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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責任書3篇 "點燃責任意識,守護森林安全——一份森林防火責任書"

“森林防火責任書”是指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公民對於森林防火工作所負有的責任和義務的書面承諾。這不僅是一項法律要求,更是保護森林生態環境和人民財產安全的必要舉措。同時,簽署“森林防火責任書”也是傳遞全民參與防火的宣傳教育,倡導綠色文明的重要方式。

森林防火責任書3篇

第1篇

為認真貫徹落實《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落實行政領導負責制,切實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村委會決定對各村民小組實行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制。對此,各村小組要認真抓好落實。

一、各村民小組實行村小組長負責制,要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要建立一支20人以上的撲火應急分隊,並進行撲火常識和撲火安全教育,負責預防和協助撲救森林火災。

二、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協助鎮護林員派發宣傳資料,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深入人心,遵守森林防火村規民約,把村規民約落實到各家各戶。

三、要嚴格野外火源管理。林區內禁止一切煉山作業和農事用火,其他確實需要野外用火的,須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稽核,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用火,森林防火期內,應對重點地段和關鍵時期必須組織人員死看硬守,嚴禁帶火種上山,村要建立對痴呆精神病人員監護制度。

四、要備足撲火器材,至少應配備20把柴刀,20支鐵鏟及水壺、手巾等器材。

五、要密切注視群眾野外用火動態,一旦發現火情,要迅速採取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六、要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工作。一旦發現火情,村民小組長並把火情立即報告鎮值班室,應盡本地力量,協助鎮撲火隊,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七、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積極主動配合森林公安和鎮幹部查處縱火者,從嚴打擊各種火犯。

九、在本村林地內同煙不查或不配合森林公安查處火災案件的,責令村民小組長負責限期整改,對不執行森林防火規定和上級有關指示、規定、通知,導致森林火災發生蔓延,造成重大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

十、本責任書為期1年,年終鎮政府將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責任單位進行考評,對認真落實森林防火目標責任制,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對責任制不落實的給予批評教育,責成改正。

十一、本責任書從年9月至年9月,自頒發之日起生效。

森林防火責任書3篇

第2篇

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護森林資源,鞏固退耕還林成果,促進我鄉林業發展,本著“盛世興林、防火為先”的工作思路,根據國家《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鄉人民政府同各村委會簽定20xx年森林防火責任書。

一、各村委要保證按照國家、市,縣、鄉有關規定,認真履行森林防火職責,嚴格執行防火制度,落實防火措施,在鄉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實現以下工作目標:

1、森林防火實行領導負責制。村長是本村森林防火的第一責任人,村委支部書記為主要責任人。各村必須根據森林資源分佈情況規定防火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責任制度,制定森林防火公約。各村必須直接同組、戶和護林人員層層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實行駐村幹部包村、村民和護林人員包山的幹群聯防機制。

2、各村要切實加強森林防火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力度,每村每年必須組織兩次以上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宣傳面必須橫向到組、縱向到戶,宣傳知曉率在90%以上。

3、各村要及時組織森林防火巡邏隊、撲救專業隊,加強撲火隊伍正規化建設,提高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

4、各村要根據《xx森林防火預案》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村級森林防火預案,成立年度森林防火應急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

5、各村主要負責人要定期、不定期組織人員到重點防火林區、退耕還林工程林區進行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積極排查隱患,及時整改。同時組織村組幹部和護林人員參加森林防火業務知識培訓,防火期內嚴格督助村組幹部和護林人員加強巡山、防火力度,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十不準”,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6、各村要嚴格控制火警、火災的發生,嚴防“三無”情況的出現,即無群死群傷,無火燒連營,無重大森林火災,確保本轄區森林受害面積控制在0.35‰以下。

7、各村委會在森林防火期間,應該嚴格遵守火警、火災報制度和森林防火行政責任追究制度。村林區一旦發生森林火警、火災,必須第一時間報告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同時立即組織當地群眾撲救。對於撲救不及時、領導不到位、處置不得力、瞞報、遲報、漏報,而造成重大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將按照《河南省重特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辦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一般森林火警案件由村委會人員配合鄉鎮調查處理,報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備案,一般森林火災案件由鄉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森林公安人員查處。

三、對於發生在兩個村以上交界以的森林火警、火災,應同時由雙方村裡及時組織人員共同撲救,任何一方相互推諉,而拒絕撲救的,視為不作為。

四、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直接作為該村年度考核工作實績標準之一。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鄉人民政府同村委會各執一份。

第3篇

為了有效地預防森林火災,確保森林資源不受損失,促進林業持續發展。根據《森林法》,結合學校森林防火工作,學校特制定以下責任狀。

二、各班主任要對當前的防火形勢引起高度重視,要結合教學工作,合理安排,在本班學生中切實做好有關森林防火知識的深入宣傳和普及。

三、各班主任在教育廣大學生在做好自身護林防火工作的同時,要教育學生在放學回家後,要告知其家長多看禁火令,嚴禁野外用火,杜絕山火事故的發生。

四、在重點防火期內,嚴禁組織學生或學生自行組織外出郊遊和野炊,以防森林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六、班主任在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的同時,要在本班開展火源(如打火機等)清查及校內其他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切實堵住火源,防止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火警報告電話:12119)。

七、各班在重點防火期內按照學校安排,切實落實“六個一”,即各班上好一節森林防火知識課;辦好一期森林防火知識黑板報;給家長寫好一封森林防火的信;學生寫好一篇森林防火的文章;書寫一條永久性森林防火標語;組織學生每人植一株樹。

八、凡因班主任重視不夠,宣傳教育不深入,導致學生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災,或發生山火組織學生撲火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