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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承諾書5篇 《始終如一,信守承諾》

入職承諾書是一種在員工入職之前與公司簽訂的協議。它明確了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需要履行的義務和責任,同時也規定了公司對員工的待遇和相關福利。一份嚴謹的入職承諾書不僅有助於維護公司的權益,更能夠促進員工的職業發展。

入職承諾書5篇 《始終如一,信守承諾》

第1篇

我,於 年 月 日已被公司錄取試用,試用期 月,在_____部擔任_______職務。為明確本人在工作期間之責任,我願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諾:

一、 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職業傷害,本人決不向公司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二、 不得損害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徇私,不得虛報報銷費用。

三、 不得故意和過失洩露公司的經營、管理機密,及我職務範圍內之業務機密。

四、 在職期間,若發生與本人業務相關的經濟問題,本人願接受公司財務部及人事行政部的調查。

五、 不得在外單位兼任或任職,不得設立含本人股份在內的公司,及不得直接、間接或變相經營與公司相同的業務。

六、 首先恪守誠信,我保證我所提供的個人簡歷、證件影印件真實、無誤、絕無欺詐成份,且保證本人在前任公司未有任何違規行為或受任何不良處分。

七、 認真遵守和履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過失或故意違規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法律上的責任,本人願承擔公司所受經濟損失1-5倍的罰款,或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八、 若因某種原因離開公司,必須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人事行政部,且在離職前將本職工作完整地交接清楚,退交領用物品、結清借支款等。若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公司將保留要求按試用期工資三倍賠償的權力,並追究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公司有權發書面形式通知我辦理離職手續,並同意履行第七項離職交接、清款事項。

十、 如違背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及上述承諾,願意接受公司辭退、罰款及追償的處理。

十一、 在離職後,不得單獨或聯合他人實施任何有損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不得在離職兩年內直接、間接或變相利用未經允許的公司品牌和資源經營任何業務;若有違背,則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二、 擔保人同意承擔承諾人試用工作中由於過失或故意行為的連帶經濟賠償責任。

入職承諾書5篇 《始終如一,信守承諾》 第2張

第2篇

為明確本人在工作期間之責任和職業道德,我願向公司承諾

一、 本人在入職時保證個人資料、 相關證件真實有效, 並已接受相關醫院體制檢查, 在過往單位工作過程中無任何職業病病史,也未存在任何職業病傾向,更無職業病潛伏 狀況。

二、本人已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務關係,無勞資或經濟糾紛等相關事宜,無任何競 業限制約定,若出現原單位追究我本人相關責任,均與公司無任何關係,給公司帶來的 損失,將由我本人承擔。

三、公司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我已學習和明確,將嚴格遵守和履行各項制度;若有 違反,願意接受公司相關處罰,觸犯法律的,願承擔法律責任。

四、任職期間,不在外兼職,並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因工作需要將服從 加班的安排和接受崗位調配。 。

五、自覺維護公司榮譽,不利用職務之便貪汙舞弊,不洩露和探聽薪資,不偽造或 盜用公司印信檔案等不正當手段來從事其他活動。

六、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侵佔公司、同事或客人的財物、不貪佔、無故損毀公司 財物,對與本人發生的相關業務經費,願意接受公司的調查和處理。

七、遵守公司保密規定,保守公司祕密,不將公司的任何材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向 他人洩露公司祕密,保證不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言論,更不做中傷公司的事,自覺維護 公司聲譽。

八、 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等勞保用品, 並保證整潔; 中途辭職, 所發放的勞保用品需要上交,若遺失,則按價賠償。

九、個人意見或建議,保證做到逐級反映;當反映意見或建議未獲解決或採納時, 保證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反映。如確需當面反映時,保證在工作結束後進行。

書面形式呈報公司, 並辦妥相關移交手續。 如擅自離職,甘願將本人未領的所有工資、福利等作為違約處罰。 十一、離職後,不得單獨或聯合他人實施有損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不得直接、 間接或變相利用未經允許的公司品牌和資源的任何業務;若有違背,則願承擔一切法律 責任。 以上承諾,系本人真實意願之反映。

第3篇

本人於年月日成為海洋方舟水療連鎖酒店招錄試用並參加開業前培訓的成員,因本人自願參加員工開業前培訓,為明確本人在開業前培訓及開業後入職崗位的責任,同意簽訂本協議,,並遵守執行下列條款,我願向海洋方舟水療連鎖酒店作出以下承諾:

一、恪守誠信,我保證我所提供的個人簡歷、證件影印件真實、無誤、絕無欺詐成份,且保證本人在入職海洋方舟水療連鎖酒店之前未有任何違規行為或受任何不良處分。

二、認真遵守和履行海洋方舟水療連鎖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過失或故意違規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法律上的責任,本人願承擔公司所受經濟損失1-5倍的罰款,並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三、無論由於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人力資源部,且在離職前將本職工作完整地交接清楚,退交領用物品、應扣款等,公司將保留要求按前期所學課程,退還期間培訓的薪資的權利(即無條件退回該期間的收入)。若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願意按照公司規章制度接受處理。

四、不得故意和過失洩露公司的經營、管理、技術機密,包括我所屬範圍內的培訓機密;不得損害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徇私舞弊,不得虛報報銷費用。

五、不得在外單位兼任或任職;不得直接、間接或變相經營與公司相同的業務。

六、若在一星期的試用培訓期,因個人原因不符合公司用人條件,公司有權發書面形式通知我辦理離職手續。

七、在離職後,本人不會有單獨或聯合他人實施任何有損海洋方舟的利益和形象的行為,如有違背,則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公司將保留按每培訓一天五十元的綜合費用進行索賠的權利。

八、培訓時間從20xx年9月15起,為期約2—3個月(直到開業為止)。

九、開業前培訓期間本人的培訓補貼合計1000元(基本補貼700元;全勤獎金300元,注:每月無病、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每月出勤天數在26天以上為全勤),另外還免費提供午餐四菜一湯以上每人每餐10元的標準,,本人自願承諾培訓完課程後,同海洋方舟簽約上崗年限為一年以上。

十、本人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及主管的教育和幫助。本人將認真接受公司的專業培訓,如違背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及上述承諾,願意接受公司辭退、罰款及追償的處理。

第4篇

本人 ,於 年 月 日入職,在 公司/部門任職 崗位,為明確本人在工作期間之責任和職業道德,我願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一、本人在入職時保證個人資料、相關證件真實有效,並已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務關係,無勞資或經濟糾紛等相關事宜,若出現原單位追究我本人相關責任,均與公司無任何關係,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將由我本人承擔。

二、公司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我已學習和明確,將嚴格遵守和履行各項制度;若有違反,願意接受公司相關處罰,觸犯法律的,願承擔法律責任。

三、任職期間,不在外兼職,並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因工作需要將服從加班的安排和接受崗位調配。。

四、自覺維護公司榮譽,不利用職務之便貪汙舞弊,不洩露和探聽薪資,不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檔案等不正當手段來從事其他活動。

五、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侵佔公司、同事或客人的財物、不貪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對與本人發生的相關業務經費,願意接受公司的調查和處理。

六、遵守公司保密規定,保守公司祕密,不將公司的任何材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向他人洩露公司祕密,保證不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言論,更不做中傷公司的事,自覺維護公司聲譽。

七、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等勞保用品,並保證整潔;中途辭職,所發放的勞保用品需要上交,若遺失,則按價賠償。

八、個人意見或建議,保證做到逐級反映;當反映意見或建議未獲解決或採納時,保證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反映。如確需當面反映時,保證在工作結束後進行。

九、因故申請離職時,我將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呈報公司,並辦妥相關移交手續。如擅自離職,甘願將本人未領的所有工資、福利等作為違約處罰。

十、離職後,不得單獨或聯合他人實施有損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不得直接、間接或變相利用未經允許的公司品牌和資源的任何業務;若有違背,則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5篇

本人於20xx年x月x日入職天香果園招錄試用,擬擔任職務,為表誠信,防患瑕疵,願意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諾:

早班:8:00—17:00中班:12:00—21:00晚班14:00—23:00每天工作9小時,含進餐休息時間。月休4天,節假日根據門店情況安排。

二、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月遲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全勤獎100元。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處。

未經請(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均以曠工計。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一經發現一律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並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罰薪100元,曠工二天罰薪200元,依此類推。曠工達3天者予以辭退,公司有權扣除其薪金以補償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日薪=固定工資/當月天數)

公司員工請假必須提前至少1個工作日,審批通過後提交考勤專管員備查方可執行。如遇緊急事件確實無法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的,必須於當日上班前電話或簡訊通知部門負責人或上級領導協助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試用期員工請事假,將延長試用期。

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力並不進行任何經濟補償。公司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一年內通報批評達三次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年累計超過五日者;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屢誡不改者。員工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六、試用期員工需提前3個工作日提出書面申請,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人事部在30個工作日之內通知領取《員工離職審批表》,當事人填寫,逐級批覆後進行正常工作交接,交接不清者或者未辦理交接手續者扣離職當月薪酬作為公司經濟補償。

八、員工自離處理方案:員工自遞交離職報告30個工作日之內或未交離職報告而擅自不到崗者均按自離處理。員工自離,由直屬上級代其填寫離職表,並註明自離原因。自離人員自離崗當天開始按曠工處理,3天后直接開除。直屬上級須第一時間核算其離職後相關費用,報知人事部和財務部,財務部將扣其當月薪資作為公司經濟補償。

九、遵守公司薪資保密制度,不得向同事透露本人薪資或打聽他人薪資。如違背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及上述承諾,願意接受公司辭退、罰款及追償的處理。在離職後,不得單獨或聯合他人實施任何有損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