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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7篇 「地下停車位租賃:順暢安心的契約」

本文介紹了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的相關內容。地下停車位作為現代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租賃合同的簽訂對於保障租賃雙方利益具有重要意義。文章將對合同的要素、租賃期限以及雙方權益等方面進行詳細解讀,為讀者提供租賃合同簽訂的參考指南。

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7篇 「地下停車位租賃:順暢安心的契約」

第1篇

甲方依據《物權法》第六章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之規定,受車位產權人委託,面向本小區車主出租。經乙方向甲方申請,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所有的地面停車位(位置較分散、無專人值守)租用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本小區車位有限,首先滿足本小區車主(業主)租用。

二、乙方居住位置為 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車牌號: ,租用車位位置編號為 號。

三、乙方車位租用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間車位租用人車輛的保管和相鄰車輛、人員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合同到期後,乙方必須將車位設施完好地交還甲方。

四、車位設施的正常維護由甲方負責,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五、本停車位月租費為: 元,物業服務費每月為: 元,車主對機動車輛有保管要求的,須另行與甲方簽訂機動車輛保管合同。

六、乙方在車位租用期內不得將車位轉租給他人,違者甲方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並處以100-500元違約金。

七、乙方在車位租用期間必須遵守《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小區車輛停放管理制度》的規定條款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仼。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若乙方違約、除處以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車位,終止合同。

地下停車位租賃合同7篇 「地下停車位租賃:順暢安心的契約」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並簽訂如下租賃車位的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本車位租金元整/月,大寫:。支付方式為。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餘租金概不退還。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剩餘租金,並賠償乙方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周,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並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徵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併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個月通知甲方並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個月租金後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並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後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3篇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並簽訂如下租賃車位的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元整/月,大寫:。支付方式為。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餘租金概不退還。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剩餘租金,並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週,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並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徵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併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後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並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後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4篇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小區地下停車位,車位號碼是號。

二、租期期限及車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租金由乙方在簽署合同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租賃期內的車位管理費由甲方承擔。

三、雙方只構成車位租賃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乙方應自行做好車輛的安全防護工作,如因車輛受損或車內物品丟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車位上的車輛如因車輛受損,由乙方自行向損害方索賠,甲方協助。

五、在租賃期內,該車位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該車位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該車位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合同停車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蝕性等違禁物。由於上述原因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承諾並遵守該停車地點管理辦公室制定的停車管理規定,如因為乙方原因導致停車場地受損,後果由乙方負全責。

八、乙方進出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當值保安員的指揮,以及配合物業公司的管理。

九、租約期滿,甲乙雙方如不租或續租,都應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出租人取得座落於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花園名稱:,承租人租賃該花園的地下停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該車位為第一條規定專案中的第幢地下層,該車位編號為(該車位平面圖見附件一)。

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該車位租金總額為佰拾萬仟佰拾元人民幣整(大寫)。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計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5日內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後,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還。承租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租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計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二)該車位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項所列條件:

1、該車位所在樓棟已取得規劃驗收批准檔案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回執;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車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計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車位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承租人有權退車位。承租人退車位的,出租人應當自退車位通知送達日起5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計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承租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和該車位所在樓棟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租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出租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該企業按照規定辦理相應的停車管理服務備案手續。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企業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服務。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 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兩份,承租人一份。

第6篇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將( )地上停車位租賃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1、本次合同的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2、乙方須於本次合同期滿前三個月與甲方辦理續簽合同的相關手續。

3、續簽合同時,乙方因故不能到場時,須由其法定繼承人或監護人或委託代理人履行續簽合同的相關手續。

4、租賃期滿,乙方不按期續簽合同的,甲方可另行租賃。

5、乙方在出售( )房產時,本合同約定的租期內可退租;租賃期滿後本合同不續簽。

乙方承租地上停車位的。年租金( )元∕個·年,簽訂租賃合同時一次付清。續租年租金的調整依國家政策、市場行情等因素由業主大會會議表決決定。

停車位租金不包含泊車服務費。泊車服務費根據業主委員會與物

2、 甲方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停車位進行停車管理服務。 乙方義務:

2、租賃的停車位只用於停放符合物業管理規定的機動車輛;

3、乙方停放的機動車輛變更時,應告知物業管理公司;

4、乙方不得在地上車位上清洗車輛,在停車位內修理車輛須經物業管理公司許可;

5、車輛進出停車位不得妨礙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6、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以及物業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本合同僅為租賃車位的合同,甲方不承擔車輛保管及泊車服務義務,乙方在使用停車位過程中,發生車輛毀損、滅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2、在本合同期內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構成違約,應按本合同款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在小區遭遇如火災等緊急事件時,乙方無條件同意車位被臨時佔用或使用。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4、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物業管理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7篇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並簽訂如下租賃車位的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元整/月,大寫:元整。一次性付清半年租金元,大寫:元整。支付方式為現金或現場轉賬。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甲方提供該小區停車卡壹張,供乙方停車使用,編號:,收取押金元/張(合同終止時憑證退回),工本費元/張。

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否則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剩餘租金。

1、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並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後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