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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屋及附屬建築物租賃合同5篇 房屋租賃合同:保障安全,權益有保障!

《個人房屋及附屬建築物租賃合同》是規範個人房屋出租市場租賃關係的重要檔案,明確了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義務,保證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應當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訂,遵循契約精神,保障租房交易的公平公正。

個人房屋及附屬建築物租賃合同5篇 房屋租賃合同:保障安全,權益有保障!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公司原則上對使用裝置時間在一個月以下的不租賃。承租人凡低於一個月的租賃期,又急需使用的裝置,租賃費按整月計算。

租賃費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賃費自提貨之日起計收租賃費。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的1日為結算日。全部租賃物送還之日為租賃費清之日

原則上按所租裝置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於成本價15%,押金待租賃物全部送還驗收抵作租金或作為賠償結算,先交押金後提貨。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由承租人出具裝置使用清單。由出租人負責運送,運費由工地直接結算。提取租賃物時當場驗收,並辦理機械完好手續,送還時應清刷乾淨,否則應加收清除費用。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或故意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承租人應按賠償價格表向出租人賠償。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資不得調換,否則按租賃物價格表賠償。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賃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彎,否則按本條第一款賠償方式賠償。

第六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出租方在合同期內,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賃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賃費,應向出租人繳付租賃費日5‰的違約金,如超過30天不能繳付租賃費,出租人有權隨時收回租賃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時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裝置供應不足或供應不及時,出租方不承擔責任。

2,如承租人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還全部租金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而給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3,工程完工結算時,對丟失的裝置,可暫按賠償結算,對賠償金不能在一個月內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權對丟失的裝置連續計收租賃費。直至賠償金和連續計收的租賃費還清為止。

模板丟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頭丟失每個1.5元,模板卡丟失每個0.4元,鋼架板丟失每塊150元,鋼架管丟失每米12元,底座丟失每個5元,扣件丟失每3.80元,螺絲丟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本合同附件或附註都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個人房屋及附屬建築物租賃合同5篇 房屋租賃合同:保障安全,權益有保障!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雙方經協商就租賃建築週轉材料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以上週轉材料收、發貨地點為甲方庫房,實際數量以雙方交接驗收憑據為準,並作為租金結算的有效依據。其上下車費、堆碼費 元/噸及運費由乙方負責,由乙方自運自還到甲方庫房。若由甲方代裝代運,其費用由乙方負擔。以上週轉材料的質量數量驗收地為甲方庫房。

第二條 有物資從出庫之日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約定的規格、數量僅供甲方備貨參考,實際結算以雙方簽訂的發料清單為準。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所租材料如分期提貨,分期計租,甲方不保證按合同約定數量供貨。乙方如採用分期提貨,一次性計租,甲方將按合同規格、數量隨時保障供給。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短租賃天數不少於三十天(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計算)。

第四條 租賃保證金: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交納租賃保證金 元。在出租材料未全部還完並付清全部租金之前,乙方不得以租賃保證金抵租金。租賃保證金於租賃物資還清且租金付清後無息全款退還乙方。

第五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及結算方式: 租金計算從乙方提貨之日起至歸還驗收完清之日為止。春節前付所欠租金的50%,主體封頂付剩餘租金的80%,最後貨物全部還完付清剩餘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月加收3%的滯納金,如超過三十天仍不付租金,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材料,並終止合同,所有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退還材料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不屬甲方租賃物資,甲方有權拒收。最後一批材料退回來後,應於當日繳清租金及賠償金等,否則,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未還物資總額的20%滯納金。

第六條 租賃物的維修、保養和丟失賠償:乙方造成材料難以修復的損壞或丟失,按合同材料原價及時賠償(租金計算到支付賠償款之日止)。

1.乙方指定專人 為租賃物資的領退料經辦人。若指定人員不能到場或更換經辦人時,需出具委託書及本人身份證(影印件)辦理。

2.租賃物資時,乙方必須仔細檢查所租物資,如有不符合有關建築材料規定及要求的,不準出庫,如發現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應立即退還甲方不得使用。如乙方擅自使用被有關單位查處或出現事故,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根據國家建築規定,鋼管1.25米配扣件一套。不按規定搭配的,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第八條 違約責任:乙方完工後應及時歸還租賃物資,不得轉租、轉借、變賣、抵押、轉讓他人或其它工地使用,如需繼續租賃的必須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由乙方支付甲方租賃物資總額的50%違約金。擔保方必須對乙方所租物資和所租物資產生的租金實施擔保。乙方退清物資和付清租金後此擔保失效。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本合同的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租賃雙方和擔保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由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租賃擔保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甲方不提供稅務發票,一切稅務由乙方負責擔任。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經雙方協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_元。承租人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承租人返還租賃物資後,押金退還承租人。

第六條 租賃物資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要按照雙方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辦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償付賠償金。

二、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及費用由____人承擔。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4篇

出租人 (建築施工機械租賃行業確認書號 ,級別 ,發證機關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就租用建築週轉材料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條 租賃物名稱、數量、租金單價(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品 名 規格型號 單位 租金單價(元/日) 計劃租用數量 單位價值(元) 備註

以上週轉材料交貨地點為出租人庫房,實際數量以雙方交接驗收憑據為準,並作為租金結算的有效依據。其上下車費及運費由承租人負責。若由出租人代裝代運,其費用由承租人負擔。以上週轉材料的質量數量驗收地為交貨地。

本合同簽訂後,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納租賃保證金 元。

租金計算從承租人提貨之日起至歸還驗收完清之日為止。每月按實結算一次。出租人按月按實提出租金結算單,雙方在次月5日前確認租金結算單,在月前按雙方約定比例付清上月租金。如承租人對送達的當月租金結算單在 個工作日不予確認,出租人視為承租人默認同意。

如承租人對結算的租金數額有異議,經雙方核對後,於下月調整結算租金。當月租金不得拒付。在出租財產未全部還完並付清全部租金之前,承租人不得以租賃保證金抵租金。租賃保證金於租賃財產還清且租金付清後無息全款退還承租人。

雙方約定通過 □銀行匯款□支票轉帳□現金方式支付租金。

租賃期間週轉材料的維修與保養,由 人負責。歸還時週轉材料若需維修與保養,並且約定由承租人維修與保養的,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收取維修保養費。如承租人造成周圍材料難以修復的損壞或丟失,按損壞或丟失的材料價值的 %賠償(損壞丟失財產 的租金計算到支付賠償款之日止)。

1.承租人指定專人 為租賃物資的領退料經辦人。若指定人員不能到場或更換經辦人時,需出具委託書及本人身份證(影印件)辦理。

2.出租人應按jgj130-20__《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標準提供合格的產品。承租人應按jgj130-20__標準檢查搭設使用週轉材料。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

3.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的週轉材料轉讓、轉租或者變賣、抵押等,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租賃雙方和擔保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出租人持 份,承租人持 份,租賃擔保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 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訂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憑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