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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處理的協議書2篇 垃圾分類新協議:改變生活,共建綠色家園

本文旨在對生活垃圾處理的協議書進行介紹,該協議書是指居民和相關環保部門簽署的合約,約定彼此在生活垃圾處理方面的義務和責任。通過簽署協議書,居民可以更好地參與到環保工作中,共同促進城市無害化處理,保障居民健康和環境安全。

生活垃圾處理的協議書2篇 垃圾分類新協議:改變生活,共建綠色家園

第1篇

根據市政府的要求,為配合新能源房產公司進場,確保國慶東路東延及安置房的順利施工,甲方委託乙方對周曾拆除地塊內的建築垃圾進行轉運。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周曾拆除地塊內裝修建築垃圾,交於乙方進行轉運,轉運至該地塊的西北角(政府預留地塊內)。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垃圾轉運費用:按車計費,甲方支付給乙方每車90元(含所有機械人工等費用);車載垃圾不少於13方。

三、從協議生效後,乙方入場進行清運工作;甲方派員現場進行監督、計數,乙方應服從管理。乙方清運當天應及時通知及提供清運車輛的牌號,雙方計數有差議的按甲方為準;周曾地塊轉運工作告一段落後,甲方和乙方結清轉運費。

四、乙方有違法清執行為並損壞甲方名譽,或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有權追究其賠償責任;乙方在協議期間與他方產生矛盾,甲方應幫助協調、解決。如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自負;

五、甲方有權合理更改垃圾清運時間並提前通知乙方,首次清運時間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協商。

(1)乙方承諾能夠及時、全面、低汙染、低噪音的清運甲方區域內的建築垃圾、每接到通知清運一次垃圾,乙方必須在72小時之內執行清運。

(2)乙方不得將其垃圾清運區域轉租第三方或擅自改變清運操作內容。

(3)乙方進入甲方場地進行垃圾清運時,清運垃圾車輛必須限速行駛(速度應控制在5公里/小時內),清運過程中,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垃圾掉落地面,如有發生,乙方應及時進行清理。

(4)因乙方操作不當或人為原因而使甲方的場地設施裝置、花木、草坪損壞的,乙方負責在當日內按價賠償或給以修復。

生活垃圾處理的協議書2篇 垃圾分類新協議:改變生活,共建綠色家園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必須集中處置。乙方委託甲方運送管理醫療廢物,甲、乙雙方就乙方所產生的醫療廢物的處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醫療垃圾,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個體診所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一次性醫療廢物(注射器、輸液器、一次性口腔檢查器具等,一次性性衛生材料用品等)。

(一)、甲方在本院內設立暫存點,並派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二)、甲方與乙方積極配合,做好醫療廢物交接、轉運工作,並做好記錄。

(一)、按《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的分類標準不同類的醫療廢物不能混裝,醫療廢物中不得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二)、保證按要求使用規範醫療廢物袋、利器盒。在交付甲方前無破損、滲漏和其他缺陷,確保標識填寫完整,醫療廢物袋繫好按標準封口。

(三)、乙方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準時將醫療廢物負責送到甲

(四)、乙方未按甲方規定內時間內運送醫療廢物,一律不負責轉運管理。

(一)、醫療廢物在未從乙方地點運走前,醫療廢物所產生的一切風險由乙方負責。

(二)、醫療廢物由甲、乙方交接簽字後,該醫療廢物所產生的一切風險由甲方負責。

(一)、按檔案規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理費為每月60元,管理費10元,若國家對醫療廢物的處理或物價部門對醫療廢物的收費有新的規定時,甲、乙雙方可以對醫療廢物的'收費按新規定執行。

(二)、乙方每次送運醫療廢物的重量,由甲、乙雙方共同計量,以雙方簽字的運送記錄為準,醫療廢物專用。

(三)、醫療廢物的處置費用由乙方於每月的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未能及時付款,甲方有權停止收集運送乙方的醫療廢物,後果由乙方自負。

(四)、雙方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廢物轉移記錄管理制度,登記資料至少儲存三年。

(五)、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有違反上述條款,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六)、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再與任何第三方訂立醫療

廢物處置合同。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衛生主管部門反映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