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心得體會

2022最新精選公安個人心得體會

隨著警務工作資訊化的不斷深入,各類警務資訊平臺的應用越來越廣泛,使社群民警的工作更加便捷,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的2022最新精選公安個人心得體會,以供參考。

2022最新精選公安個人心得體會

公安個人心得體會

          社群民警是實施農村和社群警務戰略的主體,但由於長時間放鬆了基礎工作或同時承擔大量非社群工作等方面的原因,導致一些地方社群民警工作水平不高,成效不好。下面,從社群民警應處理好的五個關係著手,談一些個人對於提高社群民警工作水平的粗淺認識。

一、處理好社群工作與其他警務工作的關係

眾所周知,社群民警確實很辛苦,雖然近年來各級公安機關不同程度上採取了為基層民警減負的各種措施,使社群民警相對單一地承擔基礎工作任務,專業性有所增強,但社群民警專屬社群警務工作是絕大多數單位難以辦到的。所以,社群民警要正確處理幹好社群工作與完成非社群工作任務的關係,正確定位,找好角色,將主要精力用在社群工作上,輕視自己的主業。同時,派出所的領導要科學整合警力,合理部署任務,最大限度地把社群民警從非社群工作任務中解放出來,使社群民警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下社群工作,真正解決好社群民警下不去的問題。

二、處理好下社群與上平臺的關係

隨著警務工作資訊化的不斷深入,各類警務資訊平臺的應用越來越廣泛,使社群民警的工作更加便捷,案頭臺帳性工作明顯減少,查閱相關資訊上網可見,工作效率也大幅提高,然而有些社群民警實際下社群工作的時間並不多,警務室有室無人現象和社群見警率低的問題依然存在。其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主觀上一些社群民警不願意在閒暇時間投進社群,存在一定的貪享清閒的個人惰性,也不善於合理充分利用時間;客觀上作為採集源頭資訊和承擔接處警任務的第一線,社群民警承擔了不少平臺基礎資訊的編輯錄入、報送維護和各類案事件的處理任務,佔用了社群民警的大量時間。對此,廣大社群民警應調整工作思路,進一步增強責任心,提高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計算機應用操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並統籌安排時間,將上平臺穿插於值班備勤、下完社群回所和日常處理案事件的間隙等時段,切實做到撲下身子沉入社群和抽擠時間登上平臺兩不誤。

三、處理好乾工作與打基礎的關係

社群基礎工作是三基工程建設的重要方面,社群民警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打牢社群工作的基礎上。這些基礎包括:強化居民自我防範意識;組織民防力量進行治安防控,織嚴織密物防、技防網路;與社群幹部和相關單位建立密切順暢的工作關係,開展人口調查、抓好陣地控制;物建一批作用明顯的治安耳目和社會資訊員,收集情報資訊;在社群開展服務群眾工作,調處簡易糾紛,建立和諧警民關係等等。當然社群工作在不同的時間也有不同的工作重點,如進行案件排查,組織治安清查,處置突發事件,調處治安糾紛,為居民排憂解難等。社群基礎要打,日常的工作任務也要完成,但一定要把打牢基礎作為重中之重,決不能只顧完成日常工作,而忽視打牢基礎工作。三基工程建設已進入關鍵期,要以此為契機,結合苦練基本功工作,加強學習,定立目標,總結方法,積累經驗,不斷提高自身的基礎工作水平和群眾工作能力,全面提高社群基礎工作總體水平。

在與群眾的接觸中,要注意提高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和運用能力,注重鍛鍊自己的口才,特別是在宣傳黨和公安機關的方針政策、開展教育動員活動時,注意提高自己說話的政治和法律水平,

要多說心裡話,多說實在話。要根據社群的特點和居民的心聲,集中精力、開動腦筋做幾件有影響的事情,如千方百計把當前案件高發的勢頭降下來;將侵犯群眾利益的不法人員及時予以處理;把鄰里之間的各種矛盾糾紛依法調解好等,並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業務能力,遇事或接報案件能夠隨機應變,有效控制、妥善處置;再次要塑形。即平時在社群開展工作中著裝要嚴整,舉止要端莊,行為要規範,言語要文明,既能與群眾打成一片,又不失自己的身份,向群眾展示一個威武雄壯、文明強幹、一身正氣,信得過、靠得住的人民警察良好姿態,在群眾心中塑造起秉公執法、英勇善戰的形象,使群眾有情況願意向民警反映、有問題樂意對民警傾訴,有矛盾願意找民警化解。

        公安個人心得體會

         公安部在《關於實施社群和農村警務戰略的決定》中,明確把做群眾工作作為警務室民警的首要職責提了出來。貫徹落實公安部的決定,深入實施“兩大警務戰略”,警務室建起來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提高群眾工作水平,是基層警務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實踐的重大課題。作為一名長期工作在基層一線的民警和帶兵人,筆者的心得體會是,要想做好群眾工作,就必須注意“三個三”。

一、必須克服“三種觀念”

一是必須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視群眾為單純的管理物件的錯誤觀念。在實際工作中,基層一些民警始終不能擺正自己和人民群眾的關係,總是認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眾就是公安機關的管理物件,所以,總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對群眾頤指氣使,把黨和人民交給的權力用來擺架子、施威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無形當中把自己擺到了群眾的對立面,人為地拉遠了民警與群眾之間的距離,影響了整個公安隊伍的形象和聲譽,使公安工作的群眾基礎受到了衝擊和動搖。這樣的民警恰恰忘記了自己來自於群眾,賴以群眾的養育而生存,靠群眾的支援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務割裂開來、對立起來,只注重管理,向群眾施加壓力,而忘記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黨的根本宗旨,把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拋在了腦後。要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就必須首先擺正民警與群眾之間的關係,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徹底摒棄單純的管理觀念,把服務擺到與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在服務中體現管理。

二是必須克服與己無關,視群眾的求助為份外負擔的錯誤觀念。在農村,應當充分肯定的是,隨著法制宣傳教育的不斷深入,群眾的法律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一遇到為難招窄的事情,求助於法律、求助於公安機關的行為明顯增加。但有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是,群眾不知道哪些事情應該歸哪個部門管,有事總願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幫助,這從另一個角度講,也體現了群眾對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實際工作中,我們有的基層民警卻不能正確對待這種事情,群眾的求助,屬於我們管轄範圍內的事情尚能夠及時接待、受理和辦理,而對不屬於公安管轄的事情,冷冷地一句:“這事兒不歸我們管”,便將群眾拒之門外,不做耐心細緻地解釋,不告訴應該到哪個部門去辦理。長此以往,群眾對這樣的民警也只好敬而遠之、疏而遠之,公安機關的信譽度無形中打了折扣。其實,老實、淳樸、憨厚的農村群眾,是通情達理的,你只要和顏悅色地把道理給講明白,誰也不會故意為難人的。對於屬於我們職權範圍內的事,應該盡力辦、儘快辦,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質量,這是對的、毫無疑問的;對於不屬於我們職責範圍內的事情,也必須熱情向群眾解釋清楚,幫助群眾聯絡或者明確告訴去哪個部門辦理,群眾明白道理後,既可以在事情的辦理中少走彎路,也會對我們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須克服小事一樁,對群眾請求我們辦理的事情不屑一顧的錯誤觀念。偵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時查處治安案件,無疑是公安機關責無旁貸的重要工作職責,但就廣大的農村來說,群眾求助於我們的往往多是一些丟了一隻雞、少了一隻狗、毀了一壟苗、斷了一棵樹的小事,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夠公安機關的立案標準,治安處罰也於法無據,有的也不是公安機關管轄範圍內的事,但恰恰在我們民警看來是“小事”的事,在群眾看來卻是事關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於這些“小事”拖起來得不到解決,使鄰里之間、幹群之間的矛盾日積月累,摩擦導致糾紛,糾紛演化成械鬥,直至釀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響了農村的和諧,影響了農村的治安穩定。所以,“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告誡應當似警鐘時刻迴響在我們的耳畔。農村警務室民警要積極參與民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下力量協助黨委、政府或村幹部把這些“小事”協調好、解決好,把矛盾和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