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內容2篇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為孩子們的出行安全保駕護航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是學校為保障師生交通安全而制定的責任檔案。該檔案規定了學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教育、教職工和家長的責任等方面的內容,對於維護校園交通秩序和保障師生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內容2篇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為孩子們的出行安全保駕護航

第1篇

為確保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幼兒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幼兒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幼兒交通安全,制定學幼兒園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學幼兒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幼兒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幼兒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來接送學生上學、下學。

4、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幼兒的車輛。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幼兒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護送幼兒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幼兒園的交接工作。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內容2篇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為孩子們的出行安全保駕護航 第2張

第2篇

為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體教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學校與將車輛停放校內的教職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其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無條件遵守執行。

一、除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或本單位教職工車輛外,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園。教職工親友車輛需進入校園內的,由教職工本人引領,按規定進入校園,停放於規劃車位。

二、本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需進入校園時,須將《邵莊國中車輛出入證》放在前擋風玻璃處以便查驗,無此出入證安保室一律不得放行。所有車輛必須在劃定的停車位停放,不得隨意亂停亂放。

三、非工作需要,所有車輛不得駛入綜合樓前、操場、籃球場、餐廳前、教學樓前等學生經常活動的場所。

四、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限速在每小時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與行人搶道,學生在校道集體活動時,機動車輛不得駛入。

五、嚴禁在校園內學車試車,不得將車交由無駕駛證者駕駛,摩托車在校內禁止搭人。校內禁鳴喇叭。

六、本校教職工,嚴禁無證駕駛,嚴禁酒後駕駛、疲勞駕駛,不開賭氣車、英雄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七、嚴禁本校教職工以營利為目的用私家車搭載學生。尚處於實習駕駛期的教職工不得無償搭載學生。

八、自覺監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無營運資質或車況不好的、超載的車輛。

九、學校小超市、衛生室、食堂有業務來往的客戶,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十、對違反協議經警告不改的車主,學校將收回《邵莊國中車輛出入證》,拒絕該車入校。

十一、對駛入校園的車輛因駕駛不當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者,車主必須負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