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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於叔叔讀後感精選5篇

我們在閱讀中汲取智慧,品味無限的讀後感,通過讀後感,我們可以更加清晰地把握故事中的情節線索和情感線索,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我的於叔叔讀後感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

我的於叔叔讀後感精選5篇

我的於叔叔讀後感篇1

?我的叔叔于勒》給了我很多啟示。讓我懂得生活中不要去依靠別人過日子。對於名和利不要太過計較和在乎。

文中的“我”是一個可愛的有愛心的小孩子,而“爸爸媽媽”卻是貪才鬼,對於金錢在乎的要命。特別是“爸爸”讓人一想起就心痛。于勒是他的弟弟。淪落到那種地步竟不管不問還想方設法躲著他。“我”給了于勒10個銅板後“媽媽”罵我瘋了,試想一下,如果於勒真的還是有錢人,回來後,他會給你錢蓋你們夢寐以求的別墅嗎?你們是這樣的小氣這樣的無情。讓人想起來就心寒。如果於勒真的給了你們錢,你們肯定會後悔的,如果他真的給了你們錢你們還會要更多的錢,你們是不會滿足的。

你們是那樣的渴望得到錢。為什麼不自己努力的去賺,為什麼偏要指望別人,伸手向別人要。于勒他

也是白手起家。為什麼他就可以富過而你們不能。所以我們不應對別人的財產有過大的期望。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為了錢財連親情都丟掉的人不是一個大寫的“人”。

于勒是可憐的。他肯定以為他的哥哥一家人在思念他。可他並不知道他們在思念他的錢。他一但落魄就會被人一腳踢開。現在我們生活中也是這樣,為了追求功名利祿什麼也不管。利用自己的“有利條件”那真是怎樣能得到錢就咋幹怎樣能得的錢多就咋幹。當官的貪汙、商人偷稅漏稅。最為可恥的是競有人還偷下水道蓋子,更是有人把路燈都能給拆下來。真是讓人瞧不起。

這些行為都是危害社會的,他們的一個“小”舉動害了多少的人,讓多少的人受到了傷害。

名和利都是身外之物。不必刻意的去追求。

我的於叔叔讀後感篇2

寒假裡,我讀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讀完後,我有許多深刻的感受。

這篇文章主要講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親知道他的一個兄弟—于勒在美國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結婚了。在二姐結婚前,“我”的全家去一個島上旅行。在去小島的船上,有一個賣牡蠣的人。許多人都買了,父親帶著姊姊去吃牡蠣。父親走向他的攤前,無意中發現他是于勒。父親向船長打聽狀況,進一步證實了那個賣牡蠣的人就是自我的親弟弟—于勒。正因他的頭髮亂糟糟的,身上髒兮兮的。他還很貧窮、一無所有、處境落魄,父母親怕他連累自我,因此父母親和姊姊們都避的遠遠的,不願意理他。

我覺得,文章中的那個賣牡蠣的人雖然衣著不得體,但是他做的牡蠣卻十分美味。我覺得雖然他可能很窮,但是他願意把牡蠣做的很美味,還物美價廉。

但是,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樣,很貧窮,很苦。但是地位稍稍優越一點的人,稍稍有錢的人卻看不起他們。為什麼?正因他們嫌窮人髒,窮人沒錢,就唾棄他們。人是需要幫忙的,為什麼那些瞧不起窮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們就沒有過過窮苦的日子?

咱們就應發奮工作,改善咱們的生活。

咱們更不就應瞧不起那些窮人,就應無私的、不求回報的幫忙他們,只有這樣,世界才會變成一個友好的世界。

我的於叔叔讀後感篇3

?我的叔叔于勒》主要說的是:他本是一個“花花公子”,後被送到美洲去,後來他發財了,我們便盼望他回家,可是卻在遊船上遇上,他落魄了,全家人不理睬。

這篇小說雖看似平常,但卻充分說明了當時人們之間赤裸裸的金錢關係。小說情節波瀾起伏,張馳有致,讓人回味無窮。

小說人物刻畫生動,語言雖然樸實,卻句句充滿了嘲諷。“浪子回頭”本來應該實一件好事,可卻在本文中顯得如此“恐怖”。俗話說:“浪子回頭,金不換。”可是文中卻真切大的寫出了人類因金錢而不認親觸目驚心的慘相。但作者卻“我”的一雙青清純的眼睛;真實的攝入了19世紀法國社會的世態人情,讀來讓認感到真切生動而又悲涼。

作者結尾很令人尋味,他不僅寫出了小說的結局,也簡介批評了當時的世態。小說雖通俗易懂,作者以這小小故事,揭露當時世態,讓我敬佩,也由此讓我感到如果這個故事發生在中國,也許就會是另一種結局。

其實我覺得錢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只是一家人快快樂樂的生活罷了,錢沒了可以掙,如果家人沒了,就再也不會有了。可是我們卻總是一直固執的認為只有掙夠了錢才能使家人幸福,可什麼時候才算是掙夠了呢?要知到慾望是永遠不止境的,也許只有在失去時,我們才會有一絲察覺,也許有人會深感慚愧,有人會立即醒悟,也許有人會毫不在意……要知到金錢、權利只不過是過眼雲煙,也許這些現在是你的,可是可能下一秒就是別人的了,親愛的朋友們,醒來吧!

我的於叔叔讀後感篇4

讀了這篇莫泊桑寫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錢,我們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歸來,能夠給“我們”帶來幸福、奢華的生活。

可是這次旅行,當“我們”在船上看見了他,他並沒有發什麼財,而是又老又窮苦的賣牡蠣的老水手時。“父親”和“母親”卻像遇到瘟神一樣,儘量躲著他。原因是什麼?因為他沒有錢。

換個角度想想。難道于勒真的沒有認出自我的侄子麼?難道真的沒有認出買自我牡蠣的是自我的哥哥麼?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認出了。因為他明白自我以前犯下許多錯,不好意思和他相認。

再想想,為什麼于勒沒有回自我的家鄉呢?答案能夠從船長口裡得知:“據說他在哈佛爾還有親屬,可是他不願意回到他們的身邊,因為他欠了他們的錢……”這樣說來,于勒已經從以前的“流氓”變成此刻明白錢來之不易歷盡滄桑的“賣牡蠣的老人”了,他最起碼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麗絲卻看他此刻沒錢,怕他回來吃他們的。這說明了“我的母親”是見錢眼開的市井婦人。而“我的父親”菲利普也和母親一樣“見利忘義”,他們認定“我的叔叔”這輩子沒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麗絲,我也會和弟弟相認,因為人犯錯誤是難免的,若能改邪歸正也是一種寶貴的財富,我們應當原諒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窮,再流氓也好,我也會和他相認的,畢竟血濃於水的親情是永不磨滅的。

我的於叔叔讀後感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優秀短篇小說。在這篇文章中,曾經是一個無賴、流氓、禍害的“我的叔叔”于勒,終於給我家寄了一封信,說他在外賺了大錢,準備來看望我們。所以,我們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歸來,因為這樣可以給“我們”帶來幸福的生活。

但是在二姐結婚時的這次旅行,“我們”在船上看見了他,他並沒有發什麼財,而是一個賣牡蠣的老水手。“父親和母親”卻像遇到“白無常、黑無常”似的,儘量躲著他,不讓他認出“我們”。“我們”回來時坐了另一條船,預防他再見到“我們”。

為什麼于勒沒有回到“我”家呢?答案可以從船長口裡得知:“據說他在哈佛爾還有親屬,不過他不願意回到他們的身邊,因為他欠了他們的錢……”這樣說來,于勒叔叔已經從以前的“流氓”變成現在知道錢來之不易的“賣牡蠣的老水手”了,他最起碼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菲利普卻看他現在沒錢,怕他回來吃菲利普他們家的。這說明了“我的父母親”是見錢眼開的小公民。“我的母親”卻六親不認,“母親”認定於勒這輩子沒有出息。

如果我是菲利普,我一定會和弟弟相認,因為人犯錯誤是難免的,能浪子回頭也是一種寶貴的精神財富,我們應該原諒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窮,不管我的弟弟再流氓,我也會和他相認的。因為,無論什麼時候,血總是濃於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