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解除擔保申請書3篇 “從保障到解除:深入探究擔保申請書的解除程式”

本文介紹解除擔保申請書的相關知識。解除擔保申請書作為一種法律文書,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協商一致解除擔保合同所需提交的書面申請。本文將為大家介紹解除擔保申請書的具體內容和需要注意的事項。

解除擔保申請書3篇 “從保障到解除:深入探究擔保申請書的解除程式”

第1篇

申請請求:請求貴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對申請人的財產保全措施。

20xx年3月3日,建築設計研究院對申請人提起訴訟及財產保全,貴院作出(20xx)海民一初字第102號裁定:凍結申請人在支行的賬戶存款柒拾萬元,賬號為:xxxxxx15.現申請人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提供擔保並向貴院申請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擔保財產:等值貨幣擔保700000元(柒拾萬元)人民幣,存放於貴院作為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251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的若干規定》第14條、第15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

在民事訴訟的判決作出以前,申請人並不一定敗訴,因此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樣應受法律的保護,申請人不應該承擔因財產保全而帶來的損失。財產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將來的判決能夠得以順利執行。申請人如果提供了相應的擔保,就不會影響將來判決的執行。因而,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應該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解除擔保申請書3篇 “從保障到解除:深入探究擔保申請書的解除程式” 第2張

第2篇

申請請求:請求貴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對申請人的財產保全措施。

20xx年3月3日,建築設計研究院對申請人提起訴訟及財產保全,貴院作出(20xx)海民一初字第102號裁定:凍結申請人在支行的賬戶存款柒拾萬元,賬號為:15。現申請人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提供擔保並向貴院申請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擔保財產:等值貨幣擔保700000元(柒拾萬元)人民幣,存放於貴院作為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251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的若干規定》第14條、第15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

在民事訴訟的判決作出以前,申請人並不一定敗訴,因此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樣應受法律的保護,申請人不應該承擔因財產保全而帶來的損失。財產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將來的判決能夠得以順利執行。申請人如果提供了相應的'擔保,就不會影響將來判決的執行。因而,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應該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第3篇

申請人:王,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雲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路號11棟3單元2樓2號,身份證號碼532901,手機:139872。

委託代理人:馬,雲南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絡電話135。

被申請人:張,男,白族,1971年12月07日生,雲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經濟開發區職工宿舍3棟4單元202室,身份證號碼532901,聯絡電話138872,0872—23。

申請撤銷()民保字第23號民事裁定書確認的保全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後,接受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依法作出()。民保字第23號民事裁定書,對被申請人的下列財產進行保全:

1、定期存單:賬戶,存款xx00.00(二十萬),建行大理南詔分行開戶;

2、活期賬戶:建行大理南詔分行開戶,存款300000.00元(三十萬),卡號6227,賬號;現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願和好,經協商一致願意繼續維持婚姻關係,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之規定,依法申請撤訴。特申請貴院解除對上述二項財產的查封凍結,請予准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