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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篇 《從紅色防火牆到更安全的明珠——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影響與應用》

消防安全是企業管理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為此制定規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旨在規範企業內部消防工作流程和應急處理措施,確保員工和財產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本文將就該制度的環節與實施進行深入探討。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篇 《從紅色防火牆到更安全的明珠——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影響與應用》

第1篇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篇 《從紅色防火牆到更安全的明珠——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影響與應用》 第2張

第2篇

一、學校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分工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校領導組織實施。

二、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各重點防火部位(如實驗室、人員密集場所、圖書館、倉庫等)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各單位人員應瞭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效能,並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裝置。批准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報公安(消防部門)稽核防火設計,進行完工驗收,種類消防裝置應納入校園建設的統一規劃。

七、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八、學校及各重點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案,經常保持足夠的水源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學校對重點防火部位、消防設施及電源等定期檢查,對火險隱患下達整改意見書。

第3篇

為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校在教學樓、實驗室、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範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於箱內,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保衛和後勤部門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後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校水電暖消防小組負責全校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誌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並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為保證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裝置維修和保養工作。

1、消防設施裝置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2、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裝置。

3、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4、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維護保養。

5、必須定期將滅火器送消防部門認可的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維護和充氣換粉。

第4篇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校園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教育學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5篇

(一)按每年、每月、每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組織,每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會同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各科室負責人實施。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裝置、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執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裝置訊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檢視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5、定期對裝置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專案應填寫裝置技術檔案。

1、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2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絡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型別,合理設定分佈點。

(三)院辦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型別、配置數量、設定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院辦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3、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第6篇

熟悉和掌握本學校的樓層和消防設施平面圖佈置,加強和貫徹國家及省市消防部門有關的消防法規,加強維護保養校內的消防設施和裝置,確保臨警狀態下能及時發揮作用,確保本學校的公共財產和廣大校方的生命財產安全。

1、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法規法令,做到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在學校內開展消防法的宣傳,做好消防知識普及及宣傳工作。

2、保安部門負責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及滅火器、消防栓的檢查工作,工程部門維修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3、消防裝置故障維修應及時,一般不超過8小時,如確實因故障在8小時內排除不了必須及時將特殊情況上報校方處理。

5、任何人未經消防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動消防設施,更不得在消防設施前堆物品或設定障礙而影響臨警狀態下的使用。

6、樓層內設定的滅火器一年檢查一次滅火器的藥效,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

7、經常深入樓層巡視消防設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況,隨時發現糾正火災隱患。

8、制訂消防的防範措施,確保校園內人員財產安全。

(1)確保疏散樓梯和道口有明顯標誌,道口暢通,不堆放雜物和車輛,一旦發現立即清除。

(2)經常維護疏散道口及樓道的應急照明,確保應急情況樓道和道口的照明。

(3)經常宣傳貫徹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師生防火意識。

(8)使用電爐、電水壺電飯鍋等電熱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護。

15、值班人員在得到火災報警訊號後,應同報警人員保持聯絡,落實火情真實情況,如確有火情,立即用電話向119消防部門報火情並即刻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和正確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6、對出現火災的樓層要維持好秩序,保護現場並向物業管理領導及校方報告火情。

17、對校方的裝修工作應嚴格審查和控制外來裝修人員的資質和素質,如需報消防部門審批的必須等待批覆後方可施工。

18、對外來裝修人員使用的材料進行檢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過程中確需動用明火的必須報管理部批准,否則不得施工。

第7篇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瞭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3、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4、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5、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誌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菸,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8、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裝置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裝置,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