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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的安全責任書林區生產單位森林防火責任書3篇 保護森林,從我做起:林區生產單位森林防火安全責任書

本文介紹了森林防火的安全責任書及其重要性,著重介紹了林區生產單位森林防火責任書的內容和要求,旨在提醒相關單位和人員加強森林防火工作,保護生態環境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森林防火的安全責任書林區生產單位森林防火責任書3篇 保護森林,從我做起:林區生產單位森林防火安全責任書

第1篇

為了切實加強我村森林防火責任,增強防火意識,有效預防、控制和及時撲救火災,保護生態建設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餘家溝村森林防火責任書,望全村幹部、全體村民、中國小生嚴格履行職責,共同遵守。

一、在森林防火期要求各組(學校)、農戶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十不準”不準帶火進入林區;不準在林區野外吸菸;不準夜間行路打火把照明;不準上墳燒紙燃放鞭炮;不準野外燒荒、燒地邊草;不準燒糞土;不準上山打獵驅獸;不準在林區野外生火取暖;不準學生小孩野外玩火;不準隨意燒荒煉山。

二、各組(學校)要廣泛深入開展森林防火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全組(學校)的.防火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森林防火工作預案。及時消除隱患,實行24小時電話暢通,發現火情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做到下情上報,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三、各組(學校)、農戶要服從鎮政府、村委會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揮,發現災情及時報告,積極組織村民(教師)進行撲火,在撲救火災的過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禁止未成年人、婦女、老人進入火區,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嚴禁夜間撲火。

四、加強預防措施。嚴禁痴、呆、傻、聾、啞、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進入林區。防火期內,各組幹部、學校都要落實防火責任,並堅持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做好值班記錄。

五、對發生的森林火災,嚴格依法追究責任,做到有煙必查,有火必罰。多人失火,為首者負責;學生失火,校長負責;小孩失火,家長負責;痴、呆、傻、聾、啞、精神病患者失火,監護人負責;墳頭失火,墳主負責;地畔失火,戶主負責;廟會失火,籌辦者負責。

本責任狀一式二份,村委會和各組(學校)各執一份。

森林防火的安全責任書林區生產單位森林防火責任書3篇 保護森林,從我做起:林區生產單位森林防火安全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為進一步做好我村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撲救山林火災,保護我村植樹造林成果,促進林業快速、健康、持續發展,特簽訂責任書如下:

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把功夫用到“防”字上,把工作落到“實”字上,力爭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為落實好護林員管理制度,與護林員簽訂責任書,以明確責任。

二、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利用廣播喇叭、張貼書寫森林防火標語等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同時護林員在管護區重要路口、山場等書寫標語不少於10幅。在宣傳工作中,做到兩結合;把集中宣傳和經常性宣傳相結合,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向結合。配合開展護林防火宣傳月、宣傳週活動。

三、發生火警、火災要以“三個第一”的要求,立即向鎮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快速與村幹部取得聯絡,並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配合有關部門調查火災、火警情況。

四、建立護林員巡視制度。要按照縣林業局所簽訂的管護協議要求,要確保“三個重點”,經常在轄區內巡視,森林防火關鍵時期,要24小時看護、死看死守。勸阻村民文明祭祖,制止村民上墳時燃放煙花炮竹。在轄區巡視時,必須穿著統一的護林標誌服。護林員履行職責不力或不能按要求經常在轄區內巡護,擅離職守;或在轄區內發現各種毀林、亂砍濫伐、燒荒等現象不能及時制止,將按照護林員獎懲制度進行罰款,重則辭退。護林員所轄區內,發生特大毀林案件或特大林木火災,造成嚴重損失的,將追究護林員的刑事責任。

五、嚴格獎懲。嚴格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落實護林員崗位責任制。護林員要嚴格執法。護林過程中嚴禁出現個人罰款行為;嚴禁帶火種上山。在管護區內,要嚴禁燒荒行為,每出現一次扣護林員工資50元;年度內每發生一次火警扣100元;發生一次火災500元;發生一次重大火災的給予戒勉直至開除。發生兩次火災的,除按規定處以經濟處罰外,立即開除。特別是管護區域內,發生火警火災,護林員沒有及時發現,甚至不知道或不及時上報,屬嚴重失職行為,一經發現,堅決辭退。

第3篇

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有關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下達20 —20 年森林防火責任書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強化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有效地保護我縣生態和森林資源的安全,維護林區和諧穩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各村、居要認真貫徹執行森林防火“預防為主、積極消滅、強化管理、落實責任、依法治火”的方針,切實做好轄區內森林防火工作,確保下列各項工作目標的實現。

(一)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及時調整充實村森林防火組織機構,指定專人負責森林防火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幹部責任追究制度、森林防火分片包乾責任制和幹部分片包乾責任制,逐級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開展防火檢查,確保各項措施全面落實。

(二)進一步強化森林防火預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長效機制,引導林農、經營者按照自願、互助、互利的原則,建立各種聯防、聯保、聯控的護林防火群防組織;健全完善護林防火村規民約和各種護林防火組織章程及公約,建立群眾互助自律的森林防火制度;嚴格野外火源管理,建立巡山護林制度,組織開展巡山護林和林緣田邊可燃物計劃燒除工作,實行疏堵結合的火源管理新機制,消除火災隱患;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方案,大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認真落實《嘉陵區森林火險預警響應狀態實施細則》和《嘉陵區森林火災處置預案》要求,制定切實有效的森林火災預警和撲救措施。

(三)大力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應納入村居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全面完成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的生物防火林帶和撲火隊伍建設任務。

(四)及時組織森林火災的撲救、火災案件的查處和火燒跡地的更新。轄區內發生森林火災後,村居應及時到場指揮撲救,確保科學、有效、安全地撲滅森林火災。轄區內森林火災8小時撲滅率不低於90%,火災撲滅後復燃率不超過火災總數的5%,火災案件查處率不低於80%,火燒跡地的更新達100%。

(五)嚴格控制森林火災。轄區內規劃界定的國家級和省級生態公益林,年森林火災發生率不超過0.5次/萬公頃,受害率不超過0.5‰;其它有林地森林火災發生率不超過1次/萬公頃,受害率不超過1‰;不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各村、居要按照本責任書規定的工作目標制定實施細則,並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備案。外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照本責任書的要求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同時負責組織對各村、居森林防火責任書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兌現獎懲,並通報。

三、本責任書自下達之日起施行,如有人事變動,應及時做好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