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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與鶴故事讀後感最新7篇

讀後感一般都是在讀完一本書後而寫作的,我們寫讀後感就是先要概述原文內容,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雞與鶴故事讀後感最新7篇,供大家參考。

雞與鶴故事讀後感最新7篇

雞與鶴故事讀後感篇1

告訴你一個小祕密,今天我把在學校買的書《叢林故事》給看完啦!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一個小狼孩莫格里,和棕熊巴盧,黑豹巴希拉,狼頭領阿克拉,老虎謝爾汗,還有蟒蛇卡阿。除了謝爾汗,另外的人都在幫助莫格里,打敗謝爾汗。

在莫格里還很小的時侯,謝爾汗把他拖到了叢林裡,幸虧被好心的狼家庭救回。因為莫格里是人不是狼,所以狼群裡議論紛紛。就在這時,謝爾汗跳出來說:“它是我的!”可狼群已同意收留莫格里了,就一起保護它。莫格里在狼爸爸和狼媽媽的撫養下長大了,同時,巴盧成了莫格里的老師,巴希拉和卡阿成了他的好朋友。但是,因為謝爾汗的挑撥離間,讓狼群誤會了莫格里,把他趕出了叢林。莫格里只好回到了人居住的村莊。

為了消滅謝爾汗,他從村裡把水牛趕到叢林,去打謝爾汗。牛群把謝爾汗活活地踩死了。等謝爾汗死後,就有獵人想搶虎皮。可莫格里曾發過誓,要把虎皮鋪在阿克拉的腳下,所以不肯。獵人就生氣地回村說莫格里壞話,大家都相信了,於是,村民們用石子扔莫格里,把他趕回了叢林。

莫格里又和狼兄弟們生活在叢林裡。

讀了這本書,我覺得:莫格里很勇敢。堅強,狼爸爸和狼媽媽都很有愛心,我要向他們學習。

雞與鶴故事讀後感篇2

我很喜歡《中國兒童文學60週年典藏》童話卷《爛漫的天空》裡的故事—“沒頭腦和不高興”,故事可真是有趣,我看完了笑了老半天。

“沒頭腦和不高興”說的是外號叫“沒頭腦”和“不高興”的兩個小朋友的故事:“沒頭腦”先把帽子丟了,找到了帽子又把書包丟了,找回來書包帽子又丟了。“不高興”呢喜歡發脾氣,這不高興,那也不高興。可他們想等長大了就好了。

可是神仙把他們變成大人後,他們還是和小時候一樣沒頭腦和不高興:“沒頭腦”當了一位工程師,設計了一棟一千層的少年宮,因為“沒頭腦”算數算錯了,少年宮蓋好後只有999層。“沒頭腦”去少年宮看戲的時候看到小朋友們去少年宮都揹著抬著吃的、棉被還有雨傘。原來是他把噴水池放錯了地方成了噴雨池,他把電梯也忘了,小朋友們要走半個月才能到,所以都帶著吃的和棉被。“沒頭腦”走到還差五層的時候就走不動了,是小朋友們拿繩子把他拉上去的。

“不高興”長大當了演員,讓他演考虎他不高興,武松把考虎打死他也不高興,本來是武松打虎結果成了虎打武松。

“沒頭腦”不是不聰明,就是做事馬虎,“不高興”也不是不會笑就是不管別人,自己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我有的時候也和他們倆一樣出錯:把b當成d,不高興時就大喊大叫。讀了這個故事我以後做什麼事都要認真仔細,不發脾氣,要多想想爸爸媽媽、老師和同學們。我還明白了要做成什麼事不能等長大了,要先做好現在一點一點的小事。

雞與鶴故事讀後感篇3

一直對三毛懷有一份獨特的情感,大抵是心下羨慕有人可以活得如此灑脫不羈,愛她對待生活的態度,一直尋求自然與單純,從臺北到德國,從撒哈拉到美利堅,她的一生似乎都是一個傳奇。

對於三毛所有作品都是鍾愛的,如果一定要選擇,那還是會選擇撒哈拉里的三毛。如一朵豔紅在沙漠裡綻放,沙漠的熱度和躁礪讓她顯得那麼飽滿、奔突,她滿頭的黑髮和遮擋於後的眼神,有著生命最亮眼的光芒。這段故事記敘著她與荷西的幸福,記錄著瑣碎的煩惱、憂愁、快樂。同時也帶給我從未體驗過的沙漠風情。三毛說她第一次見著撒哈拉,像見到久違的故鄉。那時她已在異國多年,也心存了各種風情。但還有比沙漠更適合安頓下三毛的雲遊四方的心的居所嗎?沙本是世間最無依無著之物,安定流浪聽憑風停風起。而沙漠收容他們——還有三毛,一併攬入它的懷抱。

我想曾經甚至是現在,有很多人因為《撒哈拉的故事》,而愛上沙漠,開始對流浪產生憧憬。從她的小說中,我們可以感受到一個遙遠而又新奇的世界,我們可以想象她在沙漠裡一步一步行走的模樣,可是在現實中我們不曾想象過一個現代人在荒涼的沙漠裡會是什麼樣的生活。一定不是像她所寫的那樣浪漫,一定有許多艱辛和阻礙,而她居然憑著一時的衝動就拎著少少的行李就去了撒哈拉,所以從中我們還可以讀到三毛對於沙漠的渴望是內心洋溢而出的一種對生活超逸不俗的態度,她的浪漫奇想總是可以為枯燥艱辛的沙漠生活製造無限情趣,就連痛苦也好似扎著蝴蝶結的。在三毛的筆下,她還原了一個女人的本性——天真,熱情,心中充滿了愛與感恩。一個女人,和自己心愛的人遠離故土,來到一個貧瘠,甚至是落後的地方,卻從未對生活失望,我們都不知道是什麼信念支援著這麼一個瘦小的身軀。我想正因為不知道和許多的無法解釋,所以我們會心生羨慕。

人們常說,文字如人,三毛的文字,向來都是質樸,感人。閱讀她的書,彷彿你是在跟她交談,而不是在讀她的書,就像別後的友人在向你訴說著她遠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飾。看的時候舒服,放下時卻是如此的感動。

三毛曾說:“如果選擇了自己結束生命這條路,你們也要想得明白,因為在我,那將是一個幸福的歸宿。”我想往往過於追求完美,追求理想化的人,容易選擇決絕的方式去達到超脫和昇華的境界。可是不管怎麼說,她一直都在追求她生命中定義的完美。

雞與鶴故事讀後感篇4

最近,我讀了《史記故事中的大啟發》這本書,在帝王中,我比較佩服劉邦,劉邦身上有著凡人不具備的特點——勇氣與善於用人。他在亂世中果斷的加入了反秦鬥爭,打出了大漢天下,做了凡人做不了的事。

劉邦一生中,有一個重要的命運轉折點,那就是鴻門宴。劉邦先於項羽攻下秦朝的都城咸陽,項羽懷疑劉邦想雄踞一方,打敗自己,於是設下鴻門宴邀請劉邦赴宴。劉邦猜到,項羽是想在鴻門宴上殺了自己,按理應該不去赴宴,可是,如果劉邦不去,則被項羽抓住了把柄,當時,項羽有40萬大軍,而劉邦只有10萬軍隊,項羽必定揮師猛進,直取咸陽,砍劉邦的首級,就像雞蛋碰石頭,劉邦的一切大業都要毀於一旦。所以,劉邦必須冒險去赴鴻門宴,和項羽坐在一起喝酒、談笑風生,取得項羽的信任,度過難關,再圖後事。正是劉邦的果斷決定,才成就了他後半生的偉業,這就是勇氣!

然而,光靠勇氣是不夠的,這樣的人只是一介武夫,難有大的成就,他還需要靠人才的輔佐,還要善於用人。實際上,劉邦只是一個匹夫,沒有高強的武功,沒有高深的學識,更沒有歷史,但是,他會用人,謀士的意見他都虛心聽取,多學習,多借鑑。劉邦手下有一大批充滿智慧的謀士替他出謀劃策,有一大批能征善戰的武士替他拼殺疆場。而項羽剛愎自用,自以為是,手下只有一個他信得過的謀士范增,還不信任他,不重用他,雖然有比劉邦多得多的軍隊,卻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匹夫。這樣大的差距註定了項羽必輸的結局,最終被劉邦打敗,留下千古遺憾。

李世民曾經說過,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我們從劉邦的故事中悟出許多有用的道理,只要我們多學習,多研究,我們就能成為王者。

雞與鶴故事讀後感篇5

?列那狐的故事》是由法國著名女作家瑪阿希季諾夫人編寫的。這本書主要描寫了流傳於民間列那狐的故事。

列那狐是一隻又狡猾又機警的狐狸,他為了尋找食物,坑、蒙、拐、騙、偷、他無所不能,連獅王和獅後都沒能倖免。

讓我感觸最深的一個故事是《鷺鷥秉沙毀了自己》。故事情節是這樣的:嚴重受傷的列那連續臥床吃了好幾個月的藥後身體一直很虛弱,為了增加肉食,補充營養,他出門去找吃的。剛一出門列那狐就看見了鷺鷥秉沙在河邊捕魚,迫不及待地想:“送到嘴邊的肉不能不要啊!”但秉沙的警惕性非常高,只要看見列那狐的影子就躲得遠遠的。“如何才能不讓他發現呢?”列那狐腦子轉得飛快,終於想出了一個好辦法。它拔下幾棵蘆葦,將其捆在一起,然後在上面鋪滿青苔,讓蘆葦順著河水漂到秉沙的身邊。秉沙一見有東西靠近,就立刻躲得遠遠的。秉沙看四周靜悄悄的,沒有危險,就繼續放心捕魚。很快,又有一片青苔漂過來,這次秉沙稍微抬了一下頭,見還沒什麼動靜,它放心了警惕,又開始捕魚。很快又有一片青苔漂過來,而秉沙已經完全放鬆了警惕,一片青苔有什麼好看的?他錯了,這個錯誤葬送它的性命,因為列那就躺在蘆葦上,身上蓋滿了青苔,趁此機會,列那“噌”的一聲,咬住了秉沙的脖子,把它吞進了自己的肚子。

故事中秉沙只所以能被列那吃掉,是因為列那連續三次的偽裝讓秉沙失去了警惕。這個故事讓我們明白了一個道理:無論做什麼事都要認真辨別真假,不能被表面現象迷惑,這個故事情景在實際生活中也時有發生。例如有一次我坐公交車,一個小偷為了能夠順利偷一位大爺的錢包,他先碰一下那個大爺,大爺回頭看了一下,沒有人,頭轉了回去了;小偷又碰了一下那個大爺,大爺只稍微回頭看了一下,又轉回去了;當小偷再一次碰大爺,同時將手伸進大爺的口袋,小偷順利得手了。就在小偷轉身要跑時,錢包掉到了地上,一個叔叔發現後大聲喊:“抓小偷啊!”叔叔阿姨們這才蜂擁而上將小偷抓獲。

雞與鶴故事讀後感篇6

這幾天,我讀了一本名叫《中國神話故事》的書。這本書裡記載了五十多個神話故事。其中有許多故事我都沒有聽說過,看完這本書後我學到了不少知識。

這本書裡有不同的民族神話故事,我最喜歡的故事有:后羿射日、吳剛伐桂、鯀竊息壤治洪水、英雄刑天、被人傳頌烏恩、神農嘗百草······先說說鯀竊息壤治洪水吧,人間洪水氾濫,鯀為了堵治洪水,沒有得到天帝的同意就盜取了天帝的息壤,而被天帝殺害了。鯀樂於助人的品質值得我們學習。再說說神農嘗百草的故事吧,在那個年代人們生病了,卻不懂得如何治療,只能看著生病的人慢慢死去。神農為了讓人們離開疾病的折磨而親自嘗試各種草藥,結果被一種叫做“斷腸草”的草藥毒死了。神農為了百姓不怕死的精神真是太偉大了。

從故事中我懂得了他們都有一種精神一一奉獻精神!他們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雞與鶴故事讀後感篇7

生日那天,媽媽送給我一份有意義的生日禮物,是一本童話故事書。媽媽對我說:“孩子,媽媽希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樣,永遠有一顆純潔的心。”我很納悶,小王子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啊?所以我就趕快抱起書,如飢似渴地讀了起來。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來這本書在西方非常有名,是本大人小孩都喜歡看的書,難怪媽媽會把它送給我,我又接著讀下去。《小王子》講的是小王子住在一個小得只有他一個人的星球上,每天給他的玫瑰澆水。後來小王子離開星球去旅行,見到好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的人,直到他來到地球,在沙漠中見到一個飛行員。小王子和飛行員結下了深厚的情誼,可是他非常想他的玫瑰花。為了離開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後來飛行員就再也沒有見到過他。

讀了這本書,我終於明白什麼叫純潔的心靈了。小王子深深愛著他的玫瑰花,為了不讓花兒被羊吃掉,他還請飛行員給羊畫了只口罩。對他來說,他的玫瑰花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樣,如果花兒沒有了,就好象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這是多麼真摯的感情啊!還有那隻狐狸,即使小王子離開了它,它也永遠會記得那麥子一樣顏色。

媽媽還告訴我,這裡面的好多故事都有寓言的。比如,那個什麼手下都沒有的國王的故事告訴我們,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個每天不停地數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訴我們,不要在沒有意義的事情上浪費時間;而那個不停地點燈、熄燈的燈夫的故事則告訴我們,要忠於職守認真負責。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讀了這本書,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了原來大人們也會做很多蠢事,大人們不一定什麼都對。所以就像媽媽說的那樣,我們長大的過程中永遠要保持一顆純淨的心,才能找到我們真正追尋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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