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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員工手冊3篇 「奉獻與關懷:完美的醫院員工指南」

醫院員工手冊是一份重要的指南,旨在為醫院的工作人員提供有關規章制度、工作職責職業道德等方面的詳細資訊。本手冊不僅涵蓋了員工權益保障,還提供了醫療安全、病人隱私保護等方面的指導。它是一本幫助員工更好地瞭解職責、提高工作效率的必備工具。

醫院員工手冊3篇 「奉獻與關懷:完美的醫院員工指南」

第1篇

1、根據國家對醫院實行"金額管理,差額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原則,醫院各項收支都納入預算管理範圍內。

2、在編制預算時應根據國家方針政策和上級部門下達的任務結合本院情況,本著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略有結餘的原則進行編制。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3、收入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計劃目標及醫療收費標準增減情況進行編制。

4、支出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計劃、收入預算、物價變動情況等進行編制,既要保證醫療業務活動的需要,又要量入為出,處理好需要與可能兩者間關係。

5、差額預算補助、專項補助、科研經費、大型維修、大型裝置購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專項補助,按照上級部門下達的預算指標編制,做到專款專用。

6、使用分配的各項資金收支預算,應根據收支結餘和有關規定提取金額編制。

醫院員工手冊3篇 「奉獻與關懷:完美的醫院員工指南」 第2張

第2篇

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行政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3、負責文祕工作。做好各種檔案的收發、登記、傳遞、傳閱、立卷、歸檔、保管、利用和檔案保密等工作。檔案的傳遞、傳閱要及時,擬辦意見要恰當,領導閱批後的檔案,要認真落實和催辦;處理後要及時將結果、情況向院領導彙報,必要時要向來文的領導機關彙報。

4、負責醫院行政檔案的草擬、稽核、印發工作。負責對各職能部門及業務科、所、室以院的名義草擬的公文進行具體稽核,所有院發文必須經院辦核稿後,由院長簽發。

5、負責情況綜合工作。經常深入各部門,瞭解各項工作的情況,加以綜合分析,向院長彙報,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負責起草、印發情況反映、工作簡報、調查報告等材料。

6、具體安排各種行政會議,做好會議記錄。及時傳達院長及各種行政會議做出的決定,並對具體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溝通行政科室之間某些工作方面的聯絡,做好協調工作。

7、嚴格按照印鑑及介紹信管理制度,做好醫院印鑑和介紹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做好醫院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院宣傳報道稿的採寫、稽核、編髮,醫院院訊及其他宣傳資料的編印。負責與各新聞媒體聯絡,並處理各種有關醫院公眾形象方面的事務。

9、負責安排行政總值班和節假日行政值班,發現問題及時牽頭處理。

10、負責醫院文印、內外勤務、郵電通訊、信訪接待等工作。

11、承辦日常行政事務和院長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第3篇

1、為保證醫院各項物資、材料供應及時,確保醫療工作順利開展,制定本員工手冊。

凡醫院工作所需勞保用品、採暖五金、電器裝置、醫療器材、維修材料等物料採購,均適用此制度。

3.1後勤採購包括勞保用品、採暖五金、電器裝置等非醫療用品的採購,含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的採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與《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據各部門申報的採購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院領導審批)與後勤庫管核對庫存後集中進行採購。

3.3採購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資訊,收集市場物資情況,預測市場供應變化,為醫院物資採購提出合理化建議。

3.4採購工作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掌握標準,執行制度,嚴格財經紀律,不允許有損公肥私的現象存在,做到無計劃不採購,質量規格不明不採購,價格不合理不採購。

3.5採購物資做到及時、準確、適用,嚴把質量關;避免盲目採購造成積壓浪費。

3.6對外加工訂貨,要對生產廠家及物資的效能、規格、型號等進行考察,將結果與使用單位協商,擇優訂貨。

3.7簽訂定購合同,必須註明供貨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交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

3.8凡購進一切公用物資,必須經庫房辦理驗收手續,庫房驗收時,應對數量、質量、規格等認真核查,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並依據採購員採購發票辦理入庫手續,否則不予入庫。

4.1普通器械:根據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藥械科供應人員與科室協商制定品種、規格及數量基數。正常損耗交舊換新,由於任務變更等原因可增減基數。

4.2裝備性儀器裝置:由各科室年終提出下年度新購進、更新計劃並填寫可行性報批表(包括品名、規格、數量、價格、產地、申報理由等),交藥械科彙總。萬元以上儀器裝備應附有技術論證報告(即從技術上說明購買該臺儀器及選定該廠產品的較詳細理由),報院醫療器械管理委員會(或藥械科)研究,提出傾向性意見,呈醫院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數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規律定期提出計劃交藥械科供應部門採購供應。

4.4裝備性儀器裝置一般為合同訂貨,統一由藥械科對外訂購。合同應明確以下事項: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儀器裝置需自行購買的,要經科室主任審查、簽字同意,向藥械科宣告後,並經醫院總經理同意,方可自行購買,購買後攜儀器實物到藥械科補辦驗收、出入庫等手續。

4.6所有醫療器械和儀器裝置都由藥械科倉庫發放,各科室指派專人憑領物單領取。

4.7醫師個人使用的聽診器、叩診錘、音叉、檢眼鏡等,醫院正式醫師由科室主任或醫務部門批准,由藥械科供應部門一次性配備登記,易損部分以舊換新,調離本院或離開醫師崗位時應交回撤賬;實習生、進修生、研究生個人使用的器械,發給負責“三生”管理的人員保管,並保持適當基數,輪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