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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4篇 《嚴格執行公司勞動紀律,提升工作效率》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是規範公司內部員工勞動行為的重要制度,旨在維護公司的正常秩序、保證生產效率,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該制度以規範職工行為、明確責任義務、強化考核執法為核心內容,對保護職工權益、優化企業運營效益具有重要意義。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4篇 《嚴格執行公司勞動紀律,提升工作效率》

第1篇

為規範公司的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以及公司檔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幹部骨幹的模範作用和職工之間的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保證公司有序進行運作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七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行政部做好公司各個部門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公司行政部對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

十、不準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或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一、不準對公司的一些臨時規定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

第十一條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視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

(二)無不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公司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員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公司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財資,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八)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四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行政警告,記過,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五)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鬨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工作秩序的;

(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責任事故或者其他損失的;

(十二)挪用、隱瞞、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違反財經紀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情節嚴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降職(級)或開除處分。

第十六條對職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須經部門經理提出,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普通員工降為試用期員工,薪酬按照試用員工薪酬計算,試用期不超三個月。

第十七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充分討論,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一)由行政部組織或者承辦部門負責,對違紀者的違紀事實進行查證,並寫出書面材料;

(二)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對違紀者的處分,會議必須有公司總經理參與;

第十九條處分決定宣佈前,應當聽取受處分者本人意見。在批准職工的處分以後,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佈處分以後一週內,向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訴。但在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第二十條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員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時打卡的,應事先向考勤員說明原因。上下班時間按公司通知執行。

第二十一條考勤獎懲:公司所有員工考勤按月計算出勤率,每月未發生任何缺勤現象的,計全勤獎,每月獎勵50元。

第二十二條請假管理:公司所有員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請假的,應先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併到人事部領取假條填寫。凡未請假或請假不準未到者,以曠工論處,曠工一日扣發100元工資。

行政部和財務部作為公司的職能部門,應當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各部門領導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4篇 《嚴格執行公司勞動紀律,提升工作效率》 第2張

第2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及所有員工都有良好的工作表現,保證公司和員工雙方的

第二條全體員工都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第三條員工請假必須經上級主管領導批准並簽字同意。

第四條員工行為觸犯下列規定,一經查出行為屬實,將給予處罰:

1、嚴禁工作時間竄崗、離崗、聊天、外出幹私事等。

3、嚴禁工作時間下棋、打牌、聚眾嬉鬧、打架鬥毆等。

4、嚴禁工作時間吃東西、睡覺、幹私事、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書刊。

5、工作交往中,對領導、普通員工及外單位訪客要禮貌待人講究禮儀,嚴禁汙言穢語。

1、工作期間消極怠工、下棋、打牌、幹私活、聚眾嬉鬧、打架鬥毆及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每發現一次扣罰伍拾元(人民幣),觸犯第二次加倍處罰,情況嚴重者可解除勞動合同。

4、工作時間睡覺、吃東西、觸犯第二次及以上者加倍處罰。

勞動紀律的檢查及管理工作分別由工廠和公司本部共同負責完成,具體細節聽從各部門領導安排。望全體員工共同配合自覺遵守。

第3篇

為規範公司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公司檔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幹部骨幹的模範作用和群眾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進行生產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七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車間(工段)、班組四級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人事部、安全環保監督部協助辦公室做好公司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對本部門的科室(車間、工段)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車間(工段)對班組、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

第十條班組長要做到每天班前講紀律、班中查紀律、班後總結紀律,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於4次,並做好記錄。

十一、不準在員工中散佈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二、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第十二條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職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資財,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五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第4篇

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望各車間、各部門嚴格遵守,實時監督,並對各級領導提出以下要求:

1、各級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各級領導應當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經常對部屬進行紀律教育,增強職工的紀律觀念;有針對性地進行紀律整頓,解決本部門在紀律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2、各級領導應當對下級實施紀律監察,並自覺接受上級的監察以及下級和群眾的監督。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當從重給予處分。

3、各級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4、《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負責監督執行,各部門、車間要積極配合執行。

5、辦公行政人員(包含總經辦、總工辦、管理部、採購部、銷售部、技術中心,各經理辦公室)除副總以上級別外,其他人員需全部打卡考勤,沒有考勤卡的人員到人資孔德振辦理考勤打卡手續車間沒有錄入考勤人員同樣補辦考勤錄入手續。沒有考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