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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從建讀後感優質6篇

我們可以從書中得到很多的感悟通過讀後感寫出來,在讀完一本書之後為了加深大家的印象,大家都是要好好的寫一篇讀後感,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心的從建讀後感優質6篇,感謝您的參閱。

心的從建讀後感優質6篇

心的從建讀後感篇1

?格列佛遊記》以辛辣的諷刺與幽默,離奇的想象與誇張,描述了酷愛航海冒險的格列佛,四度周遊世界,經歷了大大小小驚險而搞笑的奇遇。

遊記中小人國,大人國裡稀怪離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給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訪了具有仁慈,誠實和友誼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國的語言中沒有”撒謊”和”欺騙”這樣的字眼,人們更不瞭解它的含義。他們不懂什麼是懷疑,什麼是不信任,在他們的國度裡一切都是真實的,透明的。格列佛在慧因國度度過了一段完美的時光,他完全融入這個社會,以致於與暗喻人類的耶胡交往時構成強烈的的反差。因為他們總是懷疑他的誠實。使他感到失落,對人類產生了極大的厭惡。我很羨慕穩重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國,它是我所追求的和嚮往的理想境地,在那裡你不用顧慮別人說話的真假,而在現實的世界,有太多我門不原看到的事情發生;有人用花言巧語騙取別人的血汗錢,有人拐賣謀取暴利,有人甚至為了金錢拋棄自己的親身父母,難怪我們的長輩,在小時候就教育我們要提高警惕,不要上當受騙。這與我們提倡的幫忙他人,愛護他人是很難統一的。當我們遇到有困難的人時,要伸出援助之手,我遲疑;當有人替我解圍時,我不敢理解。這些都讓我內心感到痛苦,矛盾,無所適從。

我盼望著有一天我們的社會也像慧因國,孩子們的眼中不再有顧慮,教育與現實是統一的。我原為此付出努力,也期望大家從我做起,從此刻做起,讓這個世界多一點真誠,少一點虛偽。

心的從建讀後感篇2

?城南舊事》的第一章寫得是主人公小英子剛到北京發生的故事。

小英子剛到北京對一切都十分感興趣。一次,她揹著家人來到大人們口中說的惠安館。她認識了秀貞,聽她講了她的故事。她在雜貨店幫助了妞兒,與她成為了好朋友。有一天,小英子的爸爸買來新的筆和墨,還有一疊紅描字紙。每天晚上,小英子都要描一張。早上小英子去惠安館找秀貞,下午妞兒到西廂房來找她,晚上描紅字,日子就這樣過。後來,小英子發現妞兒正是秀貞日思夜想的女兒。於是,這對母女重逢了。

我讀了《城南舊事》的第一章覺得小英子是一個活潑可愛,樂於助人,大膽的小女孩。小英子在雜貨店幫助了妞兒,讓她不受那些大人欺負。她還幫助了秀貞找到了她整天掛在嘴邊的女兒。我們在生活中也要經常幫助別人,也許那個受到你幫助的人會和你成為好朋友。在別人需要幫助時,我們要毫不猶豫地伸出援手。這樣,當你遇到難題時,別人也會幫助你渡過難關。

小英子還很大膽,這一點是我沒有的,所以我更加要向她學習。小英子不像別的小孩遠遠躲開惠安館,而是大膽地進去探個究竟。我們也一樣,遇到困難,絕不能退縮,而是大膽地前進,克服這個困難。

回憶一下,自己有時不也是像小英子一樣幫助別人,大膽嗎?在同學遇到不便時,自己伸出援手幫助了他們;在自己遇到難題時,大膽地向老師,同學或爸爸媽媽請教。

童年,是美好的,快樂的。讓我們創造一個屬於自己的,美好的,快樂的童年。

傷心的事開心不了,開心的事傷心不了。

心的從建讀後感篇3

?目送》是著名作家龍應臺寫的一篇聞明中外的文章,在語文學習中經常會遇到,但我每次閱讀時都會產生不一樣的感觸,彷彿緊繃的心絃被輕輕叩響……

這篇文章中,作者記敘了兩次刻骨銘心的目送。

華安是作者的兒子,剛上國小的他是那麼得稚嫩而又透著絲絲膽怯。他那時對於媽媽是多麼依戀,可能他一輩子都不會明白,但作者卻永生難忘。正如她所寫:“華安揹著一個五顏六色的書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斷地回頭;好像穿越一條無邊無際的時空長河,他的視線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會。”21歲的華安有了自己獨立的思想,這時的他好像與母親不在同一個世界,甚至是——存在他人難以理解的代溝。母親從高樓的視窗往下看,一個高高瘦瘦的青年站在路邊,一會兒公交車來了,擋住了他的身影。車子開走,一條空蕩蕩的街,隻立著一隻郵筒。這是一種心酸的目送。

對於我來說,同樣身為一個女兒,也許感慨更多的是第二次目送。

作者讀完博士後回到了臺灣教書。一次父親用一輛送飼料的小貨車載她去上班,到了之後父親把車側門的窄巷邊,對作者說:“女兒,爸爸覺得很對不起你,這種車子實在不是送大學教授的車子。”直到父親離開後,作者還愣在那兒,千頭萬緒湧上心頭罷。

每當我讀到這兒,總會對現實生活中那些嫌棄自己的父母貧窮、怕丟了自己的面子而在別人面前對父母隻字不提又或是誇下海口的偽君子們感到羞恥。龍應臺當時作為一名大學教授都沒有嫌棄自己的父親,那他們有什麼資格?父母把能給我們的都給了,我們還能有什麼要求呢?

人年紀大了總會被一些疾病纏身。年老的父親身體十分不好,黃昏多半時光都是在醫院度過的,作者只要一有時間就會去看望他。因為病情,父親的大小便不能自理。有一次,作者發現父親的排洩物淋溼了他的褲腿,她便毫不猶豫地用自己的手帕擦淨,即便是再髒,她也毫不在意。

那天,天空中閃著細細的雨絲,被風吹斜,飄進了長廊內。作者的眼前是一口巨大而又沉重的棺木,緩緩地往爐門內滑行——她掠開雨溼了前額的頭髮,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記得這最後一次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瞭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

我是家裡的老二,有個姐姐比我大11歲。作為一名國中生,我的父母在同齡人的父母中年紀算是比較大的。他們總是對我說,要好好學習,將來找份好工作,讓他們過上更幸福的日子。我總是一邊微笑,一邊點頭答應著,但我明白——誰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誰來的更快。所以在一起的日子才是最幸福的時光,從生活中的一點一滴來孝順父母。當然,也要努力學習,因為只有考上理想的大學,他們的辛苦才沒有白費,我才能對得起他們。

“有些路啊,只能一個人走。”且行且珍惜。

心的從建讀後感篇4

暑假裡我去姥姥家,發現了一隻被遺棄的小狗,我發現這隻小狗非常的聰明,而且求生意識也很強。

我在姥姥家樓下玩,不知道哪來的一隻哈巴狗,這隻狗一直就跟在我的後面,我走到哪它走到哪,我剛見它的時候也很奇怪,它全身的毛又髒又長,白色的毛變成了灰色的毛,走起路來尾巴一搖一搖的像是在討好我,怎麼攆都攆不走,直到我進了大門它被擋到了門外,後來我又出去的時候它還在門口,我就拿了點吃的東西給它,它就在姥姥家樓下呆了一天,晚上我回家以後就把它給忘了,後來聽姥姥說這隻小狗一直住在她家樓下,姥姥有空就喂喂它,晚上就住在樓下,它從來不亂叫,也不亂跑,姥姥還打聽了一下是誰家丟的狗,聽別人說它是被主人趕出來的,原來的主人家裡又養了一隻小狗,嫌它年齡大了,就把它趕出來了,它已經在外面流浪好幾個月了,姥姥說以前不知道是不是也這樣跟著人家回家,也不知道它這次為什麼選擇了跟我回家,反正就覺著它挺聰明的,也挺可憐,於是我就把它待到了自己的家裡來養,每次我出門它都會叫個不停,好像怕我不要他了一樣,就是帶著它出去,它也和我形影不離,怕我再把它丟棄了,平時在家裡他從來也不發出一點動靜,非常的聽話,這真是一隻乖巧的小狗。

生命非常有趣,為了生活下去連小狗都會想盡一切辦法繼續活下去,我們一定要珍惜生命,絕不會讓他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心的從建讀後感篇5

讀完魯迅先生的《故鄉》這篇文章,我最想說說文中的閏土了。

魯迅在文中回憶閏土是講了一個活潑能幹的少年形象: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下面是海邊的沙地,都種著一望無際的西瓜,其間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手捏一柄鋼叉,向一匹猹盡力地刺去,那猹卻將身一扭,凡從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個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閏土和魯迅認識了,併成為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那時,閏土的家境雖然不好,但是他見多識廣,知道許多事。魯迅的家境很好,是個地主少爺。卻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裡。閏土還想他講了許多稀奇的事:獾豬、刺蝟、角雞、鵓鴣使魯迅終生難忘。

讀了《故鄉》這本書,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話是這樣寫的:我在朦朧中,眼前展開一片海邊碧綠的沙地來,上面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我想: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這句話對當時和現在都有著獨到的詮釋。《故鄉》這本書。它主要是想告訴人們空有希望不去奮鬥,那希望也就無所謂有,而如果為了希望去奮鬥,那希望也就無所謂無。雖然實現希望困難重重,但是隻要你去探索了、去實踐了,那麼就會有實現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輩輩用自己的雙腳走出來的路,是祖先們實踐出來的路,也是祖先們探索出來的路。

剛開始我讀《故鄉》時以為太無聊了,常常浪費時間,寫作業不認真。匆匆忙忙地寫,馬虎潦草,效率很差,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才知道原來讀書是多麼的有趣,也漸漸懂得了珍惜時間。還記得: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這句諺語嗎?相信大家不會陌生吧,而這句話的含義就是在告訴我們應當珍惜時間。

魯迅先生曾經說過:時間就是生命。無端地空耗別人的時間,其實是無異於謀財害命的。瞧,這就是魯迅先生的名言,讓我們把它作為座右銘吧!

心的從建讀後感篇6

溫了一遍《老人與海》,平添了幾分感慨,對人生的真諦多了些追問。

整個故事敘述的就是關於一個遭遇命運捉弄的古巴老漁民-聖地亞哥的故事,故事中還有關愛他的一個男孩。

老漁民年輕過,愛過、出眾過、幸運過,歲月帶走了主人公飽滿健碩的肌膚,卻無法帶走他英武的體格,帶不走他內心的高貴,更帶不走他的勇猛頑強。鎮上小男孩對他的深情和關愛,這人間寶貴的真情是老漁夫挑戰生命極限生存下來的精神支柱。

交上背運的老漁民在近海一直無法捕到魚,於是他根據自己的經驗和判斷,決定勇敢地獨自一人去更遠的海域捕魚。歷經了常人無法容忍的千難萬險,老漁民不斷地挑戰自己身心的極限,終於捕獲了一條巨大的登多索鯊-他有生以來見過最大的一條。

他這麼喜愛這條魚,覺得他們之間有那麼多的相像。它是靠吃活魚維持生命。它不是食腐動物,也不像有些鯊魚那樣,只知道游來游去滿足食慾。它是美麗而崇高的,見什麼都不怕。這些話勾勒出老漁夫所欣賞的為人準則:光明、磊落、英勇和高貴。

正如老漁民所想的:每樣東西都殺死別的東西,不過方式不同罷了。捕魚養活了老漁民,同樣也快把他害死了。現在,我們人類大量地開發自然資源,假若我們不帶著對自然的愛任意開採,結果會不會也害死我們人類自己呢?

老漁民的所作所為不正代表了人類在自然界的行為嗎?他所思所想也不正是我們人類精神經常所至的嗎?

雖然,最後人們能看到的只是那登多索鯊魚的大尾巴直豎在小船船梢的後邊,魚赤露的脊骨像一條白線,還有帶著突出的長嘴的黑糊糊的腦袋,而在這頭尾之間卻一無所有。但是,人們仍能如此真切地感受到這條魚的偉岸和捕魚者的力量,令明者震撼!

一個人可以被毀滅,但不能被打敗老人最後說的這句話富含哲理。就如音樂大師貝多芬所說我可以被摧毀,但我不能被征服。這些不能被打敗的是勇氣,這些不能被征服的是高貴。更令人深省的是:那男孩使得老人活得下來!愛是人類生存下去動力!

標籤:讀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