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廠房租賃合同2篇 《守護您的產業,從合理的廠房租賃合同開始》

廠房租賃合同是指企業與房東簽訂的在一定期限內租用廠房的合同。其包括租金、租期、分期支付、物業服務等方面的內容。租賃合同的簽訂對於企業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關係到企業生產、經營的穩定性。

廠房租賃合同2篇 《守護您的產業,從合理的廠房租賃合同開始》

第1篇

1、甲方於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為乙方提供以上裝置的租賃服務。租期1年。合計人民幣 元整(rmb 元)。

2、乙方決定租用此裝置後,應交納該裝置同等金額貨款作為押金,方可提取該裝置。乙方歸還該裝置時,將租金一次性全額付給甲方,甲方同時退還乙方押金。

3、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出租人在合同簽訂地點將租賃物交給承租人,承租人開機實地實物驗收,承租人簽訂本合同表示對該租賃物已驗收。

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轉租,不得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裝置,必須妥善正確使用,確保裝置完好無損,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未和甲方簽訂續租合同則承租人需在租期結束的第3天前將所租裝置退還。如要續租,雙方需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在本合同逾期後的任何時候收回該裝置並收取必要的逾期費用。

1、租賃裝置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燃油、維修、保養,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裝置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三天,如超過三天,每超一天,應免收乙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租金。

3、租賃裝置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第三者使其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租賃裝置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裝置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裝置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將租賃裝置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更換與租賃裝置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當租賃裝置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2、本合同未敘詳盡並需補充之事,雙方應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簽字日期: _____年___月____日

廠房租賃合同2篇 《守護您的產業,從合理的廠房租賃合同開始》 第2張

第2篇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1.1甲方將位於 廠房(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於乙方使用。

1.2本租賃物的功能為生產廠房及辦公使用 , 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2.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續租,需提前三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租金為年租金。每間廠房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共計人民幣 元。

4.1租賃費用半年交付一次,乙方應於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採用先付後租的方式。

5.1 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執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5.2 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5.3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1承租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於承租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築物周圍其他使用者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賠償。

6.2 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本企業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6.3 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臵滅火器,嚴禁將車間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7.1 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

7.2 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8.1 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需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責。

8.2 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檔案。該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檔案,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雙倍租金,並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11.1乙方所用水電費按市場規定的供給價加損耗費計費。

11.2乙方從業人員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負責辦理。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