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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工程施工合同6篇 精準合同:穩定供電工程施工約定

本合同是指在電力工程建設中,包括電網建設、電氣裝置安裝、除錯、設計等範疇中,施工單位和業主簽訂的一種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檔案。供電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工程內容、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6篇 精準合同:穩定供電工程施工約定

第1篇

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簽定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自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後,甲方應付給乙方工程預付款人民幣(60%)即人民幣_______元整,工程施工到油漆工進場時,甲方付乙方工程總造價人民幣即_______元整。質量保修一年。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以上付款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如果因甲方拖延付款時間造成停工及工期延誤,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3、乙方工程結束後、甲方如在2日內不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甲方應以承認。

1、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要簽訂由甲方需承擔變更產生的施工人工費用協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2、凡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還應賠償。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施工延誤,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施工途中、甲方要求工程增加部分,必須按照預算要求,先付款後,乙方再施工。

1、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按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2、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付款的10%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的約定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需要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手續結構及裝置管線,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1、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履行完畢,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了仲裁,若未達成,仲裁協議交_______法院裁決。

供電工程施工合同6篇 精準合同:穩定供電工程施工約定 第2張

第2篇

茲委託東莞市__電力裝置有限公司進行機房噪音控制工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具體條款如下:

根據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控制標準》噪聲等效聲級:65。

1.如果背景噪聲級超過此治理標準規定的指標時則以背景噪聲為允許值。

2.根據20__-93規定,測量點選在受影響者的居住或工作建築物外1米,傳聲器高於地面1.2米以上的噪聲影響敏感處。

1、噪音治理措施應當經濟、有效、可靠,外表整齊美觀。

2、噪音治理措施,不影響機組操作、維護、並應使得機房內有充足的新鮮空氣進氣量,以保證發電機正常執行。

採用機房全封閉,隔離噪聲源方式。合理設計機房進風消音道和柴油機排氣消音器。對機房內部作吸聲處理以減小噪聲擴散和減小室內混響聲。

乙方承接甲方柴油發電機的噪聲治理技術工程服務,承包整個工程所需材料、裝置及人工安裝費用。

在合同簽定,乙方收到第一期款五天內運料進場施工,整個噪音控制工程在天內完成交付驗收使用。

1.若甲方無故不按時按額交付工程款,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總額2%的滯納金。

2.在合同履行、工程施工過程中,如有異議,雙方應本著保證工程質量,保證使用要求及施工過度的原則,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訂,起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遇雙方未能解決則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第3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火車站擴建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工程的給排水、採暖及電氣分項工程分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4、工期:根據土建施工,必須合理安排進度,如果延誤工期,每天處以300-500元(大寫:叄佰-伍佰元整)罰款。

2、乙方提前向甲方提供材料採購樣品。材料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及相關資料,並做到進場材料與樣品、設計、預算相符。如變更時,必須取得甲方及建設單位同意。每批進場材料必須取得監理和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驗收同意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做好進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護、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要求,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員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4、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1、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積極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對驗收存在的問題,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2、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工程保修為2年。

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預驗後付至80%工程款,剩餘20%工程款在正式驗收後支付(扣除5%的保脩金)。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如因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甲方可以另行組織人員施工,費用從乙方總工費中扣除。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第4篇

我方對多個施工隊伍認真考察、對比、研究選定了施工隊伍。

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甲方委託製作安裝一批店外門頭裝修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二、安裝地點及範圍:黃河路鐵路橋以東至嶽城辦事處辛集行政村東頭327公路兩側,佃戶屯辦事處佃戶屯行政村菏商公路兩側。

三、門頭安裝位置 :根據甲方提供的店家地點,乙方實際測量經甲方及店主確認為準,高度:1.2米,長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詳見圖紙)。

四、材質:要求用5*5cm鍍鋅角鋼, 76*44厚1.2mm的鋁方管,外貼4mm紅色鋁塑板黃色芙蓉板字2mm厚(黃色鋁塑板為紅色芙蓉板字),四周壓76*25鋁方管外貼白或黃色鋁塑板。

2.製作安裝費約定:製作角鋼架,安裝鋁合金框架、外貼鋁塑板幷包邊及字安裝完成費用,每平方展開面積計算。

3.支付方式:簽訂合同乙方機械人員進場甲方預付款,工程進行一半時付 元進度款。竣工驗收合格留 % 質保金,餘款15內一次性付清。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家名單之日起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1、向乙方提供門頭安裝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5、提供水電並承擔相關費用,社會干擾甲方負責解決。

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合同約定日期及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施工中出現所有的人身安全問題均有乙方自行負責。

1.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成一批門頭後即向甲方提交驗收單,甲方應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驗收合格,進入保修期。

2.工程質量驗收以國家有關裝飾裝修標準為依據,結構製作安裝應當牢固,抗風力應達到8級。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門頭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並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繼續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專案整體質保一年。牢固性保證三年,三年內,若因牢固性未達標準造成門頭脫落傷人或物,由乙方負全責。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1.簽約合同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檔案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檔案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檔案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檔案,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專案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簽訂。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_____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_________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_

第6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方將總承包施工的西湖花園工程中的小區高低壓電力工程下達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便於合同的實施,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由黃岡強源電力設計有限公司紅安設計室設計圖紙範圍內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地埋管,電纜敷設,電纜分接箱,單元配電箱,箱式變壓器、環網櫃的安裝、除錯,施工圖、竣工圖、竣工資料的提供等)。總之,乙方負責組織報裝、設計、施工、驗收、產權移交、通電。

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4680000.00元(大寫:肆佰陸拾捌萬元)。(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費用,此價款不含稅,但乙方必須提供主材購貨正規稅務發票給甲方)。該合同價款為固定價格,不因國家政策調整、市場因素變動其它因素而調整。

以合同第三條中的工程價款包工、包料(主材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按實際工程量購買,購貨發票交甲方,貨款從總價款中扣除),固定價包乾,在方案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總價款不發生任何變化。包文明生產、包安全作業、包竣工驗收、包小區配電全部裝置和線路的產權移交給紅安供電公司,甲方不再承擔小區交工後配電工程的管理、維護、維修責任。

本工程必須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的材料規格及材質進行施工,材料規格及材質必須符合國家相應標準。

7.1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進場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20%;

7.2所有工程完工,乙方出示紅安縣供電公司送電手續的相關證明資料且整套竣工資料及相關合格證移交甲方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50%,付款之日起乙方保證3日內通上電能夠使用,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價款的25%

7.3 x小區供電裝置、線路產權移交給紅安供電公司後,剩餘5%一次性無息支付。

本工程必須經紅安縣供電公司驗收合格。乙方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要求施工,所用裝置及材料必須為正規廠家產品,符合設計要求,並應附出廠合格證或材質證明。如因所供裝置、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保期:該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以甲乙雙方書面形式確認時間為準)質保期為兩年。

3、 甲方現場代表在發現乙方的施工有可能甲方小區將來的使用和後期工程的進展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雙方協商解決後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施工。

1、負責協調供電相關部門的內、外部關係,在施工中如有村民等阻礙施工時,由乙方為主來處理,甲方協助乙方解決;

2、按有關設計圖紙要求及國家規定、規範施工,保證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質量滿足合同規定的驗收合格要求;

3、保證施工範圍周邊建築物及原有設施的完好,因乙方施工作業原因造成相關設施、裝置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4、在工程過程中應聽從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管理、協調;

5、乙方必須保證文明安全施工、用工,主管部門對乙方的管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工程轉包、變賣給他人。

7、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紅安供電公司接收x小區供電裝置和線路的合法證明檔案,並由甲方(或開發有限公司)與紅安供電公司簽訂產權交接手續。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自行負責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其相關費用,無論任何原因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任何安全事故;而造成的自身工作人員和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其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

工程施工安裝期間和專案完工驗收後由乙方負責進行成品保護出現裝置、線路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經監理、甲方驗收無質量問題符合使用條件後以書面形式交小區物業管理單位,交接後出現構件損壞、丟失由小區物業管理單位負責;保質期內出現任何非人為的裝置、線路損壞等質量問題,全部由乙方負責維護。

工程驗收合格送電後,乙方填寫工程移交證明書一式兩份,甲方對工程質量作出評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即為工程移交。

本合同工程在正式移交紅安縣電力公司之前的質量和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由於電纜線路等本工程相關部分出現丟失、損壞、質量問題等乙方應承擔修理、重作更換、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責任。正式通電之日起兩年內由乙方和供電公司共同負責。若供電公司不負責,由乙方負責與協調,協調不成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違約責任:乙方違反工期約定,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支付每日5000元的延期違約金。乙方如不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管理,甲方有權停止撥付工程款並視情節予以罰款。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紅安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八、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