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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屋租賃合同3篇 租房合同必讀:防止租房陷阱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東與租客在相互協商後達成的一份租賃協議書,旨在規範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租賃期限、租金等相關事項。租賃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夠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是權益交換的重要保障之一。

關於房屋租賃合同3篇 租房合同必讀:防止租房陷阱

第1篇

甲乙雙方經協商,於年月日訂立本合同,並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1、甲方同意將(地址)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計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讓。

附加:3、甲方同意將房產證影印件提供給乙方,供乙方註冊公司用,乙方將房屋用作住宅以及辦公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在年月日之前,甲方未能提供給乙方所租地的房產證影印件,則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一併退回乙方所繳租金及押金。如乙方將房屋用作其它用途,則本合同自動解除,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期滿後乙方若需續租,須在合同期滿前半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合同。

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1、租金須預付,乙方以每個月為一個支付週期,乙方每個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關月份前十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即在十天內支付下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1、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等。

1、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壹個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並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和市政動遷而無法續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損失賠償,此合同即可終止。

2、租借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2、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經過甲方同意,才能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1、租賃場所內屬於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裝置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公司,甲方並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裝置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裝置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並承擔費用。

1、乙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裝置及結構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絡,工程完畢後應通知甲方檢查。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由於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租戶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裝置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1)將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於大樓安全的行為;

(2)給甲方或其他租戶(業主)帶來損害的行為,以及對整個建築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為;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乙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時,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5、、法規、被拘留或成為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生的;

7、甲方出現前述第3、4或第7項行為的,乙方有權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1、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所述原因外,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況須解除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簽訂後,租賃期開始前,由於乙方原因須解除合同時,乙方須把已繳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場所內屬於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內裝修各類裝置、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賃場所恢復原狀,並經甲方檢查認可後由甲方收回,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有關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關於房屋租賃合同3篇 租房合同必讀:防止租房陷阱 第2張

第2篇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四川安信融資擔保管理有限公司

甲、 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武科東四路11號2棟3樓 建築面積為 80平方米。租用期三週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二、租用期限內房屋租金為 20xx人民幣(含建築稅),每年租金24000元 (大寫:貳萬肆仟元整)。

三、租用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它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四、租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檔案,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並付清房屋租金後,歸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一年,採暖設施一個採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八、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戶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絡解決。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 0.2萬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2.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餘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餘租期年數),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0.2萬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計算。

十、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並無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宣告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賃期限內如遇與國家新的政策、法令、規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時,甲方每年按房租總金額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實際租用年數計扣房租。

十四、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 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六、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擁有的房屋與場地一事,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總使用面積約為 平方米。

2、該處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場(綠)地,道路歸乙方使用(附件一:《租賃範圍平面圖》)。

1、甲方於 年 月日前將本合同項下所約定的房屋及設施交付

2、該房屋租賃期為_ _年。自_ _年_ 月日起至 _年 月 日止。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醫療活動使用。年租金為每年 萬元 人民幣。(其中房屋租賃費為 萬元 人民幣/年,土地租賃費為萬元 人民幣/年)。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合同期滿乙方仍需租賃該房屋,則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租請求,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在同等價格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否則,合同期屆滿,乙方應無條件遷出。如雙方同意繼續租賃則應當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1、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為半年一付,第一次支付為 年 月 日,以後以此類推。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租賃範圍內的水、電設施的維修、保養及更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且乙方使用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按實際使用量支付。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 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12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1、乙方所租賃的房屋,只能做為醫療用房,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2、在租賃期限內,醫療活動所需的垃圾回收、汙水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情況下,根據需要可對場地、房屋進行設計、裝修。若影響承重發生意外,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乙方根據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該房產的建築、結構和消防、水、電、氣等竣工圖及其他工程技術資料,甲方應儘量提供,以便於乙方順利裝修或取得有關部門許可證。

4、在該房屋保修期內,甲方負責通知施工單位對房屋進行保修。但乙方裝修部份除外。

5、如遇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

6、租賃期滿後,房屋裝潢無償歸甲方所有,但乙方購買的可移動裝置由乙方搬走。

7、在租賃期限內,如遇國家或所在轄區規劃需拆該房屋,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政策的規定分享各自所投資部分的賠償金額,拆遷補償歸甲方所有,但裝修補償和造成營業損失補償歸乙方所有

8、乙方開業所需的營業執照等政府批文由乙方辦理,甲方應提供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等所需的土地及房產證明資料。

9、乙方在租賃期間因使用不當或其他因素致使甲方房屋或設施損壞的,或雖經甲方同意但由於乙方裝潢房屋不當造成甲方的房屋價值減少的乙方應當給予修復。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日按年租金的萬分之八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經乙方催告後30天內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相當於三個月的租金損失。若因房屋交付時間推遲,則租金起算日順延。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除按約定支付約定租金外,乙方每日按逾期租金的萬分之八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以上,甲方有權要求賠償相當於三個月的租金損失,逾期90天以上,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租賃期間,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或由於一方的違約造成另一方單方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當償付另一方合同未履行期限租金總額的10%的違約金,未履行期限的租金總和不計利息。

4、租賃期間,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一方有其他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相當於當年租金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及附件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