的尊嚴。

而作為中學生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基礎。從認真聽課做起,從保證每一節自習課紀律開始。從同學之間的互相監督,到能夠做到嚴格自律。從被動的受約束到主動的養成遵紀的習慣。從杜絕抄襲作業開始到自覺抵制社會不良思想,與社會不良風氣做鬥爭。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認為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我以後不違法就行。請你快點打消這種念頭吧!“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體會到法律制裁的威嚴才悔恨呢?所以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中學生作起,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合體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總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為的社會準則。同學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治法治演講稿篇5

道德與法治是和諧社會的兩大車輪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法治是最可靠的保障,道德是最有力的支撐。以法治國,法禮並重是我國區別於其他國家法治思想的一個鮮明之處。

那麼,如何善用這兩大車輪而令我們的社會前進得更加快速,這又是一個問題。法與道德屬於上層建築的不同範疇。法律屬於制度的範疇;而道德則屬於社會意識形態的範疇。法律規範的內容主要是權利與義務,強調兩者的衡態;道德強調對他人、對社會集體履行義務,承擔責任。法律規範的結構是假定、處理和制裁或者說是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而道德規範並沒有具體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後果。法由國家的強制力保證實施;而道德主要憑藉社會輿論、人們的內心觀念、宣傳教育以及公共譴責等諸多手段。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式制定的,主要表現為有關國家機關制定的各種規範性檔案,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潛移默化的。法必然要經歷一個從產生到消亡的過程,它最終將被道德所取代,人們將憑藉自我道德觀念來實施自我行為。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樣一個案例,有這樣一個農民工,生活在貧窮的小山村,讓他覺得自己就好像一隻被關在籠子裡的貓,為了家人生活的更加安適,他要改變自己的命運,懷著這樣的無限憧憬他來到城市打工。

有一年,他在一個建築工地找到了工作。他一直抱著美好的願望,勤勤懇懇的工作著。但是,現實卻總是殘酷的,他從工地上的高臺上掉落,差點跟這個世界saygoodbye,由於工友的幫助,他活了下來,卻大病了一場,但是老闆卻不給他看病,只是給了幾片感冒藥,多麼讓人心寒。在這裡,他的工作是又髒又累又危險,常常是幾十個人睡在一間用木板支起來的大通鋪上。但是想到5000元工資,那關係全家人生活的錢,他忍耐著。但是,想不到的是,當他滿懷希望的去領取那應得的工資時,得到的卻只是50元!多麼諷刺啊!當初承諾的5000元竟生生的被減少了一百倍。這是什麼概念?這意味著他所有的忍耐,所有的辛苦都付諸流水。多次討要,老闆卻死賴著不給。他本不是一個野蠻的人,他試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結果卻是令人無比失望。不得已,他再次向老闆討要工錢,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財大氣粗的老闆不但分文不給,反而罵他像條狗,並夥同其家人和下手將他暴打了頓,淳樸善良、備受欺侮的他憤怒之下向工頭舉起了報復的鋼刀,連捅了5人,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然後去公安局投案自首。這個農民工的名字叫王斌餘。也許是所有受欺壓農民工的代名詞。

在法律上,他無疑要受到制裁,但是,那一個老闆就不該接受審判嗎?在我看來他的行為不僅僅是道德的缺失,也是人性的泯滅!如果,勞動部門和法院及時出面給予協調解決,維護了農民工王斌餘的合法權益;如果,那位老闆講點道德,知道打工者不容易,將人家幹下來的血汗錢及時兌付了;如果,老闆當時能向民工說句抱歉的話,承諾何時兌付工錢,也許就不會有被殺的悲劇。看來,人格的道德問題,也能釀出更大的災禍,不守道德,遲早會付出一定代價的。

道德修養若落後於這個時代,那麼這個社會必將停滯不前,同時也將給法律帶來更多的無奈。近年來,我國政府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通過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加快法制建設和道德建設步伐。道之所至,法之所在。所以,為了道德與法制兩大車輪的平衡運轉,社會更加和諧,我代表新一代的青少年,將一直將道德進行下去,使它從一個抽象的名詞變成實實在在的動詞。

謝謝大家!

法治法治演講稿篇6

同學們,老師們:

大家好!

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道德與法治”。

當我還在小時候剛懂事時,爸爸媽媽就經常教我不要做壞事;當我和爸爸媽媽碰到警察時,他們就會嚇唬我:“不要做壞事,否則會被警察抓起來。”那時,我不知道做壞事是什麼概念,也不知道做壞事為什麼會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學時,我才明白父母對我說的話。這時,除了父母,我的老師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壞事,做壞事是犯法的。”那時,我明白了做壞事的嚴重性,卻不知道什麼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們大家心中。我漸漸長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觸犯法律。隨著年齡的增長,知識增加,閱歷的豐富,我對做壞事和法律這兩個概念理解得越來越透徹。我漸漸明白,做壞事並不是只給警察抓這麼簡單,做壞事還會給別人和自己帶來嚴重的後果,害人害己,給別人做壞事,自己也將受到懲罰。

法律,這個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憶。我記得,在我國小一本思想品德課本上就有過一幅關於法律的圖畫:其中一個人說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會被抓。”另一個人就反駁道:“小孩不能犯法,雖然不會被抓,但會進行其他教育。”這幅圖畫令我思緒萬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個同學說的話:“小孩子可以做壞事,做了壞事也不會幹什麼。”現在回想起來,那個同學竟然說出那種話,這真是讓我後怕無窮。所以,我們要做到法律在我們心中。要時時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這樣才不會走上犯罪道路,為我們的人生提供保障。

無規矩不成方圓。法律便是我們成為方圓的規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鑄就美麗人生。

我的演講結束了,謝謝大家!

標籤:法治 演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