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個人的借款合同5篇 《以人為本,顧及雙方權益——一份優秀的個人借款合同範本》

個人的借款合同是指一方需要向另一方借款,在經過雙方協商後達成的書面合同。該合同包含借款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重要條款,旨在保障借貸雙方合法權益,防範風險。在實際生活中,個人的借款合同應該遵循法律法規,儘可能明確借貸雙方權利和義務,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個人的借款合同5篇 《以人為本,顧及雙方權益——一份優秀的個人借款合同範本》

第1篇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範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1、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利率為月息 ‰(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於或者遲於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佔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 ,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於違法活動。

4、1 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4、3 出借人可以委託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5、2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 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6、1保證人自願就保證範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並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7、2 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登記。

7、3 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後,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諮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9、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後,出借人於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並願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託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後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並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資料資訊。

10、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註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註等有關材料,並確認資料的真實性。

10、6借款人願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後通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諮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併或兼併、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範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0、11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並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並向出借人支付相當於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13、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託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通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後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並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13、4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採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其中律師費依照行業標準和慣例分階段(即一審、二審、執行、或者再審等)收取,每一階段約定律師費為(¥ );如果依照公證機關強制執行證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律師費以一個階段標準收取。其他費用以相關機構提供的票據為準。

14、4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還款或者支付利息,導致保證人、其他擔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為償還的,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相應擔保責任不免除,代償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償,追償的範圍包括本條款項下所有違約責任內容。

14、1 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並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14、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15、1出借人可以委託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稽核、專案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後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託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15、2 出借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17、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並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7、3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7、4 本合同簽訂後,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願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並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定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並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合同簽訂地:吉利區文化路立業大廈合同簽署日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

個人的借款合同5篇 《以人為本,顧及雙方權益——一份優秀的個人借款合同範本》 第2張

第2篇

甲方因生意需求資金週轉,於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 ,借款期限 年,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息為 ,若逾期還款甲方願支付借款總額5%的賠償及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訴訟代理費)。

截止 年 月 日,甲方已支付乙方一年利息計 元整,但因資金確有困難,無法按時全部歸還本金 整,為更好明確雙方權責,就借款延期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借款金額仍為原借款 整,不另行增減。借款期限延長 個月,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息 ,本延期合同簽訂後甲方先行支付給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8日三個月利息 元整。借款期限內提早還款的,利息按月利息折算成天數計取。若再次逾期還款甲方願雙倍支付乙方借款總額5%的賠償及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訴訟代理費)及相關法律責任。

借款到期之日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主動一次性償還乙方全部本金及利息,乙方收到還款後將原借據及本合同原件交還甲方。

1.甲、乙雙方經慎重考慮,共同確認: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後,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到期時間為 年 月 日,從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甲方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 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甲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本合同由 提供全額擔保,擔保責任期自借款期限截止之日起二年內有效。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及擔保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及擔保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第3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筆資金週轉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整(大寫)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欠款及利率乙方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款項甲方收還款借據交給乙方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合同規定借款期內.月利_______借款方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權利義務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實提供有關資料借款方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1.借款方自願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期能歸還貸款方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期數歸還貸款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得挪作用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有向借款方追償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並賦予本協議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期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乙方期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成由任意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做約定按照《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4篇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今借到 人民幣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日止。

第5篇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利率按前約定利率計。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0.3_%/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3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5日的利息。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第六條(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七條 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戶,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戶之一時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2、借款人應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借款人未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將本合同字型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