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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為確保新中國成立70週年大慶期間我縣不發生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規定及《安徽省林業局森林火災隱患“三查三保”專項行動方案》規定,特釋出旌德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時間:2019年9月25日至10月7日。

二、禁火範圍:全縣所有林地及其邊緣水平距離100米範圍內區域。

三、嚴禁下列行為:

(一)燒灰積肥、焚燒桔杆、焚燒田埂草;

(二)煉山造林,焚燒枯死松樹、焚燒枯枝落葉;

(三)上墳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

(四)野炊燒烤、林內吸菸、放飛孔明燈;

(五)在旅遊景區、景點開展野外篝火活動;

(六)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誘發森林火災的活動。

四、森林、林地的經營(管護)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要求,認真落實森林防火防控措施。

五、禁火期間,各鎮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大宣傳、巡查、檢查、督查力度,嚴管野外火源,嚴懲違法用火,尤其是對重點區域、重點地段、重點人群要嚴防嚴守。要做好充分的應急準備,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迅速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科學組織,安全撲救。

六、禁火令期內,縣鎮村三級林長要加強各自轄區森林防火安全防範巡查、督察,落實管護責任。縣林長辦要強化工作統籌協調,及時收集上報相關資訊。

七、對違反本令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懲;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反本禁火令的,將依據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八、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及時舉報。報警電話:110、0563—860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