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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土地租賃合同5篇 創業聚焦:租賃合同助力廠房投資者成功

本文是關於“廠房土地租賃合同”的介紹。廠房土地租賃合同是當企業需要租賃廠房和相應土地時所必需的法律檔案。本文將介紹該合同的基本內容,包括租賃期限、租金支付方式、雙方權利義務等。對於需要了解廠房租賃合同的企業和個人來說,本文將提供有益的參考資訊。

廠房土地租賃合同5篇 創業聚焦:租賃合同助力廠房投資者成功

第1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長沙房屋租賃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廠房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甲方持有廠房所有權證(詳見附件),廠房所有權證書號為:。

4、該廠房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本合同附件(《設施裝置清單》)。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廠房時的驗收依據。

乙方租賃該廠房經營範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經營專案。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租賃期滿,甲方繼續出租廠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為元整(¥:),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為元整(¥:)。

租金實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個月的租金,本協議生效後乙方須於年月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後續租金乙方應在每季度到期前日內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類推。

4、甲方同意從甲乙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之日起,給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該期間免收租金。

7、押金: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日內須向甲方繳納元整(¥:)作為押金。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廠房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賬戶資訊真實、有效,如欲變更賬號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前日通知乙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廠房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1、廠房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物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乙方經甲方同意對廠房進行裝飾裝修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裝置。甲乙雙方應對廠房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對廠房裝飾裝修部分的處理方法如下:

(1)對未與廠房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對與廠房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部分,具體處理方法如下:

a、合同期滿的,對上述裝飾裝修部分,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b、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後,上述裝飾裝修部分,乙方放棄收回,甲方應賠償乙方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

c、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後,上述裝飾裝修部分,乙方放棄收回。

1、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廠房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2、廠房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可直接從應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費用金額。因維修廠房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廠房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裝修廠房時增設的附屬設施、裝置的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修復。

5、甲方同意乙方對所租賃廠房進行裝修改造,但不得破壞廠房主體結構。

(1)甲方應保證所交付廠房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3)甲方保證乙方能夠使用該廠房地址作為註冊地址申請工商營業執照,並且應向乙方提供辦理相關行政手續所需的房屋資料、檔案,協助乙方辦理有關行政手續。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該廠房申請工商營業執照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個月租金金額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乙方應保證取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場所經營的合法資質,自行辦理在租賃場所經營所需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衛生許可、消防審批等各類許可審批手續,按相關政府部門的要求辦理有關證件。因乙方沒有辦理使用租賃場所經營所需的合法手續及證照而導致甲方被索賠或被罰款的,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

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對廠房進行部分或全部轉租,但不得改變廠房用途。

2、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交付的廠房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廠房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廠房:

(5)利用廠房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1)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乙方並可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2)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廠房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個月租金金額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廠房,每延期交付一天,應當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實際交付廠房日作為租金起算日。

(1)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廠房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2)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個月租金金額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退還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應當按照延付租金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廠房,每延期交付一天,應當按照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應於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日內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證明檔案,則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場所不適於租用時,甲方應減收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租金。如果租賃場所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廠房被拆遷或者被徵收、徵用,甲方應承擔因裝置拆除、安裝和搬遷等所產生的費用,賠償乙方停產停業損失。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如有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

2、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廠房土地租賃合同5篇 創業聚焦:租賃合同助力廠房投資者成功 第2張

第2篇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20年,從20年2月15日起,至20年2月15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畝流轉給乙方。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支付。乙方每年2月1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甲方750元/畝,合計3375元。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專案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根據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自願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市鎮村廠房租賃給乙方使用,面積約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該廠房期限為三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前天為裝修期,裝修期內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時間為年月日。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元和第一個月的租金元。合約期滿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費用之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六、甲方將廠房出租給乙方作生產用途使用。如乙方用於其他用途,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手續。

七、甲方為乙方提供用電用水。電費按供電公司標準收取。水費按自來水公司標準收取。

八、乙方應保持廠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隨意拆改建築物、設施、裝置。如乙方需改建或維修建築物,須經甲方同意方能實施。

九、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並負責租用廠房內及公共區內安全、防火、防盜等工作,如發生違法行為,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按國家政策法令正當使用該物業,並按要求繳納工商、稅務等國家規定的費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規劃時,雙方應配合新的規劃執行,甲方須提前個月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對方都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十二、如發生自然災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動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滿後,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於有效期滿之前個月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五、本合同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經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坐落在,租賃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廠房型別為,廠房為結構。廠房經營範圍為。

1、廠房裝修日期個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裝修事項由乙方負責。在約定的裝修期間甲方免收租費,租金自約定的裝修完畢時間次日起算。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每日每平方米(以建築面積為準)的租金為人民幣元。則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年租金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變,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遞增率為3%—5%。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3日內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租金為含稅價。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元,相關物業費開具發票事宜,乙方自行找物業處理。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維修費用以發票為準。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維修費用以發票為準。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配合審批的相關材料。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並且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至正常使用狀態之後再行交付。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對其裝修物不作任何補償,形成附合的裝修物歸甲方所有,未形成附合的部分,乙方若在租賃期滿後7日內未清理的,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門電話,花費由乙方自理。如需門以上的電話,費用由乙方自理。

6、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取5%滯納金,拖欠滿一個月之後,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7、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由甲方代為辦理營業執照等與經營有關的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原因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等與經營有關的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租賃合同簽訂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5、供電局向甲方收取電費時,按甲方計劃用電收取每千瓦用電貼費元,同時收取甲方實際用電電費。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樣收取計劃用電貼費和實際用電電費。

6、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提前終止的,雙方約定乙方需支付免租期內的租金。

7、因政府徵收或者拆遷等事項導致合同提前終止的,乙方享有相應的補償,若甲方不予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承諾承擔全部的損失責任。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確定。因本協議導致的糾紛,雙方約定向工廠廠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第5篇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將該土地約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墳地除外。)。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為元/平方米,壹年的租金總額為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每年的月日交納給甲方。

2、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五天內將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3、如因乙方使用該塊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4、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自主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

3、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和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使用該土地過程中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在問題解決前,乙方有權延付租金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此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果因國家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徵收該地建設開發,土地徵地款屬甲方所有,乙方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

5、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六、承租期滿若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處理租地範圍內的一切設施,把地交給甲方。

七、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