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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向個人借款合同4篇 “和諧共贏的個人借款合同”

“個人向個人借款合同”是一種針對個人之間借款行為所訂立的法律檔案。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通過該合同明確借款金額、利率、還款方式等相關事項,保障雙方權益,並規定了借款的法律效力和爭議解決方式。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個人向個人借款合同的重要性和主要內容。

個人向個人借款合同4篇 “和諧共贏的個人借款合同”

第1篇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個人向個人借款合同4篇 “和諧共贏的個人借款合同” 第2張

第2篇

乙方因出資設立 公司,向甲方申請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借款事宜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項下借款僅供乙方出資設立公司所用,乙方不得隨意改變

上述借款月利率為%,按資金實際使用天數計息(一個月按30天換算)。

1、借款期限屆滿後日內,乙方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1、本合同自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借款金額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生效後如需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3、若乙方續借本合同項下借款的,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同意續借前述借款的,則本合同按照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浮動%的計息方式自動延期一年。

4、乙方提前還款的,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合同至乙方自乙方全額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之日即終止。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加收罰息。

2、乙方如逾期未還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本息,並從到期日起每日支付借款金額%的違約金。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1、借款時間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日止。出借方將於年月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1.本協議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協議;

2.乙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有保證人或(和)擔保人的,應經保證人或(和)擔保人同意)簽訂書面延期還款協議;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或解除本協議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變更或解除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營業地)、聯絡方式時,應在變更後立即書面通知對方。

第4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 元 (大寫 元整)。甲方指定乙方將借款打入下列帳戶,乙方將借款匯入下列帳戶即視為完成交付: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種方式結息。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自願對本合同借款本息及乙方主張本息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費用提供連帶保證。

1、甲方保證本借款合同已經徵得家庭財產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已經同意用共有財產為本合同提供擔保;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檔案、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2、借款期間,甲方家庭財產狀況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甲方應至少提前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檔案。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彙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資料等資訊,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主張債權時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